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隐婚,律师老公不太坏-第6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今天就这么将就一下了……
“暮笙,你发什么呆?
“哎哎哎,快下来!”
他说了那么多,那小子一点反应都没有,傻愣愣的干嘛呢?
他去敲了敲车门,催起来。
“姐夫,这……这……这房子是你的?我记得的,几年前……是我姐……来装修的这里……”
苏暮笙吃惊的瞪直了眼,说话都打起顿儿来了。
几年前,这小子也来参观过这幢小楼的装修过程的。
靳恒远勾了勾唇角,看了一眼身边的小女人:“这叫什么来呢?命中注定她要来做我老婆的。瞧瞧啊,家都一早被她给布置好了……你说是不是?靳太太……”
“……”
还真是能掰。
苏锦无奈的瞟他。
不过,不得不说,缘份真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
*
苏暮笙出来后的第一顿团圆饭,靳恒远叫的是外卖。
没办法,等他们整理完房间之后,天都暗了下来,不可能再亲自做了。
外卖一到,三个人团团坐在餐桌前,还开了红酒。
“姐夫,我敬你一杯。先头暮笙不懂事,给姐夫添了不少麻烦。谢谢姐夫大度,没和我这个不成器的混小子一般见识。这一杯,我先干为尽,祝姐姐和姐夫,这辈子不吵不闹,永远和气生财。”
现在的苏暮笙,对于靳恒远,那已经算是服的五体投地了。
靳恒远淡笑,喝了一口,却故意嫌弃:“哎,那可是红酒,不是白干,得品。臭小子,不懂酒,就别来糟踏我的酒……”
滴溜溜一声骂,却是愉快的语调。
“我不会品,我只会干。要不姐夫教教我啊!”
苏暮笙又倒了一杯红酒,摇着,求赐教。
靳恒远心情很好,还真煞有介事的讲了起来:
“我跟你说啊,红酒是一种文化,一种品位,同时也是一种时尚。
“它是现代国际商务中的情感调剂品,也是品酒者与时俱进、与国际同步的新潮象征。
“如今的红酒更有‘社会地位的标签’的特点,使它成为了时下达官贵以及时尚达人追逐的目标。
“如果你想成为一个优雅的品酒人,首先,你得知道这瓶红酒的年份,产地,以及和红酒的相关最基本的常识……
……
就餐的气氛是欢快的,呈现着前所未有的和谐。
这是苏锦喜闻乐见的事,心情也跟着大好。
苏暮笙是不会喝酒的,几杯红酒囫囵下肚后,脸孔就红了起来,支着那里好奇的胡问起来:
“姐夫,那季北勋是不是大人物啊,怎么刑警大队的人那么推祟他……姐夫你又是什么来头啊?我隐约听到他们说你爷爷曾是哪个军区的退休老首长,这是真的么……”
也微有薄醉的苏锦,心头凛了凛,双颊泛着酒红的看向自家男人。
“听那些干嘛,都是虚的。姐夫俩字儿,那才是实的……”
靳恒远答的可狡猾了。
苏暮笙打着酒嗝,想了想,点头:
“也对也对。
“不管了。
“不论你祖上是谁,反正你是姐夫就是了,以后你得负责我姐一辈子。
“你要是欺负我姐,就算我再怎么顶你,我一样要来揍死你的……
“对了,打明儿起,我一定要好好练,一定要把你打倒……我就不信,我会赢不了你。
“姐夫,来,我再敬你,我盼着啊,明年有个小鬼叫我舅舅……你们一定要早点生……”
舌头大了,说话不着边际,不清不楚了。
苏暮笙醉了。
他高兴的同时,也是伤感的。
因为他认可这个男人的同时,也就等于永远把自己定位在了小舅子这个位置上。
这是一个多么无奈的事啊!
靳恒远没醉,笑着把那醉成烂泥的某人搬上了床,接着把熏染薄醉的苏锦给抱上了楼,然后认命的来这里收拾残局。
面对这桌的残羹剩饭,他突然想啊,家里是不是需要请个钟点工?
想他堂堂靳大律师,天天和厨房和刷碗洗筷打交道,总不是个办法吧!
这事,要是被他家里人看到,怕是要心疼死的,打小,他还没这么伺候过人呢……
他笑笑,暗骂自己贱,居然觉得这么伺候人,挺幸福的。
或是因为,这楼上楼下两个宝贝,给了他家的感觉吧!
十年忙碌,名誉,金钱,地位,该有的他都有了,现在他只缺一样:家。
如今家也有了,唯一缺的就是个小奶娃了!
收拾完厨房,靳恒远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跑过去一边解了身上的围兜,一边接,是季北勋的来电:
“恒远,刑警大队传讯了周纹,那女人,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了,完全不承认自己曾用那些照片和视频威胁过苏平和姚湄离婚。陈绥死而复生的事,也一概不知。还有,陈绥那边,也已翻了供。看来在暗处控制着周玟和陈绥的人,来头比我们想象的大……”
聊了好一会儿,挂下电话后,靳恒远坐在那里沉思。
直觉在告诉他:苏暮白受到的胁迫,也许有这两个原因在里头,但除此之外,他可能还有致命的软肋被拿捏在他母亲手上……这个软肋,可能和苏锦有关……
………题外话………明天见!
118。118,曾经有个很漂亮的女人找来过()
第二天清晨,靳恒远起床的时候,五点多。
隐隐约约的,苏锦感觉他好似在自己唇上啄了一口。
迷迷糊糊中,她本能的躲着,嘴里更是咕哝着:
“别闹,困!”
他低笑,在耳边说悦:
“困就再睡,我去给你做早餐。等一下呢,我得去律所,今天有事要忙,就不在家陪你了。暮笙昨天才回来,今天就别去上学了,好好在家待着。明天是周六,我带他去见见王姑婆。王姑婆已经答应做暮笙的复习老师。中午和晚餐,你行动不便,暮笙又不会做,我已经叫了人来给你们做饭。想吃什么,到时和人家说一下,她会给你们准备好的。”
临走之前,他把什么都安排好了搀。
“嗯!”
她含含糊糊答应了,一边脑子里转着那样一个想法:
自己这是真要被他宠坏了。
这个男人什么都在牵就她,却把自己的生活整的更忙碌了。
瞧瞧啊,明明他可以住在上海的,却要陪她待在善市。
这样的早出晚归,路上光开车就得两个多小时。这对于他来说,真不容易。
苏锦睡到七点半,起床洗漱,脚上的红肿又好了几分,她能扶着扶手下楼了。先去厨房看了一下早餐,然后去喊暮笙起床。
吃早餐的时候,暮笙喝着那粥,抹嘴大叹:“姐夫的厨艺都可以去评星级了……姐,我沾你光。”
苏锦笑笑,喝粥喝得嘴里甜丝丝的,心里也甜丝丝的。
姐弟俩随意聊着,阳光从窗外撒进来,平添了这远离了汽笛声的世界以几分安祥宁静的味道。
“缘份这件事,真的挺奇妙!”
暮笙吃饱后,睇着这漂亮的餐厅,心生感慨:
“几年前,我陪姐过来的时候,就觉得这房子造得真任性,外形招人喜欢,别致的少见,内在设计嘛,是姐的大作,看着眼里,处处都觉得舒服。
“那时我在想,以后要有机会在这边住上一阵子就好了。
“没想到多年之后,这想法竟成真了。
“姐,你也一定没想到吧!当初亲自设计布置了这里的一切,今天却会成为这里的女主人。”
可不是!
世事,真是让人难以预料。
苏锦轻笑罢,想收拾碗筷。
暮笙跳了起来:“姐,你别动,好好坐着。姐夫关照我了,让我看着你,家里的事,在你脚伤没好之前,什么都不要碰。这碗,我来洗……”
“你会洗吗?”
苏锦故意问。
居然这么听靳恒远的话。
这小子,不管是以前在苏家,还是离了苏家,对厨房内的事,那都是一窍不通,什么都不想沾手的。
暮笙立马露出一脸受伤:“洗个碗而已,我再笨也不会连洗碗都不会吧!”
“我就怕你摔破了碗去。”
苏锦看着他进厨房,脚下生风似的,忙叫:
“小心点啊!稳着点!”
话还在屋子里飘,那边就传来了哐啷声,紧接着暮笙哀叫起来:
“姐,你是乌鸦嘴,真被你说中了。瞧瞧啊,全摔了……唉,这碗,怎么这么不经磕啊……”
“……”
这孩子,真的太让人不省心了。
这样一个苏暮笙,怎么进得了部队?
她真心不太看好他。
*
八点半的时候,苏锦的老板打了电话过来,奇奇怪怪的问了几句话,也不知是什么意思,然后让她看了一个平面户形图,以及初步设计图,让她根据客户的要求,给一个软装初稿。
苏锦答应了下来,一上午,她就顾着忙这事了。
暮笙呢,拿着复习资料在做,一脸和各科目仇大恨深的模样。
读书对于这孩子来说,是一件苦差事。
可要是不读书,他能去做什么?
一个男人,若无一技傍身,又无家业可继,未来,他怎么养家糊口?
如果,他们依旧在苏家,生活还和以前一样,他就算读书读不出,还能在养父的公司混口饭吃。有暮白罩着,带着,日子长了,总会有独挡一面的时候;可偏偏啊,唉……偏偏生活是这么的不尽如人意。
当然了,依傍着家业混日子的男人,都不见得是有出息的,所以了,学得一技之长,并在这个行业里做精做绝,那自然就显得尤为的可贵了。
“暮笙,你有去拜祭过亲生父亲吗?”
作图一段时间之后,她的思绪不知不觉就放到了暮笙身上,最后更是想到了这件事。
“没有。”
暮笙没抬头,手上玩着笔,正和一道难题奋斗。
“妈都没想过要带你去见他?你也没问过?”
反正,这事,她是没问过的。
“我问过的,妈不愿说。很忌讳似的。”
做不出来,暮笙把作业一丢,往沙发上栽了下去。
苏锦心下是纳闷的。
既然妈都选择为那个男人生下了暮笙,就证明她对那个男人还是有点感情的。
可为什么妈就没让暮笙去拜祭呢?
还有,暮笙生父那边,难道没亲属的吗?
做祖父祖母的,死了儿子,怎么就连孙子也不想要了?
那可是他们儿子留在这世上的唯一血脉了。
按道理来说,讲不通啊!
“我曾听妈说漏过嘴……”
暮笙突然慢吞吞吐出一句,目光瞅着那漂亮的吊灯。
“什么?”
苏锦盯着问。
“妈说,那边的人,嫌她脏,虽然,她和那个男人领过证,但一直没被他们认可过。所以,那男人死后,她都没机会去送最后一程。甚至,他们连哪办的丧事,都无从知道……”
说这话时,暮笙脸色是淡淡的,好像并不在意这事。
可苏锦心下明白,这孩子心下应该很受伤。
“都是那个老东西毁了妈。”
暮笙的脸色沉了下来,再次逼出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