裸婚--80后的新结婚时代-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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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就是她。昨天她没跟我说一声就来了北京,还找到我住的地方了,说是要给我一个惊喜,结果,结果最后我倒把她给惊了。”
“哦?具体说说。”这“惊喜”一词真是暗藏玄机。那天,当陈娇娇去找崔彬吃饭,企图给他个惊喜时,也反倒让正在相亲的崔彬给惊着了。
“我厕所里有一双丝袜,女式的。”
“这还不好办?你就说,是你给她买的。”
“童佳倩,你能不能正经动动脑子?如果是新的丝袜,谁会放厕所里?又如果你老公指着双穿过的丝袜说是给你买的,你接不接受?”
“他敢,”我一下子火冒三丈:“看我不打折他的腿。”
“你看,这就对了。不过林蕾跟你不一样,她性子软,不会骂不会打,只会哭。”魏国宁的汗珠开始往下滴答:“可这我就更受不了了。”
第四十话:男人的自尊(7)
“那袜子是特蕾西的?”
“除了她还能有谁?”
“她这毛病可真害人,进门就爱脱鞋脱袜子,怎么出门时也不记得穿全乎了再走?”
“我那儿她的东西又不止这一双一样,哎呀,事情都已经这样了,你还跟我说这没用的干什么。”
“那你惦着怎么办?我看你这意思,你好像还是很爱林蕾。”一个男人出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根本不怕让你逮着他出轨。只要他怕,就说明你还能降住他。
“我一直很爱她,以前爱,现在爱,以后也爱。”这几个“爱”字从高大健硕的魏国宁嘴里吐出,顿时柔和了他的形象,是真正的铁汉柔情。
“那不如就向她坦白吧,告诉她你是为了北京户口,为了高升,为了钱,为了早日买房扎根北京,为了娶她给她过好日子,才这么做的。”这一切,都是魏国宁一点一点亲口吐露给我的。
“不行,这绝不行。”魏国宁斩钉截铁:“我是一个男人,我有男人的自尊。我这么说,你可以觉得可笑,觉得我说一套做一套,但我就是这样,可以让这世界上所有人鄙视,但绝对要在林蕾面前做一个真正的男人。”
又是自尊,又是男人的自尊。刘易阳可以在我面前真实,但一定要在我的亲朋好友面前维持他的傲骨,而魏国宁则恰恰相反,他可以为了在他所爱的女人眼里呈现骄人的男儿气概,而向一个比他年长太多太多的女人出卖他青春的身体。这都是因为男人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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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笑你,因为男人的自尊这种东西,正困扰着我。”
“所以童佳倩,你一定要帮帮我。”魏国宁自身难保,自然无暇关心我的困扰。
“你想我怎么做?”
“你跟我去见见林蕾,把那双袜子认下来。”
“我认?我认就能替你解围了?难道我童佳倩不值得令其他女人介怀?”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你来编个理由,比如说你和你老公吵架,离家出走借住我家,或者比如你老公对你不忠,所以你成心利用我报复他,在我家布置好了,再引他过来让他看。”
“喂,魏国宁,你自己遭了难,也不用这么咒我吧?何况,除了吵架就是不忠,你以为林蕾会信吗?她生活环境那么简单,思想那么单纯,她才不信这男女间会有那么复杂,那么丑陋。”
“对,你说的对。她就是单纯,就是不相信我会做对不住她的事,所以只要我们给她一个解释,她就会相信的,因为她愿意相信。”
“那就把你的丑事解释成我和我老公的丑事?”
“童佳倩,算我欠你的。”魏国宁给我恭恭敬敬鞠了一躬,吓得我连连后退。他的这一举动,充分表露出了他骨子里根深蒂固的纯朴,这与他和特蕾西的种种所作所为相去甚远。人就是这种矛盾的动物,体内先天的和后天的特质时时刻刻在较量,一轮一轮地,不知谁会占据上风。
第四十一话:男人的自尊(8)
这一个上午,特蕾西心情大好,因为硕元签了一大笔订单,售出了一大批台湾制造的床品。这单虽是销售部人员甲签的,但销售部的其他人员乙丙丁等等,也皆会拿到一笔虽不如人员甲的丰厚,却也比没有强的奖金。这是硕元的老规矩了,按特蕾西的话说,这是为了鼓励队伍的团结性,防止窝里斗。
为了令队伍更加团结和睦,特蕾西在大订单签订后,还会习惯性请员工吃吃甜品,喝喝咖啡奶茶之类的,而她的这等小恩小惠,还真至少会令全公司喜笑颜开一番。
而今天,就在全公司喜笑颜开之际,魏国宁正一个人躲在楼梯口给林蕾打电话,唤她中午出来吃饭,跟他,同时也跟我。在这时,我尤其佩服林蕾的气性。这要换了我,在刘易阳的身边搜出一双丝袜来,别说再听他的电话了,我不把那丝袜塞他嘴里,再给他贴上胶带,就算便宜他了。
而就在魏国宁忐忑不安,抓耳挠腮之际,我面前的特蕾西正在和广大手下分享着香喷喷的蛋挞。她神采奕奕,笑声琅琅,焕发着与她的打扮尤为吻合的青春活力,俨然对她那小情夫昨日的遭遇一无所知。
魏国宁说过:“特蕾西并不知道有林蕾这个人。”
“嗯,她的确没必要知道。”那时我说。
“她跟我说,她不希望我有别的女人。”那时魏国宁说。
坦白说,我没想到特蕾西会对魏国宁有这种“希望”,没想到这一段在我看来大抵上是你卖我买的关系中,还夹杂着“忠诚”这种苛求。那么倘若今天,特蕾西知道了林蕾的存在,知道了自己的小情夫是如此深爱着另一个单纯到头脑简单的女人,她会作何感想?会嫉妒,还是会占有欲发作?又倘若,她知道了自己已用一双薄如蝉翼的丝袜在那一对爱侣之间搅了一搅,她是会感觉愧疚,还是会偷笑到嘴角抽筋?
中午,我和魏国宁在公司附近的一间快餐厅等林蕾。这间快餐厅专门做我们这群上班族的生意,出售至少看似卫生的套餐,说是赠送小菜及红茶,而其实已然把那价钱加在了其中。人人喜欢吃这里的猪肉和牛肉,但这里的“每日特价餐”却往往是鸡肉和鱼肉。由此不难看出,只有不好的东西才会特价,这是永远的真理。而另一条真理就是,只要它特价,你明明知道它不好,却仍忍不住买它,去满足自己心理上一种爱占小便宜的心态。
今天,我大概第一百零一次叫了咖喱鸡饭,反正等会儿大概也无心品饭,所以但凡可以充饥就行了。
林蕾推门而入时,我就知道这个女人就是林蕾。她梳着一条长长的马尾辫,几乎长到了腰,额头是光洁的,没有刘海儿,也没有疙疙瘩瘩或坑坑洼洼。她的眼睛很漂亮,黑眼珠很亮,睫毛浓密得令我一开始以为她有化妆,直到她真正坐到了我的面前,我才分辨出,这女人的脸上没有一丁丁点儿的化学成分。在她的这张脸上,只有眼睛最为突出,其余的,眉毛太淡,鼻子太平凡,嘴巴又太大。林蕾身材高挑,在一米七上下,但她并不苗条,至少,比这城市中的美女们要健硕上两三圈,但这令她和魏国宁分外般配,不至于像老鹰捉小鸡似的。
林蕾和我构想中的林蕾相差无几:一个因为全天然所以平凡的女人,没有后天的修饰,没有城市的惺惺作态,一脸的彷徨和寂寥,正是说明了她内心的彷徨和寂寥。不像我们这群城市中人,彷徨是为了显得天真,寂寥是为了勾引人靠近。
魏国宁匆匆站直身,迎至门口,撞到了邻桌的桌子也不自知,害得我要替他跟人家点点头哈哈腰。魏国宁把林蕾带来我面前,我有注意到,魏国宁企图拉着林蕾的手,但林蕾悄悄挣开了。
第四十二话:男人的自尊(9)
“这是童佳倩,我们公司的文案。”魏国宁正式把我介绍给了林蕾。
我伸出手:“你好。”
林蕾僵硬地跟我握了握手,看得出来,她并不习惯见陌生人,更不习惯握手这全球性的礼仪。其实我也不爱握手,天晓得对方那只手在见你之前,刚刚摸过什么。
“就吃红烧排骨饭吧,好不好?这儿的排骨最好吃,我给你多叫一份。”魏国宁这话说得我鸡皮疙瘩长了一身。这么大的块头儿,真是不太适合玩儿柔情似水这一套。
“嗯。”林蕾点点头,惜字如金,不是因为矜持或傲慢,只是因为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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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口扒拉了几口饭,再咕咚咕咚灌下几口茶,然后擦了擦嘴,对林蕾开门见山:“魏国宁家的那双袜子,是我的。不过请你相信我,我和他仅仅是同事和普通朋友的关系。”后面这句话我说得理直气壮,因为这倒本来就是事实:“关于那袜子,是这样的。前天我和我老公闹矛盾,他动手打了我,我一气之下就跑出了家。后来我在路上碰见了魏国宁,那时我心情很糟,就叫魏国宁陪我去喝酒。”说到这儿,我咽了口唾沫。撒谎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撒着撒着就口干舌燥:“魏国宁对朋友一向很仗义,就陪我去了。结果我喝醉了,他就把他那里借我住了一夜,他自己睡在了公司。第二天我头晕得厉害,就不小心把袜子忘在了他那里。”
说完这一大通,我如释重负。其实,细想想这一大通,可信度简直低得无与伦比,低得没有存在的价值。倘若换作了刘易阳带着一个女人来跟我叨叨了这一大通,也许我会赏给他们一人一巴掌,然后拂袖而去。路上碰见?这全中国十好几亿的人口,怎么就让你们俩碰见了?陪着喝酒?你知不知道酒后最爱乱性?懂不懂什么叫防患于未然?借她房子住?你如果不能把她送回家,那至少能让她去住住旅馆吧?忘了穿袜子?我呸,光脚穿鞋你不嫌难受吗?
可我是我,林蕾是林蕾,我眼睁睁看着她的嘴边也泛出如释重负的笑意来。魏国宁说的没错,她的潜意识里一直在等待魏国宁给她一个解释,而不管那个解释有多么荒谬,多么漏洞百出,她也会相信。
“对不起,我昨天不应该任性。”林蕾含情脉脉地望着魏国宁。
真是个忍辱负重的好女子。男人偷了吃,还要跟他说对不起,自己伤心了,哭了,冲动了,跑走了,一时半会儿不想见他,不想听他辩驳,这种种行为,则统称为“任性”。
我当即拍了拍魏国宁的肩膀:“好好珍惜她。”然后,我抛下那难以下咽的咖喱鸡饭,率先离开了。这会儿,我若是再不走,那可就是一颗光灿灿的电灯泡了。
我对魏国宁说的话是发自肺腑的。随着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山沟里的人走出山沟,乡村里的人走出乡村,人人都在现代文明的氛围中潜移默化,这其中的好处数不胜数,不必我多言,但这其中的副作用,则是导致像林蕾这般淳朴简单的女子濒临绝种。世人都晓得要保护珍稀动植物,却往往忽略了那越来越罕见的某种人类天性。我几乎可以断言,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林蕾认识到了魏国宁高升致富的“捷径”,那么她这颗无邪的星星,也就离坠陨不太远了。我真不想看到那一天。
走出了快餐厅,我又回头看了一眼。透过玻璃窗,我正好看见服务生把红烧排骨给林蕾端了上来,一份套餐,以及多加的一份排骨。她拿上筷子,大快朵颐。这个女人真的不属于城市,城市中的竹竿美女都是像陈娇娇那般,害怕红肉,主食,油炸,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