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潮流-第3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是默默向着我!”
默默!
“。。。。。。”许默现在恨死了这个称谓,却拿冯倩毫无没办法,只好说别的,“咳咳,那个我前些天写了一首歌,找时间帮我弄个小样吧?”
许默原准备用这首歌参加县里歌手大赛,不过在来时路上,他临时改变了主意,就想着给曲子录个小样,连同,明天一起带给唱片公司看看。
“又有新歌!”冯倩难以置信,惊叫出声。
冯倩一直都相信,这个世上是有天才的,也始终认为许默就是这种人。如果只是数量高产,她不会惊奇,毕竟几天写出一首歌并不新鲜,有这本事的也大有人在,可她接受不了的是,这种速度下,对方还能写出如此经典的曲子。
再想想她们乐队的创作,3个月、6个月、甚至1年,可这么多年下来,竟没一首能比的上。
因为冯倩的惊呼声不大,所以只有吃过饭,走到近前的大刘听的清楚,也最为吃惊,“大倩,他?”
想起自己创作时的艰难,冯倩幽怨的望了眼许默,才给大刘解释,“咱们的词曲作者又写新歌啦。”
“你是说,他就是那个许默。。。。。。”不怪大刘难以置信,实在是许默太年轻,甚至自我介绍时,都理所当然认为此许非彼默。
“摇滚?”虽然幽怨,可冯倩依然期待他的新歌。
“不是,是一首民谣。”许默说。
“走,听听去。”虽然不是最喜欢的摇滚,可她依旧忍不住好奇,拽着许默就走。
“在这?”许默问,他对版权虽说不上多维护,却也有那么一点意识。
这时,大刘已经回过神,建议道,“走,去找毛子,他那里有间录音棚。”他明白许默的担心,也急着想要一睹为快,要知道刚收到这首歌时,激动的让他足足好几个晚上没能睡好。
“哎,哎,你们干嘛去?”长发正往嘴里塞着饭,见几人忽然要出酒吧,饭还没咽下就急忙喊道。
“录新歌!”冯倩喊了嘴,跟着也出了门。
“东子,她说录新歌?”不是刚录完吗!长发一脸看神经病的表情,毫不在意,又转回身,望向那个叫东子的男人,说道,“东子。。。。。。噗!”
这下,长发没忍住,嘴里余下的饭渣又都喷了出来,又弄了对方一脸。
“东子,我,那个。。。。。。”
见对方面色彻底由青转黑,长发打了一个激灵,二话不说,扔下手里的盒饭就跑,身后紧随着一个咬牙切齿的吼声,“左思,你作死!”
第59章 新歌()
随着夜色降临,人群涌入,后海这片遗老遗少们唏嘘不已的没落后花园,立时热闹起来。
水光潋滟的湖面,清冷悠扬的古筝琴音,匠心独具的中西酒吧,都在这一刻,这一隅斑斓里悄然绽放光彩,京城的夜生活就此拉开帷幕。
作为京城夜生活的代名词,后海酒吧无疑是出名的,可对才过而立之年的曾权来说,这里却又是陌生的。
他还是第一次走进夜色里的后海,不为别的,只因酒量极差,一杯就倒,所以对酒吧这样的地方自然也就谢绝不敏了。
今天来这里也是偶然,只是开车途经,一时起意才下来转转,沿着海岸,漫无目的走过‘过客’、‘胡同写意’、‘白枫左岸’、‘天荷坊’这些诗情写意的酒吧,然后就被‘甲丁坊”这个奇怪的名字吸引。
伫立门前,望着不时有伤心、失恋、失意的人穿梭流连,曾权不禁自嘲一笑。
伤心,失恋,失意?
曾权不愿承认,所以姑且只算失恋吧。
曾权来京,摸爬滚打已近10个年头,好不容易混出点人样,开了一家唱片公司,又交了个年轻貌美的女友,计划着年底结婚,却不想生意每况愈下,如今连女友也提出了和平分手。
和不和平的,其实对曾权来说已经无所谓,因为结果注定没什么不同,早早公诸亲友的婚期,怕是也要再一一通知取消。
丢面还算小,最让曾权无法接受,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居然连个该恨的人都找不到。
恨他女友?
曾权做不到!先不说两人相处多年,用情不浅,即便对方真是为星途改签知名传媒公司,弃他而去,他又凭什么去怨,何况对方还在临走前将她多年的积蓄悄悄留给了他。
也不知在街边站了多久,曾权也向那些失意的人一样,缓缓推开了那扇木门。
“吱!”
随着门页转动,迷离的灯光透过门隙飘散而出,先是一点点,渐渐越来越多的呈现曾权面前,炫彩的灯光,强烈的鼓点,劲爆的音乐,声音大的几乎要震聋人的耳朵。
曾权微微皱了下眉,犹豫要不要离开,最后还是推门走了进去,在吧台寻了处偏角落的空位坐下。
“先生,喝点什么?”昏暗的灯光下,调酒师随着音乐轻轻摆动着身子,大声问。
“橙汁吧。”曾权坐在高凳上,轻轻转了转身子,找到一个舒服的角度,正好看的见舞台。
来酒吧喝橙汁,这样的情况调酒师像是司空见惯了,一点没觉得奇怪,打了个指响,说道,“ok,稍等。”
曾权不再理会,目光又转回酒吧中央,舞池里充斥着放纵的尖叫声,男男女女疯狂扭动着腰肢和臀部,混着烟草和酒水味,嘻哈、轻佻、熏醉的发泄着无奈和多余的情绪。
曾权坐在那里,一个人安静的喝着橙汁,与酒吧的嘈杂显得格格不入,就在最后一丝耐性也将耗尽的时候,酒吧终于安静下来,迪曲结束,进入歌手表演的时间。
“一首,希望大家喜欢。”舞台上,冯倩的话和打扮一样干脆利落,前奏一过,便和着许默几人的伴奏唱了起来。
“当所有的人离开我的时候,你劝我要耐心等待,
并且陪我渡过生命中最长的寒冬,如此的宽容,
当所有的人靠近我的时候,你要我安静从容。”
歌声渐渐响起,曾权的记忆也回到10多年前,他刚来京城的时候,在工地作力工搬砖、推车,那时候大街上总会响起这首歌,飘进他们的施工墙里,伴着工地“咣咣当当”的声音,让年轻的他热血沸腾。
也是从那时起,他就想着等有了钱,自己也开一家唱歌的公司,只弄这么带劲的歌。尽管不知道开一家这样的公司究竟要多少钱,但那个时候,他就是一直坚定的相信,只要再过几年,他就能开一家这样的公司。
直到经历了资金筹集、签约歌手、唱片发行等等一系列的困难,他才知道当初的自己是多么无知。
也是那时才知道,让他兴起开唱片公司想法的那首歌叫,歌手叫赵传,是话语乐坛一个时代的传奇。
“我终于让千百双手在我面前挥舞,
我终于拥有了千百个热情的笑容。”
这句曾经一度让曾权热血沸腾的唱词,再次被冯倩唱出,即便相隔多年,依旧让他感触颇多,虽然她的音色没有赵传沙哑、高亢,可她极具辨识度的嗓音,却唱出了别样的一往情深。
“啊,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当我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当四周掌声如潮水一般的汹涌,我见到你眼中有伤心的泪光闪动。”
没有夸张的肢体动作,没有嘶吼,从始至终冯倩只是站在台上,双手捧着麦克,静静的演绎,优质的音响将她独有的音色传遍了酒吧每一个角落,震撼人心。
歌曲结束,曾权良久才回过神,似乎用尽了所有情绪,手里端着橙汁,一时有些茫然。
这时,乐队成员相继下台,冯倩在麦克里说道,“这是我朋友最近才写的一首新歌,应酒吧老板林哥之邀,在这里进行首唱,希望大家喜欢。”
说完,冯倩便将麦克转交到许默手里,又轻轻说了句“加油!”才款款走下舞台。
“哎,那个小帅哥是谁?我记得鼓手是个中年男人啊!”一个打扮妩媚的少妇好奇道,像是对冯倩乐队还算熟悉。
“是啊,我也记得,是个大胡子的男人。”少妇的同伴也奇怪。
“啊,好帅啊!”和少妇们还有的一点矜持不同,舞台下的小女生们只见许默帅气的面容,就已经尖叫起来。
“我来的早,刚才就在这听过帅哥唱歌,唱的可好了。”
“啊,那你要没要他电话?”
“。。。。。。”
听着身边的议论,曾权也忍不住好奇,心底没由来升起一丝说不清的殷切。
第60章 玫瑰()
而整个酒吧,一听新歌首唱,立刻就炸了锅,也不知哪来的一群小女生,表现的尤为热烈,尖叫声此起彼伏,一看就是刚成年的样子,对酒吧里的一切都感觉新鲜。
这些小女生算是兴奋坏了,可舞台边上却有人不大舒服,“唱的好不好,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不要脸!”
“什么?”冯倩刚走下舞台,没听清张净初嘟囔什么。
“啊,没,没什么。”张净初脸色潮红,心中暗恼,“张净初,你都在想些什么啊!”
没什么?冯倩怪异的看了眼对方,只是由于灯光昏暗,再加上心神还留在台上,才没发现对方的异常。
不提台下的嘈杂,舞台上的许默却很安静。接过麦克,许默并没有急着开唱,更没说什么有感而发的话,而是静静坐在转椅上,习惯性将怀里的木吉他调整到舒服的位置,又趁固定麦克的间隙深吸了一口气,缓解着刚刚因激动,尚未平复的心情。
许默激动并非因为紧张,而是由于刚刚那首传世经典。
许默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正读高一,说实话,那时候的他真心没觉的有多好,更听不懂那种“失去”,直到多年后的某一天,蹲在街边捧着5块钱的盒饭,偶然听到李宗胜演唱这首歌,他才突然懂了“失去”,只可惜那些挽不回的失去,都已成了事实。
好在老天又给了他一次重来的机会,所以许默很珍惜,也为能身处这个奇怪的时代而感到高兴。
没错,这就是一个奇怪的时代。一个歌手,长相沧桑,不高不帅,仅凭着歌声就可以红遍大半个中国。就像赵传,恐怕整个乐坛史上也不多见,可事实上他就凭着沧桑的长相,辨识度极强的音色,红遍了大江南北。
许默喜欢这个纯粹的时代,更享受这个不看脸的世道,一切用作品说话。
“一首,送给大家。”许默的话比冯倩还要简洁,接着便全身心投入到歌曲演唱中。
“你说你想在海边买一所房子,和你可爱的松狮住在那里,
你会当一个心情杂货铺的老板娘,随着心情卖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许默沧桑的音色一响起,全场都安静下来,曾权也愣住。他没有想到,在这么一个寻常的夜晚,一家寻常的酒吧,一个寻常的舞台,遇见一个衣着寻常的大男孩,却听见了一首既寻常又不那么寻常的歌。
歌曲不说多有惊艳,却能让人沉下心听进去,尽管只是一个开头,可曾权却发现,他真的已经喜欢上这首简单的歌。
“转眼两年都过去,该忘记的你有没有忘记,
你说你最近爱上了旅行,我知道你也只是想逃避。”
歌曲还在继续,慢慢听着许默那种不做作、不浮躁、诚挚而内敛的演唱,曾权那颗浮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