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你的高冷病掉了-第3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时的大地,被洗得干干净净,赖在地面的肮脏的灰尘,被大雨无情地冲刷掉了。此时的树木,一改往日愁容,不再无精打采,低头纳闷,而是变得精神抖擞、神采奕奕了。此时的行人,不再汗流满面、愁眉苦脸了,而是神清气爽、满面笑容。此时的车辆,任是风驰电掣,也无法扬起灰尘了。还有,就连微微的清风送来的空气,也是湿润的、清甜的、馥郁的。真美,好一个夏日的雨后!
林初晴进屋看着沐晟还没有醒来,想必这个男人应该一夜都没由于真正的睡着吧,等等,依稀的记得好像昨晚上,自己好像把沐晟抓伤了,那就做个粥补偿一下这个男人吧。
其实,林初晴从小到大就只会熬粥,不过嘛……粥的味道还真的相当不错,连沐妈妈朝晖做饭的比不上她做的粥,难怪沐晟很喜欢他做的粥。
跑到厨房里看了看食材,跳了些蔬菜拿出来,正在厨房做饭的沐妈妈见了,有点害怕,“初晴丫头,你……你这是要做饭?”
“妈,我就给沐晟做个粥,饭我还是不做了,我怕我把您的厨房在烧了,今天中午就没有午饭吃咯。”林初晴知道沐妈妈的意思,也打趣道。
“哈哈哈哈……”婆媳俩在厨房里打成一片,不断传出爽朗的笑声。
“什么事情这么开心?”沐爸爸一副领到视察工作的样子倚靠在厨房门口。
“爸,我和妈在讨论……”
“去!去!去!你这只老狐狸又在着偷听什么呢?”沐妈妈擦了擦手,就把沐爸爸往外推,“我们女人家的话题你少在着插嘴。”
“我还懒得听了呢。”沐爸爸倒也不反对,顺着沐妈妈的力除了厨房,去客厅看报纸了。
“这就对了嘛,今天真乖!”沐妈妈洗了手,甩了甩手,又把面前的请辞啊拿起来整理,“初晴丫头啊,你看看,沐晟啊就和他爸一个德行,所以啊,不能太宠着,该收拾还得要收拾。”,沐妈妈就这么在厨房开始传授起林初晴“教育老公”的心得了。
哈哈,林初晴总结了一下,恩……沐晟是绝对的亲儿子!
沐妈妈在厨房熟练的操作着,时而还会帮林初晴搭把手。
熬好粥,沐妈妈看着在厨房做饭想要帮忙,结果不是摔了碗,就是自己可这碰着。
“好啦,初晴,你出去玩儿吧,饭马上就好了。”
“妈,你确定你真的不用我帮忙吗?”
“不了不了。”沐妈妈极力白摆手说,“你放心地去玩儿吧,我这里有王妈。去吧,顺便你去叫小晟起床了。”
“好吧。”林初晴鼓着腮帮子。
最终,林初晴以为在厨房帮不上任何忙,反倒闯祸不少,沐妈妈还是将林初晴“轰”出了厨房。
林初晴在客厅有找不到好看的电视剧,觉得时间还早,饭应该还要过一会儿才能耗,怕打扰沐晟休息,就跑到花园里去了。
因为下了雨,气温不算特别高,不会让人感觉燥热。在这样的氛围中,林初晴转呀转,不由得有了几分诗情画意。
花园里的樱花早已过了花期,现在蛮熟都是绿叶,绿油油的。
林初晴把沐晟重在外面的玫瑰,挖了一些UI来种着,看着这些玫瑰花就会想到沐晟那天在玫瑰花花丛想自己求婚的情景,心里就是一片暖意。
花园内却悄无声息,林初晴感叹是哪个女人能拥有这么多花朵,那也是她曾经的梦谧。
林初晴曾经鄙视情人节卖花小女孩手里的商品,心里期盼整个花地。一直以为那是一种奢望,直到今天林初晴也觉得有沐晟在身旁是一个幸遇。
“喜欢吗?”忽然有个颤抖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象幻语一样让林初晴惊异。沐晟醒来就在窗边看到了自己的小女人,洗漱好,就下来了。
“我爱你,永远!”沐晟从后面怀抱住了林初晴。
林初晴明明听到那人的心跳,他竟说出:我爱你,永远!
在这个好似虚幻的仙境里,林初晴能够感觉自己的心被沐晟轻轻的捧起。
林初晴抵挡不了那个“爱”字,泪水和着感动和委屈。
沐晟紧紧握着林初晴的手,在花园的凳子下坐下,沐晟说他这些花每天都会去照顾,一直等着林初晴回来,一度一度的玫瑰为林初晴而老去。这一天等得太久了。
“晟,你不生气了?”林初晴从沐晟的怀里仰起头,小心翼翼的问。
“傻瓜。”林初晴看到沐晟的眼角有泪光,“你就是上天赐给我的最好礼物,我不会再独守玫瑰园的孤寂。”
今天玫瑰花的花瓣芬芳又美丽,沐晟说“知道上天会知道他的心意。”
沐晟的神情感动又诗意,一脸的虔诚望进林初晴的心底。林初晴的脸被这满园的玫瑰染红,情感的渴望悄悄把心占据。这美好的情感,就在这盛开的玫瑰花园里。
玫瑰花的气味很香,芬芳扑鼻,幽香醉人。一阵风吹来,吹出玫瑰那迷人的幽香,林初晴心旷神怡,沉醉其中。
“傻瓜,其实今天早上你电话响的时候我就醒了。”沐晟看着林初晴一脸疑惑的样子,“我都听到了啦,生日宴会我知道啦。”
林初晴又往沐晟怀里靠了靠,“所以你会去吗?”
“怎么不去?舒浩炀家一直和我们有生意上的往来的,不紧我会去,到时候爸和妈都会去吧。”
“真好。就知道玩儿,还好有我,没有我你怎么办?”
“所以,你不能离开我呀。”林初晴动容,感动地望着沐晟,“我给你熬了最拿手的粥。”
“据我所知,你就只会这个吧!”
“额……你真的不生气了?”林初晴微微有些尴尬。
“恩,不生气。”
突然画风突变。
“耶!原来老妈手的对,男人也是需要哄的。”林下垂去年刚从沐晟的怀里挣脱,崩了起来。
沐晟满脸黑线,敢情自己又被自己的女人给耍了。
“林初晴!”沐晟反应过来,对着林初晴跑开的身影一字一顿地大喊。
“谁让你总说我笨呢?”
“你给我站住!”这个小女人是应该好好惩罚一下了。
“你让我站住,我就站住!”林初晴战国身摇摇头,“我偏不!”
两个人你追我赶,身后,一朵朵灼灼如火的玫瑰护额的花瓣挨挨挤挤的,层层叠叠的。
这个周末就这么过去了。
第七十二章舒家生日晚宴到来()
日子过得很快,很快就到了舒家生日晚宴那天。
林初晴穿了一袭粉色的抹胸晚礼服,弧形优美的抹胸更让林初晴纤腰盈盈似经不住一握,高绾地棕色发髻与粉嘟嘟的礼服相得益彰,勾勒出完美的曲线。长裙下摆处细细的褶皱随着来人的脚步轻轻波动,在晕黄的白光之中仿若凌波而来的仙子,再配上5公分的细跟高跟鞋,真的堪称完美。
沐晟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两人站在一起就像王子和公主一样,夺人眼球。沐晟定定的看着林初晴出了神。
“我知道我很美,但也不用口水都流了一地了吧。”林初晴笑着,被沐晟直直的看着林初晴怪不好意思的,开启了玩笑。
“是啊,我媳妇儿这么美,看得我都舍不得带你出门了,要不?你就不去了吧?”被林初晴这么一说,沐晟也开始起玩笑来,挑逗着自己的女人。
“放心吧,有你在,没人敢看我的,就你那小心思。”林初晴傻傻的笑着,不过,有一点倒也是事实,谁要是敢多看林初晴几眼,沐晟的眼神里就会充满一种叫做危险的东西。
“初晴丫头,小晟,不早了,准备走了吧。”沐妈妈在客厅门口催促着,中国风的旗袍很显气质。
“好,妈,你们先走,我们随后就到。”沐晟和林初晴两人正腻歪着,听到沐妈妈催了,沐晟随口应了句。
沐爸爸扯了扯沐妈妈的手说:“走吧,你就别管这小两口了,待会儿他们自己会跟上来的,我们就先走吧。”沐爸爸永远都是那般宠溺沐妈妈,妈妈吗真的是圈子里为数不多的嫁给了爱情的贵妇人。
最后,沐爸爸和沐爸爸先去了舒家的生日晚宴,沐晟和林初晴有磨蹭了一阵,才两人十指紧扣地出了门。
一路上,林初晴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看着窗外的风景。
华灯初上的夜晚,喧闹了一天的小城开始了夜间的繁华。霓虹灯下、人行道旁随处可见匆匆赶路的身影,酒店商场、公园广场到处都是休闲消遣的人群。色彩缤纷的灯饰把这做小城装扮得妖娆多姿。
霓虹灯装扮的城市,极像一个过度补光的舞台剧,所有的角色看上去滑稽、变形。高楼、人群、夜色失真的夸张,人们大声的喧哗,虚浮的表演热闹,尽心掩饰寂寞。每一颗心都拉的很远,每一张脸都充满欲望,真情刻意在话语里彰显,卸掉面具的深夜,脸却光怪陆离。
沐晟知道林初晴再看夜景,所以,故意放慢了车速。
城市的夜色像京剧老生的唱腔,锣鼓喇叭声中起承转合,明明灭灭,韵调斑斓。空气蕴含丰富,各种味道儿杂糅在一起,人群挤挤挨挨,身近心远,互相警惕着,热情的寒暄,转身已是陌路。城市记忆就像频繁留白的影像剪辑,今是昨非,不知所云。
人工的城市出自欲望,天空和街道被涂抹成意识流的线条画,林初晴认为这每个解释都听上去都很美,却散发着水泥的冰冷。温度高高低低,燥热与冰冷,像极了疟疾病人打摆子,病态凄凉。这就是所有生活的追求,从爱出发,把爱屠杀。
到了会场上,会场上都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有的正举杯畅饮,有的正互相寒暄。其实大多都只是阳奉阴违,陪笑聊天而已。
明亮的灯光交相辉映,透过玻璃杯折射出愉悦的光晕。
沐晟和林初晴一出现就成了全场的焦点,美女帅哥总是很容易吸引人的眼球。
“初晴,沐晟,你们终于来了。”这熟悉的声音,来人正是舒浩炀。
林初晴和沐晟的眼光往同一个方向,“哟,沐大总裁,还以为你不来了呢。”舒浩炀笑着说。
林初晴害羞地笑了笑,刚准备说些什么,沐妈妈就过了,“初晴丫头,来,我给你介绍人认识。”
就这样,林初晴被沐妈妈拉走了,留下沐晟和舒浩炀在原地。
两男人相对儿立,“舒浩炀,谢谢你!我会一直好好地爱护她。”沐晟先开了口,他知道林初晴在国外一直都是舒浩炀在照顾着,而且现在林初晴已经回到自己身边,对于这个情敌,他已经不在那么排斥。
“不必谢我,你照顾好她就对了。”舒浩炀心里还是痛了一下,毕竟面前的这个女人是自己爱着的,即便是过了这么久,还是忘不了。但是既然选择了放手,就默默地守护吧,舒浩炀心里想着。
“嗯,我会的。”
“这样最好。”两个男人碰了一下酒杯,大概这就是一笑泯恩仇吧。
“浩炀!”舒爸爸看到了沐晟和林初晴,端着酒杯笑着走了过来。
“沐总,欢迎来我的生日晚宴。”
“舒董,生日快乐。”沐晟端起酒杯回敬舒爸爸。
后来,就聊起了商业的话题,林初晴被沐妈妈拉着到处介绍给别人说这是自己的儿媳妇儿,沐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