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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部分

天风-第150部分

小说: 天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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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水数十万大军,被天风人牢牢牵制在三山平原上,铁风旗孤军深入,却一路杀得顺风顺水,若大梁城真被浅水清拿下,此役,非浅水清之功,皆因国主昏庸,派系争斗,将相无能所致。

抱飞雪死后,朝中激进派势力大受打击,楚鑫林,卫文国等人都是清流系的人,是典型的保守投降派,而自己却是坚定的抱飞雪的主张者,因此在朝中也深受打压。

商有龙虽是抱飞雪的亲信大将,但是这个人领军或许不如抱飞雪,政治觉悟却很高。抱飞雪一死,他立刻放弃抱飞雪的主张,坚持稳妥打法,结果博得了不少清流派的好感。但是却引来了楚鑫林的极大不满。在羽文柳重新重用商有龙之后,楚鑫林提出举国决战的策略,与其说这策略是针对天风人,到不如说是针对商有龙的。

国逢大难,国内却派系凌乱,对权利你争我夺,真正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待到天风人真正开到的那刻,却是谁都没了主意。

每一想到这,邹白永就惟有叹息绝望。

那一刻,他对大梁城能否保住,再不看好。

朝堂之上,议事仍在继续。

羽文柳无奈垂询:“如今,我们到底该如何是好?”

楚鑫才拱手回道:“听说今年离云岛血梅早开,盛世绝丽,臣以为陛下大可驾巡出游,赏花论治。”

羽文柳一呆,脱口道:“你是要朕离都避战?”

楚鑫才正色回答:“此为赏花出游,怎可说离都避战呢。铁风旗宵小之辈,就交给留守的将军们负责好了。”

这一提议,令所有人都为之愕然。

惟有楚鑫才,在做出这个提议时,一脸正气,仿佛如今的止水,正处在国势强盛,百姓无忧的好年头……

那一场朝会,在虚伪与华丽中定下基调:国主羽文柳终于决定出游离云岛。说得好听点,这叫天子不立危檐之下,说得难听点,就是逃跑。

有一点,浅水清看得没错。

羽家王室,压根就没出过一个有骨气的种。

血香祭大旗,还没把所有的百姓都吓倒,就先吓倒了这位止水国主。

在浅水清通告说大梁不降,羽家王室满门皆屠后,他第一个想法就是开溜。

成功的大臣从不提正确的建议,只提国主喜欢的建议,这一点上,楚鑫林做得很成功。

被留下监国的太子,在当天被吓的都快尿裤子了。

而国主出游这样重大的事,早被有心人看在眼中,通过特殊的传播渠道,这则消息在第一时间被传到了铁风旗浅水清的手中。

那个时候,没人知道铁风旗已经打到了离大梁城只有不到五十里的距离了。

他们停在这里,等待消息,已经等候了整整两天。

听到羽文柳携家小落跑的这个消息,浅水清苍白的脸上终于现出了一点血色。

他开心地笑了,笑声虽轻,却震人心魄。

浅水清淡淡道:“羽文柳胆寒了,楚鑫林成功游说了这个家伙,让他弃城而逃,接下来,就得看方虎空晴他们的了。”

然后,他沉声道:“传令,铁风旗即刻进发,兵进大梁城!”

 第三十八章 问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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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拉克是止水军中的一员老兵。

他出身于国内最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维尔布尔族。

二十载的岁月,对任何一名士兵来说,都是相当漫长的。维拉克记不得自己参加过多少次战斗,也记不清自己受过多少次伤。

他的鼻子,早年时被敌人在鼻梁骨那里劈了一刀,因此分成了上下两半。

他的一只眼瞎了,一只左手只有三根手指。下巴也曾经挨过刀。

这使他的整张脸,看上去有些狰狞恐怖。

但他最终还是活了下来,并且活得健康,活得有力。

他那苍白的须发,深刻的额纹,以及脸庞上那一道道歪歪扭扭、怵目惊心的丑陋伤疤,都向人们倾述着生存的艰难和岁月的沧桑,但是他自己,却从来都是洋溢着满足的笑,仿佛生活从未抛弃过他。

他自信,并且活得快乐,同时也得到了自己兄弟的尊敬。

去年天风人开始进攻的时候,他是北门关的一名士兵曲长,后来北门关战败,他被编进了第二战线防卫部队中。但是铁风旗的来到,让止水人整条战线都散乱起来。

维拉克已经记不清自己被临时转入过多少支部队了,他总是一会被匆匆调到前线部队中去,一会又被勒令退回防守。进时,可以一下前往到第一线,退时,就干脆退到海边。这半年来他什么也没做,光在国内旅游了。

刚入新年的时候,自己打的退伍报告终于有了回复——他再一次被拒绝退伍了。

这让老维拉克非常恼火,他今年已经四十二岁了,是真正的老兵,每天还必须守在小林沟的村口站岗放哨,这实在令他有些憋闷。

小林沟是通往鍪海望天港的必经之路。

“如果没有鍪海,也许人们会表现得象天风人一样勇敢。”坐在酒馆里,老维拉克一边向嗓子里灌酒,一边对着身边的年轻士兵发着牢骚。“人有了退路,就总会不思进取。”

身边的小兵今年才十五岁,是前不久刚刚被招募进来的,叫蛋子,是个诚朴的乡民。

他虽然当了兵,但这辈子还没见过一次战争。

这刻就眨着眼问维拉克:“维拉克老爹,你见过天风人吗?”

“见过,和咱们一样,一只鼻子两只眼睛,就是一个个打起仗来都不要命,凶得狠呢。”维拉克叹气摇头。

“那咱们的兵为什么不行?”

维拉克叹息回答:“孩子,如果你被人打得十年都迈不出家门一步,以后就算是碰上那个头比你小的,也会没信心打过人家的。信心!!!信心是一支部队强大的根基。止水早没了信心,又哪里还来的强大可言。”

蛋子立刻挺起胸膛:“我有信心能打败天风人。”

维拉克立刻笑:“你这新兵蛋子,还真是个蛋子,你当信心是喊喊就来的吗?胜利!胜利带给人的不仅仅是荣耀,更多的是经验,是战斗的意志,是那背后带来的财富刺激的战争欲望。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有胜利才能给予。失败者,是无权品尝胜利的滋味,也无权渴望战争的。”

“那真正的好战之人,从来都是从战争中得到好处的人。”维拉克语重心长地说:“所以,你还是盼着自己永远也不要上战场的为好。要知道老爹我,为了争取到这后方来,可是花了不少心思呢。”

只是,眼看着战火也正在向后方弥漫,维拉克的心,也越发忐忑起来。

前方突然传来马蹄声声。

一支壮观的骑队在村外逐渐显现。他们头顶白缨素盔,手中银色长矛,速度不快,但是军容却极为漂亮。每一个人都穿着仿佛仪仗队一样华丽的军服,在队伍的中间,更是有着数十辆的豪华马车。

这些骑队就簇拥在马车的身周,谨慎地张望着。

出于驻防的职能需要,老维拉克提着酒瓶摇晃着出来,看着对方逐渐靠近,大着舌头叫住了前面的一员骑兵,大喊道:“你们是哪支部队的?要到哪去?”

回答他的,是一顿没头没脑的鞭子。

老维拉克立刻怒了:“干什么打人?”

坐在马上骑兵冷酷高傲道:“我们的番号也是你能问得吗?现在我来问你,你回答,有敢错一个字,立刻杀了。告诉我们,去望天港走哪条路比较近。”

小林沟的村口是条三岔路口,通向望天港的分别为一条大路一条小路。那骑兵显然是很少去望天港,所以也不知道该走哪条路比较好。

只是他问路的方式过于霸道,老维拉克心头一股无名火立刻升起。

眼前这许多骑兵,阵容华丽,身份高贵,显然不是他能惹得起的。所以他最终瞪了对方一眼,狠狠地回答道:“谁都知道小路比较近了,一直向东,半天就能到了。”

那骑兵队长立刻回到最近的马车旁和车中人低低说了几句,然后出来大吼道:“折道小路,一路加快速度,必须在晚前赶到望天港!”

一行人拖着长长的队伍就这样扬长而去,只留给老维拉克一地烟尘供应他瞻仰。

新兵蛋子小心地问:“老爹,你没事吧?”

维拉克提着酒瓶向地上狠狠啐了一口:“妈的,一帮杂碎,神气个屁!蛋子,我告诉你,你别看这帮家伙穿得人模狗样。老爹我经历沙场二十年,眼毒得很。这帮家伙,没几个是真正上过战场的。一个个就象皇帝身边的御林军,全他妈是用来摆谱的。真上了战场,一个也靠不住。信不信,老爹我这一把年纪得人,就我这样的,一对一的情况下,我能干翻他一批!”

蛋子嘿嘿地笑:“我觉得他们挺厉害的。你看他们那马骑的,多帅啊。”

维拉克给了他一脚:“你他妈懂个屁!那些马也就个头高大点,图个好看。真正的战马,哪有那样斯文的,那可是一个个性子烈得很呢。”

说到这,维拉克叹息着回去继续喝酒了。

那一顿鞭子,打得他很痛。

没多长时间,天边再次传来马蹄轰鸣大地的声音,又一彪军队在朝着这里冲刺而来。

老维拉克嘟囔着:“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又有部队去望天港了?”

他睁眼望去,只见数以千计的骑兵形成一条浩大的钢铁洪流,气势汹涌刚猛。老维拉克看直了眼睛,喃喃地说:“嘿,小子,看见了吗?那才是真正的好兵啊。”

不过这一次,他学了乖没再冲出去说话,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观望。

骑队来到三岔路口时,显然也不知道该往哪条方向去。

为首的一员战将率先停下奔驰的骏马,长矛向天戳起,所有的骑兵同时停下脚步,动作整齐划一令人赞叹,只是那冷酷凛冽的目光扫在人的身上,令人颇感觉有几分不适。

在他的身边,还有一员看上去斯文秀气的战将,他向着维拉克拱了拱手,用地道的止水口音道:“这位老爹你好,我们是风林卫的骑兵,奉命调防望天港。”

看他们口气和蔼,老维拉克晃晃脑袋道:“风林卫?风林卫不是奉调去了三山准备打决战了吗?怎么又要跑回到望天港来了?”

那看上如斯文郎君的战将眼神中闪过诧异:“你知道风林卫去了三山?”

“那是。”老维拉克傲然回答:“一个月前我还是前线战斗兵的一员呢。那时候我和风林卫里不少兄弟都熟得很呢。奇怪,怎么风林卫里那么多人都换了新面孔,我一个都没见过。”说着,他四处张望,试图找个自己熟悉的人。

那战将呵呵笑道:“风林卫刚刚才大换血,不少人去了别的部队。你不认识也不奇怪。”

维拉克无奈叹息:“这仗打得,越来越乱了。”

那战将笑问:“你是这里的驻防士兵?”

维拉克半醉着点头:“是啊,前方战事热闹,不过暂时还没影响到我这。天地地大国家大,没有本人的酒里乾坤大啊。只能借着杯中酒,忆往昔峥嵘岁月喽。”

那战将笑道:“说话很有学问啊。”

维拉克惆怅道:“说这话的不是我,是我一个兄弟。前段时间战死了。”

那战将用一个无奈的眼神表示出自己的同情,大大博得了维拉克的好感。

战将问道:“请问老爹你知道从哪条路去望天港要近一些吗?”

老维拉克咧嘴笑:“问我你算问对人了。这里的两条路都能去望天港。一般人都只知道小路近,那急一点的都喜欢走小路。不过我老维拉克知道,最近小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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