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清羽记-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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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宗扬回头笑了笑,“我已经答应过云老哥。子曰:‘言必信,行必果。’见到好东西就自己留着,未免不仗义。”
凝羽露出一丝讥笑,“是吗?”
程宗扬哈哈一笑:“这灵飞镜其实是两件东西,他拿镜,我拿遥控器,大家谁都用不了,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我看易勇、易彪他们身份都不简单。多个朋友多条路,这条路说不定以后就是救命的。够坦白吧。”
“这也是你的生意经吗?”
程宗扬点了点头,“从功利角度来说,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交换。祁远他们需要钱,用血换,用汗换,甚至拿命换。云老哥想要灵飞镜,用一条商路还有龙睛玉来换。武二和苏荔郎情妾意,结果武二就翻脸不认我这个老板,不惜耍赖,也要陪苏荔去鬼王峒,好换苏荔的芳心。还有……那个樨夫人拿身体换来换去,无非是想保住性命和富贵。这也是钱为什么那么诱人。钱是一般等价物,一种通用的交换媒介,世上大部分东西都可以折算成金钱。”
“你呢?”
凝羽静静问。程宗扬一怔,沉默下来。
良久他说道:“曾经有一位导演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
“导演?”
程宗扬解释道:“就是编戏的。”
“戏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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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羽没有在意,“你说,你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那句话还有后半句:每个人都等着别人告诉自己想要什么。”
程宗扬一笑道:“也许是因为我想要的太多了吧。我想要命,要钱,要谁都不能威胁我,要生活过得舒舒服服……”
说着他叹了口气,“现在我最想要的,就是把肚子里的冰蛊去掉。如果没办法,我只好先找到霓龙丝,再和苏妲己交换了。”
“我见过冰蛊发作的样子──”凝羽欲言又止。
程宗扬苦笑道:“你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了。”
他转过话题。“那只母兔子呢?”
“今天有她继任族长的仪式,刚才已经离开了。”
“你盯着她。”
程宗扬说着站起来,“我去看看其他人。”
吴战威光着膀子趴在榻上,和易彪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他伤口刚换过药,还没有包扎,黝黑发亮的背脊上显露出不止一道伤痕。
易彪脸颊明显消瘦下来,露出青色的胡渣。
“吴大哥,你信命不信?”
吴战威眯起眼,“信啥啊?”
“有人给我们兄弟算过命,说我们两个一辈子都在刀尖上走,三十岁是个大坎,能迈过去,什么事都好说,迈不过去就到头了。我哥今年三十,我比他小两岁。”
“屌!”
吴战威啐了一口,“什么算命,都是那些瞎子坑人的。易兄弟,我跟你说,别信那些玩意儿。我老吴就信白花花的银子,黄灿灿的金子!别的都是屌毛!”
易彪使劲晃了晃脑袋,用手捋着浓密的头发。
“兄弟你瞧,”
吴战威拍了拍自己背上,“数数多少伤疤。”
“总有十几道吧。”
“十四处!”
吴战威嘿嘿一笑,“兄弟,不瞒你说,我老吴以前干过黑活。被仇家逼得没办法,才投到掌柜手下。小魏,你笑什么笑?”
小魏拨弄着弩机,嘿嘿一笑。
“没想到吧。”
吴战威回过头,对易彪说道:“你是兵,我是匪,谁能想到咱们会走到一块儿呢?你说天命那些,哥哥我是真不信。要是老天有眼,早就该用雷把我劈了。可他就是不劈,一口锅里搅勺的兄弟没剩几个了,偏偏还让我人模狗样地活着。你说这叫个什么事儿?”
“哥哥知道你心里难受,”
吴战威道:“咱们走南荒,常说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可这死老天什么时候睁过眼?”
他抬起头,“程头儿,你说是不是?”
程宗扬在门口听了半晌,闻言只咧了咧嘴,想笑,没笑出来。自己被扔到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件荒唐透顶的事。结果做梦都想穿越的段强死了,偏偏剩下自己,如果说这是命里注定,那老天肯定是个喜欢恶搞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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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云老哥商量了,咱们一道往碧鲮族去。怎么样?能走吗?”
吴战威活动了一下筋骨,“这点伤,就当挠痒了。”
程宗扬坐下来,慢慢道:“吴大刀,你说实话,这一路折损这么多兄弟,是不是我处置不当?”
吴战威一乐,“这就不错了。谁不知道走南荒是九死一生的勾当,咱们弟兄敢来,就没把死活放在心上。”
“好。”
程宗扬下定决心,“到了碧鲮族,找到霓龙丝,咱们就立刻回程。南荒这鬼地方……我是再也不来。”
程宗扬只想赶快离开南荒,却有人对南荒乐不思蜀。
“我找到了!这蘑菇是一种幻药!”
乐明珠声音大得让程宗扬吓了一跳。
小丫头穿着花苗人的窄衣筒裙,这会儿在室内,连鞋子都脱了,光着白生生的小脚丫。
程宗扬只是转过来随便看看,没想到那小丫头却摆出大干一场的架势,满地放的都是草药,这会儿脸红红的,两手忙个不停。
“这种菇用矾汁和血浸过,燃烧时会有很浓的烟,人一旦闻到,就会产生好多好多幻觉!”
说着乐明珠咯咯笑了起来,大声道:“这是我发现的!我要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叫乐氏明珠菌!嘻嘻。”
那丫头粉颊酡红,有点像喝醉了一样亢奋。程宗扬越看越觉得不大对头,忍不住道:“这蘑结你不会自己吃了吧?”
乐明珠白了他一眼,“以为我和你一样笨啊!你瞧,一、二、三……咦?怎么少了一株?”
程宗扬连忙去拿铁盒,乐明珠却拍着手笑了起来,“骗你的!大笨蛋!我才没有吃呢。”
她吐了吐舌头,做了个好看的鬼脸,然后拨开草药,“在这里!”
那株毒蝇伞像是被什么东西浸过,半截变成黑色的膏状,上面还有火烧的痕迹。
程宗扬松了口气,“祈远说这东西有毒,可别乱碰。”
“我是医生!医术挺高明的医生,还会怕它吗?”
乐明珠咯咯笑道:“你猜我是怎么发现的?”
不等程宗扬回答,乐明珠就叽叽咯咯说道:“我球磨了一个晚上,也没找出来它的药性。早上阿夕姐姐来看我,不小心把菌碰到矾汁里,她去拿的时候,又不小心划破手指,血滴到菌上,蘑菇一下子就变黑了。我立刻发现,炮制我的乐氏明珠菌,要用矾汁和鲜血!你瞧,我是不是很聪明?”
“这也太巧了吧?”
程宗扬说着,心头微微一凛,“阿夕哪根手指流血?”
乐明珠翘起手指,“这只。不对,是这只……不,还是这只……咦?究竟是哪只?”
小丫头绕来绕去,把自己也绕糊涂了。但程宗扬心里的疑问却越来越强烈。
无论乐明珠翘的是左手还是右手,都是中指。如果自己没有记错,那正是阿夕被蜈蚣咬伤的部位。
但程宗扬没有顾得上多想,这边乐明珠叫嚷起来。“好热啊。”
她张开小手,在颈侧捩着风,脖颈情不自禁地摇摆起来。她脖颈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大,动作也渐渐加快,脸上的表情却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摇头。
程宗扬瞠目结舌,接着他飞快地拉开背包。这小丫头的模样……怎么看着像是吃了摇头丸开始亢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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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程宗扬抬起头,“喂,你见到我的药瓶了吗?”
乐明珠笑嘻嘻从药材中翻出一只药瓶,朝程宗扬晃了晃,然后收回来,笑嘻嘻道:“你忘了拿走。”
程宗扬清楚记得自己当时把药瓶收进背包,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这里面的药……”
程宗扬小心翼翼地说道:“你不会吃了吧?”
乐明珠舌尖一翻,吐出一片绿色的小药丸,朝程宗扬眨了眨眼,接着又咽了回去,得意地说,“你骗人,我试过没毒的!”
程宗扬心里发出一声哀嚎,这丫头怎么什么都敢吃啊?
“阿夕姐姐要自己吃下去,让我来检查。可师傅说过,医者要有为医术献身的勇气。阿夕姐姐这么勇敢,我光明观堂的弟子,也绝不是胆小鬼!”
看着乐明珠握紧拳头,一脸兴奋的样子,程宗扬只剩下苦笑。一边想,怎么又是阿夕?
“好热好热……”
乐明珠摇头晃脑地说着,鼻尖冒出亮晶晶的汗水,兴奋感越来越强烈,程宗扬本来想让她冷静一些,但乐明珠接下来的动作,却让他停住动作。
乐明珠弯下腰,一只小手伸到衣服里面,很努力地解着什么,她先抽出一条汗津津的丝巾,然后拽出一条粉红的肚兜,大大松了口气。乐明珠胸前红色的衣襟猛然一振,两团失去束缚的|乳峰弹跳着耸起,将衣襟衫撑得满满的。
“啥!”
程宗扬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乐明珠胸衣高高耸起的两团。平时接触时,他已经发现这小丫头年纪不大,胸部却不小,但怎么也没想到她还束着胸。这会儿扯掉丝巾,小丫头浑圆的Ru房耸起,将衣襟撑得满满的,衬着她小巧玲珑的身材竟是出奇的硕大。
乐明珠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不妥,她满脸红晕,一边不自觉地摇晃白嫩的玉颈,一边兴奋地说:“这种幻药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我好高兴!”
程宗扬歪着头,不怀好意地盯着她摇晃的双|乳,一边道:“高兴什么?”
“我们光明观堂有一本大药典,每种新发现的药物都会列上发现人的姓名。嘻嘻,现在我也有机会把名字列在上面,师傅一定很开心!以后再也没有人叫我小笨笨了!”
程宗扬失笑道:“原来大家叫你小笨笨。”
乐明珠不满地皱了皱白玉般的小鼻子,“我也叫他们小猪头、小糊涂,大萝卜、老酒虫,还有大木瓜。咦,房子为什么在动?”
乐明珠一边摇头,一边皱起弯弯的眉毛,接着又把这一点困惑抛到脑后,她神情恍惚而又亢奋,高声道:“我现在好高兴!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一点都安静不下来,我要……我要跑回去告诉师傅知道!”
程宗扬目瞪口呆,看着那个小丫头在房间里飞奔,她穿着花苗式样的窄身衣衫,衣襟的钮扣是布制的,套在扣环中,这时一跑动,两团硕大的|乳球在衣襟中跳动,没几步,就擦开了颈下的衣纽,衣襟散开,露出胸前雪白的肌肤。
刚下过雨,空气湿湿凉凉,十分惬意,乐明珠身上却汗津津的,她一跑,那两粒丰硕的|乳球立刻像波浪一样掀动着,荡起诱人时波涛,丰隆的双|乳间,白腻的|乳沟一颤一颤,闪动出迷人的肉光。衣襟下,那两团圆耸的|乳肉宛如两只不安分的白兔,在衣内蹦跳不已。
看到程宗扬惊讶的表情,乐明珠做了个鬼脸,“嘻嘻,又骗到你了!光明殿那么远,我怎么跑得回去?我只是要表示一下我很高兴,大笨蛋!”
程宗扬露出恶作剧的坏笑,“你真聪明,又把我骗到了。不过平常人遇到喜事,都会高兴地跳起来……”
“对啊!对啊!”
不等他说完,乐明珠就叫道:“我也要跳!”
乐明珠咯咯笑着,在程宗扬面前又跳又蹦。她身材娇小,容貌俏美,圆圆的脸颊还带着未褪的婴儿肥,圆圆的大眼睛一派天真烂漫,却有一对与身材不成比例的硕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