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科幻恐怖电子书 > 金字塔之秘 >

第3部分

金字塔之秘-第3部分

小说: 金字塔之秘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副受害者模样地将这个案子到处做了宣传。那会儿,你们夫妇两个人,一副悲痛欲绝、惊恐不已的样子,表演得的确非常到位。你们俩绝对是一对高明的演员,那全套的演技,超过了任何专业演员。你们俩的确不愧是一度震惊全国的大骗子。在一般人眼里,你们是一对令人同情的盲人按摩师夫妻,其实,一个是以赌博度日的医生尼古勒·得库华,另一个则是女贼莫丽·谷娇娘。”

这些话,就像子弹一样不断地从机关枪里射出来。艾娜听后,脸色顿时大变。可是,她毕竟是一个有胆量的女贼,很快就平息了怒容,坐到了一旁的一把椅子上。

“哼,你知道得倒真是非常清楚呀!亚森·罗宾真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物。”

她掏出一支雪茄烟,点上吸了起来。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当时,有一个被人们称为妖女的女贼,她叫莫丽,人长得非常漂亮,经常出入于巴黎上层社交圈,与那些贵族和富人经常来往,可是,只要她出现的场合,必定会有人丢东西。

而那些不翼而飞的东西,都是珍珠项链、戒指、手镯等价值不菲的物品。

有一位子爵夫人,由于一条祖传的钻石项链被偷从而自杀;另有一位出身名门的非常漂亮的小姐,由于被偷走了她母亲遗留给她作为纪念的宝石戒指,发了疯。

但是,盗窃这些物品的小偷,却一直未能查出来。

几乎与此同时,在巴黎的社交圈子里,突现出现一个身板如同专业拳击选手那样结实的男人,大家都称他得库华子爵。他是一个极为出色的梭哈选手,每次赌博都是他胜。由于每一场梭哈的赌注均很大,因此,他总是5万、10万法郎地赢。

后来,大家终于认清了,原来他是一个在赌博中靠伎俩取胜的医生。他因此险些被投入牢狱,多亏他逃命及时,才躲过了那一场大灾难。

这个得库华子爵逃掉后,那个号称伯爵夫人的莫丽,也在巴黎社交圈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此后很长时间,大家才了解清楚,原来他们是一对夫妻,女的是一个令人恐惧的妖女,男的是著名的梭哈医生尼古勒。

在那时,有过这样一种说法:他们俩非常精妙地躲过了警方的抓捕,逃往了美国。

其实,这两个受通缉的罪犯,并没有去美国。男的装扮成一个眼瞎的按摩师,与他妻子定居在一条偏僻的小巷里,过起了一种相当不惹人注意的生活。

他们经常到赛马场里去买些马票,进行赌博,以此作为他们共同的消遣。那些警察当然不会想到,眼前的这一对夫妻正是他们通缉的那两个罪犯。

但罗宾早就发现了,并一直在盯梢他们。毋庸置疑,赛马场里那个假冒警察的人,正是罗宾。但是,是什么原因使他将那已经到手的5万法郎,作为安慰金又返还给他们呢?真是让人无法理解。

现在,他又来到了这座公寓楼里。根据这一点推断,他给他们钱绝非没有目的,而尼古勒夫妻两个人,肯定早就看穿了罗宾的计策,因此,罗宾进入他们的屋子后,马上就被他们击晕在地,并被抬进密室藏了起来。

那么,尼古勒夫妻俩与罗宾发生了这起冲突,有没有他们的目的呢?没错儿,他们自有打算,而罗宾也有自己的打算,双方打算撞在了一起,于是这场冲突就不可避免了。

他们都在想尽办法保护自己,并将对方击垮,如同狐狸与猴子发生了冲突,结果会是谁获胜呢?照现在的形势分析,由于罗宾被紧紧地绑着,他没有机会获胜的。

足智多谋的罗宾,因为一时疏忽,居然钻进了这双夫妻的圈套,成了他们的俘虏。

这时,尼古勒通过衣橱后面的密门走了进来,他满脸都笑开了花,得意洋洋,而原来那副黑眼镜早已不见了。

“罗宾,你究竟是栽在了我的手里。”

“尼古勒,你赢了。”

“你已经想明白了?甘心了?你真不愧是大名鼎鼎的罗宾,马上要死了,还这么爽快。”

“可是,我想问明白,你们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对待我?”

“为了金钱!钱是我们行动的始终不渝的目标。为了得到金钱,任何事情我们都会干,这是我坚信的真理。”

“为了金钱?只能让我蔑视你。”

罗宾冷笑了几声。

“随便你怎么说,我只要弄到钱就可以了。我要你交出100万法郎!”

“要是我不同意呢?”

“看这个!”

尼古勒用一只手枪顶住了罗宾的太阳穴。

“喂,喂,别开这种玩笑,这太不安全了!我身上怎么会带着100万法郎?”

“你身上总会有银行支票吧?赶快签字!”

“这一回,可真是遭遇不幸了。我罗宾怎么会屈服于手枪的胁迫而在支票上签字呢?”

罗宾开玩笑似地说。

“别啰嗦,马上签字吧!”

“把我绑得这么紧,我怎么签呀?”

“嗯,说的也是。”

尼古勒立刻走上前来解开了绑着罗宾右手的钢丝。罗宾便从身上摸出一本银行支票,莫丽将醮了墨水的钢笔交给他。

“100万法郎够吗?是不是需要再增多一点儿?”罗宾嬉皮笑脸地问。

尼古勒非常谨慎地用手枪顶住罗宾的脑袋,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右手。因为他明白,罗宾绝不是一个简单之辈,因此,即使罗宾只有一只手能活动,尼古勒仍然是十二分的小心,丝毫不敢大意。

“用不着这么不放心的,尼古勒!”罗宾笑着,洁白的牙齿露了出来。“仅仅想要100万法郎?实在没有想到,你胃口居然这么小。”

签完字后,罗宾将支票若无其事地交给他们。尼古勒又紧紧地捆住了罗宾的右手,扭头对莫丽说:

“我带着这个支票去银行取钱。可是,罗宾这个坏蛋,居然会如此听话地给我们签这张支票,很可能其中藏着什么阴谋,或者在支票上写下了暗语,让银行的职员一看就明白这是不真实的支票,那实在是太危险了!现在正好是10点,如果12点我不能回来的话,那就说明我出了危险了。那时,就打死这个家伙,之后马上回老地方去。不管是押解马车还是拘留所,都不会挡住我脱身的。”

说完,他把手枪递给了莫丽,就急忙出去了。莫丽用枪口对着罗宾,非常小心地在那儿站着。罗宾闭着眼睛躺在地上,时间不大,竟打起鼾来。这究竟是他胆大包天呢,还是另有什么鬼点子?莫丽也没有去深思这件事,只管紧紧地盯着罗宾。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又过去了,时钟都打完了12下,莫丽慌恐不安起来。因为她感觉到危险在逼近,她认为丈夫肯定是被捕了,便把手枪瞄准了罗宾。

她刚想扣动扳机,正见尼古勒跑了进来,他喘着粗气说:

“用不着开枪,已经拿到100万法郎啦,马上逃跑吧!出租车在外面等着,立刻去整理一些应用之物,带上加拜理一块儿走。把钱装到旅行包里!”

尼古勒把那100万法郎的钞票递给莫丽,又踢了罗宾一脚,说:

“站起来吧,你这个好运的大坏蛋,我晚到半秒钟,你的脑袋就已吃下一颗子弹了,现在也好,我们省去了让别人听到枪声的麻烦。钱已经领到了,非常感谢你。按常理,我应该立刻放掉你,以表达我的感谢之情。但是,如果现在就把你放了,恐怕会不利于我们。因此我已经做好了安排,在我们走后,会有人来放你出去的,再耐心地等待20分钟吧。我明白这滋味非常难受,但是,罗宾,还是请你安心地忍受一会儿吧。”

尼古勒走出密室,开始打电话:

“喂,是警察厅吗?……葛尼玛刑警在吗?……请他马上来接电话……你是葛尼玛刑警吗?……我是尼古勒按摩师,请你立刻赶到我的公寓。在一间内室里,摆着一个衣橱,衣橱里是一扇秘密的门,你把那扇门推开,就会发现那儿躺着一个被捆着手脚的人。这个人就是亚森·罗宾!”

随后,罗宾听到了扔下话筒的声音。接着,又传来了一阵三个人走下楼梯的脚步声。这之后,是出租车启动的声音。

“嘿,这个坏蛋报警了。”

罗宾扭动了几下身子,但是,他的手脚被钢丝绑得非常紧,根本没希望爬起来。

“如果我果真被那个像猎狗一样总是盯着不放的葛尼玛抓了去,怎么会活命呢?况且,费了那么多精力,刚刚才有了一点儿进展的那把金字塔的钥匙,不是也不能拿到手了吗?不行,我必须想办法跑出去。”

罗宾使尽全身力气挣扎着,但是,他越是挣扎,那根钢丝就越紧,直至陷入肉中。

“20分钟以后,葛尼玛就会到了……”

罗宾估算了一下警察厅到这儿的路程,更加着急了。他咬着牙,急得在地板上滚来滚去,可是,这么做,只能是白白地耗费体力,没有丝毫效果。

突然,外面传来“咯哒!”一声响,罗宾侧耳倾听,接着,又传来了开门声。他暗想,这肯定是葛尼玛刑警到了。罗宾想了想,感觉毫无希望了,便合上了眼睛,一丝不动地躺在地上。他不希望让葛尼玛看到他那种不要命地挣扎的丑态,因此,他非常坦然地躺在那里,只等葛尼玛伸手来抓了。

时间不大,衣橱的门打开了,有个人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并开始非常使劲儿地给他解绑在双手上的钢丝。

“葛尼玛,你到得很快嘛,谢谢了。”

罗宾边笑边说。他心想,“这个家伙总是与我对着干,把我看成是他的敌人,曾经有好多次了,他每一次都差点儿要抓住我,幸亏我巧妙地避过了灾难。有一回,是他亲自出马押解我,但我还是逃出了马车。”

他又想道:“这个家伙总是紧盯着我,当然会有许多理由的,大概在上一辈子,我们就有过恩怨吧!

“其实,这家伙说起来还可以,做事比较认真,人性也比较正直。对于法律,他就像信奉上帝那样信奉着,真是一个不错的刑警。让他这样一个好人抓到我,也让他表现一下自己的才能,的确是一桩善事。”

从来都是胆大包天的罗宾,一想到这儿,不觉露出了微笑。这时,绑在他脚上的钢丝也被解开了。

“噢,非常感谢你,葛尼玛,我又可以伸直手脚了。算了,算我不走运好了。”

罗宾站起来,活动活动两只手,仔细一看,不禁一怔,这个人并非是葛尼玛刑警,却是一个女子。她穿一衣黑色服装,并用黑纱蒙着脸。根据那苗条的身材判断,像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

“你是哪位?”

罗宾低声问道。

“马上离开这儿,没有工夫说话了。”

声音非常清脆,但有些发抖。

“你到底是哪一位?”

“喝下去这个,能够给你添点儿力气。”

那个女人把一瓶牛奶递了过来。这时,来了股风,将那女人面庞上的黑纱吹了起来。罗宾看出,这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孩子,而且面容很熟,似乎在哪儿见过。

罗宾仔细地端详了一下那个女孩子,不禁问道:

“你你是……”

他猛然想起,这位女孩子长得与加拜理非常相似。

“你是那个年轻人的妹妹吧?”

“不!”那位女孩子把头摇了摇,她那一双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我就是加拜理。”

“哦,那时你化了装?你不是一个男孩子吗?”

女孩顿时满脸通红,摇了一下头。

“其实我是一个女孩子,不过总是女扮男装的。”

“是你的叔父、婶母给你化的装吗?”

“他们其实不是我的叔父、婶母。我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