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 (前传-4)作者:蜘蛛[出书版]-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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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马戏团里只有一匹马,当然,所有的马戏都和马无关,马是用来拉车的,拉帐篷以及各种道具。后来,马死了,他们吃了它。这个草台班子行走到边境的时候,新加入了两个成员:马有斋和山牙。
马有斋会变戏法,山牙是个耍猴艺人。大拇哥让其加入的主要原因是他俩提供了新的交通工具,山牙告诉大拇哥附近山上的热带丛林里有大象出没,他们在山上守候了一个星期,捕获到一头小象。
小象拉车,越长越大,最终长成了大象,最终也死掉了。
大象死了,他们整整吃了一个冬天。大象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他们拿出全部的积蓄买了一辆快要报废的卡车。山牙担任司机,那时他的双腿还完好无损,卡车有时陷在泥浆里,他用千斤顶,对抗暴风雨。
有一年冬天,他们在上桥的时候,卡车熄火了,山牙用石头挡住车轮,马有斋爬到车下检修故障。因为地面结冰,石头滑动了,卡车慢慢地向坡下后退,如果不及时让卡车停住,那么卡车下的马有斋会被碾死,整辆卡车也会掉进桥下的壕沟。
所有人都大喊起来,危急之中,山牙把自己的腿伸到了车轱辘之下,卡车停住了,山牙从此成为了瘸子。
后来山牙被捕的时候,马有斋要炮子想尽一切办法把山牙救出来。
他们父子俩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炮子说:“山牙叔在监狱里,怎么救?除非喊上人,都拿着枪去劫狱。”
马有斋说:“那就劫狱!”
炮子问:“为啥非要救他?”
马有斋回答:“我这条命是他的一条腿换来的。”
炮子说:“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马有斋说:“我就是想让他知道。”
炮子问:“知道什么?”
马有斋说:“知道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山牙在监狱里听到枪响,一切都明白了,他跳楼,也不是为了逃跑,而是为了自杀。
他在空中尚未落到地面的短暂时间里,那些消失的事物一一重现。他想起他们在帐篷外的雪地上点燃篝火,大雪依旧下个不停,他们喝酒,马有斋搂着山牙的脖子,大拇哥搂着三文钱的膀子,一对是兄弟,一对是恋人,马戏团是他们的家。
马有斋:“我要和你拜把子。”
山牙:“现在不是兄弟啊?”
马有斋:“咱得举行个仪式。”
大拇哥:“咱们赚了钱,就去我老家吧,和缅甸人做水果生意。”
马有斋:“我们那有林场,都是红松,可以包一片林场,还可以打猎。”
山牙:“我老家有矿山,以前有,现在没有了,现在只有石头。”
大拇哥:“这几天的收入没有以前多了。”
山牙:“要是没有收入怎么办,没人来看马戏怎么办?”
三文钱:“大不了,我去当乞丐。”
大拇哥:“我不会让你当乞丐的,我会让你有很多钱。”
山牙:“要是解散,那时,我们就见不到对方喽。”
马有斋:“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山牙:“那时,只有小烟包和我在一起,你们都不知道干吗去了。”
既然故事接近尾声,那么不能不谈论到马戏团的另一个家庭成员——小烟包。这只吸毒的猴子在动物园关了几年,最终被放生到野生动物保护区。
还有,我们不能忘记那个小偷,那个在动物园偷了一串香蕉的孩子:巴郎。
巴郎的妈妈——古丽迅速地苍老下去,这使得她的皮肉生意一落千丈,有时会一连半月都没有一个嫖客多看她一眼,她最终不得不带着巴郎回到老家。他们种棉花,种薰衣草,为了不让这个孩子调皮捣蛋,古丽把他送进了学校。这对巴郎来说应该是一个很糟糕的结局。
这个快乐的小精灵游荡在薰衣草田地里的时候,在课堂上发呆的时候,有时会想起他的小狗弟弟,那个叫旺旺的小男孩应该回到家了吧!
下面来讲讲孟妮的结局。
孟妮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被两个男人爱着。这两个男人都是侏儒,长得一模一样,他们的爱是何时产生的呢?
他们背着尸体行走的时候在想些什么呢?
冬天是怎样过去的呢?
月季花是怎样悄然开放的呢?
曙光是怎样照耀在五月的橘子树上,雨露又是怎样打湿十月的高粱的呢?
只要心中有了爱,就知晓了全部的秘密。
他们用喜鹊的声音寄托相思,用春天的百花和秋天的落叶来传递书信,用月亮和星光甚至整个宇宙来吐露心声。当赶尸匠决定把孟妮嫁给大拇哥的时候,这两个侏儒,一个在城南流泪,一个在城北哭泣。
他们彼此分娩,哥哥生出恨,弟弟生出爱。他们俩的内心热情如火,他们俩却如同这世界的两极冰冷无情。哥哥三天没有和孟妮说话,三天对他来说已经是自己所能忍受的极限。第四天,丁不三问孟妮:
“妮,你要嫁人啦?”
孟妮回答:“我要嫁给你。”
丁不三离开后,丁不四跑来问孟妮:
“我知道你想给大拇哥当老婆,对不对?”
孟妮回答:“我要给你当老婆。”
她爱的是两个男人,她无法在哥哥和弟弟之间做出选择。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她真正爱着的是弟弟。她曾经带着丁不四去过民政局,她对负责结婚登记的人说:“我要结婚。”民政局的人问她:“你丈夫呢?我是说,你未婚夫呢?”
她的丈夫在她的裙子下面。
这个害羞的侏儒死活不肯出来,他不肯伤害自己的哥哥。
多年以后,丁不三死了,丁不四被枪毙了,当年的孟妮已经是杀狗卖肉的孟婆婆,孟婆婆从刑场领回了丁不四的尸体。
在那个槐花盛开的乡村,孟婆婆躺在邻居家的一堆稻草上睡了一会儿,冬日正午的阳光暖洋洋地照着,稻草垛就在路边,很多过路的人都看到了她那肥大无比的身躯。她旁若无人地午睡,鼾声如雷,人们不明白她为什么睡在这里,但人们清楚地记得那是最后一次见到她。
过了一年,当地修路拆迁,人们发现孟婆婆的房门被木条从里面钉上了。透过破旧的被白蚁蛀食过的窗子,可以看到屋内桌上的塑料花蒙了灰尘,结了蛛网。拆迁工人用把斧子劈开门——人们发现这位孤苦伶仃的老人已经死了,她躺在床上,化成了骷髅,在她的身边还躺着一具骷髅。
前传:罪全书 第二十七章 风暴前夕
护隆县大光路菜市场像是一个人的臀部,有两条街可以通向这里。这个菜市场在白天喧闹繁华,白菜、萝卜、黄瓜、茄子都代表着生活的安详。这个菜市场在夜里阴森森的,没有一个过路的人,谁会在晚上去买菜呢?
路灯被坏孩子砸烂了,风吹着塑料袋滚过街角,周围的矮墙沉默不语。
到了午夜12点,菜市场里就陆续来了一些鬼鬼祟祟的人。他们嘀嘀咕咕,天亮前便匆忙离开。每天都是如此,夜维持着秩序,他们在黑暗里进行着秘密交易。自从禁放烟花爆竹之后,这里便成了私自贩卖烟花爆竹的聚集地。后来一些不法分子也来这里销售违禁物品。这边阴影里有几个走私贩子在贩卖文物,那边阴影里有几个小偷在销赃,左边墙角处在销售假烟假酒,右边水泥台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黄色书刊和盗版光盘。
有时候顾客很多,人头攒动。这个黑市在法律之外,只有供求关系在相互作用。
警方多次打击,然而收效甚微。他们常常在警方出击前就已经知道了消息,翻过矮墙,总有一些阴暗的、拐弯抹角的地方可以让人顺利地逃跑。
2001年10月28日,午夜时分,有三个人走进大光路菜市场。
他们就是:大拇哥、丁不四、高飞。
他们在贩卖雷管的摊位前站住了,一个女摊主露出那种对待顾客的微笑询问着什么,一会儿,买卖成交。他们买了三包炸药,那是一种TNT工业炸药,多用于开山、矿井爆破,其威力无比,黑市上常常有不法分子出售。
他们和女摊主鬼鬼祟祟地嘀咕了几句,女摊主压低了嗓门说跟我来。她领着他们穿过几条街,拐弯抹角走过几条黑暗的小巷,最终在一个死胡同的尽头停下了。
女摊主敲门,门开了,一个穿军大衣的男人出现在略微打开的门缝里。女摊主和他说了句什么,他露出惊愕和狡猾的神情,小声问道:“你们要买枪?”
大拇哥点点头。
穿军大衣的男人让他们进来,插上门,走过一个有井的院子,进入堂屋。男人警惕地询问着什么,察言观色,确认他们是不是警察。
高飞说:“拿出来吧。”
穿军大衣的男人从衣柜的夹层里拿出一个油布包,布包展开,里面有一把锯断了枪管的猎枪,他说:“在这儿。”
大拇哥失望地摇摇头。
穿军大衣的人说道:“这是我从山上捡到的,你们看着出个价吧。”
丁不四说:“我们不要。”
高飞说:“用这枪射五十米外的人,还不如射击月亮,他们打中目标的机会都是一样的。”
丁不四说:“我们要买的是能杀人的枪,不是打鸟的枪。”
大拇哥说:“枪,还有子弹。”
穿军大衣的男人说:“没有。”
大拇哥说:“走吧。”
他们快要走到院门的时候,穿军大衣的男人和女摊贩交头接耳商量了一下。“等等,别先走。”他叫住了他们。
穿军大衣的男人说:“我有,你们带够钱了吗?”
大拇哥拍拍自己的口袋。
男人脱掉大衣,走到院子里的井口处,他顺着绳子滑下去,女人再用辘轳把他拽上来。他从井底拿出一个油布包,包里有三把枪,两把带有瞄准镜的长枪,一把左轮手枪。
大拇哥拿起那把左轮手枪,问道:“多少钱?”
男人说:“这是外国货。”
大拇哥又问了一句:“多少钱?”
男人继续说:“英国警察都用它。”
丁不四有点不耐烦:“你就说多少钱吧。”
男人依旧絮絮叨叨地说:“这可不是用废铁造的,有的人造出的枪都是哑巴,他们用钉子,用马蹄铁,把这些生锈的东西全倒在锻铁炉里。”
高飞说:“看得出。”
男人补充了一句:“还有破镰刀。”
大拇哥耐心地等他说完。
男人终于开价了:“左轮手枪6000元,白送60发子弹。这两把长的,一把7000元,三把就是2万元。”
大拇哥问:“左轮,5000卖吗?”
男人斩钉截铁地说:“不卖,这枪可是铜造的。”
丁不四说:“这样的话,买卖吹啦。”
男人装作把枪收起来:“也好,我就留着吧,会有识货的人来买的。”
大拇哥说:“5000,是现款,现在就给钱。”
男人生气了:“你们不识货,这枪只要一掏出来,就会吓得人拉屎。”
大拇哥转过身,靠近高飞的耳朵,低声问:“东西好吗?”
高飞点点头。
大拇哥说:“我们全都买了,还有那两把长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