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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一柱擎天-第7部分

小说: 一柱擎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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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他弟弟三倍了。
    兴奋过后,我理直气壮的向英德要“成|人礼”礼物,英德放下文件,二话不说就带着我进了他的藏宝室,让我随意挑选。
    靠着石油富裕起来的阿拉伯人,被誉为“世界上最后的一个暴发户群”,他们喜欢搜集一切好的东西,这一点上,素来有贤名的英德也不例外,这一个大小越有两百平米的房间,装满了别人送的礼物和他自己买来的东西,都是古董、字画、瓷器之类的。
    我早就对他的收藏垂涎欲滴,里面可是有着不少八国联军从中国掠走的宝贝呢,今天难得见他如此大方,我毫不客气的叫来“晓清宫”的几辆大卡车,将收藏室来了个大搬空。
    你们是没有见到英德当时的那个表情,那才叫一个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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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大了嘴巴的他,目光呆滞,表情坚硬,外加颤抖着指向我,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幸好这样的姿势,他只保持了一分钟,过后他便干脆倒了下去,来个眼不见为净。
    如此算来,我今天从英德那儿包运回家的东西,价值也起码在三百亿美金左右,由于是古董珍玩,未来还有升值的空间。
    今次到中国去,依照我的吩咐,三百亿美金明天就会转入中国银行,然后我还决定将自己保险柜的东西和英德的古董珍玩一起,放在宝贝袋中,全部带到中国,听说那边的人最近附庸风雅很是严重,用这些古董珍品开路,估计比钱的效果还好。
    也听说现在中国的首富也就是五十多亿美金,钱的方面,我应该是可以横扫中国的了。
正文 第十章 我是纯洁的人!
    抛开了钱的因素,第二点需要注意的,自然是我自身的道法修为。
    俗话说,有钱你还得有命去享受,再多么富裕的商人,也抵不过一个高明的杀,他只用轻轻的一刀,失去了性命,你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处?
    再则说了,我这次去中国,又不是单独的游山玩水的,寻找仇家解救父母,哪一个都不是容易的事儿,除了要有钱能让取得许多助力之外,自己的实力也是非常重要的大事。
    我修习的道法,乃是盘古派世代相传的“三清阴诀”,“三清阴诀”分为九层,第一层入门奠基,第二层道法稳固,第三层飞天遁地,第四层丹气成型,第五层金丹初成,第六层纵横天下,第七层斩妖除魔,第八层成就地仙,第九层飞升仙界。
    一般来说,资质优秀的人,修炼第一层只用三年,第二层需要十年,第三层就得二十年,等到修炼成金丹,起码得一百年;要想达到第八层地仙境界,除去三五百年咚苦修不说,还得有天地灵物的帮忙;至于最后的飞升仙界……老爸老妈也不知道,因为距离现在最近的一位飞升仙界的本派长辈,已经是六百多年以前的古人。
    老爸老妈因为有了仙人的帮助,再经过他们的苦修,在去年就突破了第六层,达到了第七层的斩妖除魔境界,距离修成地仙,也仅仅是一步之遥;姐姐老婆从小天资聪慧,自己非常刻苦修炼,外加爸妈耗费无数钱财,买来的各种珍惜药物,放在鼎中,让她浸泡了十几年,到一年之前她前往中国的时候,姐姐老婆已经是达到第五层的金丹初成境界。
    至于我……小弟不才,如今只是到达第三层飞天遁地,每当想起这个,都羞愧得汗流浃背。
    要说老爸老妈对我是没的说,不但教我比姐姐还要用心,姐姐老婆浸泡的炉鼎,我也一直和她一起浸泡……呃,只不过我每次都去占姐姐便宜去了,弄得她差点走火入魔后,姐姐后来都不敢再和我赤裸相对,错开了浸泡的时间。
    爸妈常说,我的天赋绝对超过了他们,比起天才少女李霜馨来说,也绝对不差,但就是一天到晚没有把心思用在修行上,只是喜欢新奇的玩意儿,所以才弄得我修为不高。
    不过我没有慌过,有时架并不是靠着功夫好就行的,装备在很多时候更是成了左右战局的因素。
    爹娘上有了“八卦云光帕”和“九龙神火罩”,如果地仙赤空拳的话,也得被他们得满地爬;姐姐有了“六根清净竹”、“开天辟地珠”,几十个炼成金丹的修道人在她面前,也只有招架之力,根本还不得。
    我花不缺也不差,至少“乌云混元锤”和仿制版“番天印”,在攻击上威力绝对惊人;现今的中国大地上,各门各派法宝流失、功法失传,早已不足为惧,唯一要担心的,只是那些妖魔鬼怪。
    杀妖除魔是我们盘古派的主要职业,我怎么会怕它们?
    加上“九天瑶池丹”和“还我本源丹”,也是一正一奇两大灵药,再给我的安全加上了两把大锁。
    还有一点,那个送我到爹娘身边的仙人说过,我右的宝贝袋中,隐藏着不止那几样宝贝,如果我日后能够运用它们,连囚禁我亲生父母的仇人都不会怕……从这些话听来,我已经幻想着宝贝袋里有什么奇珍异宝了。
    想来爹娘不担心我出去过后的安全,其主要原因,也是源自于此。
    对于从来没有出过门的我来说,要准备的就是金钱和法宝两点,其它的问题嘛,自然是遇上了后,见招拆招,我是疯子我怕谁?
    ※※※
    十月一日上午,波斯湾附近的地域,仍旧是有些炎热,滚烫的柏油路面,仿佛要将来往的行人粘在地上一般。
    这还不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到了下午两点,阿布扎比的温度能达到摄食四十六度,那个时候才叫真的能热死人,到了那时,除了各个工厂的外籍工人们还在劳作之外,本国人早就躲在家里,舒服的吹着空调歇着了。
    由于知道了我要走,我那群狐朋狗友们立刻聚集在了一起,在我赶赴机场之前,举行一次小小的聚会。
    英德早已从昨天的击中走了出来,他乃是拿得起放得下之人,失去身外之物算什么?有了花家作为后盾,整个阿布扎比都是他的,区区两三百亿的古董字画算什么?
    一片欢声祝福中,众人恭喜我终于可以闯荡天下了,随即也偷偷的塞给了我许多大小药瓶。
    “春风飘飘水”
    “狂野销魂丹”

()
    “男儿雄风第一散”
    ……
    看着这一大堆的东西,我有了哭笑不得的感觉。
    “不缺,这些可都是经过我们试验过的猛药,保证是最好的!你一定要多带几个中国美女小妾回来啊,起码要比隆巴德亲王多!”英德代表大家,语重心长的说出了对我的期望。
    翻了翻白眼,我心想隆巴德亲王有两百多小老婆,我能和人家比吗?我找女人,第一重要的还是感情,像是这么多一年也说不定见不到一次面的女人,我还是精简一些的好。
    “哼,你们懂什么?隆巴德亲王的女人不够漂亮,要找得像是我姐那样的才好!”
    前面一半的话,英德等人不免蜚语,隆巴德亲王的小老婆们,都是世界各地的美女,哪里还不够漂亮?
    不过对于我后面的说话,众人也都纷纷以为然:要找还是得找有“中东第一倾国美女”之称的李霜馨为妻,才是男人最大的成就啊!
    看着大家,我发出豪言壮语道:“你们看着,等我回来时,除开我姐姐,我一定至少带五个绝色美女回来,个个都不输给我姐姐!”
    “切!”
    这是大家对我的唯一回答,要不是我身份尊贵,恐怕一连串的中指,就会竖立在我面前了。
正文 第十一章 六朝古都之地
    半个小时后,开往机场的道奇房车上,宽阔的后座空间里,只有我和英德两人。
    “对了,不缺,这段时间中国石油公司的人,一直在阿布扎比游说我父王,想要购买我们的石油。我听说这家公司是中国的国有公司,后台就是中国政府,要不要我给他们个招呼,让他们给你一些帮助?”从窗外风景转过头来,英德这样说道。
    “不用。”我略微不耐烦的一挥,“我最讨厌身边有很多人跟着,要是你给他们说了,这群人本来就想要石油资源,到时还不拼命讨好我啊?想着你去厕所都有七八个人跟着,那样的滋味儿,能好受么?”
    英德微微一笑,“那不是在国外嘛,总没有家里方便,我们是担心你。其实这个提议不是我说的,而是我父王提起的。”
    “替我谢谢干爹吧。”我凝神望着前方,眼神中并没有焦点,“此行我一去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来,你也常去我家,陪着我爹娘多说说话,让他们也到处走走,别一天到晚呆在无恙崖上。”
    英德脸上喜悦之色顿显,可却还是有些犹豫,“我是很愿意去听从他们的教诲的,但老神仙不大喜欢我们这些外人去搅他们……”他说得不错,除了正式场合之外,爹娘一般不喜欢别人扰,哪怕是王族中人也一样,这也是为什么我和英德结拜为兄弟后,我爹娘仍旧不承认有这么个干儿子的原因。
    “少在我面前装蒜了。”我嘿嘿笑着道,“你不是一直想要取得我父母的支持么?现在我给你这个机会,你还不敢啊?”
    英德尴尬的挠挠脑袋,没有说话。
    “放心吧,你就说是我让你去的,他们不会冷落你的。”我拍着他肩膀道,“英德,干爹的身体最近有些不好,虽然我娘推算还有几年的时间,而且还有我家灵丹帮他延长性命,但你也该早点做准备了。”
    面对我的暗示,英德哪有不明白的,忧伤之中,喜形之色也立刻显于言表。
    马哈比国王因为纵情声色,身体早就垮了,虽然有我爹娘的灵药吊着性命,但他仍旧不顾家人的劝告,玩各国女人、吃各式美食……不住的消耗着自己的生命之源,造成了他只有四十多岁的年龄,身体却比七八十的老人还差。
    我让英德经常陪在我爹娘的身边,也就是给了他一个天大的机会,让所有人都看到,英德是获得了花家神仙的支持,如此一来,还有谁敢去挑战英德的王位继承权呢?
    在阿布扎比,国王的命令都比不上我爹娘一句话抵用!
    ……
    车队奔驰向机场,而我没有看到的是,在我头顶的云彩上,一直站着两个神仙般的侠侣,他们随着我的前进而向前,双目却一直没有离开过我所乘坐的车子。
    而那位美貌的夫人,也一直倒在丈夫的怀里,一双美丽的大眼睛里,不住的流出晶莹的泪水……
    ※※※
    中国,六朝古都西安。


    从老爹的私人飞机上下来,我环顾四周一看,发现西安的国际机场很小,还比不上阿布扎比的。
    红地毯放在我脚下,一直蔓延到十几米外的一辆高级商务奔驰车前,在它的四周,除了几辆通用和大众的商务车之外,还站着有三十几个穿着黑衣的高大汉子。
    “少爷!”
    站在地毯开始处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长得很是清瘦,身材不高不矮,明明是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却穿着一身中国唐装,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
    “凌叔,好久不见!”见到他,我脸色一喜,立刻上前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道。
    此人叫钟凌,乃是老爸收养的孤儿,能力虽然不出色,但胜在忠心,于是很多事儿,老爸都喜欢叫他去做,而从小他陪我玩耍的时候也很多。
    我已经五年多没有见到他了,老爹只是说在机场有人迎接,不想却是钟凌。
    “呵呵,少爷你长大了!”
    看着我差点比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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