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欲之名-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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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指握住紫砂茶杯,指尖烫得通红,却恍然不知。
“我也要走了。”莲淡淡一笑,“今天下午的飞机票——虽然我做了许多对不起组织的事情,但是功过相抵,他们放我离开。直到今日,我才知道一个道理——有些事,便如指中沙,当你一味地想握紧时,它便流失得越快。可可,帮我好好照顾玄飞。”顿了顿,她又抬起头,无比真挚地说:“请转告他,我爱过他,也曾对不起他,现在,一切都已过去,那就相忘江湖吧,祝他幸福。”
“我会转告的。”我松开手,手心骤凉。
她笑着点点头,从桌上拿起墨镜,戴上后,拎起放在椅子上的提包,款款地走了出去,风情万种。
我听到了街道拐角处的枪声,然后是路人的惨叫声。
我没有出去。只是抬头时,泪流已满面。
温家最后的绝杀令,无人能逃。
晚上回到寓所,韩玄飞正坐在庭院里作画,浓浓的油彩,勾出天际似火的夕阳。
他的神色很安详,可是过重的笔法已经出卖了他的情绪。
莲的死讯,比我更早到达。
我走过去,从后面揽住他的肩膀,下巴抵在他微长的发丝上。
阳光的味道,温暖如昨。
无论外面风雨若何,他永远是让人安心的,最后的港湾。
“玄飞……”我叹息道:“不要难过。”
他的笔顿住,红的颜料就这样流了下来,血一样。
“我们已经承担了太多人的生死,所以,一定要狠狠地幸福。”我的手抚上了他的脸,他微微侧过头,我覆住他的唇。
清凉薄荷的味道。
()
颜料洒了一地。
那幅如血夕阳,与莲的讣告,都被锁在阁楼。
偶尔,我会想起莲付账时刷的信用卡,她是故意透露自己的行迹的。
如丽丽一样,她选择用另一种方式活。
用一种激烈的方式离开,然后开始。
乔回到了他自己的生活,代言,走秀,拍戏——除了以前让人惊为天人的英俊外,他的眼神里时时会出现一闪即逝的忧郁,那忧郁,让全球的乔迷为之疯狂。
乔大红大紫。
挽着玄飞的胳膊走在一个明不经转的小镇上,乔的大幅海报在高楼上迎风招展。
碧色的眼,海一般让人深陷。
前尘往事,一场繁华。
玄飞顺着我的视线望过去,看了半响,他侧过头,低低地说了一句,“我会嫉妒的。”
我怔了怔,浅笑,轻笑,大笑,笑得嚣张而放肆。
他于是窘了,转过身,装作查看橱窗里的商品,
白皙的脸微微泛红,像嫡落的天使。
我好不容易憋住笑,却顺着他,一本正经地望向橱窗:竟是一间珠宝店。
他在看一对戒指,白色的光晕,氤氲着他的眼睛。
我也是。
我们对同一对戒指一见钟情。
我们一起迷恋凡尘吧,我的天使。不要再那么高高在上。
婚礼简单而温馨,只是请了周围的邻居:朴素的笑容,充实的幸福。以前的朋友只来了肖子杰,伊森未亲至,却带来一份礼物,玄飞打开看了看,不知怎么脸又红了,忙忙地收了起来。
我撇撇嘴,却并未追究。
信任,是相爱的第一步,基础的基础。
我正式成为韩夫人。
一年后。
我刚要起身,还未坐起,又‘哎哟’一声跌回床去。
端着早餐走进来的韩玄飞连忙走过来,一脸焦急,扶着我的肩,连声问:“不要紧吧?有没有伤着?”
见他紧张,初时很得意,再一看,他的眼睛却并没有看我,而是不住地往我的小腹瞟。
生气了,太生气了,还没生呢,就开始厚此薄彼!
我从被子里伸出腿,恨恨地踹了他一脚,气鼓鼓地嚷道:“还不都是你造得孽。”
他本能地躲开,手迅捷的稳住被我的动作晃下的牛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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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锤着床,“我要杀了伊森!到底给你吃什么了!”
韩玄飞在一边捂嘴笑,像一个奸计得逞的小人,长长的眼睛弯了起来,晨曦碎在他的眼眸里,让我晕眩。
一如幸福。
(全文完)
。。
此文拖了良久,终于结文了,抹汗,狂抹汗。
很短的一篇文,内容却很纠结,纠结到我自己头痛,唉唉,毕竟是对现代文的一个尝试,如果有不妥之处,大家多多谅解。
下一篇文,可能会重新回归古文路线。至于开的新文,《寂寞如烟花灿烂》,是以出版的标准写的,也就是说,《寂寞》一文,会写得很精致,但是不会太YY。
十一后要开的文,暂名《倾尽风流》。男主的原型是钟汉良,嘎嘎。至于内容……简而言之,就是古装版的无间道。当然,如果有更好的书名欢迎给我留言,采纳有奖,呵呵。
废话完毕,鞠躬退走。
后记——欧阳番外
把结局传上去之后,才看到大家的留言,汗,我以为大家都盼着我结局,没想到都在劝阻——不过覆水难收,结局已经丢上去了。其实整个故事的构架,确实只有一半,下一半,本是写欧阳近乎疯狂的报复的,然后被塑造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和温如狼狈为奸,然后,韩玄飞大展神威……不过,如果我真的这么写,估计会被很多挺欧阳的读者打得满地找牙,在这里戛然结束,其实也未尝不好,至少兑现了我从前的诺言——不会太悲剧,大团圆结局!
。。
从文具店里走出来的时候,那女孩还没有走远。
刚才说“不可以”时那么理直气壮,气势汹汹,可是走了几步,却透过街对面的镜子偷偷看我。
这个小动作很可爱。
可爱的女孩。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那眼睛让人心头微悸。
正想着,电话响了,我接起电话,又是妈妈。
催着我速速回S市。
从医院醒来之后,我被告知在车祸中丧失了长达四年的记忆,无论怎么回想,总是空白。
可是丧失记忆,并不代表我年少了四岁,她这样总是紧张的样子,老实说,觉得很累。
敷衍了几句,答应她周末回S市。然后循着女孩消失的方向,快走了几步。
身影渺然,已消失在人海之中。
不知为何,突然觉得落寞。
若有所失。
回到旅店,将新买的CD插入音响,一遍一遍听着披头士的“yesterday”,那种若有所失的感觉越来越浓,心几乎疼了起来。
那女孩的眼睛,挥之不去。
在床上躺了半天,终于烦躁地坐起身,打电话叫石轩,约他出去打桌球。
石轩是S市娱乐界的大头,失去记忆后,还留在印象中的朋友,他便是其中一个。
他欣然答应,我挂断电话,然后走下楼去。街上已是华灯初上时分。
石轩正开车赶来,我在路边等了一会,百无聊赖地望着一路街灯闪烁。
也是在这时,我再次看见她。
她开着一辆敞篷车,从右边的拐角处驶了过来。
风扬起她微卷的发,将那双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神的眼睛掩藏在发丝后,却更添风情。
刚才还阴郁的心情突然一闪而空,我记住了她的车牌号。
女孩还未完全驶过,她目不斜视,并没有看见我。
正在我失神间,左边也传来了汽车的鸣笛声,回头一看,确实驾车而来的石轩。
他们擦身而过。
石轩漫不经心地扫了她一眼,然后猛地踩住了刹车。
女孩还是无所察觉,她的车转到了街角处。
“朱可可!”石轩失声喊了出来。
这三个字如重锤一样打在我的心脏上,只觉得全身冰凉,莫名其妙。
石轩回过头,看见我,脸色也突然变了。
过了好半天,他才讪讪地说:“是从前在我的酒吧工作过的一个职员,我们去打桌球去吧。”
我很想问他,我以前是不是认识她。
可有一种畏惧,让我莫名地止住了话题。
晚上的情绪又是低落到无以复加,石轩显然也注意到了,大家毫无兴致地玩了几盘,他提议说,送我回旅馆。
我同意了,一路上,总是想着朱可可的名字,好像什么被勾了出来,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心底一片苍茫。
回到旅馆,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让底下的人帮我查那个车牌号主人的住址——欧家的生意转白后,黑道势力已经大不如前,但是查这样的资料,还是易如反掌的。
他们很快报给我一个地址。
就在附近的一个郊区,很简单的小区,那里居住的都是普通的白领。
这也复合石轩说的身份,从前在酒吧做招待。
按理说,我不应该认识她。
可是仍然有种不得不去见一见她的冲动,好像,如果错失了这一次,一辈子都会徒留遗憾一样。
一晚上,辗转无眠。
第二天一大清早,我自己开车,循着别人给我的地址找了过去。
映入眼帘的,却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庭院,满园黄叶飘扬,树下有秋千,有画架,长椅茶桌,很怡然自得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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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看到了她。
她似乎刚刚睡醒,穿着一间大大的T恤,揉着眼睛走了出来,手放下的时候,我看到了她慵懒的眼波,怦然心动。
动到疼痛。
手放在车门上,我几乎打算走下去了,从屋里又走出了一个人。
一个极英俊的男子,眉眼恬淡,缓缓地走到她身后,然后环住她的腰。
朱可可展颜一笑,她笑的时候,连初升的朝阳,都黯淡了不少。
阳光碎在了她的笑里,也碎在了,男子的眼中。
般配的两人,绝美的画卷。
我把手挪在方向盘上,静静地,看了良久。
惘然有之,落寞有之,更多的,却是一种尘埃落定后的痛。
记住了她的眼,她的笑,还有“朱可可”三个字。
驾车离去。
这个插曲,从此不再想。
周末回到了S市,妈妈告诉我温如与阿南的婚事,我备了件大礼,心底是高兴的。
只是妈妈的表情看上去有点不快,忍了忍,最终只是叹了一声,“也好。女人嘛,找一个爱她的,比勉强和一个自己爱的人在一起,还是好很多。温如是对的。”
这句话,我不是很懂,温如是世家的妹妹。
她结婚,是喜事。
不过,最近听说刑警盯得很紧,只希望婚礼途中不要出事才好。
我一边漫漫地想,一边扭头看向窗外。
一片落叶巧巧地落了下来,在风了旋了一旋,落在泥土之中。
岁月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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