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小馆-第2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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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林愁猜的没错,这老人给黄羊的饮水应该是碱性较强的山泉水,这水中碳酸盐、硫酸盐、氯化物和各种矿物质指标显然是大大超出正常水质的,严格来说,这样的水并不适合人来饮用,但对黄羊来说,这种饮水可以让羊肉肉质鲜美、减少膻味。
这样的羊肉,任何调味都是多余,只烧一锅开汤煮出其中血水即可。
取了炭炉和砂锅,将焯好的大片羊腩按照其肋骨纹理剁成两指半宽,一指长的粗长条,大地鱼干以鸡蛋面粉裹匀下清油锅炸成金黄色,与羊腩一同下进砂锅中炖煮。
道理非常简单,自古以鱼羊为鲜,不只是说说而已。
炖煮三十分钟,热油爆炒青蒜苗,盖在羊肉上即可。
连炭炉带砂锅端上桌去,林愁道,
“烫皮羊腩煲,还要再煲一会,正好等下道菜一起吃。”
黄大山吸了吸鼻子,苦笑,
“林子你把菜都端上来了,还跟我们说不能吃?这不公平!”
又看了看人数,
“桌子拼一拼,大家都坐在一起吧。”
“好嘞!”
那位老人一点不见外,拎着酒坛子端着花生米就凑了过来。
用手拢过一点热气,
“恩,闻闻,老头子喂的羊肉,这个味道,就说鲜不鲜?”
“嘿,老爷子,您就别再馋我们了。。。不过话说回来,您到底在哪疙瘩,我们这群人在荒野上厮混了几十年,也没见过您老爷子放羊啊,哈。”
老人哈哈一笑,
“从这再往东北六百里,有一灰突突的土坡乱石山,旁边还有一汪小湖,那周围几十里是盐碱地,寸草不生,去过没?”
白穹首和山爷对视,
“怪不得,东北方向我们狩猎者是很少去的,几乎没什么异兽出没,嘿,咱可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老人一捋胡须,傲然道,
“那可是老头子我独属的净土喽,连活尸都不带稀罕我那地儿的,一到正午,盐碱地再加上气温,能把活尸熏成咸肉一坨,过不来的。”
“佩服佩服,老爷子高见。”
这边林愁回了厨房,将煮好的牛蹄上的筋肉撕下,斜刀切大薄片。
牛蹄上几乎没有什么肉,都是筋和黄澄澄的牛皮。
四十五分钟的煮制并不能让牛皮牛筋熟烂,切起来还会发出“嚓嚓”的脆响。
切好后,蒜片炝锅爆炒,炒到冒烟后下干魔鬼椒、花椒、干红葱翻个几下,呛人的香辣味一出来,立马淋一点酱油黄酒,撒一把紫苏压灭酒火,齐活出锅。
炒牛蹄上桌时火焰将息,还在冒着燃烧后的缕缕青烟。
一股焦香混着辣味热烈奔放,在一瞬间就盖过的羊腩的清香味。
“嘶,好香!”
老人的眼睛也亮了,
“这是什么菜,老头子我钻研了一辈子吃,怎么没见过?”
“红的辣椒、这个是紫苏。。。这个肉。。。是牛皮?这是哪里的牛皮,牛皮上还带着筋,没有油脂也没有肉,这是牛蹄吧?”
林愁点头,
“炒牛蹄,大家尝尝看,羊腩煲也可以开锅了。”
从恒温箱里摸出几瓶带着冰碴的啤酒,
“唔,你们都喝三彩和清泉山是吧,有人喝啤酒么?”
燕子咦了一声,嘻嘻笑道,
“难得林子今天格外大方呢,我可要来一瓶。”
山爷哼哼着,
“这还是我带来的啤酒呢,顺水人情做的倒是理直气壮。”
沈峰先吞掉了一大条羊肉,烫的他话都说不利索了,
“呃。。。嘶哈。。。林子,今天的菜好像都挺下酒啊?”
林愁忽然站了起来,回厨房装了一碟东西出来,磨了一点青盐在碟子里,
“用羊腩蘸这个吃更香。”
“这是。。。辣椒?”
“恩,磨碎的烧辣椒。”
煮好的黄羊肉鲜嫩惊人、脂肪雪白,夹在筷子上像皮筋一样弹来弹去,蒸汽腾腾。
羊肉和狗肉一样,最好的吃法就是开汤炖煮、不能放盐,煮好后蘸着调料吃,这才能吃到最鲜美的肉质。
羊肉配青蒜,那口感简直可以用超脱来形容,羊腩带着皮,口感和滋味层层递进,锁住肉汁又带着独特的劲道,随着炭火愈旺,羊腩上的皮反而越发松烂软嫩,吃上去就犹如上好的黄油般丝滑,反而是羊肉,相比之下变得韧性十足。
山爷对林愁的手艺从来不吝于赞美,
“林老弟你这羊肉,简直就是爸爸级别,太鲜了,太香了!”
林愁笑了笑,
“这不是我的功劳,是老人家养的黄羊肉质太好。”
老人严肃的摇头,
“不,就是老头字我来做,也做不到像这样鲜美的味道,鱼羊是为鲜,小老板这一条大地鱼骨,放的好,放的妙啊!”
林愁道,
“可惜了,山爷下次出任务的时候,记得瞧瞧荒野上哪里有野韭菜开花了,炖羊肉配野韭花酱,那才是真正的绝配。”
山爷直拍胸口,
“得嘞,为了这一口羊肉,听见没,招子放亮点,抓紧把野韭花给林老弟找回来。”
白穹首讽刺道,
“我记得某些人信誓旦旦的雪蛤和蕨菜还一直没有兑现吧?”
第四百一十二章 投我以木瓜()
山爷脸一红,
“那什么刺老芽,林子不也种上了吗,据说还挺好吃的呢,雪蛤什么的,老子早晚也是会找到的。”
没人理他。
温重酒夹起一片炒牛蹄放入口中,暴躁的、仿佛火焰一般的炽烈辣意又舌尖直上脑门,辣的让人不吐不快,辣的让人头皮发麻。
牛皮和牛筋结合的薄片韧性十足,嚼起来清脆弹牙,适应了辣意后,只觉的满口都是沁人心脾的骨肉香,浓墨重彩让人流连忘返。
“咔嚓,咔嚓。”
众人显然都发现了这道菜的妙处,与清新鲜亮的羊肉相比,这道炒牛蹄显然属于完全不同的分类。
一个如小家碧玉,风拂杨柳温婉动人巧笑嫣兮;
一个如江湖儿女,信马由缰快意恩仇娇蛮泼辣。
但无疑。。。
炒牛蹄最是下酒!
温重酒抓起酒坛猛灌一口,酒液沾湿衣襟,酒气四溢,脸色赤红如血,大呼一声,
“呼。。。痛快!”
白穹首、沈峰、温重酒再加上老人,满桌上的人觥筹交错热火朝天,唯独山爷被排除在外。
别人那里炎炎酷夏,只有山爷周遭犹如六月飞雪。
山爷狂吞口水,
“卧槽,你们这帮人都是虐待狂,老子也想喝酒啊啊啊。。。。”
“emmmm,”小吴同志沉吟半晌,
“山爷,我这还有瓶格瓦斯,含酒精饮料大麦酿制,又甜又爽口,要不你也来点?”
黄大山脸色铁青破口大骂,
“那他娘的马尿一样的玩意,你也敢说是酒?”
众人则是齐声怒斥,
“吴恪,你敢!”
小吴同志吓得一缩脖子,两面不落好,
“得,算我多嘴。。。”
盆栽被辣的樱桃小口真的变成了樱桃红,看着夜鸾的眼神满是同情,
“喂,那个胸大的女人,你真的不过来一起吃的嘛?”
夜鸾摇头微笑,
“我刚刚已经吃过东西了,而且,我不吃荤。”
盆栽撇撇嘴,
“真是可怜啊。。。不过你连肉都不吃,是怎么长成~~那个形状的,这根本就违背了物理学定律的嘛。”
燕子噗嗤一笑,
“丫头,你好像忘了有一种水果叫做。。。木瓜。”
盆栽愤然道,
“木瓜什么的,都是骗人的,本姑奶奶让了好几点利大老远的弄回来什么粉红木瓜,根本就一丁点用也没有。”
山爷猥琐的笑了笑,
“贫乳萝莉大胸御姐,冥冥之中自有天定,你已经被这方天地的大意志附加了永固属性,任你再挣扎都是无用的。”
盆栽连眼珠子都气绿了,
“嘁,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瞎掰!”
山爷冷笑,
“老子可是文化人儿,你懂什么叫文化人么,我能瞎说?开什么玩笑!我说这话是因为我有确凿证据的!”
“。。。”
一群人你看我我看你,差点笑岔气,
“那你倒是说说,什么证据?”
“愚蠢!”山爷冷哼一声,“听好了!”
“古有诗云: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白穹首眨眨眼,
“这诗听着到挺像那么回事儿的,不过。。。。。。具体是啥意思?”
盆栽哆嗦了一下,低声自语,
“这,这不科学啊。。。居然还有人。。。”
黄大山摩裟了两下胡子拉碴的下巴,伸出一根小指,比划着丁点儿大的一丢丢,万分严肃摇头晃脑,
“这首古代大贤诗文的意思就是,不管你给我瓜果桃李,还给你的,就这么一嘎达大的破玉片子,恩,就一嘎达。”
“。。。”
恩,但愿这位古代大贤不会从棺材板里跳出来掰碎你的后槽牙。
喝了一瓶冰啤酒,神清气爽。
众人兴致正浓,喝空了的酒坛越来越多,林愁就更加眉开眼笑。
不过他还是退出了酒局,因为地下冷库冻着的那只牦牛还需要他进行处理,耽误不得。
牦牛的肉质与普通牛肉不同,“牛”味更重,也就是更腥膻一些,并且吃起来更韧。
牦牛不放血虽然会使牛肉鲜嫩,但同样的,血液也会使肉的腥味更重几分。
几个小时的冷冻悬挂,牛肉中的血水又流失了几分,但看上去仍然颜色厚重,几乎呈现出青紫色。
对于一个追求色香味的厨子,这并不是林愁想要的颜色效果。
但对牦牛的一种独特的吃法来说却是再合适不过。
风干牦牛肉,连骨带皮整片风干,不需放血不需任何处理,成熟后的牛肉肉质鲜红,粗犷豪放尽显无疑。
汉人食用生牛肉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三千五百年前,以那时的生产力,吃牛肉无疑是一种奢侈至极的行为,并且,往往会伴随着律法的苛责。
但比那更早的,就是藏区以牦牛肉为主材的肉制品。
牦牛生长在高海拔地区,生存条件苦寒,食物并不丰沛。
是以牦牛肉较少成块的脂肪,蛋白质含量更高,其营养物质更深层次的潜藏在细胞中,随时可转化为热量维持生存。
同样的,寒冷的地区就意味着较少的寄生虫、细菌等等,因此,生食牦牛肉相对来说更加安全。
藏区有很多生食牦牛肉的做法,但风干牦牛无疑是其中被接受程度最为广泛的。
取宰杀完毕的牦牛,由脊椎骨处破成两片,烤去牛毛刮掉黑灰,在其表面均匀涂抹同样产自世界最高峰泰穆尔拉雅的玫瑰盐。
玫瑰盐盐度更低味道芬芳,矿物质气息非常浓重。
而同根同源,更是能碰撞出奇妙的火花。
林愁需要在地下冷库中模拟高原冰寒的天气和凛冽的寒风,只有这样的温度和环境做出来的风干牦牛,才能真正还原出其最原始的味道。
好在冷库的温度可以操控,林愁找卧槽系统弄来了一个大功率的吹风机,正对着牦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