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都市生活电子书 > 玩家之心 >

第8部分

玩家之心-第8部分

小说: 玩家之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用他们的“行话”来形容,就是还没有“入门”,只能算是二流高手,纯粹吃天赋的那一种。

    要知道,他们这种一流高手,每一个操作都是可重复的,在屏幕上的每一个位置,可都是能精确到秒的。

    高桥这工作就是让人看的,看的人越多越好,因此高桥不可能说你们都滚开,让那些小白朋友看就行了。所以,偷师是一个必然会存在的问题,也是一个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

    又到了最后一个要塞,高桥略微“慌张”地打爆了要塞,略微“手忙脚乱的”打爆了人头。

    游戏结束,高桥比对手高了正正好好一百万分。

    对手本来还在为自己突破了个人记录而感到欣喜,但是当他看到了高桥的分数的时候,脸色一下变得沮丧了。

    高桥这时候以一种特别有感染力的声音说道,“别灰心,咱俩差不多,就只有一个人头的距离。”

    那个人没有把高桥的发言当做是挑衅,而是认真的想了下说道,“你等着,我一定会赢你!”

    “好,我等着。”高桥说道。

    高桥这一次的游戏,再一次上了排行榜,虽然没有再一次刷新记录,但也排名在第五位。

    围观的中小学生们,看到闪烁的排行榜,声浪再一次如潮涌般响起,“GQ!GQ!GQ!”

第十三章 哟,换新衣服了啊!() 
欢呼声久久没有退去。

    有人说,偶像崇拜实际上是现代版的“神灵崇拜”。人们崇拜的不是偶像本身,而是包装出来的偶像形象。

    偶像也像是神明一样分门别类,像战神、美神、火神、水神一样,分为歌神、影帝等等等等。

    按照这样一个分类方法,高桥应该会被分到游戏神这一边。

    高桥虽然也有点轻飘飘,有点膨胀,但还没有像有些人一样膨胀到目中无人。

    到了下班的时间,他友好的和在场所有的人告别,然后上了哈德森的大楼。

    “干得不错。”一直关注着楼下的工藤浩,夸了一句高桥,他看着楼下高桥走后,每台都爆满的《星际力量》,愉悦的笑了,他拿出一个条子递给高桥,“去领今天的奖金吧。”

    “今天就有?”高桥接过纸条惊讶道。

    “当然。”工藤浩拍了拍高桥的肩膀说道,“小伙子好好干,在哈德森会很有前途的。”

    高桥配合做出了一套“感激涕零”的表情,这倒不是他有多么虚伪。而是他注定不会选择成为哈德森的“家奴”,永远都在哈德森工作。

    或许过不了多久,积累足够,拥有了可以自己制作游戏的技术实力和人脉后,他就会离开哈德森自己搭台子。

    和现在的许多RB人的思想不一样,经受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思潮的他,还是更倾向于自己当老板的。

    不过,与许多盲目创业的人不同。高桥还是觉得,先进入一个行业,了解这个行业的内在运行原理再去创业比较好。不然的话,必然会交很多“学费”,会花很多冤枉钱。

    这也正是许多拿家里的钱出来创业,未经世事地大学生们,遇到最多的问题。

    他们当中除了极少部分幸运儿,最后大部分都折戟沉沙,浪费了青春,浪费了金钱。

    其实只要有点经验,就知道行业内创业,比去一个没有接触过的行业创业要靠谱的多。

    高桥的想法就是,自己既然选择了游戏行业,进入了游戏行业。那就做熟不出,精耕细作,就算没有大成功至少也饿不死。

    高桥离开工藤浩的办公室,来到财务部,取出一万元的奖金,再到后勤部,找到了正在涮拖布的叔叔,找他一起回家。

    后勤部的叔叔,没有像高桥一样穿着来时的旧衣服,而是换上了一身全新的制服。

    也许是哈德森公司太有钱了,就连保洁人员穿的工作服,看起来材质都相当不错,很有档次感。如果脱下两只套袖,根本不会让人觉得,这是一套清洁服。

    叔叔脱了橡胶手套,才想在衣服上蹭掉悟出来的手汗,突然想起自己穿的是新衣服,赶忙停住手,把手伸到水龙头下,仔仔细细的洗了又洗。

    洗完手的叔叔,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端端正正、挺胸抬头地站在那里问道,“桥桥,你看我这身衣服怎么样?”

    高桥端详了一会夸奖道,“好看!”

    叔叔听了美滋滋地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高桥这才想到,这可能是叔叔这辈子穿过的第一套新衣服。当初在国内的时候,不光是叔叔,包括高桥自己和所有的乡里乡亲,能穿得起新衣服的都不多。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高桥往往是穿不到新的那三年的,他小时候穿的衣服,岁数可能都比他自己大。补丁上摞着补丁,窟窿里套着窟窿。

    因此,高桥小时候也曾有过一个很哲学的思考,一件破裤子一直拿着布头修补,直到原先的布料全都没了,这件裤子还是原先的那件裤子么?

    不过,现在那个高桥已经因为高烧不知道哪去了,现在的高桥,虽然不是那个高桥,但却有那个高桥的记忆。

    按照那个高桥的思考,这个高桥可能是那个高桥身上的一个补丁,说这个高桥也是那个高桥也没错。

    到了RB之后,叔叔和自己穿的也都是廉价的二手衣物。

    虽然廉价和二手,但却比原先不知道几手的衣服强很多。

    想到这里高桥难免有些心酸。他根据高桥的记忆,还有自己的记忆,总结出一句话,“只有国家崛起,才能有人民的尊严。”

    那种拿着特殊经费,口口声声说着“不在乎大国崛起,只在乎小民尊严。”的人,不是蠢就是坏。能拿到特殊经费,当然不会蠢,那只能是坏了。

    不想那些恶心人的人,好事成双,高桥拿出刚到手的一万元递给叔叔,他说道,“这是今天的奖金。”

    “桥桥有出息啊。”叔叔看着一万元感叹道,他没收起来,而是说道,“自己挣的钱自己收起来吧。下午的时候我看那么多人看你打游戏,还真是厉害哩。玩游戏那个光花钱的玩意还能赚钱,了不得啊了不得。”

    高桥笑着听叔叔说完才说道,“叔叔,把衣服脱了咱们回家。”

    “不脱!”叔叔一下子自己抱住自己,仿佛怕谁把他的新衣服抢走了。

    他说道,“领导说了,衣服随便穿,穿久了换新的,穿回家也行!”

    “行!行!穿回家。”高桥看着叔叔孩子气的样子,知道他这是真的卸下了压力,是真的开心。

    “走咱们回家!”叔叔说话底气足了很多,雄赳赳气昂昂地锁住写着他名字的柜子,和高桥一块下楼了。

    两个人去便利店买了很多菜,破天荒地拿了特价区之外的食物,叔叔又买了一盒西瓜,虽然不是特价的有点贵,但叔叔说,“这样的西瓜才好吃。”

    两个人提着手提袋,携着欢快的气氛往家走,冰冷冷地东京似乎都变得柔和了起来,苦尽甘来,似乎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叔叔,要不等几天咱们租个好点的房子?”高桥询问道。

    “啥?租房子?不租不租。”叔叔的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样,“好点的房子多贵呀,咱们还是多攒点吧,不一定啥时候就有用。”

    “您说了算。”高桥说道。

    他想租个好点的房子,倒不是说他骄奢,刚刚填饱肚子,就想住大房子。

    而是在现在这个一榻榻米的屋子里,真的什么都不方便,就连做饭,都担心一不小心烧了房子。

    再说租一个离秋叶原近点的房子,还能节省通勤的时间。

    早上上班四十多分钟,晚上回家四十多分钟。

    一周就是十个小时,一个月就是四十个小时,这四十个小时干什么不好?

    走到家,天已经黑了,刚要进家门,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叫道,“哟,换新衣服了啊!”

第十四章 咱们租个房吧() 
外号不光是姓名的谐音,还是对人特点的总结。

    叫住叔叔的人大名挺文艺,叫韩不苟,外号却很接地气是韩大狗。

    大狗叔的年纪和叔叔差不多,身份也是遗孤。不过,相比于之前一直打零工的叔叔,大狗叔日子明显好过不少。

    他有正式工作,虽然工作只是个保安,但在底层人群中,也算是一个不用卖力气的好工作了。

    大狗叔之所以叫大狗叔,当保安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他办事有点“狗”,鼻子也像狗鼻子一样四处蹭饭。

    “嗯,换新衣服了。”叔叔一副开开心心的表情向大狗叔回答道。他之所以不爱脱这套衣服,固然有新衣服的因素在内,但更多的是想要“衣锦还乡”的感觉。

    “你这是找到新工作了?”韩不苟伸手拽着叔叔的衣角,像是很懂一样摸着布料,“是件好衣服。”

    “找到新工作了,公司发的制服,觉得还不错就穿回来了。”叔叔说道。

    “什么工作?也给小桥找一个啊,这么大的小伙子了,咋能天天打零工。我们公司这几天招人,我来打算让小桥试试。”

    “这……”叔叔脸上的热情一下消退了不少,“不用了吧……”

    叔叔这样是原因的,这不是韩不苟第一次来“帮”高桥找工作了。一次二次,叔叔还好吃好喝招待着大狗,可到了第三次再蠢笨的人也能反应过来了。

    后来跟别人打听才知道,这是韩不苟一个经典套路,保安一个月才多少钱,哪够他那样花,他靠这招不知道骗了多少想要找工作的人了。

    叔叔自此之后也和别人一起,管他叫他韩大狗了。

    “怎么能不用呢?”韩大狗肥壮的手臂,一下子勾住叔叔麻杆一样的肩膀,他楼主叔叔语重心长道,“在这个曰本啊,咱们这些人就是挨欺负,必须抱起团来,一起面对困难。不然咱们就算饿死病死,有谁来管是吧!”

    “这的不用了。”叔叔的表情百般不愿意,但却也不想真的和韩大狗扯破脸皮。

    高桥看着叔叔为难的模样说道,“大狗叔,我找到工作了。”

    “啥工作?”大狗叔的表情很夸张的惊讶道,“你也能找到工作?”

    “我找到工作了。”高桥的双眼盯着韩不苟的眼睛,十分认真的说道。

    “你,你这侄儿真能开玩笑!”韩不苟外头看向叔叔,一脸你侄子真会开玩笑的表情。

    叔叔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同时趁韩不苟不注意,拉了拉高桥的衣服,冲高桥使了个眼神。

    高桥点了点头,他明白叔叔的意思了。

    韩不苟如果光是帮人“找工作”,也不会有韩大狗这个流传很广的名字。

    他更可怕的地方在于,如果被他知道你过得比他好,那日子就更没法过了。

    他不仅天天会来蹭饭,还会见到什么拿什么,拿完还会说,“你咋那么心疼,你都过的那么好了,给俺分点不行?你还记得你当初来的时候,日子过的那么惨,是谁帮的你么?”

    按理说,像是韩大狗这样的人,不是早就被打死,最少也被打残了。但韩大狗现在还能活蹦乱跳的到处蹭饭,说明他还是有些本事。

    “我找到工作了。”这是高桥第三次重复。

    扰人的飞虫,绕着头上昏黄的灯。

    “真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