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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以前是大能-第38部分

小说: 以前是大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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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和圆质和尚一样,身上都穿着件破僧袍,显得邋遢难堪。

    尤其是老和尚身上穿的那件,已经不能用缀着无数块补子来形容,更应该说是这无数块补子组成了他那件旧僧袍,东拼一补子,西凑一块,俨然是一件“百家衣”。

    老和尚披着这件“百家衣”僧袍,盘膝而坐,闭口、闭目、闭心,掌心相握,如莲花盛开,在这吵吵嚷嚷的金鳞山脚下,静坐参禅。

    老和尚身旁的小和尚穿的就还好些,僧袍上的补子只有四五块。他模样甚是讨人喜欢,只有七八岁,唇红齿白,眉眼灵动,很有几分灵气。

    小和尚的脖子上挂着一串长长的黑色念珠,直伸到膝盖处,因为太长了,一直摇摇摆摆,弄得他很是不舒服。

    小和尚毕竟小,还是孩童心性。

    他见自己这个师父枯坐山脚,不爱搭理人,一时玩闹心起,有意要逗弄一下自己的师父。

    他抓起自己脖子上那串长长的念珠,蹑手蹑脚地来到了老和尚的身后,想要用念珠套住自己这个师父的脖子,好好勒一勒他,让他不要整日地就知道念经参禅。

    至少,趁着现在人多,师父该去找他们化化缘的。

    他已经有好几天没吃饱饭了。

    小和尚静悄悄地将念珠套住了老和尚的头,脸上现出得逞的笑意,正准备用力一勒,给老和尚来一个措手不及,却听得老和尚忽然开口,道:“圆明,莫闹,师父在参禅呢!你乖些!”

    圆明小和尚被自己师父道破了恶作剧,一下子意兴阑珊,脸上得逞的笑意也忽然变成了郁闷之色。

    他收回了自己的佛珠,道:“师父,我们能不能少参些禅,多去化缘。您老要是抹不开面子,那我去就是了,那些人看我长得这么瘦、这么可怜,一定会施舍给我的,到时,我一定多多分些给你,徒儿快饿死了。”

    圆明小和尚原本只是云州城的一个孤儿,一个小乞丐,整日里就是给人作揖下跪讨口饱饭吃,几月前才被云游四方的慧静老和尚收作徒弟。

    他原本想着自己这也算有了个归宿,日子过得能好些,至少比讨饭要强,却是没想到跟了老和尚后,饭也吃不饱,住也没个屋檐,整日风吹日晒、风餐露宿,竟是比在城里当乞丐还要惨。

    以往一个月还能混到一顿肉吃,现在别说肉,连颗青菜都难见着。

    “圆明,你好小,莫分心,肚子饿了,多喝几口凉水,自然就饱了,你要多学学你圆质师兄,他如你这般大的时候,已经能跟为师一样,闭目参禅,一动不动坐上一整天了。”

    小和尚郁闷地挠了挠头顶上那九个戒疤,又抬头望了一眼天空中的巨幕,看到了在金鳞天梯上慢慢行走的圆质师兄,道:“师父,圆质师兄也不是很厉害嘛,你看,那前面的七个人才叫厉害,跑得这么快,跟飞似的,圆质师兄被他们落了好大一截哩!”

    “圆明,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不能过于肤浅,开始的领先,永远不如最后的胜利,懂吗?”慧静老和尚睁开了双眼,看着眼前这个站着和自己坐着一般高的小徒弟,满脸的慈面善目。

    “师父你总爱讲那些别人听不懂的大道理。”圆明小和尚却是摇了摇头。

    他在云州城当乞丐的时候,遇到那些善人施粥赠银,只要跑得快,便能抢到,跑得慢了,就会被其他人抢了去,自己一无所有。

    “他们这七人,虽然此刻冲在了前头,但却早已乱了心性,沈家的沈居安还好,他们家走的是一往无前的路子,这么做自然无可厚非,但其余六人,却终究有些鼠目寸光了,登金鳞天梯啊,从来都是要稳扎稳打的,不可急躁。”

    十年一次的金鳞试与三十年一次的世家大比凑到一块,对参与金鳞试的世家子弟有一个好消息。

    那就是第一个到达半山腰的世家子弟,能够得到仙庭的一瓶仙药。

    这算是三十年才有一次的好事。

    所以,这七个世家子弟才会在金鳞试一开始,便如此争先恐后地向上攀登,就是要争做第一个登上半山腰的人,抢得那瓶仙药,壮大自己的家族。

    而慧静老和尚,之所以说他们鼠目寸光,就是因为他们仅仅为了一瓶仙庭丹药,就乱了自己的节奏,断了自己那得来不易的仙缘,简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圆明和尚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他忽然想起来,在云州城讨饭的时候,有那么一个和他一般大的小男孩,跑也跑不快,力气也不大,在别人施粥赠银的时候,总挤不进去,每次都空空而返,饥肠辘辘。

    后来,有个慈悲的善人见到那个小男孩总被人挤倒,可怜他,一时发了善心,竟是将他领回了府中,做了他府里体面的下人。

    而凡事总挤在前头的圆明小和尚,却依然只是云州城里的一个乞丐。

    “师父,我好像……有点明白了。”

    “明白就好。”

    慧静老和尚又慈爱地看了一眼圆明小和尚,道:“也许,再过十年,就是你站在那条金鳞天梯上,像现在这样,供众人仰望了。”

    圆明小和尚听了慧静老和尚的话,只有七八岁的他也有了一丝对人生的迷茫与憧憬,他眼睛一动不动地瞧着巨幕上的圆质师兄,连肚子饿得咕咕叫这件事情,都忘记了。

    “十年后啊,十年后我是什么样子?”

    ……

我的试水推感言() 
大家混起点的时日应该不少,也应该看了很多书,一般看到作者写感言,多是因为三江啊,强推啊,大封推之类的,很少有像我这么没出息,蚊子腿试水推就写个感言的。

    我也想笑话一下我自己。

    但其实,我又有点可怜这个没出息的孩子。

    我也不是不想等三江的时候再来写个洋洋洒洒的千字万字感言,只是我知道,那机会太过渺茫,我恐怕没有那一天的时候。我的结局,大概率是连仙侠的分强都没能混上,就草草上架,或者最终无奈太监。

    我有时候很知足,有时候野心也很大,是个很矛盾的人。

    在生活里,我一直是个失败者。

    从小到大,总是令父母失望,也没什么朋友,身体也不是很好,见识也总是很浅薄。所以在最近的大学毕业相册里,寄语那一栏,我战战兢兢抖着手写下了“为疏为懒,不敢为狂;为拙为愚,不敢为恶”十六个字,我虽是个失败者,但我永远想做一个谁都不会来在意的老实人、真好人。

    我枯坐在这间只剩下我一个人的大学宿舍里,快几个月了,写下了这本书,没什么成绩,也没有找到工作。

    虽然我一直觉得写小说就是我的工作。

    我一直逃避着许多事情。

    但随着蝉鸣的日益响起,离校的日子也快临近了,总也要想清楚自己的将来,告别这个幼稚的我,二十几岁的人,有十年是活到了狗身上。

    我明白得很,我是一个有性格缺陷的人,虽本心未必坏,但做出的决定,达到的成就,往往令人失望,尤其是我的父母。

    我惭愧难当,却不知为何仍然写书逃避。

    今天我码字的时候,一只绿蝉飞进了宿舍里。

    其实我并不知道它飞了进来,我是在听到头顶的风扇打到了什么东西的时候,才注意到屋里有东西飞了进来。

    那小东西发出一声极短的嘶鸣,我很确定这是蝉的叫声,因为很好听。

    它被卡在风扇的罩子里,动弹不得。

    我挺好奇的,也有些不忍,因为有个女孩爱信佛的缘故,我也爱修修因果,所以我就决定帮帮它,虽然我觉得风扇罩上的那只蝉可能已经被扇叶劈成了两半,死透了,但我终究还是爬上了床,拿了个晾衣架,一手抓着床栏杆,一手用这晾衣架把这只蝉从风扇罩里给勾了下来。

    它啪地一声摔在了地上,我以为它真的死了,但是当我从床上下来,凑近前去看这只小东西的时候,才发现它还活着,它“吱——”地一声叫了出来,声音还是那么好听。

    只是我知道,它再也飞不起来了,因为它的一边翅膀,已经被风扇彻底给打烂了。

    我伸出手去抓它,它根本反抗不得,也无从飞走,就这么被我抓在了手里,几只小爪子张牙舞爪地对着我,但其实根本没用,是螳臂当车。

    我有一瞬间是浑身冰冷的,因为我发现,翅膀,几乎是蝉最重要的东西了。

    它跑不快,也无法用拳头战斗,只能靠着翅膀在空中飞行,它在地下蜷缩那么久,就是为了这对翅膀,为了能飞上一棵又一棵的树木,但是现在,它的翅膀没了,它再也飞不起来了。

    然后,我又想到了自己。

    网文对于我来说,也几乎是最重要的东西了。从初中开始看,整日沉迷,学业耽误,但我并不觉得这是网文的错,这只是我的错,因为我知道有太多的人看着小说考上了好大学,只是那个人不是我而已。所以我并不愿意怪网文,相反,我喜欢网文,它比课本陪伴我的时间还要多,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只是如今,我也和这只绿蝉一样,断了一半的翅膀,难以飞起来,难以从这棵树,飞到另一棵树,难以在树梢上发出好听的声音。

    一个网文写手的翅膀,左翅是他的故事,右翅,就是他的读者啊!

    没有读者的支持,这个写手是永远飞不起来的,他只能用他那细幼的爪子,在地上爬着,永远也走不远。

    说来,蝉的寿命应该不是很长吧!

    我宿舍里刚好养了个小盆栽,我就把它放在了小盆栽上,蝉是喝树的汁液的吧,这样,它也不用饿着肚子了,起码,可以在我这间宿舍里,走完它这一生。

    若是有来世,它真该记得,不要被风扇,打断了翅膀。

    一壶浊酒三四载,七年风雪独一人。

    写完这篇小东西,天刚好亮了,真好呢!

第二十七章 半山腰() 
转眼间,日当正午。

    金鳞天梯上,几位世家子的角斗,也渐趋白热化。

    金鳞山半山腰,已在眼前。

    齐家公子齐墨凭着一步数丈远的家族身法和那身绵绵悠长的内力修为,仍旧一马当先。

    他面容坚毅,目视前方,并不关注身后的追赶者,也并不在意自己的那丝灵智是否能抵御住内心的心魔,支撑着他登上金鳞山巅。

    他不想走那么远。

    他咬着牙,默然前行,心中有的,只是不远处半山腰上的那瓶仙药。

    一往无前,急躁激进。

    这与他们齐家走的路子是背道而驰的。

    齐家走的是和老乌龟一样的路子,内力绵绵长,处事平心静气。三十年前,也正是他们家的那位老祖宗,凭着那口长长的乌龟之气,败尽了其他世家的绝顶宗师,才使得齐家成为了七大世家之首。

    齐墨修的也是平心静气的乌龟功夫,从小到大,稳扎稳打,遇事平和,宽厚待人,是个温柔的人。

    但现在,他为了家族,必须急躁,必须激进,必须做出牺牲,必须拼尽全力,只为成为第一个到达半山腰,取下仙庭丹药的人。

    相比起虚无缥缈的仙缘,齐墨更想让自己的家族壮大,更想用这瓶仙药,再培养出一名绝顶宗师来,以继续保有他齐家武朝七大世家之首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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