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之杀鬼子-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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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驳壳枪并不复杂,只要是有条件就可以生产,王大可记得当时中国就有好几家兵工厂可以生产,但由于没有采用标准件,生产出来的配件并不能通用,甚至还有些游方郎中竟然也靠着维修制造驳壳枪为生,只是他们那些就基本上属于半专业,他们制出来的枪能正常打出一百发子弹就处不错了。
但现在王大可看到的绝对是舶来品,也就是真正的德国货,虽然只看到一小部分,但是从他的做工以及漆水来看,王大可绝对可以肯定那是一把好枪。
要是在现代,王大可绝对看不上这要的枪,但在这个时代就不一样了,驳壳枪可以说是最时尚的东西。
要知道,想当年打响南昌起义的朱老总就是用的驳壳枪!而且王大可知道,驱壳枪在其大量生产的四十年历史中,内部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因此可以说原始设计几尽完美,没什么可改进了。分解一支驳壳枪基本不需要工具,只要有一颗驳壳枪的子弹就可以将枪分解,盒子炮是丑得可爱的标准典型,几乎是罗曼蒂克的。
所以现在他看到这样的好货色怎么会不心动呢?
只是拿着驳壳枪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穿着个绸子外衣,头上一顶圆边冒,驳壳枪就放在屁股后面挂着,要不是现在还在光天化日之下,王大可可以早就动手了。
在不大的县城转了一圈,王大可不是没有看到过落单的鬼子兵,但是一则他们身上的机械王大可用不上,二则他怕因为自己一时痛快而把灾难带给了县城里的老百姓,所以他一直强忍着没有动手,现在碰到这两个特务,他哪还不兴奋?如果现在有人仔细观察王大可的话,会发现他的两眼都在冒光!就好比狼发现了羊,或是色狼发现了躺在自己床上的裸女似的。
刚才他们是到前面一家酒楼去吃饭,没办法,口袋里没钱,王大可只好拿着剩下的那张饼在外面干啃,直到那两个人吃得酒足饭饱之后,王大可才把那最后一小块饼塞到了自己的嘴里,然后不紧不慢的跟着他们两个……
第三章
王大可跟着那两人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时,一个箭步冲到他们后面,左右开弓,没超过两秒两人就见了阎王。
“还好,动作没有生疏!”王大可喃喃道。
然后马上对他们进行彻夜的搜身,王大可现在身上穷得叮当响,可以说是什么东西都要。银元?虽然只有加起来才三个,但顺手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至于那两把驳壳枪更是连盒子加子弹给打了包!
本来王大可对于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有点眼红,但这样的衣服显然不是自己现在能穿的,再说自己身上的衣服虽破,但可是真正的全棉,穿在身上又保暖又舒服,所以他才没要。
这两个所衣的特务身上除了这几块钱跟枪之外再也没东西,这年头物质贫乏,一斤肉才六毛钱,身上能带个一两块银元那也算是“身怀巨款”。
东西既然到了,他当然不会傻傻的等着别人来抓。特种部队的条例中就有一条:尽量保存自己的有生力量,争取对敌人进行最在的打击。但自身的安全第一!
所以王大可也不想在县城内大开杀戒,当然,凭他的两把枪,就算想大开杀戒也不可能,再说他对于这两把枪的特性还没有摸熟。所以把两人草草掩藏了一下之后,王大可马上谅出了城。
虽然他出来的时候提了个包袱,但是在城门口却没有受到刁难。很顺利的就出来了。
现在王大可已经知道王家村的大概方位,所以他并不想顺着原路回去,再说现在才刚过正午,天色还早,他也想多熟悉一下周围的情况。
所以他先是拐了个大弯,然后再顺着王家村的方向回去,一路上除了在田里农作的庄稼人之外很少见到其他人,甚至连像样的村子也没见到。
等走了一个多小时以后他才碰到一个镇子,说是镇子其实也只是一条百来米的街道,两边开了十来家粮店米店茶馆当铺,王大可回到这个年代之后可以说还没有真正吃过油荤,现在身上有钱,心里不慌,肯定要到这里吃点喝点。至于包袱里的东西,他还没放在心上,凭自己的身手,这里就算人再多也不怕。
“小二,来盘鸡来条鱼!”王大可走进这家镇上唯一的饭馆后叫道,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店里的伙计,但好像记得以前的电视上就是这么称呼的。
“好咧,一盘鸡一条鱼!”小二唱道。
虽然口味说不上什么好,但至少有肉,对于以前每餐无肉不欢的王大可来说,现就就处给他碗水煮肉他都会吃得欢快,何况这里毕竟还算得上是个炒菜,也加了佐料。
“多少钱?”王大可道。
“七毛!”
王大可递过一块,找回了三毛。
吃了肉体力也恢复了过来,走在镇上想着给庆嫂买点什么东西回去。但走到粮油店的时候,他才想起自己出来的时候可以身无分文,现在回去的时候如果提着东西,那该怎么向庆嫂解释呢?
如果说自己的钱是抢来的,那庆嫂肯定会发彪,庆嫂这个人王大可虽然只是接触了几天,但知道她是个非常刚强的人,身上有着中国人的优良传统,绝对不会食嗟来之食!搞不好会把自己这个“不孝之子”赶出门外!
看样子自己得想个办法把这些钱“洗白”才行,否则庆嫂肯定会把自己当成强盗来看待。而且庆嫂可以说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自己可不想让她看不起自己。再说,凭现在手里的两把枪,那以后还有什么东西搞不来?
所以王大可最终还是没有买任何东西,他甚至想到回去之前一定要把身上的这些东西藏好再回去。
在出了镇子的时候,王大可走了五六里的样子,竟然又发现了一个炮楼,这里只能说是一个炮楼,除了一个圆形的建筑物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的东西,他们的任务也很简单,就是守卫着碉堡前方的一条公路,不让别人搞破坏。
“哎,真怀念以前的那具红外望远镜啊!”王大可自言自语道。
这里地方不大,正适合他一个人攻击,所以有这样的好目标,王大可当然不会放过,他找了个山坡,寻找一个适合隐蔽的地方之后就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想观察一下炮楼里实际情况,有多少人,什么样的火力配置,最重要的是有多少鬼子。
虽然上午的时候王大可已经完成了自己来到这个时代的“处女作”,但是因为目标不是鬼子,所以他只给自己打了六十分,真正的“点心”他希望能在这里找到。
真正的军人都是喜欢在战场上撕杀!王大可也不例外,何况在这里杀鬼子也是他作为一名军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王大可在“前世”的时候确实是名党员,但到了这里他却并不想去找组织。到时自己的身份能说得清吗?而且现在党的力量并不强大,很多时候并不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而且在哪里杀鬼子不是杀鬼子,大不了到时自己等抗战胜利后出国就是,自己也是懂得几门外语的,所以王大可至少目前来说他还不想去找组织。
侦察是枯燥无味的,而且因为没有手表,他不得不用用自己的脉搏记时。还好王大可至少不用担心自己的肚子问题。
他发现炮楼里的人每过一个小时左右就会派出两名鬼子带着五名伪军出来巡逻一下,巡逻的范围在多大王大可不清楚,但一般都是在半个小时以后才会回来,也就是说他们的巡逻半径是十五分钟,按他们的步速,王大可估计应该在七八百米远的样子。
王大可一直在那里观察了四个小时,看到他们出来巡逻了四次,他给每个能记住的人都编了号,但从第三次巡逻开始他就发现这是第一次出来巡逻的原班人马,所以他估计炮楼里只有十四个人,最多十五六个,加上一个日军士官和伪军队长这类的人。
十六个人如果是在平原或是丛林,那王大可可以像跟今天中午吃那盘鸡的时候那样解决他们,但在炮楼里却不行,不说那里有一挺轻机枪,就算没有,自己也不可能孤军突入吧,那样跟找死有什么两样!子弹可是不长眼睛的,他可不说你是穿越的还是不穿越的,一样的要人命,而且王大可知道这个时期的鬼子枪法还是不错的,自己现在对于手里的驳壳枪还不熟悉,如果能在几秒之内把出来巡逻的七人击杀,那他可能就会尝试一下。
摸清了他们的规律,王大可拍拍身上的灰尘,然后往东拐了几百米,绕过了这个炮楼,直奔王家村……
第四章
回到王家村之前,王大可先把包袱藏在了村后的山上一棵大树的树叉上,现在天色已暗,而且明天早上自己就会来处理这个包袱,王大可相信绝对是安全的。
听到门外有脚步声,庆嫂马上点燃了平时难得一用的煤油灯,虽然只有黄豆大的火花,但在黑暗的屋里慢慢的还是能看清东西。
“是可儿吧?”庆嫂道。
“是,妈,你怎么还不吃饭,等我做什么?”王大可看到桌上摆着吃食,放着两双筷子,但显然庆嫂还没有用饭。
“当然要等你回来了,今天到县城好玩吗?你去的急也忘了要给你点零花钱,下次再去的时候妈给你一毛钱,到城里买点好吃的,不要饿着自己。”庆嫂道。
“妈!”王大可热泪盈眶,多好的一个人啊,虽然自己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从今天开始,王大可从内心就要把庆嫂当成自己的亲妈!
“傻孩子,菜都凉了,我去热热。”庆嫂摸索着下了地,王大可要去帮她,但被她一把就推开了,厨房里是女人们待的地方,一个大老爷们不要进来。
“妈,我想到县里去找份事做,以前我也学了点手艺,在县里也能找份工,到时挣点钱让您老人家也享点清福。”王大可道。
“好啊,去县里做事比在家里种田要有出息,但妈不贪求你的钱财,只要你快点找个媳妇,让妈能早点抱上孙子就行了。”庆嫂叹道。
“妈,您放心,只要找到合适我,我马上给您领回来看看,只有你点了头,我才能娶媳妇。”王大可道。
“好啊,妈等着。”庆嫂道。
在王家村的后面有片大山,当然,这片山也是有主人的,它的主人就是王家村的大地方王世仁,村里有几户猎户,如果在后山上打了猎物,那王世仁得收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猎户自己的,如果打了猎物不主动来交东西,那要是被王世仁知道了,那绝对是没有好下场。
但王大可绝管不了这么多,他第二天一早就上了山,拿了昨天的包袱专往山里钻,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之后,他才开始熟悉这两把驳壳枪。
其实他也只需要几枪就能完全掌握这两把枪的特性,要知道每把枪都有自己的特征,特别是准线,有的需要往左偏一点,有的需要往右偏一点,而驳壳枪最大的特性就是会往上跳,所以在国外很多人不喜欢用,但中国人却有自己的解决办法,把枪平放,就算跳也会变成左右,不会影响效果。
每把枪开了三枪,王大可就收拾东西准备下山。但没走几步,就听到“砰”的一声枪响。
对于枪声特别敏感的王大可,马上一个标准的倒卧,然后观察枪声的来源,听到枪声离自己不远,马上悄悄的接近,但等他到了地方才发现自己太过紧张,原来只是把猎枪,两个小伙子在那里打了只山鸡。
王大可想找,没想到一个不小心碰到了根树枝,马上让对方也发现了自己。
“这不是庆嫂家刚回来的王大可吗?”一个年轻人看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