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架子日常-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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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错,鼓岭村在阮碗等骨兵的头上,在悬崖峭壁上,和悬空寺的建筑地点相似,但是建筑风格大大不同。悬空寺是天下巨观、巍峨壮观、气派不凡,鼓岭村的房屋颜色和崖壁相近,远远看去,就是崖壁上的一块块石头。
鼓岭村上不挨天,下不接地,没有在崖壁上开凿小路,想要到鼓岭村,只有两个途径,一是从崖上跳下来,运气好的话能砸到鼓岭村的屋顶,运气不好就会回炉重造,十八年后又是一条敢于跳崖的好汉;二是从崖底,赤手空拳往上爬,安全绳索之类是不存在的,靠骷髅背着爬上去是不允许的,悬崖峭壁上的秃鹫,就是监工。
钱眉眉抬头,看着在崖壁上攀爬的,密密麻麻的骨兵,和点缀其间的十来个黑袍,说:“想不到,参加宗会的有这么多人。布威,上面那么穿黑袍的,你认识吗?”
“不认识。我们都是代代传承,靠师傅言传身教,我知道有许多分支,但是并没有什么联系。”即将到鼓岭村,谷威心情好,说的话也多了些:“听师傅说,我们所在的宗,其成立初始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终我师傅一生,他都没见过其他分支的人。我比师傅强些,不但遇见了你,还能参加宗会。”
钱眉眉抿嘴笑了:“师傅告诉我,曾经有上百个分支,各分支是按照百家姓取名的。比如我是钱支,你是布支,代代相传,每代都只有一个亲传徒弟。”
“上千年过去了,不知道还有多少分支幸存”,谷威难得感叹着,他指指陡峭悬崖的石头村,感叹道:“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想到,崖壁上的石头竟然是房屋。”
“巧夺天工”,钱眉眉毫无掩饰心中的激动心情,到:“我要带着一百骨兵上去,现在就出发,你呢?”
“哈哈,胜利的果实就在眼前,我怎么坐得住。我也点一百骨兵,随你上去。”
钱眉眉和谷威相视大笑,豪情壮志意气风发,师傅祖师爷们没有办到的事情,他们做到了,如何不令人兴奋。
布禄和离仔被谷威选中,随着谷威攀爬崖壁;钱眉眉没有带花酒槽,由着花酒槽在山下安排所有的骨兵住处。
花酒槽带着骨兵,目送钱眉眉和谷威进了鼓岭村,才放心领着骨兵去寻休息的地方。
鼓岭村崖下的地盘,风水好的地方已经被占得,不得已,花酒槽寻了挨着水的草地作为休息的地方。
临近水源的地方,泥土湿润,是生长植被的好地方,但对骷髅而言,土里潮湿了些,湿润的泥土黏在骨头上难受,休息的时间睡得不安稳。因此,花酒槽安排一部分骨兵,砍伐树木、垒了石头做了简易的房屋,再取了河底的淤泥涂在缝隙里,建成了遮挡阳光的简陋住所。
晚霞密布的天空下,奇形怪状的房屋矗立着,不远处是个湖,倒映着天空的红色霞光,水与天交相辉映,漂亮极了。
骷髅是不怕水的,在鼓岭村的骨兵许多许多,不乐意住土里和房子里的骨兵也是有的。花酒槽喜爱酿酒,天生就喜爱水,他安排好骨兵在岸上的休息场所,就到了喜爱水的骨兵,走进了湖里。
没想到,湖底已经有了一群骨兵住着。对方领头的是个穿着红色外头的骨兵,眼睛里的红光清晰可见。
花酒槽知道,骨兵眼中的红光越盛就越凶残,眼前这只骨兵,一定嗜杀不少人。他在离凶残骨兵十米远的地方,停下来脚步,客气的说:“我是花酒槽,眉眉大人及威大人的骨兵,到湖底寻住处,不知道哪儿能是我们可以落脚的地方。”
凶残骨兵,哈哈大笑:“有缘相见就是朋友,我叫大头。”大头指指身边吊儿郎当的骨兵,说:“他是煤球,我们是罗德大人的骨兵。花兄弟,湖底是大家的,相见就是缘分,不如我们聚在一起,彼此也有照应。”
花酒槽欣然同意,让骨兵自行散开去寻吃食,自个和大头、煤球凑在一起,谈天说地联络感情。
水里的食物很多,鱼群悠哉悠哉的游着,成群结队的小虾,在湖底砰砰跳跳,阮碗藏在湖底的水草后,静静的听着。
大头说:“酒槽兄弟,我们兄弟胆小,害怕那些魑魅魍魉,带了兄弟到湖底躲纠纷,没想到遇到了你,缘分啦。”
花酒槽笑着:“大头,认识就是缘。水里吃食丰富,不如我们多猎杀些食物,办个湖底野餐。”
大头乐呵呵的答应,拍着胸脯说:“罗德大人交代的我好好照顾骨兵,他交代的其他事情都在我脑子里。野餐是开心的事,这种云淡风轻的讨好人的事情,我为什么不做。”
花酒槽哈哈大笑,与大头聊得特别开心。
阮碗假装着在抓鱼,眼神不由自主的看向大头。大头骨骼粗壮,说话爽朗干净利落。阮碗觉得他很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啊!对了,阮碗想起来了,她离开家出去闯荡的时候,在自家楼下遇到的骷髅大头。
不对啊,那时候大头,因为常年吃不好且担惊受怕,骨骼孱弱,眼睛里也绝对没有红光。究竟是什么,让大头变成这般。
等等,罗德大人!
阮碗想起了在废弃的地铁通道里,见到的那个神经兮兮“麦罗德”。她狐疑的目光在大头和煤球身上,停顿了片刻,琢磨着寻个机会和大头确认一下。
现在,先去抓两条鱼。阮碗拿定了主意,在湖底淤泥摸鱼去了。
其他骨兵,被鱼儿追着,偶尔有那倒霉的,被鱼儿叼走一两根骨头,也是常有的事情。湖里的鱼,牙尖嘴利,咬住了骨头嘎嘣嘎嘣嚼着,吞下肚。
阮碗,则相反,是追着鱼儿跑。湖里的鱼机灵,跑得慢点已经葬身在骨兵肚里,能活着的都是游泳健将,谋生手段杠杠的。
所以,阮碗扑进鱼群的时候,鱼儿摇着尾巴,游到了阮碗上方的区域,转着圈圈游来游去,鱼儿矫健的身姿在水里嬉戏,晃动着波纹荡漾,漂亮极了。
第296章 旧友()
机会是给有准备的骷髅的,不然,机会就算在招手,也是看不见的。
阮碗是有准备的,她关注大头的动向,等到大头独自捕鱼时,瞅准机会,拽着大头躲到了隐蔽的湖底石头的缝隙里。
缝隙窄了些,勉强容下了两个骨头架子。阮碗捡了块石头,在淤泥上写道:“大头,我是。。。。。。”。
大头乐呵呵的打断了:“妹子,哈哈,果然是你。你之前在附近晃荡,我就猜测是你,我琢磨着你可能有话对我说,特意单独行动的。”
“。。。。。。”,被机会眷顾的阮碗,愣了两秒,咧嘴笑了。
“自从你救了那乞丐道士离开后,没了音信,我就担心你会不会哪天嗝屁了,还好,你还好好的活着。哈哈,你还记得大虾不!”
阮碗点头,那个披着窗帘装大侠的大虾,她记得了。还记得“金刚不败”那个搞笑的称号。
“大虾死了”,大头语调低沉许多,带着些许伤感、一丝丝缅怀:“他死在自个家里,自杀的。我去了他家,屋里窗帘全拉开了,他抱着全家的照片,安详的躺在地上。轻轻一碰,就变成了灰,那么大的一个人,变成了不到一捧的灰。”
阮碗认真的听着。
大头憋了许多话,他需要树洞将心里的话都倒出来,阮碗不会说话,正是合适的树洞。大头说得上了兴头,说得越来越多。
“大虾死了,我们金刚不败小团队也散了伙。有段时间,不知道怎么回事,异变的野兽特别猖狂,不要命的攻击我们。我也没法子,就投奔了煤球,在罗德大人手底下干活。”
“说来也奇怪,罗德大人住的地方,一只变异的野兽都没有,老鼠都是正常的大小。罗德大人又喜欢用鲜活动物做些莫名其妙的研究。
我既然投靠了罗德大人,自当以罗德大人为重,只是吃的食物难找了许多,没办法,我和梅球带着兄弟们,拉开了范围开始狩猎。狩猎的范围越来越大,食物也越来越多,可我就是吃不饱,吃多少都饿。直到有一天,我吃了一只兽鬼。”
大头突然压低声音,诡秘的问:“妹子,你知道兽鬼是什么不!它长得和鬼一样,两只眼睛瞪的大大,嘴张开和盆一样大,嘴里都是鲜血。”
阮碗淡定的点点头,一点也没有被吓着的神情。
“啧”,大头摇摇头:“不可爱,算了,从我认识你开始,你就是这幅木表情。我接着说,我吃了兽鬼后,突然就不饿了,身上有使不完的劲。发现能饱腹的食物,我当然就告诉罗德大人了。”
“你猜猜罗德大人,奖励了我什么?”
阮碗摇头。
“罗德大人骨兵团的团长,就是我”,大头得意洋洋:“我现在可以号令三万骨兵,无论对手是谁,从没有出现败绩。最好的成绩是什么,你知道吗!我们和五十万的敌人作战,然后端了它的老巢。”
厉害啊,她最佳的战绩也只能以一对十个骷髅。大头竟然已经率领骨兵,发起了大规模对战役。阮碗崇拜的看着大头,大规模人员调遣,以少胜多并且取得压倒性胜利,那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啊。
“我就知道,你们女娃娃就喜欢吃甜的,放心,我端了它们老巢后,特意给你留了一罐蜂王浆,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存着。”
所以,五十万的敌人是蜜蜂喽。。。。。
大头仍然在兴奋的说着蜜蜂:“妹子,你不知道。那群蜜蜂盘踞在山上,密密麻麻遮天蔽日,那座山上,除了蜜蜂就没有其他的野兽。我长那么大,头一次见到蜂群有那么大的规模,可是罗德大人的吩咐我得完成好,才对得住我头上团长的称号。为了取得完全的胜利,我和梅球彻夜未眠,商量对策,和蜂蜜大战了九天九夜,终于获得了胜利。”
大头讲得是兴高采烈,阮碗非常配合的鼓掌喝彩。
“你猜猜,我们在蜂巢发现了什么”,大头神秘兮兮的问。
阮碗摇头,配合的用极度好奇的眼神望着。
“一个洞,非常深的洞。我从洞里爬进去了,爬了好久,找到了一个古墓。里面有好东西哦,古墓的墙上全是玉,我废了老大的劲才从墙上撬了一块。”大头从身上摸出兽皮包,递给了阮碗。
阮碗接过,打开兽皮包,拿出一在巴掌大的石板,放在手心翻来覆去。
石板上有粗糙的纹路,隐隐约约可见红色的砂点。阮碗的手指沿着纹路走了一遍一遍,越画越熟悉,这是光明符的符文啊。只是石板上的符文并不完整,而且和阮碗熟悉的符文相比,石板中间多了奇怪的弧线。
见阮碗仔细的摸着石板,大头的嘴诡异的翘了一下,眼睛里红光闪现,手紧紧的握着,控制着嗜血狂暴的情绪。石板烙印在骨头上的灼热感,还存在着,那样的灼热感,比被太阳光照在身上还有疼痛。
大头想起罗德大人下的死命令,想起死在蜂群攻击下的兄弟们,想起神秘古墓里罗德大人欣喜的神情,还有在古墓中样摆放的血玉。
一枚需要用符文镇压的血玉,哼!能是什么好东西。
是的,大头知道符文,而且知道,当时阮碗救走的野人是道士。原本,他忍着灼痛感从古墓墙上撬下石板,是为了寻找道士看看符文,希望发现罗德大人的秘密。
没想到,竟然有意外惊喜。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