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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9部分

三国之我是皇太子-第8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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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赵云此刻消耗的体力已经不少了。
    说着,魁头也向严忠解释了几句。顿时,严忠的面色从铁青一片,转化成为了红润,充斥了喜悦。
    “这么说,现在派遣这五员大将出阵,足以将那赵云斩杀了?”严忠兴奋的问道。
    “应该差不多了。不过。”魁头点了点头说道,不过,到了最后,又添了一句不过。
    这让严忠顿时一阵纠结。
    “不过什么?”严忠问道。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再派遣二十名普通勇士,十名精锐勇士,消耗赵云的精力。”魁头的脸上,露出了阴阴的笑容。
    在这一次斗将的过程之中,魁头已经完全的抛弃了尊严,只想着要耍手段,将赵云杀死了。
    要知道,若是派遣普通勇士让赵云杀,赵云轻而易举,不仅不能继续消耗赵云的体力,或许还会给赵云以养精蓄锐的时间。
    俺是这二十名普通勇士,十名精锐勇士就不一样了。只要这些人间隔在一起上,赵云就不得不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
    用面对精锐勇士一样的精力,去面对普通勇士。这就是计谋啊。
    魁头的心中略显自得。
    “好计。”严忠闻言眼前一亮,真心实意的道了一声。而后,二人对视了一眼,皆发出了一声大笑声。
    “哈哈哈。”
    笑声当然还算豪迈,不过配合上二人的阴毒,却多少有几分苟合的味道。
    接下来,自然是寻找那二十名普通勇士和十名精锐勇士了。不过,在此之前,魁头却是转头,对着那五名最后,也是最强的勇士们说道:“现在的赵云应该是很累了,接下来会更累,机会我已经为你们创造了。不要让我失望。”
    “诺。”
    那五名最后的勇士,齐齐应诺道。
    他们大部分人都是相当的亢奋,因为他们知道,这大单于费了这么大的力气,也要拿下赵云,增加己方士气。
    一旦他们得手,大单于必定会高兴异常,这样一来,赏赐就多了。要知道,在鲜卑封王是常有的事情。
    但是其中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在于所领部众多寡。部众越多,则地位越高。
    所以,他们大部分人都是卯足了力气,想要争上一争。
    只有,那一名第一将,他始终是面色如常,一双狼目也是凶狠依旧。他对于前边四将的兴奋,非常的不屑一顾。
    因为他知道,能杀死对面赵云的人,就只有他而已。
    这是直觉,没有任何根据的直觉。但是他却是相信这一份直觉,因为就靠着这一份直觉,他长到了这么大。
    从来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名字,叫做狂狼。犹如野狼一般凶狠,坚韧,强壮。就连那杀人的方式也是一样,他喜欢将人撕成碎片。
    更喜欢强者的鲜血。
    想着,狂狼抬头看了一眼,两军阵前的赵云,那个人,强大,无比的强大。他最喜欢了。
    狂狼不由自主的舔舐了一下嘴唇,那模样凶狠冷厉,让人不寒而粟。
    就在这最后的五名勇士,心态各不同的情况下。魁头已经找到了二十名普通勇士,十名精锐勇士。
    并一一的派遣上了沙场。
    前两个人,都是普通勇士。赵云一枪就解决了,毫不费力。
    这让赵云有些奇怪,也有些警惕。
    其实,马超所预料的没有错,斩杀了七十人,不管是谁都是有些累了。赵云也是如此。
    同样的,赵云也知道这是车轮战。对方卑劣无比,不是什么好汉大丈夫。不过,赵云很自信,他能坚持到最后。
    只要他能坚持到最后,汉军声势必然大涨。这是其一。
    他享受这一次厮杀,这是其二。所以,赵云没有理由退走的。
    而当赵云看到了那聚将鼓下,还立着五名勇士的时候,赵云就知道,斩杀了那五人,那鲜卑单于,就没有底牌了。
    而他七十个人也杀了,难道还杀不了那五人不成?
    而魁头在那之后,没有派遣出来那五人,而是从军队之中挑选出了两名勇士出来,这让赵云的心中改变了主意了。
    车轮战。
    赵云冷哼了一声,自己不退,难道还被人当成傻瓜了不成。难道,我会永无休止的,任由你们车轮战不成?
    一百一十人,最多也就这些了。否则我也不奉陪了。
    可以说,在魁头派遣出来了另外的勇士厮杀的时候,赵云的心中已经有了底线,一百一十人,再多就不奉陪了。
    所以,赵云是胜券在握的。不行就退走嘛,反正也是车轮战,没什么好不能退的。
    而现在,赵云又解决了两名勇士,毫不费力。这让赵云自然是警惕异常。
    “对面汉将,吃我一刀。”
    就在赵云警惕的时候,一名鲜卑勇士冲出了本阵,跨马持刀,威风凛凛。那气势,比刚才赵云杀的人,更加的凶狠许多。
    “精英与普通的勇士混扎,扰乱我的心神。原来如此。”
    赵云见此,疑惑顿消了。哑然失笑了一声,而后又是一枪破出,将那迎面而来的鲜卑勇士,刺了个对穿。
    没用,因为赵云每一次都是全力以赴。不管是弱者,还是强者,都是一样的,他不会偷懒。
    所以,魁头的谋划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杀,杀,杀。
    赵云杀人,当真是一种艺术,一种技能。他杀人,即简单,又快速。三十个人,整整三十个人。
    只是片刻时间,就被赵云杀光了。
    而此刻,赵云的额头上,也确实是出了一些汗水。
    “第一百个人了。再有十个,我就不奉陪了。魁头啊,你也该杀手锏了吧。”此刻,正有鲜卑勇士,为刚才死在赵云枪下的那人收尸,赵云浑不在意。他只是抬头,将目光投向了那五个勇士。
    已经一百个人了,连斩一百人。这是一个骄人的战绩。即使当年吕布,怕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啊。
    赵云虽然认定了,若是一百一十人后,就不奉陪了。但是作为武将,他还真心的是想要有始有终的。
    杀的鲜卑人没有任何脾气了,不得不发动战争。
    这样一来,这一次斗将,蔡氏完美无缺的。他赵云,他们大汉朝的威名,将会远播草原。
    这是为将的荣耀,也是该做的事情。
    此刻,赵云的心中,对于刘冯也是异样的感激。
    感激刘冯让他走到了这最后,没有中途因为车轮战,而对于他不信任,怕他损伤。
    这一份信任,当真使得赵云信心百倍,也更加的愿意坚持下去。
    完成这一切。
    “来吧,鲜卑人的真正勇士。”赵云抬起了长枪,直指那点将台下,聚将鼓四周的五名鲜卑勇士,在心中发出了一声咆哮。
    在这一刻,赵云浑身上下的气势,当真是涨到了巅峰。
第一千四百七十二章谁与争锋(第四更)
    在这一刻,在这数十万双眼睛的注视下,赵云平举长枪,直指魁头所在的点将台。
    虽然赵云心中大吼,“来吧,鲜卑人的真正勇士。”
    但是,面上赵云却是始终如一,没有开口。只是一双眼神更加犀利,犹如一柄绝世利剑,出窍欲杀人,锋芒无匹。
    但即使是如此,在场的人,也能从赵云的眼神,赵云所散发出来的气势,知道赵云心中所想。
    来吧。
    简简单单。
    被这满满的数十万大军,全部感觉到了。
    “决战的时候到了。一往无前的杀过去吧。”刘冯见此大笑了一声,而后奋起余力,举起了那鼓槌,敲击向了军鼓。
    “咚咚咚。”
    随即,那震天的擂鼓之声,骤然响起。犹如雷暴闪动,轰鸣不绝。
    “杀。”
    刘冯仰天大吼,他黑发如墨,披散而下,随着这一声大吼,四处飞舞,有一种狂放豪气。
    他的吼声凌冽,似要划破那苍穹一般,直冲云霄,震动当场。
    赵云是刘冯的将,而刘冯则是赵云的帅。二者,相反相成,缺谁也不行。否则,安能有今日子常山赵子龙,威震河套?
    赵云听到了如同雷暴一般的擂鼓声,也听到了那凌厉无匹的吼杀声。他回过头来,看了一眼。
    立刻见到了刘冯狂放豪猛的猛力敲打军鼓,放声大吼的模样。顿时,赵云的眼眶湿润了。
    心中豪气,更增。
    “来吧。”
    终于,赵云将他心中的声音爆吼了出来,这一声爆吼,使得赵云浑身上下的气势,更增百倍。
    当真是有一夫当关,而拒二十万之众的绝世豪猛。
    这一声大吼,太强了。强大到了,让对面鲜卑人躁动不安的地步。他们胯下的战马,更是不安的骚动了起来。
    犹如面对一头雄虎咆哮一般,惧怕了。
    “啊。”
    一声惨叫响起,却原来是一名鲜卑勇士控制不住战马,从马上跌了下来。更是因为战马的骚动,马蹄飞踏。
    将此勇士,踏成了肉泥。
    这一声惨叫,吸引了所有人的注目。
    “哈哈哈哈。”
    刘冯张口大笑,豪气更增,鼓荡起了心中的气力,疯狂的擂动军鼓。鼓声更加激荡。
    “威武。”
    汉军更是发出了齐齐的声音,威武二字,直冲云霄。
    这是后盾,这就是赵云此间能立在二十万鲜卑大军前方,而坚强的后盾。衬托着,此刻的赵云更加的神武不凡。
    面对这样的情况,鲜卑大军这边,士气更加低落了。那魁头,严忠更是脸色再次铁青一片了起来。
    “张狂。”
    最终,魁头发出了一声怒吼。
    “大单于出手吧。杀了那赵云,汉军就没脾气了。”严忠的声音响起,仿佛冰窖一般的寒冷。
    “好。”
    魁头狠狠的点了点头,而后目光看向了那五名鲜卑的勇士们。
    这五个人,前四个人其实差距不大。但是所使用的兵刃却是不同。
    第五将大图用的大斧。
    第四将等当用的是狼牙朔。
    第三将大浪使用的是金锤。
    第二将峰山所使用的是一柄长刀。
    而这第一将狂狼,用的则是一柄长枪。
    赵云同的长枪,所以拥有速度,这是魁头看在眼里的。所以,最能对赵云造成威胁的,同样也是使用长枪的人。
    所以,派遣狂狼出去,最能牵制赵云。不过,狂狼是杀手锏,是最后的杀招。所以,不能轻动。
    要靠前边的四人,更加的让赵云消耗体力才是。
    因而,只能取其次,以拥有较快速度的兵刃,长刀,进行对决。
    想着,魁头将目光投向了第二将,峰山的身上。这是一名勇士,他身高九尺半,腰大十围,犹如小山一般高大。浑身的肌肉,块块鼓起,似铁打的一般。
    此刻,他的一双目光,如同老虎一般,冷芒直射。
    这是大浪淘沙,从一群沙子之中,掏出来的金子。
    而今日,他的任务,就是将赵云杀了。证明,鲜卑人确实比汉人强壮。
    “上吧。”魁头朝着峰山大吼了一声。
    “诺。”峰山大声应诺了一声,而后取了他的兵刃,一杆丈六长短的长刀,跨坐上了骏马。
    飞快的冲了出去。
    先不说峰山的身材雄峻,就说峰山此刻胯下的骏马,就是一匹上等的千里马。名叫白电。
    能马踏白雪,行走如电。
    此刻,这一人一马配合起来,当真是人中雄健,马中蛟龙一般,一股子铺天盖地的气势,顿时朝着赵云席卷而去。
    “哒哒哒。“
    滚滚如雷一般的马蹄声之中,一声爆吼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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