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香传-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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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青年人不屑地嗤笑一声,将他从上到下打量一遍,嘲笑道:“就你那小胳膊小腿,不是小崽子是什么,我家小虎都长得比你壮。”
小虎是青年人的儿子,今年才八岁,他一个大人居然还不如一个小破孩,真是士可杀不可辱,少年瞪大眼睛就要扑上去咬青年人一口,马车里传来一个干净清亮的声音。
“莫要闹了,赶路要紧。”
两个人听后应了声“是”,一个继续赶路,一个继续看风景,老实地不再笑闹。
出声之人自然是林碧凝,她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风带起车帘,午后慵懒的阳光在她膝盖上跳跃,暖洋洋的,她小小地掩着嘴打了个哈欠,闭上眼开始午睡。
他们三人从林府出发也已经两天了,一路上侍剑和彭越吵吵闹闹好不热闹,赶路无聊,林碧凝便也随他们去了,只有需要安静时才会出声制止。
原本林碧凝出行打算带着长戈和侍剑,因为这两个人知道她的身份,知根知底安全些,谁知父亲却让彭越随她出门。
彭越是彭义和冯妈妈的儿子,他们一家只听命于父亲,林碧凝倒也不用怀疑对方的忠心,不过一路上还是要掩藏好自己的女儿身份。
老实说,父亲让她带着彭越是很明智的决定。彭越自小跟着彭义习武,虽然和萧天笑是没法比,但至少打一般的地痞流氓不成问题。另外,父亲这些年出远门都有带着他,外出经验丰富,驾车技术也是一流的。彭越人高马大,孔武有力,有他在,林碧凝确实安心不少。
外出不好带太多人,原本时常跟在林碧凝身边的是长戈,但今次她却带了侍剑出门。长戈比侍剑年长一岁,为人稳重些,却不如侍剑机灵活络。考虑到路上要打探很多消息,于是就带了侍剑。
青蓬马车后边不远不近有一辆棕色马车,驾车的人满脸络腮胡子,露出的半截胳膊粗壮有力,青筋隆结,看起来凶神恶煞,不像好人。有这样的车夫,马车里面的人想来不好惹,相近的车马纷纷往旁边靠了靠,唯恐惹到他们。
不能纵马驰骋,已然憋屈,还要被人避如蛇蝎,陶易绷着一张脸,不甘心地再次开口:“爷,能不能让简平和我换一换,我不想赶车。”
温润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却不容人反抗。
“再吵就回上都去。”
陶易老实地闭上嘴,乖乖地扯着缰绳,继续不远不近地跟着青蓬马车。
白逸在林碧凝没出发前就已获悉她将游历的消息,这大半年来他每次去找她,她都避而不见,若说他心里没半点怨愤,那是不可能的,长这么大他何曾被人如此拒绝过。
也曾想过要忘掉林碧凝,天下女人何其多,他没必要死守着一棵不开花的铁树,但每每夜深人静时,脑海中总会不自觉地浮现对方的身影,想忘也忘不掉。
惜云有句话说的好,既然忘不掉,那就想方设法去得到。
凝视着阳光照耀下尤显剔透的玉杯,杯中的佳酿晃开层层光晕,他又想起决定离开上都时和父亲在书房的对话。
彼时,他同父亲言明要出府远行,忠亲王没有追问原因,只用波澜不兴如黑海般的双目深深望着他,淡淡道:“白家多情种,幸也,不幸也,你需谨记情深不寿,莫忘身为世子的责任。”
白逸听出父亲话中的感伤,想起白家历代皇帝均不长寿,永睿帝自瑾妃死后身体每况愈下,料想是情殇难愈。帝王坐拥天下,生杀予夺,却保不住心爱的女子,怎能不令人痛彻心扉。
“父王,孩儿昨日曾进宫面圣,应了圣上之前说的事。”白逸笑着说道。
“嗯,肉瘤已经长得够大,是时候割下了。”忠亲王点点头,一点都不意外,“此人狡诈多疑,朝中党羽无数,罪证想必不好收集,你此番切莫大意。”
“孩儿明白。”未免引起旁人的戒心,白逸此番是暗中出行,还得找个合适的借口才好,“父王以为孩儿此番出门用何名目妥当?”
“逃婚如何?”忠亲王眼中泛起淡淡的笑意。
不失为一个好借口,不过白逸心想应该换成追妻才更加妥帖,嘴上却同意道:“甚好,不过父王千万要同母妃商量好,我可不想回来后真的多个莫名其妙的未婚妻子。”
“嗯。”忠亲王点点头。
朝中出了一条大蛀虫,皇帝想除掉他,一直没有好的人选去搜集罪证。他本来觉得白逸甚是合适,提过两次白逸都没有明确应下,就没有再提。皇帝已经开始物色其他人选时,白逸突然又同意了,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收到罪证后,皇帝需应允他一件事。
这还是白逸第一次向人提出请求,皇帝很好奇他究竟所求为何,奈何白逸守口如瓶,只说等他回来便可知晓。
这次出门他只带了简平和陶易,唯恐忠亲王妃不放行,留书一封就出门了。出城前先去和惜云告别,之后直接追着林碧凝的马车而去。
他亲自收集的梅上雪对方收下了,写的信却没回,林碧凝想来还是不愿意见他,白逸只好跟在她后面,暗中保护着对方。
第一百八十一章 初到花陵()
花陵离上都约三百五十里,是夏央北方唯一实行梯田种植的地方,盛产苹果、梨、枣子、柿子等水果,多种植小麦、荞麦、莜麦、土豆等作物,秋日梯田会形成五彩的色带,分外绚丽。
林碧凝他们在第三天傍晚才达到花陵,彭越架着马车轻车熟路地找了家干净的客栈,要了两间房间。
沿路没有城镇,他们晚间都是宿在村里百姓家,林碧凝出门后还没有好好洗过一次澡,来了客栈忙不迭就让小二送上热水,狠狠搓洗一番。
她沐浴完毕,坐在客栈床上擦着头发,脚上踩着踏踏实实的地板,轻轻喟叹一声,赶路真是件辛苦的事!尽管马车铺了厚厚的褥子,连着坐了这么久也是十分累人,幸而,他们的时间充裕,不着急赶路,不然她这一副娇生惯养的身子骨不得震散了不可。
没有丫鬟随行,林碧凝出发前恶补了梳发的技能,终于能梳好一个发髻了。
对着房间里模糊的铜镜,她左右检查一番,确认妥当后下楼去大堂找彭越和侍剑。
侍剑等了许久,终于见到林碧凝下来,忙朝她招手:“少爷,这里。”
林碧凝走过去坐下,见只有他一人,问道:“彭越呢?”
“彭大哥去买小食了,让我们先点菜。”侍剑闻了这么长时间的饭香,早就饿了,眼巴巴地望着林碧凝。
林碧凝笑着让小二推荐了几个菜,等菜上齐的时候,彭越也回来了,手里还托着一个大碗,隔老远都能闻到酸爽的味道。
“少爷,这是花陵的碗砣,我随老爷途径此地时尝过,酸辣可口,每每再到花陵时我总忍不住要吃上一回。”彭越见林碧凝好奇地望着碗里,知道她从未吃过这东西,“少爷,要不要也尝尝?”
林碧凝点点头,彭越招来店家要来筷子和碗,用干净的筷子拨了些到碗里,移到林碧凝面前。
看样子应是面食,呈浅灰色,不似她平时吃到的,她夹起一片,状若柳叶,方一入口醋和蒜的冲劲呛得她连咳数声,喝了好几口水才压下。
林家故土本是珑宣,林温良和宁老太太喜欢清淡鲜嫩、咸中微甜的菜肴,到上都后吃不惯北方菜肴,府中的厨子是特意请来的南方厨子,是以林碧凝的口味同样偏清淡。
彭越心道:“少爷娇生惯养,怕是吃不惯这民间美味,富人家的孩子就是事情多!”
他虽瞧不上对方比女子还娇弱的模样,但好歹知道他只是个仆从,怕对方吃出问题,忙伸手要拿回碗,道:“少爷你还好吧,我倒忘了少爷是吃不惯这个的。”
林碧凝挥了挥手,又吃了一口道:“无妨,这东西虽吃不习惯,却也挺好吃的。”
这东西初食辛辣,吃下肚后腹部暖乎乎的,像小火在慢烤,周身舒坦。
她吃完一小碗,那边彭越和侍剑争抢着最后的一小点,林碧凝微微一笑,道:“左右我们还要在此地呆上一两天,下次多买些便是。”
彭越觉得他一个大人和小孩子抢食说出去实在不光彩,咳嗽一声,把大碗往旁边一推,慷慨道:“吃吧,吃吧,都给你。”
侍剑欢呼一声,护犊子般把碗捧到自己眼前。
林碧凝出声唤来小二,笑着问道:“敢问小二哥,这碗砣是何物所制?吃着与一般面食大不一样。”
小二自豪地笑道:“此物是由本地特产的荞麦所制,需将荞麦仁加水渗透碾压,渐渐加水,掺成糊状,再用细纱过滤去渣,稠度以挂勺为宜,而后将粉糊盛碗入笼,旺火蒸熟后晾凉,从碗中脱出后,切成薄片加入枣醋、蒜汁、花椒等调成的酱汁,热食冷食皆可。”
“闻着这香味,分外酸辣鲜香,客官买的是城东周记家的碗砣吧,他家是祖传的手艺,客观真是识货。”说到最后,小二不忘拍了下林碧凝的马屁。
“小二哥是本地人吧,我想向你打听几件事。”林碧凝笑着拿出一粒碎银放在桌上。
小二笑眯眯地拿过银子,道:“客官你算是问对人了,这花陵还没有我不知道的事。”
“你可知道威顺镖局的沈澄辉?”林碧凝喝了口茶道,客栈的茶是拿茶叶碎末大锅煮的,平日喝惯好茶的舌头哪里喝得下,一股苦涩味道,她小小地皱了下眉头,放下杯子。
“威顺镖局自是知道的,出了小店往右一直走到头,最大的那座院落就是。这家可是花陵第一大镖局呢,客官要是托镖找他家准没错。那里的镖师我都认识,不过客官你说的沈澄辉我却没有听过。客官,你要找的人长什么样,如果是威顺镖局的人我肯定认识。”
林碧凝听后有些失望,她哪里知道对方长什么样,甄默思许多年不曾和沈澄辉联系了,说不定对方已经离开了威顺镖局。不管真实情况如何,明日去镖局问一问便可知道。
“许是我记错了名字,待我想起后再问你。小二哥可知城中最出名的香铺是谁家的,在哪里?”各地香材香品皆有不同,她自是不会放过这种见识的机会。
“香铺的话,要数两条街外的徐记香铺最出名,店面最大的那间就是。”小二说着啧啧两声,“他家的香品也就客官这样的人能用得起,听说里面最便宜的香品都要五两银子,我们这样的人家一年都挣不到这么多钱。这东西吃又不能吃,用又不能用,也就是闻着挺香的。”
她笑了笑:“有劳小二哥为我解答了。”
五两银子是林家中等香的价钱,徐家最便宜的就要如此高价,林碧凝倒是很有兴致去瞧一瞧。
小二哥见过的有钱客官大多颐指气使,这般和善大方的还真是少见,忙不迭咧开嘴道:“不用谢不用谢,客官还有什么要知道的,尽管来问我。”
几个人休息一晚,翌日清晨在小二强烈推荐下,吃到了最正宗的驴肉火烧,外皮黄脆,里面的驴肉肉质很细很柔软,吃起来味道又香又浓,不过驴肉略显油重,林碧凝吃了小半个便有些腻味了,彭越和侍剑倒是吃得欢。
用过早饭,一行人直奔威顺镖局而去。
第一百八十二章 碧凝生气()
威顺镖局很好找,院子足足比旁边的大上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