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侯传-第2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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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以渐翻了翻白眼,“我可不敢。反正你打也打过,骂也骂过,我不也没跟妈妈告状吗?”他到底是小孩子,说到这里时,眼睛已经红了。
俞镜泊听出了儿子话语中的委屈,不由得心软了一些,“我这不是着急嘛,我怕你跟沙伏嘉走得太近了,万一学坏了呢?”
俞以渐转过脸来,“你以前不是老嫌弃我宅在家里吗?我出去找人玩也不行吗?而且,你不是也经常找沙伏嘉吗?为啥你能找他玩,我就不能?”
俞镜泊有点尴尬,他下意识地想要拿出香烟来抽,但又想起儿子在车里,只好叹了一口气。“我跟你不一样,我是大人了,什么事情我都能拿捏分寸。沙伏嘉比你大好几岁,我怕他骗你。”
“嘉哥才不会骗我。”俞以渐反驳道,“他对我超好的,就像亲哥哥一样。”
俞镜泊担忧地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不等儿子回答,他又说,“这是沙伏嘉跟他的狐朋狗友鬼混的地方,他们找小姐、抽大麻、赌钱都在这儿,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抽大麻不就是飞叶子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俞以渐不以为然地说,“机长我也见过几个了,多大点事啊?”
俞镜泊惊呆了,“机长?”
“带人家飞叶子的人啊,就叫机长啊。”俞以渐嘲笑地说,“这不算什么吧,美国好多个州,抽大麻是合法的,而且我也没抽。”
俞镜泊惊疑不定地看着俞以渐,“你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
“网上有说啊,老爸,你是不是山顶洞人啊?随便一查就有啊。”俞以渐笑了起来,“你这些天搞养老院的事情,累傻了吧?”
俞镜泊看他说得这样轻描淡写,稍微放下心来,“你别碰这些东西,沙伏嘉要是请你吃饭,可以,抽烟喝酒打牌就算了,知道吗?”
“哎呀,你真是想得多。”俞以渐打了个哈欠,“他也玩游戏的,有时候找不到人了,叫我一起开黑什么的,这个很正常,你想到哪儿去了?还抽烟喝酒打牌?他又不求我办事,干嘛在我身上花钱?”
儿子少年老成的话语让俞镜泊喜忧参半:喜的是儿子总算开始懂事了,不再孩子气了;忧的是儿子才上初一,就知道了太多不该知道的东西。他烦恼地拿出烟盒,按下了车窗。
“爸,那个绑架高襄绮的人,是真的死了吧?”俞以渐突如其来的问题吓到了俞镜泊,他狼狈地咳嗽了起来。
“你怎么想到问这个?”他不高兴地瞪了儿子一眼。
“我是关心你啊。”俞以渐狡黠地一笑,“他死了,你就算安全了吧?”
俞镜泊抽了一口烟,然后冷冷地说:“是当场击毙的。”
“真好。”俞以渐打开储物盒,拿出香水来闻。
俞以渐这个无心的举动不知怎地让俞镜泊感到很不舒服,他一把夺过瓶子,丢到了后座上。“过期的东西,别闻了。”
俞以渐吃惊地看着他,“爸爸,你怎么了?”
“没怎么。”俞镜泊掩饰地咳了一下,“你别操心我的事,管好你自己。”他又瞪了俞以渐一眼,“跟沙伏嘉保持点距离。还有,你别真的完全不学,我不能总是替你打马虎眼。你不好好学,考不上高中,有你哭的时候!”
俞以渐眼珠一转,“真要考不上,我可以出国呀。”
俞镜泊哑然失笑,“就你那英文,考得出去吗?”
“那可不一定。好了,爸爸,你去忙吧,你肯定找沙伏嘉有事吧?”俞以渐的手机响了,娑娑回复了信息。他着急和娑娑聊天,便友善地说,“我不是小孩子了,别老担心我。”
俞镜泊解锁了车门。
“那我先回家啦,爸爸。”俞以渐做了一个怪模怪样的鬼脸,“早点回来,别让老妈唠叨。”
俞镜泊心情复杂地看着俞以渐低头玩着手机,渐渐远去,然后猛吸了一口烟,将烟头扔到了窗外。
第二百三十一章 黎明狩猎()
耳边刮过凛冽的风,像密林深处的怪兽发出的诅咒和哀嚎。
南泽雨拉高了外套的拉链。森林中的温度比市区要低得多,他的脸都快被冻僵了。他深吸一口气,握紧了手里的猎枪,然后小心翼翼地往前迈着步。
“真他妈见鬼。”南泽雨忍不住骂了一声。他原本对打猎是很有兴趣的,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会为了一只鹿,在宾州的山里徒步跋涉这么久。
“它跑到哪儿去了?”南泽雨气呼呼地掏出脖子上挂着的指南针看了一眼。他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此刻黎明刚至。
一阵悉悉索索的动静传来,南泽雨浑身的汗毛都立起来了。他还记得在刚下车时万国侯对他的叮嘱:千万小心,山里有熊。
他几乎连呼吸都要停滞了。尽管他手里的猎枪是大口径的,子弹杀伤力毋庸置疑,但他仍然感到紧张不已。定了定神后,他极轻极慢地转过了身。
“南厅长?”万国侯从一棵树的后面走了出来,一脸诧异。
“大概是我太久没有杀生的缘故,胆子都变小了。”南泽雨在心里自嘲地想着。他放低了枪口,“怎么就您一个人?”
“其余的人跟高总在一起,他们跑得很快,暂时找不到人了。”万国侯耸了耸肩,“我看到了一只白尾鹿,好像受伤了,跑动的姿势有点古怪。”
“那是我打的。”南泽雨说道,“几分钟前,我打中了一只鹿。但天太暗了,没有看清,结果让它跑了。”
“那就继续追吧。”万国侯说道。
南泽雨从背包里拿出水壶,咕嘟咕嘟地喝了两口。“我不太明白,侯爷,为什么我们非要赶在天亮前打猎呢?什么都看不清。”
“这是宾州的规定。”万国侯耐心地解释道,“鹿白天会躲起来休息,很少外出。只有等太阳落山后,它们才会出来觅食饮水。要知道,鹿的眼睛在晚上也能看清东西,但猎人可不行。为了防止猎人被其他在夜间出没的野兽误伤,同时还能保证猎人有猎鹿的机会,宾州就做了一个规定,只有天亮前半小时和日落后半小时可以猎鹿。”
“原来如此。”南泽雨信服地点了点头。他看了看万国侯身上的狩猎装——上身是驼色的千鸟格粗花呢外套,下身配同色系的裤子和齐膝皮靴,头上戴着一顶俏皮的鸭舌帽。与之相比,南泽雨穿的是豆灰绿的夹克,内衬法兰绒格子衬衫,腿上则裹着做旧的牛仔裤。“人家像个出来打猎的贵族,我却穿得像个农民。”南泽雨在心里想,“虽然我这一身也不便宜,但就是被比下去了。”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不禁有些闷闷不乐。
“南厅长,你跟高总不是早就拿到狩猎执照了吗?我看你们应该不是第一次在美国打猎吧?”
“实不相瞒,虽然我早就拿了执照,但我只在德州打过一次野猪。”南泽雨老老实实地说,“宾州的森林真的没有来过。”
“原来如此。”万国侯点了点头。他用夜视望远镜看了一会儿,“我好像知道它在哪儿了。”
这个消息让南泽雨振作了起来,“我们抓紧时间,侯爷!”
十分钟后,南泽雨和万国侯又发现了一团新鲜的血迹,这显然来自那头受伤的白尾鹿,因为在血迹附近有一组清晰可辨的鹿蹄印。
“不应该把狗给高总他们的。”南泽雨略带抱怨地说,“他们用得着三只狗吗?”
万国侯微微一笑。实际上,在进入森林之前,万国侯是建议过带猎犬的,而南泽雨自信满满地拒绝了提议。于是,万国侯便让k1、z2和t3带上狗陪着高靳。此刻,在艰难地追踪了许久之后,南泽雨开始后悔自己的傲慢了。
“现在风很大,附近又有水源,猎犬的鼻子也不是百分之百管用的。”万国侯安慰着南泽雨。
“侯爷!”随着几声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高靳和其余三人出现了。
“我们刚好说到你们。”万国侯微笑着说,“怎么样,有收获吗?”
高靳兴高采烈地展示了他的背上挂着的猎物——一只长约80厘米的赤猞猁。
“嗬。”南泽雨惊奇地喊道,“这么快就打到了?”
高靳搓了一下手,“今天运气不错。”
南泽雨艳羡地看着高靳的猎物,“高总这几天可不能下赌场了。”
高靳哈哈大笑,“运气都集中到今天了,是吗?”他看向微笑的万国侯,“侯爷,您经常打猎吗?”
“嗯,我喜欢打猎。”万国侯说道,“因为,在打猎的时候,我能强烈地感受到人和野兽是多么的不同。”
高靳一听,来了兴致,“怎么说?”
“你看,在这广袤的森林里,所有的动物都是遵从食物链的发展规则生存的。动物不会没事干就跑去狩猎,因为狩猎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需要付出体力、汗水,甚至要流血。因此,只有在需要填饱肚子,或是储存粮食的时候,动物才会狩猎。但人类不同。”万国侯微微一笑。
“诸位都明白,现在已不是刀耕火种、游牧樵采的时代了,如今仅剩一小部分人类靠狩猎生存。大部分人拿起武器,走进山林,只是为了消遣解闷、寻求刺激。”万国侯用望远镜看了一下前方,“或许,南厅长狩猎是为了合理地使用暴力手段;高总狩猎是为了能在游小姐面前展示他强大的雄性气魄;而我,大概只是为了思考。”
“思考?”南泽雨惊奇地说,“您真奢侈啊,从纽约长岛开上好几个小时的车来这里,就为了思考?”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诸位,你们大概得承认一件事,那就是当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奢侈的定义就会发生改变。”他做了一个鬼脸,“什么才是真正奢侈的呢?我想,只有我们很难获取,甚至无法得到的东西,才可以被称为奢侈品,才值得我们去追求。当然,我得承认,这种追求,必须假以大量的金钱和精力,以及永不放弃的意志。由此看来,开车跑到很远的地方打猎和思考,算不得什么奢侈的事情。”
万国侯这番自负的话让南泽雨有些不舒服,他忍不住略带讥讽地说:“那么,侯爷,我能不能请教一下,您在这山林之间,思考了什么厉害的问题呢?”
万国侯淡淡地说:“倒也不是什么厉害的问题。”他那浅绿色的眼睛在黎明的微光中闪闪发亮,配上微笑时露出的洁白的牙齿,使他看上去像一匹孤傲的狼。
“我在想,南厅长和高总的人生追求是什么。”
话音刚落,高靳就大笑了起来。
“嘘。”万国侯竖起一根手指,“不要惊扰了猎物。”
一群雪雁被笑声惊起,它们扑打着有黑色翼角的白色翅膀,飞上了更高的林梢,然后用充满警惕的目光注视着地面上全副武装的不速之客。
“您得出结论了吗?”南泽雨问道。
“我试试。”万国侯微笑着说,“高总应该是非常重视口腹之欲的,以至于开了多家餐厅。同时,高总又精于理财,这才能将事业做大。由此,我断定,高总对于金钱的追求是非常执着的;南厅长则可能是习惯通过暴力手段来解决一些不公平、不正义的难题,所以才会取得今天的成就。值得注意的是,南厅长并非空降的精英,而是从基层做起的,这说明南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