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隐婚,律师老公不太坏-第3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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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一怔,急忙问:“这是谁大嘴巴了?”
“谁大的嘴巴已经不重要……”
吻,轻轻的就落下了。
嗯,的确是不重要了。
她低低笑:“不是说要吃饭了吗?”
他细吻回道:“我觉得应该先洞房。太太欲求不满会很可怕!”
一阵娇喘颤笑,飘荡了开来。
“瞎说,我哪欲求不满了?”
“难道不是吗?”
“不是,唔……”
再没空说话。
因为他们很忙。
忙着在花丛中,在天地之间,在明艳的晚霞里,温柔的绽放。
………题外话………第一更。
459 459,爱你,在平凡岁月里()
记得还在病榻上的时候,恒远曾给过我这样一个承诺:
“等你好了,我们去旅行,去很多很多地方,尝很多很多美食……”
这家伙说的那些地方啊,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可经过他的描述,那些景色却又无比清晰的呈现在了我的大脑里,让我无比期待着。
后来,我动了大刀偿。
这一刀,既能救我命,也能要我命,更能把我变成废人,或者植物人。
命运如何,谁也不知道。
那时,我说:我想赌一把。
因为,我想正常的活着。也因为我想痛快的死去。
如果命中注定我得这么早就离心爱的他而去,那么还是早点离去比较好,至少,对于他来说,应该也是一种解脱。
当然,这个心思,我是不能对恒远说的。
会被骂死。
好在,命运,很眷顾我。
术后,一切恢复的很好。
但再好,总归是动过大手术的,若不好好将养,落下病根子,就得悔上一辈子。
那段日子,靳恒远的工作,就是陪我休养。
清晨,一起去散步,买菜。
上午,一起居家,或画画,或学英文,时间总是不觉而逝,匆匆又忙忙。
中午,一起煮饭,聊一聊今天的网络新闻,侃一侃各种八卦。
午后,一起睡午觉,他黏着我,我也黏着他。
傍晚,一起散步在林荫道上,手牵手,慢慢走。
晚上,一起看泡沫剧,一起读书做功课,一起相拥着睡去,一起在彼此的呼吸吐呐中,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
为了让我的日子过得不至于太过于乏味,恒远给我报了英语专业的本科自学课程,为的是,想让我不至于百无聊赖,虚度了光阴,而没半点长进。
所有生过大病的人都知道,养病,那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
整日无所事事,就只会平添焦躁,而定一个不是特别远的目标,人就会有奋斗的力量。
在养病之余,学点东西,会让人对生活产生更多的向往和憧憬。
而他就是我的老师,能时不时指点我,让我进步神速。
我最喜欢做的是:用一口不是很纯熟的英文,和他进行口语交谈。
我最大的欣喜是:每年四次自学考试,我总能以高分取得优异的自考成绩。
每一次拿到成绩单,看着上面的分数,我会觉得,我养病的日子,没有白过,更对得起他对我的悉心教导。
而就在这学习的过程中,时间在不觉飞逝,我的身体,恢复的很好,一年后,我就去做了整容手术,再一年,我做回了自己——那个健康、美丽的苏锦,悄悄的就回来了。
恒远说话算话,在家和我朝夕相处了两年之后,在医生确定我没什么问题之后,开始带我去双飞,去寻找曾经他独自走过的那些名山胜水。
是的,我们,很恩爱,感情日久弥深。
妈妈见我们总是那么好,也为之感慨了一句:
“恒远这样的孩子,真是少见,虽出生贵富,但他不显半点娇贵,在家人面前从不盛气凌人,总是那么的虔恭,那么的温厚,那么的有礼的,那么的讨人喜欢。”
是啊,他是招人喜欢的,魅力十足的,轻易能得到女人的喜爱。
我记得,旅行前的某一天,恒远和璟欢好像吵架了。
为了什么事,我不清楚,我只知道,那次的结果,导致璟欢一怒之下,让人盗了恒远的微博,恶作剧的把恒远和我的所有照片,全给公布到了网络上。
这一闹,博主一夜之间迷倒了千万女性。
为什么他会被如此追捧?
后来,我细细思量了一番,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因为这是一个浮躁的社会,居高不下的离婚率,让婚姻变得脆弱,两~性之间的背叛总让人惶恐。
这种惶恐不仅来自女性,也来自男性。
君不见,多少年轻时患难与共的夫妻,在财富上得到成功之后,却在家庭,在婚姻上,走进了穷途末路。
人生于世,都会有追求。
少时,考个好成绩;工作时,但求一份好职业;穷困时,盼能衣食无忧;衣食无忧了,便想得到更多精神上的满足和快乐……
想曾经,年轻男女走到一起时,都有约好要去一起闯天下,要让自己过得潇洒。
可等功成名就了,当初的两个人,虽有了各自的潇洒,对对方,却只有怒对悲伤,各奔了前程,成了陌路,少再说话。
这个时代里的人,都想寻找一种能让男女双方都能觉得舒服的和谐的关系。
所以,我和他的故事,一经被传播,男人身上的正能量,他的不离不弃,他的深情似海,便被广为赞赏。
女人们渴望得到这样一个男子,终生相伴,因为,那是人生大幸。
男人们也为之肃然起敬:有才有德有业,爱妻如命,人格牛叉,必须点赞一下。
而我,则成了让所有人为之羡慕的幸运儿。
有时,我也会吃点小醋。
特别是当别人不顾他已婚的身份,对他示好时,我总会有危机感。
有时,我更会暗自叹息。
我到底走了怎样的狗屎运,才在这悲摧的人生当中,遇上了他,并被他爱上,再也没有放下,直到如今,他的心里眼里只装满了我。
有时,我会在梦里笑出声。
因为有他,人生才精彩重现。
在“浪迹”天涯的旅行中,感受活着的乐趣,生命的乐趣,各国文化的乐趣,历史的乐趣……
已不记得在哪天,我和他有过这样一番对话:
我说:“若非有你,我何来这样的乐趣。恒远,谢谢你让我的生命,拥有了太多的意义……”
他说:“不客气。这种意义是两向的。小苏,幸好有你,我才感受到了存在的价值……不为钱财,不为名利,只为你的笑容,在我身边美丽的盛开……然后,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我们一起共同呼吸,共同见证,共同留下我们的足迹……”
后来,我们结束了旅行,回到了上海,回到了嘉市,回到了最普通的生活。
为什么?
因为,我怀孕了。
另一个爱的结晶体,在我们的期盼中,悄悄的再次在我的身体里孕育了。
记得那天,我们去了毗瑟挐神庙,不管这世间有没有神佛鬼怪,那一刻,我心头唯一的希望是:上苍垂怜,赐我孩儿……
我们没避孕,但我却没能很快怀上,这让我有点焦躁,生怕身子因为用药太多,而失去了那样一种功能。
恒远总是安慰我,慢慢来,慢慢来,哪怕没有也没关系……
可我知道,他心里是想的。
那天在庙里爬台阶,爬着爬着,我一阵头晕目眩,就往恒远怀里栽了去……
醒来时,恒远很严肃的告诉我:“我们得回家了。再不能四处游玩了……并且,从今天起,你得乖乖的听我话,再不能乱蹦乱跳了……”
我被吓了一跳:“我身体怎么了?你要这么紧张?”
他把我抱着,紧紧的,然后,亲着,叹着:“能不紧张吗?你肚子里另外装上了一个。我努力了那么久,终于种上了,当然得把你盯紧了。”
那一刻,我欣喜若狂,而他也是喜极而笑。
是的,我终于怀上了,并且,它很健康,正在我的子宫里,一步步茁壮的长大。
现在,不管是我,还是靳恒远,都在享受它在一天比一天大起来的过程。
是的,过程很重要。
就像生命,就是一个从有到无的过程。
人从一出生,就在往死亡前进。
如果悲观的认为,人生就是一场死亡,那么,活着就是一场绝望。
如果懂得享受生活的过程,乐观的面对生活所赐予的喜怒哀乐,激励自己快乐的活着,勇敢的活着,那么,生活就是一场满载而归的回家旅程。
是的,生命就是一场旅行。
很幸运,我在半路遇上了他,然后,他带上我,我带着他,一起欣赏到了一番不一样的风景。
那是华丽的,亦是醉人的。
而在未来,我和他,会陪着我们的天使,走完人生另一段路。
路上或有风雨,或有阳光,或有鲜花,或有荆棘,没关系,重要的是,一家人要好好的守在一起,直到终点,直以我们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为止。
………题外话………明天见。
ps:明天还有苏锦和恒远故事的最后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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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460,那一年,他们相遇(大结局)()
怀孕五个月的时候,我跟恒远回了一趟嘉市的祖宅。
是夜,闲来无事,我在男人的房子里翻箱倒柜,想找点宝贝出来乐一乐。
这边曾是他幼年少年住得最久的地方。
不管走到哪里,他都能指着某处,说出一串童年趣事来,总能惹我笑开怀偿。
他的劣迹斑斑,如今听来,却是谈资十足的趣事,有意思极了。
有时,我会想,小的时候,我是那么的渴望再见到儿时患难与共的二斤哥哥,总遗憾一别之后,就再难相见。
偏偏,那时,我和他就在同一座城市的不同学校、不同地区生活着,却因为缘份未到,而怎么也遇不上对方。
是的,在我读小学的时候,他就在本市另一所重点初中读书,萧璟珩这个名字,我其实是听说过的。
那时,我听暮白说起过,这个男生,是某某学校里的小霸王。
可惜,无缘一见。
再后来,他去了北京,两个互相挂念着的人就这样深深的错过了。
紧跟着,他的生活圈,工作圈,也就此从嘉市移去了北京,然后从北京移到了上海,最后定居在了上海。
在知道了这样一段过去之后,我总是会想:当年要是见面了,又会如何如何?
总会浮想联翩。
当然,浮想永远是浮想。
而生活,就是这样过来的。
我们错过了,我们重逢了,我们相爱了,我们差点生死相隔了,我们最终走到了一起,并一起孕育了孩子……
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天晚上,在我翻到一处抽屉时,还真找到了一件让人疑心大起的物件:一对情侣戒。
盯着这对戒指,我心里起了好奇:
难道,这是当初他买了准备送给顾丽君的?
虽然,我早已知道,顾丽君与他,算不得是什么过去,可那人,毕竟和他有过最亲密的关系,心里头,多多少少有点小吃味。
“靳恒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