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呢-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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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样的场景也是吴羽一直想要的,尽管她竭力将每一次做任务的时间都表现得诚意满满,可是对于喜新厌旧的她来说穿越的时间已经足够她厌倦,可她还不能放弃,她还有不得不回的理由,何况她并不爱他。
不喜欢一个人,然后还要去贪图他给的温暖,这已经不仅能用过分来形容了。
她想拒绝,却被他明亮的眼定住心神,她说:“等我好好想想。”
他的眼越发明亮了,如同得到喜悦东西的孩童,吴羽有些想笑,却喉间发苦,这真是个笨蛋,不是吗,她又没有直接答应,只说是想想,他就高兴成这样,这个傻子。
在小黑屋里囚禁着,她的体质不断变弱,又在海上奔波良久,更是将一副好身体折磨得不像样。
战争仍在继续,他留不了多久,却会每天都来,来时,他总会带着各种各样的东西,书,点心,他好像总怕他无聊。
她亲吻着他的额头,她说:“去吧,去打仗吧,我还等着结束的一天你带我回乡下。”
于是他疲惫的眼又会流露出亮光,她成了他最好的提神剂,她不明白他怎会像如今这般爱她如斯,视若珍宝,想不通便不想,尽管她一直觉得有些可惜。
身体哪有那么好调养的,因身体抵抗力变弱后大大小小的病都来了,反反复复少有个清醒的时候,由是便越加珍贵,醒时姜孟君竟是骂也骂不走的待在她身边。
有时候她也在想,这个男人不是有大男子主义吗,为什么她看不出来,不论她要星星要月亮,只要他能给弄来的他都弄来了,就算弄不来也会想尽办法弄来。
得夫若此,此生何憾。
他从没有那么多的甜言蜜语,话从不多说,甚至连表情都没有两个,可是却是她这一路走来心中安稳最大的倚仗。
他总是会在不经意间为她安排好一切,她并不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也从不认为男人就必须得让着女人,可他的一举一动总让她感到安心。
大概对女人来讲是不需要太多东西的,所谓的安全感,不过就是一次次的向她证明,你还喜欢着她,从未变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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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抗战也可萌萌达完()
她不会喜欢上他,但并不妨碍她后悔着这一世未能做个贤妻良母为他打理一切事宜,她只愿这人下辈子莫要再喜欢上她,不,还是莫要再遇见她。
她薄情寡义,冷漠自私,温情的外表下是一颗怎么也捂不暖的心,谁爱她谁受伤。
她有时候想,她还是死了好,她又怕死了这世上多出一个凤主,一念成魔,偏执更甚。
有人认出她是在魔都和皇军合作开**的女人,却没有敢说什么,姜孟君威压太重,他们不敢是一回事,何况将死之人,何必计较,人们对于这样的人总是要宽容一些。
吴羽精神头好转是在扶桑国正式投降前夕,那天她下厨做了两个菜,邀上姜孟君与秋水镜一同吃。
她看着两人,言之凿凿,她说:“秋水镜,有很多事我对不住你,不过你也别问我什么事,可是我到头还是得麻烦你一件事。”
秋水镜沉默很久很久,久到她快睡意昏沉,她才答:“什么事。”
“等我死了,希望你能嫁给他,照顾他一生。”
秋水镜拒绝:“你自己来。”
吴羽有些意识模糊道:“我要是可以我当然愿意。”
“邴稚!”
1945年9月9日,九州战区的扶桑投降仪式在南京举行。扶桑派遣军总司令官忍足千让在对九州投降书上签字,并向中方交出他的随身佩刀,以表示侵华扶桑军正式向九州缴械投降。
同日,忍足千让于府邸剖腹自杀,手留绝笔信一封,上面是一串数字,有扶桑专家解密出来为对不起三字。
众专家纷纷以为定是指对不起扶桑天皇,至于真相,终究淹没在历史尘埃里
而那天亦是一个被魔都唾骂了许久的女人下葬的时间,葬礼当天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姜孟君,一个是秋水镜。
后来又是四年内战,华夏九州这片土地仿佛一直多灾多难,正因为如此这边土地上生存的人们显得越发坚强。
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内战的结束以某党退守琉球告终,而姜孟君作为其党建功无数的人自然跟着离去。
纵使如此,两岸之间不通多年,一道海峡,分隔两岸三地,百姓不懂政治,他们只懂得在海的那边有他们的亲戚朋友,一家人可以在一起开开心心,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对月长叹,而姜孟君此际亦不过是个平凡人而已。
待到能回来的时候,经历各种麻烦的手续,他与她终于站在这片走了几十年的土地上,在踏上的一瞬间他忍不住痛哭失声,跪下亲吻脚下的这片土地,后辈露出惊诧的眼神他也不管不顾,这是一片乡愁,不见时想,见了更想。
如果问他们眼中为何常含泪水,只因他们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他终于回来了,他想。
他与她站在那个人的墓前,墓前青青,无人扫墓。
有人问:“这是谁。”
秋水镜威严而庄重:“叫大奶奶。”
“大奶奶。”
后辈散去。
秋水镜这才走近,摸着那两个字——邴稚。
她低声道:“你曾问我悔不悔,恨不恨,我想我还是恨的,不然不会听你的话嫁给他,可是你得相信,我不爱他,他当然更不会爱我。”
她只留下一句话便远远的站住,有限的时间本应该留给长情的那人。
姜孟君已垂垂老矣,年轻不复,当年的硬汉将军此刻不过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他缓缓的坐在墓碑前,絮絮叨叨,仿若多年前的夏天,他正年轻她正少,静静的听着彼此说话,温柔而长情。
他说:“我唯一后悔的事就是没能把你也一起带着。”
他说:“这么些年不知道你会不会转世了,如果没有的话等等我,如果转世了,我就在奈何桥上等你。我从未和你做过约定,我觉得傻,可是我现在才觉得当时的自己傻,你说如果当时做个约定束缚着你该多好,你就不会一个人跑得那么快。”
“你是个坏孩子,稚儿,我留你守了一年的空房,你就要我守一辈子的空房。”
“稚子岂无辜,何需访人间。我问你你这么好为什么要在人间多留,你果然便不肯多留片刻吗?你太会赌气了。”
最后他靠着墓碑迷迷糊糊的念叨着那个年代小孩子玩耍时候唱的词:“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等到秋水镜发现时,他已经去了。
她终于掉下泪来,从此与那岁月的人都去了,独留她一人在世间游离,孤苦无依。
彼时,吴羽正在苦逼的倒腾着手枪,为这越发没有节操的豆子眼深深的感到可耻。
本来作为临时系统没有上线对话功能的豆子眼眼见玩家如此污蔑自己有些坐不住了,当即跳出来。
它道:“不关我的事,是上任系统离开时就已经设置好了,不信你看,下个任务是小白你的世界爷不懂,再下个任务是每一种忧伤都很忧伤。”
吴羽现在就有一种很忧伤的忧伤,她已经不知道是先吐槽豆子眼剧透了,还是先吐槽这些任务就没能有一个正常一点儿的名字,槽点太多,她已经不知从何吐起。
算了,她还是如同广大快穿文一般先来一段剧情介绍,好让同学们尽快熟悉此次要刷的副本内容。
书名**少主:邪魅娇妻很撩人,看完之后有没有一口老血喷出的冲动,有就对了,因为吴羽差点要撞墙,这几个任务的名字是一个比一个没节操。
这要是鸡蛋君不得揍上个十回八回,可惜是个只会传送的豆子眼,她要再这么憋下去,她会疯掉的。
这都什么玩意儿嘛,名字狗血,故事情节狗血,当初信誓旦旦的说好都是畅销作家写的,这么狗血还能畅销!等等,她好像明白了,大概正是因为狗血才有人看吧。
剧情狗血如下:女主狂炫酷霸拽,男主也狂炫酷霸拽,然后两个傲娇(雾)的人就产生了碰撞,碰撞过程中各类男二女二的出现加速了男女主之间的感情发展,而各种误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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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黑道少爷:娇妻很撩人(壕冷傲苏()
虽然没有出现女主摇头说我不听我不听的画面,但是女主更加霸气的表示,你说的我不信,我只相信我看见的,苦逼男主很苦逼。
洋洋洒洒百万字,全是情情爱爱的事儿,你爱我你不爱我,你爱她你爱他,吴羽看完之后深觉自己掌握了三十六种恋爱作死法。
系统君在的话,一定会嫌弃道:“果然是愚蠢的玩家啊,才学会三十六种,小爷都会七十二变了。”
吴羽摇摇头,果然没有系统君的任务世界人生是不完整的。
不完整的吴羽此刻就用不断掉落的子弹来发泄心中的不爽。
她作为一个出场不到十次就领便当的超级炮灰女配,更加作为一个迷恋男主的大花痴并为此不惜奉献出生命的人,还不准她发泄了是不。
“小姐,少主在找你。”
嘛,忘了自我介绍一番,她在这个世界姓上官名智,可惜原主是个和自己姓名不符的人,典型的符号式人物,胸大无脑的花瓶一个,由此可知此君外貌杠杠的,只是智商上有所欠缺,和高智商酷拽的女主比起来她耍的那些手段简直可以称为不入流,连个七岁孩子都能比她有心机,当着男主面都能栽赃女主,这要换了她是男主,才不管什么前途,直接把原主拖出去鞭尸一百遍啊一百遍。
在经历了每次莫名其妙和男主勾搭上然后不得好死的结局,她还是比较希望能够自然老死一把。
所以,这次哪怕她附身在原主身上时才十二岁,在那个中原主和男主见面的那天,她都果断的匿了,人这种东西,还是少见点面比较好,就怕哪天男主发病,为了讨好女主就把她跟原著中似的抽皮拔筋弄去填海,就是不知道一直未见面的男主传唤她所为何事。
“小姐。”
吴羽摆摆手,甩甩马尾道:“我听见了,带我去吧。”
那人带她穿过长长的走廊,停在一间房门外面,那人停顿时间一模一样的敲了三下门,里面传来一道很好听的声音。
“你退下,小智进来。”
那人很听话的退下,作为一个从小和她待在一起的人,她看着他那么听男主的话不是很开心就是了。
她推开门,门里的人黑发黑瞳单耳黑钉,吴羽一口气终于松下去了,男主要真是挑染了紫红毛,她绝对会在一头碰死前把男主头上的毛全给剪了。
“你来了。”男主很热情很夸张的扑上来抱住她转圈。
她用还能呼吸的支气管发誓,她不可能会认识男主,任何一种男主会出现的场面她都自动消失。
这么热情,画风不对啊,要知道里对于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原主男主都得一脸冷漠的皱眉嫌恶。
她退后两步,打量着屋子里的摆设,设想出两三种逃跑方案后才问道:“少主找我来有什么事。”
她只是随口问问,答不答都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