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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拿钱砸死我吧-第40部分

小说: 拿钱砸死我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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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他们都不要我了,那就挥霍青春吧。

因为无谓,所以那段时间的记忆就只剩下战之不绝的青春痘,还有能不能泡到别校校花的惆怅。十八岁时的沈言以为那段时间一定会让自己的一生都记念,毕竟每个人都只有那么一次青春。可是二十八岁的沈言才明白,原来那段青葱岁月之于现在的自己,都不过是些逗号或者句号,平平淡淡,普普通通。

等到十八岁末,突然之间,沈言的人生就迎来了一个惊叹号。

父亲因为投资不利生意失败,还因代所谓的「好友」作保借款却面临朋友出逃,被告诈骗锒铛入狱,据说尚有多年铁窗生涯等他慢慢煎熬。

那一夜沈言一夜未眠,即使那个叫父亲的人在自己以往的岁月里担任着微弱的角色,总也是血脉相连称作父亲。

他以为人生的悲剧不过如此而已,却不想第二天迎来了第二个高潮。

第二天,他的母亲用了昂贵丝巾在洗手间上了吊。

站在白色洗手间里看着妇人尸体的男人冷冷微笑,那两人原来如此情深,他却从来也不知晓。

明明她前一夜未曾回来,他本以为母亲受不了富贵半生后的强烈反差而出逃,却原来是寻找一个谋杀自己的方法了么?

当初造的洗浴用品真是牢固,居然一根钢管就支起了,那女人的肥硕身躯。

可是为什么,下一秒,他就扑去狂呕吐,本不该出现的眼泪流了他满眼满脸。

直到吐出了苦水,还不停歇。

中午,待到债主上门,沈言方才知道,那个幼稚的女人本想用一夜的时间在赌桌上翻本,据言是想给一夜入狱的丈夫凑个钱,却不知道,赌是杀人刀,只能锦上添花加点乐趣,又怎么会,雪中送炭解人危困?

一夜之间天崩地裂,叫做父母的两个人集体因着匪夷所思的理由在沈言的人生中突然地消失了。

他原本就被人称为「暴发户」的孩子,本就不招人待见,原在学校藉着父亲财产呼朋唤友,谁都知道身边围绕着的人真情假意。一昔之间鸟走雀飞,剩他孤零零一个,还有可怕的债务数字和他人的冷眼。

罢罢罢,这一生了了。就当前几年是一场泡影吧。

沈言第一次有了人生的觉悟,少年心性,只有苦痛才会引出这番觉悟。

然而,人生却不曾这样了了。

三个月后,拥资外逃的那个父亲之「友」被抓,戏剧性的,原以为铁钉板板要把牢底坐穿的沈言之父见到了自由的阳光。

那时候沈言早已经被赶出原来的家宅,靠着自己当年不经意留下来的私房钱租了个十平米的狗窝勉强栖身。去接父亲时,发现四十多岁的男人早已经白了头发,当年也曾包下几个「红颜知己」的男人像是六十岁的老头子,走路甚至有些不稳。

男人沉默地看着面前同样长大了几岁的儿子,良久之后,才低沉说道:我想去看看老屋。

原来的房子正一切清空等待抵押手续的最后办理,以便再一次光鲜见人,可那些冷默的锁链又怎么能难得倒十八岁的少年?

沈言敲破玻璃的时候有几分快意,好像是打破了长久的桎梏。翻窗入门,接了父亲进门,男人却直奔了洗手间而去。

水电已经被截了,阴暗的洗手间里,一截钢管冷冷地铮亮着。

沈言没有进去,他怕再吐。

依稀间听到有人在哭,声音幽幽,比那穿窗而过的冷风响不了多少。沈言默默站着,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男人走出来时,背脊挺拔,如果不是泪痕还有一点狼籍,谁也看不出他曾经伤心。

「走吧。」

走吧,这个曾经的家。

那一年沈言高三。他本有觉悟要辍学打工,父亲却是不肯:「你去读你的书。」他只是淡淡拋下这句话,然后早出晚归,也不知道成天奔波在做些什么。

冷眼还是冷眼,只不过是从「入狱的暴发户的儿子」变成「破产暴发户的儿子」而已,地位其实也差不了多少。何况沈言除了皮相之外,实在一无是处。对于当时蒙眬一片少女心而言,沈言言语可憎,对于意气风发热血男孩而言,沈言霸道嚣张。总之无论同性异性之间,沈言都是个令人讨厌的异类。

于是,沈言就在冷眼中沉默地读完了高中。待到最后高考的几个月,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透明的风,来去都毫不起眼。

他的父亲亦是如此。每天清晨出门夜晚归家,沈言能确认这个家还有两个人的存在的证据就是早上的早饭。

沈父曾经有好几年的时间没下过厨房,其实严格说来,他有好几年没有在家吃过一顿饭。沈言依旧记得,从十三岁开始,他们家连年夜饭时都凑不起三口人整。那一年,晚上七点多饭菜刚全整好端上桌,父亲就被一通电话叫了出去,回来时已经是午夜两点,早过了守岁的时间。

那一天晚上,他和母亲两人,相对无言,一口口咽着还冒着热气的饭菜,气氛却如同冰窑一般。

随后的几年,从年关到除夕,沈父就完全在那张长型饭桌上缺席了。

现在,只不过是变成沈言一个人守着家而已。然而那一餐的早饭似乎有着别样的意义,再忙再累,只要不去外地,沈父总是会做早餐的。

沈言有时会想,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这样的沉默人生中,沈言出入意料地考到了极好的学校。

分数出来时,沈言的老师和同学都一度傻眼。要不是高考实在是严肃又严格的一次试炼,他们少不得要以为沈言全卷抄袭了课本。

谁都不知道,那几个月,沈言唯一的想法是:我要出去!

是的,他要出去。

他要离开这段人生,只能透过这种途径离开这个沉默的家庭,离开这片他一点都不想回忆的地方。

这十多年,似乎完全不值得纪念。年轻的沈言只想通过某条路,把这些统统埋葬。

而他终于做到了。

沈父拿到沈言的入校通知书时,入狱风波后一直没有直起来的背似乎都刚硬了许多,脸上笑容把皱纹都冲走了。

沈言看着父亲把那张薄薄的纸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后,淡淡说:「你只要给我第一学年的学费,剩下几年我自己会想办法的。」

沈父终于抬起头来,冲他皱眉:「你只管读书,操心这些干嘛。」

此后,自大二开始,沈言果然每次都赚到了自己的学杂费用,可是沈父给他寄去的钱却从来不断。父子俩依旧很少交谈,好像汇钱才是正常的感情交流手段一般。

那时的沈言依旧认为,商人实在是可憎的职业。

几年后他自己开始寻思着创业时,遥想当年,不知道是该嘲笑十八岁时的自己好,还是为现在的自己感到悲哀。

直到认识了苏青弦,沈言最后终于领悟到,是自己把自己整成了一个大笑话。

当然,对于这种惨痛的觉悟,他自然不会对枕边人提起。

《完》

后记

居然还有机会在架空的书中印到「后记」两字,实在是涕泪满面,懒惰的我离上一次出书好像已经有N年的空白期,所以《拿钱》交稿后,小编严肃认真地叫我「你这个新人」时,我厚颜无耻地心想说「万年新人」这种称号其实也不错啦,每次都能给人带来新鲜感不是吗?

——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拿钱砸死我吧》是我在架空出的第六套书哦!六六顺哦!撒花!(小编斜眼看:都根本没人记得你好吗万年新人!)

《拿钱砸死我吧》的诞生实在很随意,缘自那段时间缺钱缺得慌(看本文题目就知道写手理财状况啦),然后与朋友戏称考虑去撞法拉利此类的顶级车,然后与车上王子来个浪漫邂逅顺便敲诈些钱财(这种行为严重违法,请大家不要学……)这样的玩笑使此书萌芽。当然,在现实中,若真遇到无敌镶钻王老五撞到人,恐怕痛苦多于浪漫,然而小说之所以有存在价值,就是因为它可以承载不负责任的YY不是吗?

从撞车这种老套路开篇的故事,我的初衷就是想写霹雳无敌有钱又优质男人与男版仙杜瑞拉的火星地球式相撞。好吧,这类童话故事是我一直无法抗拒的类型,所以虽然开局实在有些幼稚,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写了下去。

总之《拿钱砸死我吧》继续保持童话和小白风格,只希望每个人在看时能够轻松快乐。虽然苏青弦与沈言的人生旅程大概还有无数的波折,但是写手大人我选择无耻地无视了,希望看到后记的每个人都能会心一笑。

然后顺便祝自己可以向「七本之痒」前进……懒惰出穷汉哇!

暂别了,亲爱的读者们,希望你们没有后悔花钱在这套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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