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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时间还早,我们还小-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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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下筷子,我拍着她的背,小声说道:不适合的人就像错码的鞋,怎么穿,怎么费脚。这里是公众场合,注意点形象。

    她抬起头,眼泪已经在她的脸上汇聚成河。

    “我不是为我前男友哭,我是为我自己哭,我咋就这么的贱,揪着和大海的回忆不放,想找一个大海的替身,却发现,完全不对味。几次三番的推来让去,恶心极了。”

    “那现在大学的男生是不是比高中的更加优质?有颜有才还有钱的大有人在。你咋就走不出来呢。”

    “话是这么说,但是我自己几斤几两,我还是看得清的。”

    “这不就对了,研究生的优质男更多,比本科生更好,你咋不想着上了研究生再找一个soulmate,老在这里哭哭啼啼的,有什么用。”

    “你说的对,我听你的,明天我就去校本部的研究生院去找我的soulmate。”说完开始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喂饭,像一个久经饥荒的穷人,见到素餐一般,两眼放光。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现在抓紧考研,以后上了研究生再找你的研究生soulmate。”

    “那你考研究生吗?”她停下手里的忙于吃饭的筷子,偏过头,直勾勾的看着我。

    “我哥为了赌气,考了三年才考上研究生,已经对我造成阴影了,所以我不想重蹈覆辙。”

    “那还不是白说。算了,你现在变得真的是油腔滑调,净捡好听的说,一点都不可信。不过还是谢谢你,每次失恋跟你吃顿饭心情就大好,很不错。”

    我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不知道这是不是夸奖。

    院学生会的换届大会正如赵斌所言,并没有什么竞选,也没有什么差额选举,一切就是这么的顺理成章的换届了。而我,从一个部员,升到了委员。林晨成了秘书长,新一届部长毫无例外的就是以前的副部长荀子简。

    说来也是怪,以前名不见经传的荀子简,这一次却意外的出现在了大家的眼中。直接接任林晨,坐上了头一把交椅。

    而跟我同时间进来的同学,大都坚持不了最后纷纷退出了学生会。

    另一边的志愿小宠,在我们几位得力干将的努力下,在学校掀起了一阵又一阵的狂潮。同学们也很乐意让我们帮忙维修,但树大招风,最终迎来了我们的寒冬。

    院学生会的办公室里,我、荀子简、还有一位不太认识的男生,高高瘦瘦的。戴着眼镜一副很斯文的样子。

    经荀子简引荐,我才认识,这位跟我们一起的同学是我们院学生会新一任的科技部的部长王珩。

    “郝泽浩你好,我听说你在学校和其他学院的同学一起办了一个志愿小宠,目的是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免费维修家用电器。而且在全校内反响还不错,是吗?”王珩用他那敏锐的眼睛扑捉着我的视线。似乎在观察着什么。

    我点点头,没说什么,因为我不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

    “是这,我刚才跟荀子简大概了解一下,但是我还是不太了解你们的运作机制,和运营模式。我很好奇,你能不能给我说一下。”

    一时间我貌似感觉到,后面的事情有点不太妙。

    “你们是不是也想搞?”我一时间明白了王珩此行来意。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并没有什么想法。”你别太紧张。

    “因为我们各司其职,我主打宣传和推广,其他方面不是特别了解。我就说说宣传方面吧。”

    王珩抬起手,并微笑着说道:“不用了。”示意我停下。

    “宣传方面的政策,都是林晨教给你的,我们都明白。所以,这些我们都了解。要不这样,找个时间你把你其他的几个小伙伴都约一下,我们一起探讨一下,我把我的想法跟你们一起交流,也有助于你们的良性发展嘛。”

    我忙着打哈哈,顺带手看了荀子简一眼,那小子的脸黑的比锅底都黑。但是还是佯装出一副和谐的画面。

    让我既好气又好笑。想必今天的这一次见面也是他小子搞的鬼。

第四十四章:瓦解志愿小宠() 
末了,荀子简单独找我谈话。

    “你们社团办的那么好,恰巧又是我们学院的专长,何不直接转嫁到我们学院的学生会名下,这样既可以继续从事你们的志愿活动,又为我们学院争光添彩。也为你以后在学生会工作,立下汗马功劳嘛。”

    “那你们为什么不自己重新办一个呢?多简单的事,非要搞这么麻烦。”说完我就留下荀子简一个人在办公室,我走了。

    不知为什么,荀子简给我的感觉并不像是林晨给我的感觉,他太急功近利了。新官上任,也没见过横刀夺爱的,搞不好还明抢。

    果不其然,最意想不到的结局还是发生了。

    场地申请不到,志愿者也缩减大半,宣传横幅禁止张贴。志愿活动,被迫暂停。

    屋子里的气氛异常的凝重,我赵斌、蒙明辉、洛轩、王思佳几人,都在为志愿小宠的未来而担忧。

    “场地怎么就申请不下来了。”赵斌有点气急败坏的说到。

    “各学生会刚换届,场地审批由社联转为校学生会审批了。我们现在也没办法。”洛轩略显无奈。

    “那去校会申请啊。”

    “我去过,校会申请,一看是我们志愿小宠,就说场地满了,没场地了。”蒙明辉适时的辩解道。

    “然而,昨天你也看了,场地一片空白,那有什么场地被沾满一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我。。。。。。。可能和这件事有关。但是我不确定是不是。就是我们学院学生会科技部出面想将我们志愿小宠吞并到我们院学生会名下,跟我说过,但是我拒绝了。是不是他们在背后搞的鬼。”我有点不自然的将这事说出来了。

    几个人同时抬去头,想找到了问题的症结一样,纷纷看向我。

    “这样一说,那就不奇怪了。我们再强势,各种手续要从他们手里过,想要整垮我们轻而易举,而我们也只有坐以待毙的命。”赵斌的情绪似乎稳定了下来。

    “这样,我去校会打听一下,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为今之计,先把志愿者整顿好,下一周我们无论如何也要继续。就算没有审批,我们也要继续。否则我们辛苦积攒的信誉和人脉都白瞎了。”王思佳知道了我说的症结,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晚上,正在图书馆和白馨周航越自习的我,收到了志愿小宠的群消息。

    王思佳发话了:“我去校会那边负责审批场地的打听了一下,说是最近一段时间临近考试周,为了让大家安心考试,所有社团的活动场地一律不予审批。但是我觉得还是事有蹊跷,上一次我都见好几个社团都有申请场地举办活动了。”

    “要不放放,下学期再搞。”赵斌说,“大家最近也都为我们的志愿小宠,操碎了心。临近考试了,我们就先别折腾了,好好考试,争取拿奖学金。我们这也算是不务正业,别把大家耽误了。”

    底下一片沉默。没人再说。但是我知道,大家都不愿意这样。我们的身份是学生,天职是学习,归宿是学校,搞其他的就算是不务正业。

    可最擅长的权术、谋略、规划、判断,书本里有吗?

    书本里歌舞升平,现实中,硝烟四起。如果不是走出书本,我难以体会现在的心情,知识真的可以改变命运,它让人变得理性而又麻木,虚伪而又做作。时不时给你温柔一刀,让你无法提防。

    但是,回归以前的原始,事事摆在台面上,而不懂得隐藏,那样真的好吗?孤立无援,一眼望穿。

第四十五章:沦为学长的新纪元() 
新晋学期,一大波学妹们接踵而至,学弟们那就算了,遍地都是。我们作为学长,第一次觉得那些新兵蛋子们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中。

    而我们,在学妹们来到新环境的伊始,就没有好好的尽尽我们的地主之谊,全部大二的参加军训。穿过运动场的栅栏缝,我们望眼欲穿,目送着一批又一批的学妹们走进了他们的宿舍。

    本来想跟着那些个学长们去凑凑热闹,迎接一下学妹们啥的,顺便舔着脸也要个联系方式啥的。

    可我就是过不了自己这关,其实就是害羞罢了。

    军训的日子,每天枯燥而又乏味,一遍遍的重复相同的动作,这又让我想起了高中时在部队军训的那一周,匍匐、卧倒、格斗。膝盖、手肘、脚踝,都被蹂躏的惨不忍睹。

    酷热的八月,卧倒趴在滚烫的水泥地板上,一趴就是半个小时,手掌被烫的没有知觉。

    每次跟对手用套路格斗,怎料猪一样的队友下手往往没有轻重,一脚踩在我的肚子上,顿时差点没一口老血喷在他的脸上。我们就像关在动物园的动物一样,每到训练的时候就是表演的时候。周围教官、女生们整齐的围城一个正方形,我们在里面表演,每到凶狠之处,一阵阵热烈的掌声,让我们把几欲疼痛的呐喊硬生生的憋在了肚子里。我想,人该有的绝望大抵如此吧。

    后来我在看我们的训练照片时,又忍不住的跟他们重复我训练时候的惨状,可是没有体会的人又怎会理解那一声沉闷的卧倒声,扬起的那片尘土,是需要我们肘关节和膝关节还有踝关节付出多大的疼痛才形成的。每次我都笑而不语。

    又一次军训,让我对他的期待远没有高中时候来的强烈。果然没令我失望,真的是波澜不惊。

    本以为,军训完了,就解放了。只是,白馨的电话,打破了军训的这份宁静。

    “喂,你下午能出来一下吗?我有事情要给你说。”

    “下午吃饭完了,我在网球场等你吧。”

    挂了电话,我如约而至。

    她显然在那里等我很久了。我敢上前递上一杯冷饮给她,以示歉意。

    她接过冷饮,低着头说了声谢谢。

    我注意到,她的眼眶红红的。显然是刚哭过的痕迹。不由的又想到了她失恋了。

    “我可能军训不了了,我要到医院去。”说着她擦了一下自己眼睛上的泪痕,嗅了一下鼻子。

    一听到医院,我脑袋里顿时就短路了,咋就好好的去医院了?

    “咋的,你是去治你的缺心眼啊?那可是不治之症,别去了。”为了让他高兴,我故意调侃她。

    呜呜呜。。。。。。。

    毫无悬念,她又哭了,我真是不明白,她怎么就那么爱哭呢。我蹲下,把她扶到最近的座椅上。看着她穿的宽大的迷彩服,在看看我也穿的迷彩服,两个人坐一起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

    “要不我明天请假陪你去医院吧。”

    “不用了。”她用迷彩服抹了抹眼泪,坚定的说到。“不是我病了,是我妈得乳腺癌,在医院住着,晚期。癌细胞已经扩散了,医生说,就算化疗,保守治疗,也保不住半年。”

    “癌症?”我努力在我脑海里搜寻关于癌症的关键词,但是一无所获。我对于它的了解仅限于高中生物课本的原癌基因和抑癌基因。他们都是人身体里面共存的,只是有一天原癌基因很调皮,挣脱了抑癌基因的束缚,就变得不受控制,无限复制,并随着血液将它的子孙通过有丝分裂,贯穿全身。直至和宿主同归于尽。也就是人类意义上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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