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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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 第八章(2)
然而影子毕竟会产生自身的忧虑,他试图掩盖,却反而突出了他身上某些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一整天都不会有人和他说句话,他喉咙里充塞着说不出来的话语,大脑变得迟钝,心中痛楚不堪。那些上了年纪的女人,即便是最为不幸的——头发染成蓝色,脸上长着斑,像只摔碎的南瓜——在公交车上看见他坐到身边也会往旁边挪。于是他明白了,就算自身情况再糟,但有一点她们非常确定,就是她们总比他强。年轻漂亮的就更不友善了;女孩们会捏着鼻子格格笑道:“唷,他一身臭咖喱味!”
这么一来,杰姆拜伊的思想开始扭曲;他变得连自己都感到陌生,更别提周围的人了。他觉得自己皮肤颜色怪异,口音古怪。他忘记怎么大笑,甚至都不能翘起嘴角笑一笑,就算偶尔笑一下,也要用手捂住嘴,他不能忍受别人看见他的牙龈和牙齿,这对他来说太私密了。事实上他几乎不肯把身体的任何部分暴露在衣服外面,唯恐冒犯了他人。他开始偏执于清洁,担心别人说他身上有味儿,每天清晨拼命搓洗,要擦掉睡了一夜之后的浓重的奶腥味,还有渗透了睡衣布料的谷仓味,那气味每天醒来后总在他身上萦绕不去。一直到他生命的终结,他都没有不穿鞋袜出现在人前,永远喜欢阴影多过光亮,阴霾多过阳光,他总疑心阳光会把他暴露出来,他的丑陋将一览无余。
他没有欣赏过英国的乡间风光,错过了古老学府里的精美雕刻和画有金叶和天使的教堂,没有听过唱诗班的歌声,男孩们的声音如女声一般清亮,也没有见过绿色的河水泛起涟漪,打碎了毗连成片的花园的倒影,还有天鹅优雅地游动着,迎向自己水中的影子,完美如蝴蝶的对称。
坐在早餐桌前,又一次面对外孙女,法官示意厨子带她去见请好的家庭教师,一位叫诺妮的女士,到她家要步行一个小时。
赛伊和厨子沿着绵延的小径跋涉前行,因走的人多,地表的草都磨光了,路面发黑,如一条捕鼠蛇在山中蜿蜒爬行。厨子带她认认新家周围的明显标志,指点着每栋房子,告诉她里面住着什么人。当然有波特叔叔,他们最近的邻居,是个乡绅兼酒鬼,他几年前从法官那里买下这块地;还有他的朋友,瑞士奶业的卜提神父,每晚都和波特叔叔一起喝酒。他们长着兔子的红眼睛,牙齿给烟草熏成了黄褐色,他们的身体机制亟须疏淤治理了,可思维依然敏捷。
厨子指给她看废弃的养鱼池、部队营地、德屏山顶的寺庙,以及下面的孤儿院和养鸡场——他们买鸡蛋很方便。养鸡场对面住着一对阿富汗公主,她们的父亲去英国的布莱顿度假,回来却发现英国人安排其他人坐上了他的王位,最后尼赫鲁为这两个公主提供了避难(真是个绅士!)。黄灰色的小房子里住着森太太,她的女儿萌萌去了美国。
最后到了诺妮(诺妮塔)家,她和姐姐罗拉(拉丽塔)住在一座屋顶覆满玫瑰的农舍里,房子取名蒙那米。罗拉的丈夫死于心脏病后,诺妮这个老姑娘就搬来和刚成为寡妇的姐姐住。她们靠罗拉丈夫的养老金生活,不过钱总是不够用——房子没完没了地修,市场上什么都涨价,还要付女仆、清洁工、看门人和园丁的工钱。
所以,为了给家里的财政作点贡献,诺妮接受了法官的请求,给赛伊当老师,从数理化教到莎士比亚。只是到赛伊十六岁的时候,诺妮在数学和理科方面有些吃力了,法官才不得不请基恩来接手这些课程。
“这是小赛伊。”厨子把她介绍给两姐妹。
她们曾经难过地谈起她,印度和苏联失败的罗曼史中的孤儿。
尽管她们对俄国和赛伊的父母没什么好感,但随着年月的流逝,她们都喜欢上了赛伊。
失落 第九章(1)
“哦,我的上帝!”听说法官的枪在卓奥友被偷了,罗拉惊叫一声。她现在苍老了许多,但个性比以前还要强悍。“要是这些歹徒到蒙那米来可怎么办?他们一定会来的。可我们什么都没有啊。这倒不会阻止他们,他们会为五十卢比杀人的。”
“你不是有看门人吗?”赛伊心不在焉地说,脑子里依然盘算着基恩在抢劫的那天怎么没来。他的热情显然已经衰退了……
“巴德胡?他可是尼泊尔人。现在谁能相信他?抢劫案都有看门人的份——递送消息,分赃……天啊!诺妮,”她说,“我们得让巴德胡走人。”
“冷静点。我们怎么能这么做?”诺妮说,“他干得挺好,我们没有理由呀。”
对于在蒙那米一起颐养天年的两姐妹来说,有巴德胡在其实很让她们安心,家里的自留地种着——据她们所知——这个国家仅有的西兰花,种子还是从英格兰带来的;果园里的水果也充足,梨子丰收的季节,她们每天都做炖梨,还剩下很多,她们就在浴缸里做酿酒试验。
她们家里还有只猫,叫穆斯塔法,一个黑糊糊毛茸茸的家伙,闭塞生活的完美体现,任何技术或爱意都无法穿透。这时,他像一辆卡车猛地一跃,跳上赛伊的大腿,眼睛毫无表情地直视她的双眼,仿佛在警告不要把这当成亲密的举动。
为了捍卫这一切以及她们的尊严,两姐妹雇用了巴德胡。他是一名退伍军人,在阿萨姆地区见识过针对游击队的军事行动。他有一杆长枪,长着和枪同样威猛的胡髭。他每晚九点过来,骑着自行车在花园里转悠,不停地揿着铃铛,越过小土包时将臀部抬离座位。
夜里每过一段时间,巴德胡都要绕着蒙那米巡夜,拿根棍子敲敲打打,吹着哨子好让罗拉和诺妮听见安心,一直到远山又一次闪耀24K纯金的光辉,太阳消融了凝结着粉尘的雾霭,屋里的人也起床了。
但不管怎么说,她们信任巴德胡是没有根据的。他很可能杀了她们,就在她们还穿着睡衣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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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我们辞了他,”诺妮说,“他一气之下更有可能干点什么。”
“我跟你说,就是不能相信这些尼泊尔人。他们不光抢劫,杀人都根本不当回事。”
“唉,”罗拉叹了口气,“这是一定会发生的,真的。已经酝酿很长时间了。这里什么时候太平过?我们刚搬来蒙那米的时候,整个噶伦堡闹得天翻地覆,还记得吧?到处是间谍,谁都说不清。”
有很长一段时间这里的食物严重短缺,山这边一旦发生政治冲突总是如此。
“我们最好赶紧去趟市场,诺妮。就快没东西卖了。还有图书馆的书!要去换了。”
“这个月就快没书看了,”罗拉说。“差不多看完了,”她拍了下《河湾》,“艰难的任务——”
“了不起的作家,”诺妮说,“一流的。我读过的最好的书。”
“哦,我不知道,”罗拉说,“我觉得他很奇怪。沉溺在过去……都没有进步。殖民地的神经官能症,他从来没有从里面走出来。现在已经很不一样了。事实上,”她说,“在英国,马萨拉咖喱鸡已经取代英式炸鱼加薯条,成为最流行的外卖。《印度快报》刚报道的。”
“还可以写现在崭新的英格兰啊,诺妮。一个完全国际化的社会。像碧西就一点都不会跟人挑衅。”
碧西是罗拉的女儿,在BBC当记者,罗拉偶尔去看她,回来就不停地说,搞得每个人都很腻味。“一流的戏剧,哦,草莓加奶油……还有,啊,草莓加奶油……”
“天啊!多棒的草莓加奶油,我的天,而且在户外,坐在最美的花园里享用,”诺妮在模仿她姐姐,“跟那一比,噶伦堡的根本就不是草莓加奶油!”她接着说,“你还不用拿腔捏调,表现得像头穿高跟鞋的猪。”
“那些英国女孩的腿真可怕,”波特叔叔说,他也参与了这场争论。“粗粗的,肤色惨白。现在流行裤装可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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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 第九章(2)
可罗拉正兴奋得发晕,根本听不进去。她的行李箱里塞满了马麦脱牌酸制酵母、奥克斯沃的肉汤块状浓缩料、家乐牌汤料包、雀巢的八点后薄荷纯巧克力、水仙花形状的灯泡,以及重新去博姿药店配的黄瓜洗面奶和玛莎百货公司的内衣——在她看来这才是英式品位最精粹之所在。女王一定也穿这种高级针织内衣:
她——牢靠 它——牢靠
她——平实 它——平实
她——坚韧 它——坚韧
她——不花哨 它——不花哨
两者都很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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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 第十章(1)
比居到美国已是第二个年头,这回他在匹诺曹意大利餐厅干活,成天搅着一桶桶的博洛尼亚酱,酱汁飞溅开来,扬声器里播放着歌剧,歌者唱到了爱情和谋杀、复仇和心碎。
“他有股味儿,”店主的妻子说,“我恐怕对他的头油过敏。”她更希望雇用欧洲贫穷地区的人——也许是保加利亚人,或捷克斯洛伐克人。至少和他们有共同点,像宗教啦,肤色啦,祖父辈都爱吃烤肠,长得也相似,可是这些人数量不够多,也不是一副走投无路的样子,她就不太肯定……
店主买了肥皂和牙膏、牙刷、洗发水和护发素、Q牌棉签、指甲钳,以及最重要的——止汗香露。他让比居任意挑选可能需要的东西。
他们站在那里,中间摆着这些具有私密性的东西,都不禁有一丝尴尬。
店主又采取另一种策略:“在印度,人们对教皇怎么看?”
他想通过表示对比居思想的尊重来加强比居的自尊,这孩子明显在这方面有所欠缺。
几天后,他们从比居身上没有觉察到任何变化。“你已经试过了,”妻子安慰丈夫说,“你连肥皂都买了。”她说道。
比居来到汤姆—汤莫克饭店——“没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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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斯温尼酒吧——“不招人。”
佛瑞德快餐——“会骑自行车吗?”
他会。
川味鸡翅加薯条只卖3美元,炒饭美元,还有1美元的煎饺,像婴儿一样结实饱满——一切开,浓厚的油汁便涌到盘子里。这个国家穷人吃得像国王一样好!左宗棠鸡、皇家猪肉都装在外卖食品袋里,挂在自行车把手上,比居骑着车畏畏缩缩地穿行在喘着粗气的公交车和如食物反刍般回涌的计程车之间——车流咆哮着,不时打个饱嗝。比居拼命地踩着脚蹬,计程车从身边驶过,里面从旁遮普来的司机对他骂骂咧咧——这些人可不是笼中之物,绝对的野路子,车开得横冲直撞,喇叭按得忽高忽低。他们不断地按喇叭骚扰比居,声音大得足以把世界分裂成最初的|乳水和固体:叭叭叭叭叭!
一周内有五名顾客打电话给佛瑞德快餐,投诉食物是冷的。天已经入冬了。
暮色临近,夜晚吞噬了更多的时光。比居嗅到第一场雪的气息,和冰箱里的味道一样刺鼻难忍;他感觉到聚苯乙烯在脚下踩得咔嚓咔嚓响。哈得孙河上,冰裂成碎片,发出巨大的声响,这条阴郁破碎的河流盘桓着某种遥远而孤绝的气氛,都市里的居民看见它便不免联想起自己的孤独。
比居把一沓报纸塞到衬衫底下——都是好心的易普先生的书报亭里卖剩下的——有时他在报纸里面夹上几张青葱薄煎饼,这还是因为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