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快穿-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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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月似乎对她有莫名的恐惧,伏低了身子,不敢再多说话,乐乐畏畏缩缩,看到红月都不吭声了,吓得连呼吸都放轻了。
凤姨轻笑一声:“你们紧张个什么?这生意,你们做是不做?”
她的话音像有神奇的魔力似的,瞬间就安抚了它们的情绪,红月到底胆子大些,先开口:“乐乐,你带了多少灵币?”
乐乐放不开手脚,“五、五个。”
红月用爪子抓了把脸,做了个抚额的动作,五个灵币也敢来敲子虚坞的门,她太心急,居然忘了先问一声,这可真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灵币能在物灵界买一切东西,包括灵力。获得的途径就是劳作或者出售自己的所有物,看起来与人界的一切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事实却是阶级森严。
动物死后,有灵气的会化为灵体,逗留在这个物灵界,他们最终的结局有两种,一是随着时间流逝,灵气渐散,它们随之消失,二是缔结获取灵力,通过修行成为妖仙。
物灵界的妖仙目前只有一位,享有绝对至尊的权力,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一年也只有琅华会时出现在公共场合,普通的灵体是参加不了那个场合的。妖仙之下各方势力都有,大多以实力说话,越到底层越被压榨。
至于实力究竟如何,有个最基本的判断方法,就是哪家灵体多,自然上面的那位实力不俗,相比起来,子虚坞就是个最大的例外,这里只有凤姨一个人,可没有任何一个动物敢小看她。
她是物灵界唯一拥有人类形态的生物,她有一块神奇的玉能连通人界与物灵界,她不发展势力,看起来就是个地地道道甚至有些黑心的生意人,却没有哪个势力敢来惹她。
凤姨和和气气地说:“没有灵币的话,只能缔结契约了,乐乐,你愿意吗?”
定了契约之后,规定期限内必须不停劳作,赚取灵币后兑换灵力,留下勉强维持生存的一小部分,其他全部都得给凤姨。
红月看乐乐那不争气的样子,索性替它问:“那它需要为您效力多少年?”
凤姨语气依旧,缓缓吐出两个字,“十年。”
“”
这可不是一般的黑心啊。
乐乐瑟瑟发抖,“可我不一定能保持灵体那么长时间。”
事实上因为它笨手笨脚,已经有段时间没有事情做了,五个灵币是它所有的积蓄,等花完它还没找到事做,就只能等着灵气渐散,然后消失了。
红月简直想给它一爪子,有这么上赶着把自己老底揭出来的吗?
凤姨轻笑一声,“和我缔结完契约,我就有办法让你一直有事做,我从来不会做亏本的买卖的,呵,你真是诚实得可爱。”
乐乐像害羞似的低下头,因为紧张产生的恐惧也消退,它郑重其事的说:“我愿意缔结契约。”
“等等——”红月急忙叫停,拉着乐乐走到一边,“你仔细考虑清楚,这么干十年,完全没有灵力让你修行,修行的级别跟寿命挂钩的,你以为你还能活多久?”
它不修行,就是普通一条狗的寿命。现在它都三岁了,再过十年,完全没有让它再修行再提升的可能,这就是一条死路。
凤姨站得远,却能把它们的对话一字不落听得清清楚楚,“乐乐,我也希望你考虑清楚。契约一成,就代表你必须日夜不停劳作十年,你不会生病却还是能感到疲惫的,到时候想反悔都来不及。”
红月也顾不上咬耳朵了,它神情严肃,“为了一个仇人,你根本就不值得。”
乐乐本来有丝迷茫,听到“仇人”二字,却一下子坚定了信念,“不管值不值得,他破坏了我和主人的生活,就别想好好活下去。”
“性格也很可爱,我喜欢。”
凤姨不客气地带红月出去,“它已经决定好了,你就在外面稍等一会吧。”
红月没想到带人来是这个结果,这不是把人往死路上推吗?早知道她就不告诉乐乐物灵界有这么个地方了,她一下子慌了神,“凤姨,您再给时间它考虑一下吧,或者能不能减两年,至少让它再修行把生命延长一些”
“红月,我说了你太过心善。”凤姨语重心长地说:“始终记挂着人界,修行是不可能有进展的,你好心想让它活下去,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以它现在的样子,它可能连十年都活不到。”
她说完就转身离开,背影缥缥缈缈,看起来竟十分不真实,最后像一团烟似的消失在门后,红月凝着那扇门,只觉不寒而栗。
凤姨的办事效率很高,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三天后,乐乐就得到了“好消息”。
普通灵体与人类是无法接触的,乐乐就算知道是谁干的,最多只能认个人而已,什么事也干不成,不然这世界早就乱套了。
余军是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平时接点吓唬人替人解决麻烦之类的散活,乐乐一连跟了他五天,什么也做不了,却又不甘心就这么离开。
其实像这种带着怨恨枉死的灵体,虽然做不了什么事,但勉强也是能影响人的气运的,余军这几天干什么都不顺,喝个凉水都塞牙,这不刚接了个活,收拾清爽了还没走出门,又被人打电话来推掉了。
“他妈/的晦气!”挂完电话他就骂了声娘,烦躁地抓了两把头发,刚刚精心弄的发型立马塌了,他把手机放回口袋,结果手不知怎么滑了一下,口袋没兜住,手机直接“啪”地一声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谁还没摔过几次手机啊,他起先没在意,捡起来一看,里里外外摔了个稀碎,眼看修都不用修,就算是个瞎子,摸也能摸出来,这手机寿终正寝了。
他气愤地把手机又砸在地上,不解气地用脚踩了两下,“还真是邪门了。”
说完他东西也不收拾,直接走回房躺在床上睡了一觉。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迷迷糊糊听到房间里有动静,睁眼一瞧,天都黑了,他倒也警觉,爬起来摸索着抓了一根球棒在手,这才轻轻推开房门。
大门锁着,阳台上的窗户却大开,一阵风吹得窗帘扬起,借着外边的灯光,余军发现家里有个人影偷偷摸摸,正背对着他在电视柜里找东西。
“兄弟,你来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
他突然出声,吓得那贼一个激灵,干这行的到底心理素质强,不过一瞬,他就已经反应过来,朝阳台连跑几步,还闷着声音吐槽:“家里连颗米都没有,比老子还穷,装你大/爷。”
一般人家里遭贼,什么东西也没丢,可能连个警都不想报,可余军不这么想,在他看来,这贼是太岁头上动土,扫了他天大的面子。
他手里的球棒用力地对准小偷挥了下去,因为力气太大带起的破风声让小偷警觉地偏了一下头,“找死!”
两人一个要走,一个要留,互不相让,很快就打了几个回合。
乐乐激动地狂吠,但没人能听得到,它恶狠狠地想,“打,打死他!”
在它看来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人,最好拼个同归于尽,一了百了。
不过余军没它想的争气,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几次本来可以避开的攻击都因为各种原因挨了个结实,又有几次明明可以打到小偷,却又脚滑手滑没打着。
他越来越着急,漏洞也越来越多,小偷却很清醒,他又不是来杀人的,给了余军一个教训,脚底抹油,溜了。
“奶奶的。”
余军气极败坏撸了把袖子,打算打电话叫几个兄弟,掘地三尺也要挖出这个人,“啪”地一声按开灯,才看到自己手机正粉身碎骨躺在门口,想到白天发生的事,怒气滔天,一脚用力踢在柜子上,里面的酒噼里啪啦砸了一地,屋里一片狼藉,借着玻璃折射的光,看到自己鼻青脸肿的样子,差点呕出血来。
乐乐像撒欢似的在他家里疯跑,“活该,活该。”
还有什么比看到自己的仇人混得惨兮兮更爽的事呢?
就这么看他倒霉了半个月,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人见人嫌、谁看谁生厌、混得连乞丐都不如的小人,乐乐心满意足。
“是时候离开了。”
乐乐隐隐觉得他会这样说不定跟自己有些关系,心里恨不能再祸害他一段时间,只是他五块灵币兑换的灵气有限,不得不走了。
余军正倚在墙边,一身破破烂烂,猛地吸了一口烟,不耐烦地接电话,“你是不是有毛病?当初是你要处理那条死狗的,现在找我要,我连尸体丢哪都不记得了。”
乐乐如遭雷击,瞬间大脑一片空白,它艰难地转过头,告诉自己余军这样的人不知道做出多少伤天害理的事,他说的狗,不一定指自己。
电话那头不知道在说什么,余军扬着头看墙上贴的小广告,漫不经心地说:“你女朋友要扔狗你就让我解决,现在和人分了又要狗,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我告诉你,当初是你自己说,不管死活,只要把狗弄走就行了。”
他吞云吐雾,低笑了两声:“实话告诉你,当初有人想买狗的,可你那金毛太不听话,受不了别人的‘疼爱’,人把狗又送了回来,躺在垃圾堆一星期才断气,我每天从那路过,亲眼看见的。”
“不就是一头畜生,你再买一只不就行了。”
“”
他没话找话地聊了好久,乐乐圆圆的眼睛里凝满了泪水,如果说刚刚还能找借口,现在事情已经板上钉钉了,那样死亡的细节,它经历的时候感觉痛不欲生,可最后只化为别人的三两句轻描淡写。
它的主人,亲自拜托别人处理它。
“不管死活”四个字,让它像吃了个秤砣,连胃都往下坠,浑身说不出的发寒。
两年零一个月十三天,它记得清清楚楚,相处的点点滴滴它都在死前仔细回想了一遍,对它那么好的主人,竟然会有一天亲自要它的命。
复仇?到底谁才是它的仇人?主人?还是主人那个不喜欢动物的女朋友?是余军,还是那个重新买走它施虐的新主人?
这两个字现在说起来比任何事都可笑。
它以为谁害它死,它看别人也落到生不如死的下场,一切就够了,可现在事情的走向已经到了它无法理解的范畴,那些人究竟是怎么想的?又是为什么做出这样的事?
它怎么想也想不通。
“恨吗?”
背后出现一道冰凉的声音,乐乐转头去看,竟然是凤姨。
她和它之前见到的样子有些不同,之前明明看起来很温婉,连声音都是轻柔的,这一刻她的五官都深刻起来,以它的角度仰着头去看,能看到她凌厉的下颚线,紧绷的唇,一双大却无神的眼睛。
凤姨的长相似乎有了变化,却又给它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感觉,它呆了呆,一时忘记回话。
“和人界没有了关系,就不应该再回头看。你自己不往前走,就会陷入一个又一个失控的漩涡,最后所有的事都会变得面目全非。”
乐乐觉得这些话分开来讲,每个字它都明白,可连在一起,它就完全不理解凤姨在说什么了。
它疑惑地抬着头,尾巴下意识扫了扫。
凤姨低头看了它一眼,“跟我回去吧,任何一种情绪过多,就会失衡,你就当刚才没听到那番话。”
“这怎么可能?”乐乐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