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隐婚,律师老公不太坏-第3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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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得让人移不开眼,帅得叫她生了星星眼,帅得心里小鹿乱撞,帅得……
反正,就是帅……
这时,门开,有人蹬蹬蹬跑了进来,正好把这话给听了去:
“韩三小姐,你这是要追谁啊,信誓旦旦的。”
进来的是现如今已变成大美女的萧璟欢,嘻嘻笑的就应上了话。
一袭白雪的伴娘服,将她那漂亮的身体勾得惹火之极——脸上还挂着一抹比太阳还要了耀眼的微笑。
“欢欢,你也来了呀!”
苏锦欣喜的叫了起来,笑吟吟的冲扑上来的小姑子伸出了手。
“对啊对啊,哥哥结婚,我当然得到场啊……我说过的,我要做嫂嫂的伴娘的呀……嫂嫂,你太美了……”
这两年,璟欢一直在忙,少有回国的时候。以前那个调皮爱捣蛋的小姑娘,如今出落得那是越来越妩媚动人了:一头波浪式的长发,令她女人味十足。
两年前,邵锋因为医治无效,在正当风华正茂之时,终不幸身故。
但这并没有击垮了她,相反,她很坚强的活着,并活出了自己的精彩。
当然,在走出来的这个过程中,苏锦相信,她肯定是花了十二分的努力才有了如今的平静心情的。
不管怎样,她很勇敢。
“你能来,我真的很高兴。”
姑嫂互相拥抱了一下。
萧璟欢嘻嘻笑着,俏皮的眨眼:
“当然得来,你和我哥这么辛苦才走到今天,今天你们大喜,无论我在天南地北,只要听到这个消息,我就会唰的直飞过来,马不停蹄的跑来给我最最亲爱的嫂子送上祝福的。”
“嗯,算你有良心。”
苏锦开心极了,点点她的鼻子,把自己的眼睛笑成了两弯月。
“对了,你们刚在说什么?”
萧璟欢在苏锦身边坐下后,好奇的问了起来:
“润秀有意中人了?谁啊谁啊……我能三八的问一下吗?嫂嫂家这才嫁了一个女儿,难不成又要另外再嫁一个了?”
她倒不是一个爱八卦的人,不过是因为韩润秀是嫂子的妹妹,出于礼貌,这才搭理了一句。
其实吧,自从邵锋过世之后,她那性子啊,那是越来越和靳恒远相似起来了。
人面上呢,高冷,不爱说话,让人亲近不上来。
人后,也只有在亲人面前,她才会做回当初那个总能笑得无忧无虑的萧璟欢。
怎么说呢,邵锋的死,对她的冲击,还是很大的。
“没什么不好说的。我喜欢你家长宁哥……欢欢,你鬼点子多,帮我出出主意啊,怎么追他比较好?听说他有心上人,是谁,你知道吗?姐夫那边,我套不出话来……搞得神神秘秘的……”
韩润秀喜欢靳长宁的事,一直是她的秘密。
苏锦有点惊讶啊,今天,她居然大大方方的在萧璟欢面前承认了自己的心头所爱。
可能是因为她俩同岁,也可能她这是打定主意要正式追求靳长宁了。
而想要追这个男人,就得从他身边的人下手,去了解他的一切,知己知彼,胜算才会更大。
所以,她才会和璟欢这么说话。
由于她说的太快,以至于想要阻止都来不及。
这一刻,苏锦的头皮有点发紧呢:要是润秀知道她在请教的人,正是她心上人的心上人,那她得有多尴尬。
再说萧璟欢反应是怎样的呢?
“什么?你喜欢长宁那块烂木头了?”
她一怔,语气颇为惊讶。
“烂木头?”
听到这个称呼,韩润秀顿时瞪直了眼,有点不敢相信的,这是从靳长宁“妹妹”嘴里吐出来的:
“你叫靳长宁烂木头?”
本来,她挺高兴的,因为这句话,她一下不高兴了。
萧璟欢眨巴一下眼,这丫头也是一个心思敏感的人,马上觉察到了,但是,她并不觉得自己说错什么了,在她眼里,他就是那样一个人。
“我没说错啊……他从小到大就是一块木头……老好人一个。因为太好了,好得就像木头似的,别人欺负他,他都不懂还手的。不是木头是什么?
“再说,木头这两字,又不是我起的。是我哥起的。
“我这么和你说吧……小时候,靳长宁长得很难看的。大圆脸,呆头呆脑的,内向,不说话。
“有过一回,他被学校里的同学欺负,被打得满脸乌青了都不知道要还手,回家还想息事宁人,声称这是自己跌的。幸好我哥长了一个心眼,故意逃课去找他,看到他又被欺负了,这才把人给打跑了。我哥一生气,就把他叫作了木头。
“你们想啊,好好一个大活人,任由别人打的,只有木头做的才不知道反抗呢……
“后来,我哥教他打拳,这人反应特别的慢。我哥说从没教过这么笨的人过,私底下,就忍不住叫他做了木头人。
“反正,他啊,就是一块不折不扣的木头。
“也幸好有我哥罩着他……要不然他哪能活到现在……”
这竟是萧璟欢对靳长宁持有的印象。
………题外话………第一更。
454 454:婚礼: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情比千金重,石烂志不移()
苏锦听着,心下是惊讶的。
靳长宁小时候是怎么一个人,她不知道,她知道的是,现在的靳长宁,做任何事都能独挡一面。不论是投资的眼光,还是做律师所表现出来的能力,或是管理酒店方面所体现的水平,都是不俗的。
不管是婆婆妈,还是靳恒远,对他,都是褒赞有加。
他人是很好,但是,如果你非要说他是烂好人,那肯定是不了解他偿。
也许,他比不上靳恒远,但他绝对也是一个很有个性的男人。
“看样子,你根本就不了解靳长宁。他才不像你说的那样呢。他身手不错,办事能力了得,人又有责任感,又有热心肠,反正,我觉得他好的很……看来,我找你算是找错人了……你对他的了解也不过如此……”
韩润秀闷闷有点不快,以为他们一起长大的,应该会很了解,结果却是这么的浅薄……
萧璟欢一楞,继而干干一笑:
“小时候我们是处过一阵子,后来,我在香港,他在北京的,一年也难得见几面,他人变成什么样了,我怎么知道。反正,在我眼里,他比我哥好欺负多了……”
好欺负?
啊啊啊……
韩润秀深受打击啊!
她眼里的男神,到了萧璟欢眼里,居然是拿来欺负的?
这让她一下怀上了“仇视”感,觉得二姐夫的妹妹,实在是太恶劣了,怎么可以这么抹黑她心目中的偶像?
脸上顿时露出了愤慨之色。
苏锦呢,在边上转着眼珠子观察着这两个妹妹的神情变化。
怎么说呢?
从璟欢的立场来说,她的这种态度是很自然的一种表现。
因为熟嘛!
熟人之间哪会有神秘感?
萧璟欢会用一种比较普通的目光去看待长宁,很正常。
从小一起长大的,不管见面次数多不多,总归来说,他们是亲人关系。既然是亲人,哪会有神秘感。
就像靳恒远,在外人眼里,他是一个神秘莫测的男人,但是,在她眼里,他已经变得很普通。
即便仍会有祟拜之情,但是,神秘感已经不复存在。有的就只有相濡以沫了。
而韩润秀看待靳长宁呢,却是不一样的,一个初陷入爱情的女人,并且还处在暗恋状态下,当然会带上自己的臆想。
两个人只有在相处久了之后,才能接触到对方最本质的东西。
那层神秘也会跟着接触时日久了,慢慢自行消失。
为什么会说谈恋爱和婚姻是不一样的呢?
因为谈恋爱时,有种距离美。
而婚姻,会打破这种美,把两个人好的坏的那些方面,一古脑儿全呈现在对方眼里,美感锐减,那是无可厚非的。
也正是这时,门外头传来了敲门声,她们的讨论也就此告一段落了,是靳恒远在外头喊开门:
“老婆,我来了,请开门!”
新郎倌没有马上冲进来,而是一切按着礼节在走。
“不开不开不开!没红包,哪能随随便便开门……坚决不开啊。”
萧璟欢一听到哥哥的声音,还不等嫂子应话,马上噌的跑上去,以风一样的速度,麻利的防贼似的就给上了锁,然后转头冲她们得意一笑,俏皮的眨了一下右眼。
韩润秀在边上看的目瞪口呆,然后,噗哧转恼为笑了:
哎呀,世上怎么有这么吃里扒外的妹妹的呀!
这一刻,她忽然就想明白了一件事:
人家叫靳长宁作木头,那全是因为他们是亲人啊!
那份称呼中的亲呢关系,正是她该羡慕的。
这么一想开,她立马把刚刚的“仇恨”蒸发了,跟着跑了过去,也兴奋的嚷嚷了起来:
“对啊对啊……首先,得给红包,其次呢,姐夫你得答出三道题,这样,你才能顺顺利利的把我姐给娶走,否则,你就好看了……”
结婚嘛,就得闹一闹的,不闹,那还有什么意思?
苏锦看着这两个妹妹一瞬间内又站到了同一阵营,心头一乐,笑开了花,静静的坐在那里看她们玩儿。
门外头,靳恒远的低笑声也轻轻的传了进来,那心情,是何等的愉快,很爽快的就问了起来:
“红包已经准备好了,请问你们要多少开门红啊……”
“不多也不少,红包里头得装上千金情谊以及全部的家当……不知道新郎倌可有准备好啊……”
萧璟欢对钱不感兴趣,出的难题,有点刁钻。
可是,千金情谊和全部的家当怎么装呢?
所有人都在想:新郎倌会怎么给。
就连苏锦也好奇的琢磨了起来。
“等一下,你让我想想啊!”
靳恒远在外头招呼着人也不知要了什么东西,很是热闹。
没一会儿,门缝下就塞进了一个红包。
萧璟欢却没有自己拆,很懂规矩的拿去给了嫂子。
“快,拆开看看,我哥到底给你什么了?”
苏锦笑着把红包拆开,一看,里头有一张剪成元宝状的空白支票,本该敲章的地方,用钢笔写了四句话。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情比千金重,石烂志不移。”
萧璟欢念了起来,掉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好酸诌诌。我哥居然想用这么四句话、外加一张已经不能用的支票来打发人。嫂子,你说,这能让他过关吗?”
苏锦在微笑。
这四句话,前两句,出自西汉苏武的千古名句,至于后两句,是他应兴而题的,非常切合此刻的场景。
“挺好。我喜欢。”
字也喜欢,诗句也喜欢,心意更喜欢。
重要的是,她才舍不得为难自己心爱的男人……衬心如意了,就该把人放进来。
韩润秀看着掩嘴一笑对璟欢说:“你哥哥啊,还真能投我姐之所好。”
“那是自然的。我哥那贼狐狸,最能攻心了……”
萧璟欢得意极了。
韩润秀嘻嘻一笑:“二姐夫是贼狐狸?”
“对啊对啊,最贼了,动不动就来欺负压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