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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弄死那个天道-第111部分

小说: 弄死那个天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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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不代表紫勺葫大哥就不用吃了,她把目光投向衣衣,用眼神说:你去劝劝我哥哥。

    衣衣嘴角抽搐,她哪里看不出这里面的原因?你自己劝不了你哥哥,就让我来做这个得罪人的?

    只是,转念想到这也是一个由头,便点点头,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挺身而出道:“大哥,这紫勺葫确实是好东西,我只吃了一回,就觉得身体都轻松了许多,往日的疲惫、虚弱一扫而空,大哥你换的血都不属于你自己,适应肯定需要一个过程,像这样性情温和的补身之物应该多吃的。”

    宫欣严肃地点点头。

    宫宇脸上温柔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第187章 蔡老板是我舅舅(二更)() 
“何况,紫勺葫的味道并不难吃,只是比较清淡,我吃着都觉得甚好,以后准备多买一些,大哥你觉得呢?”衣衣走近宫宇,眼中神色明晃晃是挑衅:大哥你不会连我一个小孩子都不如吧。

    宫宇陷入了浓烈的挣扎,他自是懂了,但看着全身发紫的小堂妹,仍觉得无法接受,心里那道坎过不去啊。

    这蓝血不是他能选择的,只是有生之年他实在不愿意主动让自己的身体沾上这样怪异的颜色。

    挣扎中,他开动脑筋,琢磨着怎么逃过去。

    忽然,就发现小堂妹正看着自己的手,眼中颇有些哀怨,似乎在说:我也是为大哥好,怎么大哥就不摸我的头呢……

    宫宇心中一动,想着小堂妹从小没了娘,有爹跟没爹一个样,唯一疼爱自己的叶青玉居然陷入了长长久久的昏迷,近期醒来后听说亦生疏了许多,都不怎么去看她,可这样一个孩子正是缺爱、渴望家人温暖的时候,然而她的家人都或多或少没有陪在她身边……

    没准从前和欣欣打那么多次架也是看到欣欣有父母疼着宠着,又有自己这个哥哥捧在手心,羡慕了吧?

    于是,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因为衣衣的一个眼神,宫宇脑补出诸如小白菜地里黄、两三岁没了娘以及一个小女孩可怜兮兮渴望家人关心的场景。

    再看看小堂妹光溜溜的脑袋和自己妹妹乌黑柔亮的长发。

    不由得同情了,心软了,身上的气息变得无比柔和。

    然后,衣衣便看见一只苍白却修长如上好白玉雕刻的手摸了摸自己的头,来不及深究其中触感,迅速通知斩尘。

    过了一会儿,似乎是觉得够了,那只手将将要缩回去。

    这时,斩尘在衣衣脑中快速提醒,“让他不动,小爷没检查完。”

    卧槽!衣衣一边在心中暗骂,一边迅速抬起头,力图用看着宫宇的目光表达出喜悦中略带崇拜、享受,然后在装作发现他要离开时陡变成失落。

    不得不说,对着一个尚还陌生的成年人露出这样的眼神,她颇有些压力,然而,不知是不是人生如此全靠演技,还是宫宇善查人心,竟然真的看懂了。

    那只本要退却的手一滞,不仅没有往回缩,还重新摸了起来。

    衣衣只觉得头皮发麻,深深后悔自己为了省钱没去买生发剂,否则也不至于双方尴尬,看宫宇脸上自然而然的微笑都变得像强颜欢笑了,想来便是自己演戏演得再好,对方这个举动也坚持不了多久,总不能告诉他“我在给你看病吧”。

    这是找抽呢!

    她不停在心里催促斩尘。

    好在斩尘终于在宫宇收回手的前一秒结束了检查。

    衣衣心下微松,正想问他结果,就听宫欣道,“宫翎,你怎么了?又发呆?”

    从她那个角度看得不是很细致,于是,自然而然理解成了发呆。

    衣衣咳了咳,把自己准备好的说词倒了出来,“因为这次给大哥换血,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不是很好,便去藏书阁查了些书,书中说,小时候打得基础越好,身体就越好,将来的路也越平坦畅通,于是我找了些能补身体的药草。

    听了你的话后,我就想如果以后我试了觉得好的,是不是可以拿来给胡医师看看,能不能给大哥用。”

    宫欣眼睛一亮,喜怒赤果果地表现在了面上,声音飞快从呢喃变得能让在场之人都听到,“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好办法呢?我也可以多试试,没准就遇到正好对了大哥病症的药草呢!”

    衣衣在心里呼出一口气,没错,她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据斩尘说,或许是因为清楚蓝血吸食灵气,担心给予过多的灵气让那些虫子一发不可收拾,胡医师有叮嘱过不要给宫宇吃灵材。

    因此,控制得还不错。

    这让她可以缓缓告诉别人转化之法,可真正红口白牙说给他人听的,哪有他自己发现的可信?

    人就是这样的生物。

    衣衣如今没有人脉,不可能找到一个德高望重的医道大师来替自己传话,又无法保证使劲手段交出去的东西宫欣会相信,毕竟宫宇的情况并不致命,有换血之法撑着,还不到死马当活马医的时候。

    所以,她只能慢慢引导胡医师发现冰属性材料尤为克制这种“毒”。

    因为斩尘有说,冰缺蓝虫这种生物只有遇上冰属性材料才会降低对灵气、血气的胃口,同时开始将寄主的身体向着冰灵体的方向改造。

    当然这种改造异常细微,没有非常精确的仪器是无法测出的。

    不过,好在身体上的表现很明显,因为期间冰缺蓝虫不吸食血气,再给宫宇炖一些大补汤,他那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身体便可迅速好转,在短短几天里恢复正常人的体格。

    若是冰缺蓝虫的食欲可控,恐怕衣衣前世会有不少女性喜欢,因为有了他们,怎么吃都不会吃胖,天天都是排骨美。

    至于宫宇那张听后僵硬得仿佛变成了石头的脸,几人有志一同地忽略了。

    担心同时也为了鼓励,胡医师特地找了不少医学方面的书,送与衣衣和宫欣。

    从胡医师这里拿到的书,自然不会那种不靠谱、对人有害的偏方,于是,宫宇连明着担心实为阻止的话都憋了回去。

    好好一张虽然因为稚气棱角并不分明但仍旧很帅的脸愣是扭曲得叫人没法看。

    宫欣把这些书分成了两部分,一人一半,约定看完后再彼此交换,然后两人抱着属于自己这个部分的书分开,一南一北回到家中,有志一同地把它们堆到床头,才又向着塔楼走去。

    碰头后,宫欣一开口就把衣衣镇住了,“长味居的蔡老板是我舅舅,亲的,本来我和他说好让你在店里做个招呼客人的伙计,可因为你的脸,舅舅肯定不会答应,他最看重长味居了,容不得丁点瑕疵。

    往常要做伙计的都得提前培训三个月,半途插个什么都不懂的你已经是勉强了,除非你愿意等上三天,并且答应我上工期间不能吃紫勺葫。”

    衣衣心里先对宫欣有个如此富裕的舅舅羡慕嫉妒一把,随之想了想,摇头,她如果要在长味居兼职,时间起码是整个双月季,但转年就九岁了。

第188章 应聘(一更)() 
斩尘说现在这个年龄用赤血膏已经是勉强,必须在九岁之前让体质提升一个等级,才好用下一阶段的方子。

    否则年龄到了,身体强度不够,又是一桩麻烦事。

    若是宫欣这边关系攀不了,也只能继续往年处理元材料的兼职,只是双月季里的元材料不多,一来大冷天的很少有人出去,出去也是实力不弱的,这样的人带回来的衣衣根本处理不了。

    二来,天气太冷,各家各户即便有自己种的,能活下来的同样少。

    这正是衣衣想谋出路的另一个原因。

    本来听到蔡老板是宫欣舅舅还挺高兴的,虽然攀关系走后门实在不招人喜欢,然而当受益的那个人变成了自己,衣衣相信还是很少有人能拒绝的。

    至少她自己没有半点不好意思。

    没想到宫欣后面就来了一记预防针,衣衣瞬间就萎了,觉得指望不上了,不过倒也没不讲理的觉得宫欣针对自己,自从自己救了她哥后,衣衣明显能感觉到,宫欣的态度,那是能照顾就照顾,能让就让,轻易不会和自己吵起来。

    却见宫欣又说,“这样看来,跑堂的伙计你是指望不上了,所以我想了想,到时候让我舅舅在厨房给你安排个事,你觉得怎么样?”

    紧接着,不等衣衣回答,她眉毛一挑,直白说:“不过厨房的杂活很多,舅舅可能给你两天适应期,如果这两天你觉得累、做不了,那就趁早提出来,两天后,只要不是太差劲,舅舅应该会让你做到风雪节之前,期间你可不能中途退出,否则我没办法和舅舅交代。”

    衣衣思考一番,点了点头,有个适应期什么的,挺好。

    反正最初自己也是想着去厨房,虽然通过姚爷爷这边了解不少,深刻明白了厨房的工作有多累人,心中生出几分迟疑,然而事到临头,她还是想试一试。

    两人说好了,于是宫欣果真带着衣衣来到了长味居,长味居坐落在东区,出门就是宽阔的街道,径直往外走,就能从东门出去。

    因此,无论是优越的地理位置还是那显眼的金字牌匾都让它的存在变得异常突出,谁也无法忽略。

    东区与北区之间的地带因为靠近东门口再加上建了一个庞大的市场(包括但不限于菜市场),商业什么的都很发达,大的如餐馆、旅馆等等,小的如一些杂七杂八就开在自己家里的铺子,多不胜数。

    不过要说哪家最出彩,除了长味居不做他想。

    长味居是一个面向中高端消费人群的酒楼,上下一共两层,上层整体呈回形,圆环的位置布置出雅间来,下层有没隔开的大堂,在偏僻的角落位置也有用大型绿植和假山分出的一个个小隔间,若是只需要避开众人视线,隔间足够了,但如果要求隔音效果,非雅间不可。

    宫欣带着衣衣从正门进去,里面的装潢让衣衣很是吃了一惊,不是说有多富丽堂皇,毕竟前世她也算有钱人,那些五星级、七星级的酒店都住过,见过大世面,为此吃惊是不可能的。

    她之所以吃惊是因为长味居的布置怎么说呢,雅致中带了点粗狂的色彩,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形容却在长味居里显得很是融洽,浑然如意,仿佛一体,看不到违和的点。

    说雅致是从外面看是尚不觉得,到了里面,视线所及居然都是木制品,上面镌刻着精细繁复的花纹,高雅中带上了古典的美感,只是看着就让人觉得很特殊,像是从历史长河保留下来的古董。

    说粗狂则是因为这里的“盆栽”中居然有不少凶植,虽然等级并不很高,但它们个头都不小,最大的那一株就放在一楼正中间,形体很像大树,主干的“腰围”便是两个成年人手拉手都不一定能合抱住,高度相比乌衣树那是不值一提,然而放到酒楼中却已经算是很高了。

    因为它直接略过一楼,如华盖一般的绿云撑起,最高处居然与二楼的屋顶相去不远。

    一些枝干从旁斜逸而出,张牙舞爪地向外扩散,明晃晃的两道刻痕就挂在主干、人人都能看到的地方上,显示着这位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小凶植。

    敢在这样的长味居吃饭,那是需要勇气的。

    换到衣衣前世,一个酒店敢在大厅中心放一条足有人高的大狼狗,那绝对是门可罗雀进而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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