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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部分

超品地师-第303部分

小说: 超品地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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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自学警官冷着脸听着。然后嘴里面忽然骂道:“……混蛋!该死的凶手!混帐王八蛋!”

    身为警察,虽然见多了凶杀案,但这次的案子,还是让冯自学警官忍不住骂出声来。犯下这种案子的人,简直该死,应该直接千刀万剐!

    绑架杀人不算,还要折磨,摘取内脏,这得是多么变态的变态才会干的出的恶事。

    齐河只是在冯自学耳边报告,但却也足够让林枫听到了。

    林枫皱了皱眉头。看向不远处记录着什么的员警,问道:“死亡时间确定了吗?”

    那个员警愣了一下,不知道林枫是谁,不过他还是直接摇头道:“没有。因为尸体被焚烧过的缘故。所以常规手段无法推断出死亡时……”

    “死亡时间是在四个小时以前。”林枫直接给出了断言。

    别的他不敢说,凡是有生命的个体,判断一下他们的死亡时间,他真的挺擅长的。

    身为生命法则拥有者,如果连这都判断不出,他也就别称什么法则拥有者了。 说‘

    “嗯?林枫同志。你有什么依据吗?”冯自学警官连忙问道,“你是不是有现什么重要的线索?”

    “没有。”林枫摇了摇头,“不过,我的感觉,死亡时间应该就在四个小时之前。另外,凶手应该是在故意挑衅警方吧?”

    只可惜法则不是什么科学的证据,不可以拿出来说。

    “啊?”冯自学警官无奈,然后说道,“林枫同志,推断死亡时间这种事,还是需要证据的。”顿了顿,冯自学警官又说道:“至于我们警方的调查进度,很抱歉,我无法告诉您。”

    林枫低头看了看已经即将消散一空的保镖的灵魂。

    以异乎冷静的口吻说道:“冯自学警官,真的不能告诉我吗?您知道的,我是这次被害者的第一现人。虽然不知道凶手的动机是什么,但是以这样的方式残忍杀害一个人的行为,绝对是人神共愤。我的能力,冯自学警官您是知道的。如果可以的话,请您把案情告诉我,我会用尽全力,抓住可恶的凶手!”

    这时候的林枫还是那么冷静,就像是一潭静如镜面的潭水一样,波纹不惊。

    只是为什么?

    为什么会让看到他的人,心中毛。

    很好的冷静,所有警察都巴不得出现的家属冷静。今天终于出现了。

    但是为什么这么诡异?

    诡异到我们宁愿他又哭又闹。

    第413章、奸过坏人的好人

    林枫的冷静,带给他们的压力非常之大。大到冯自学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是了。他说这人是赵雅的保镖。可是他的表现……

    不!不对!不可能是他。如果他是凶手,他不会就这么丢弃在这,也不可能报警。

    冯自学警官盯着林枫,表情肃穆,并不开口。

    他很明显在掂量着林枫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毕竟这类案子,熟人,特别是男女朋友、丈夫,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大概可以占到七成,不,八成吧!

    林枫无心参与他们的案犯推理,无情状态的他也一点儿不在意自己是不是受到了怀疑,他只是继续说道:“冯自学警官,刚才乔河警官说的话,我也听到了。上周五的时候。生过类似的案子,很有可能是同样的凶手,对吗?这也就是说,凶手还有可能继续犯案。对不对?要是我能知道相关案情的话,或许就能早一步找到凶手,就有可能挽救其他即将被侵犯的无辜孩子。所以,请您务必告诉我相关案情!”

    林枫不是因为死的是赵雅的保镖,而是因为他现在的状态。处于无情状态的他。死人显然是与他的道相抵触的,找出凶手报仇,也是林枫应该做的!

    哪怕,只为了心安。

    “嗯……”冯自学警官忽然拉开了警车的车门,坐了进去。

    冯自学也做出了选择。

    林枫也没有说什么,立刻跟着一起坐了进去。

    这也是这种状态不好的地方,情商降的太低。

    嗯……也不能说是情商降的太低。而应该说是不在乎吧。

    自己有证人证词,可以轻易地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且无论冯自学怎么想,都无法否认这些。甚至冯自学拒绝了,对他的影响也不大。他自有他的渠道。

    去掉了感情上的累赘,大脑可以充分地调动。倾刻间便有了那么多有效率的选择,林枫又怎么会去刷冯自学的好感度,只为了接近这个案子呢?这才叫浪费时间吧!

    而冯自学警官却呆了一呆,组织了一下语言,然后才说道:“林枫同志,接下来我跟你说的,照纪律我是不应该跟你说好。”

    不呆都不行。就刚才齐河向自己报告的那么小声,他都听的到。要不要这么炫耀啊!

    “我明白。算我欠你一个人情。”林枫说。

    “不,是我还你的人情。”

    在判断出林枫不可能是凶手后。冯自学大大方方地还了他的人情。

    林枫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他继续说:“我今天和你说的案情,不论如何,请您务必对媒体记者保密。如果要是泄漏出去的话。恐怕会有大麻烦。”

    这就是魔都啊!

    为什么叫“魔都”,自然是它的邪性。在别的地方,什么都算不上的记者,在这儿,他们特别的邪性。

    顿了顿,冯自学警官又继续说道:“事实上。今天的这名被害人,是第三名受害者。”

    林枫皱了皱眉头:“那乔河警官之前说的,上周五的案子……”

    “那一次的死者,是第二名受害者。至于第一名受害者,是在两年前出现的。两年前,三月二十号,我们警方接到了报案,说家中十六岁大的女儿被绑架了,绑匪勒索一千万的赎金。我们警方立刻展开了行动,经过部署后,终于在绑匪取赎金的时候把他们堵在了车里。”

    “当时车子里面一共有两个人,都戴着面具,司机开车撞开警方的人,想要逃走。无奈之下,我们开了枪,虽然击毙了其中一名绑匪,但另外一个人却也趁机逃走。之后

    不久,我们警方就收到了绑匪的电话,告诉我们,他一定会报复的,然后,几天后,在报警那家人的门口,现了两个包裹,里面有被分尸的女孩尸体。”

    “嗯……”林枫表情冷漠。

    是不是惯犯,对林枫的区别都不大。他现在的状态下,杀个把人真心没有任何的负担。

    冯自学警官又继续说道:“那件案子当初引起了广泛关注,我们警方认真调查了许久,虽然查明了那个死者的身份,但却无法找到他的同伴,甚至于连长相都不知道。时间过去了两天,我们本来以为,那个绑匪偃旗息鼓了,没想到,他居然又跳出来犯案。而且,这一次,他也不是为了赎金,只是为了报复!”

    “只是为了报复吗?”林枫问道。

    冯自学警官点头:“没错,只是为了报复。上周五的案子,被绑架的同样是个十六岁女孩的案子,她的父母为了孩子的安全,并没有报警,筹够了赎金后,到了指定交付赎金的地方,却没有任何人去取。反倒是没过多久,家里面接到了来自绑匪的电话,称他们女儿已经被杀掉了,丢弃在某个垃圾回收点。一样,被杀后分尸。”

    “我们警方进行了现场取证,现在得到的证据。可以确定绑匪至少有两人,而且就是两年前的那一伙绑匪!”

    “你们怎么确定的?”林枫眯着眼睛问道。

    冯自学警官道:“指纹。他们故意在装着武村孝子尸体的纸袋外面,留下了沾着血的指纹。经鉴定,那和两年前我们从绑匪车内采集到的指纹相吻合。就是同样的人没错。而且,从他们的行为判断,他们故意勒索赎金,只是为了吸引我们警方注意。他们,是在向我们挑衅!”

    “……”

    林枫沉默。

    这是一伙为了杀人而杀人的疯子啊!

    不过为什么会绑架赵雅。如果从他们的习惯来看。他们不是应该绑架十六岁的女生吗?

    十六岁,不仅是一个女孩的花季年华,更重要的是这同样是身为人类的一个黄金时段,身体器官育完整,茁壮成长的年段。

    没错!当林枫听到冯自学对这个案子的讲解,下意识地林枫便想到了人体器官组织。

    这是一份因果。

    当林枫第一次帮了那个姓李的,这因果便结下了。

    本来,他们如果不动赵雅,这因果还接不上。

    不说一国两制,单单林枫愿意以金钱来了结因果。这因果便足以了了。

    与林枫比起来,林枫已经成长为一头茁壮的大象了,而绑匪,只要他们一天没有凡,他们就只是一只蚂蚁。

    蚂蚁与大象的因果,做主的从来都是大象。这也是为什么准提不断来东方,说某某与他有缘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修士们有胆量坑帝王的原因。

    换句话说,当蚂蚁主动与大象结下因果的那一刻起,决定了开始的蚂蚁,便已经失去了喊结束的资格。

    “冯自学警官。请问陶家人没有人报绑架吗?”林枫问道。

    冯自学警官摇头:“没有。老实说赵女士的夫家……”

    说到这,他无奈地停顿了一下。

    世人多爱财,而且越是经济达的地方越是明显。

    有句话说,如果有2o%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o%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oo%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的危险;如果有3oo%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

    而赵雅代表的可不仅仅是什么3oo%的利润。

    几百亿的身家,这是怎样的利润。不用说,只想一想。便足以让人头晕。

    甚至冯自学都怀疑是她的“亲人”在下手。不然他们为什么不报警,不仅不报警,反而第一时间跑去查公司的帐,找律师办理陶桃的领养手续。

    冯自学不是没有努力过,他向上级反应过,要求过彻查。然并卵。

    就像那无数的污染产业,无数的“挖坑代表”一样。

    有些污染企业的建设和生产,这些企业的存在难道“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不知道难道污染企业的负责人是法盲难道环保部门的负责同志是法盲他们为了利润(资本)敢践踏中国的法律。

    最近“挖坑代表”在北京违规建设,难道这样“人大代表”是法盲建设后的利润(资本)驱使他敢于践踏法律。

    近来抓获的“伟大的贪污领导们”,有很多是博士、硕士的学历,有的还是院士,这些人大多数是“人大代表”,是中国法律的制定者或监督执行者,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比我们广大老百姓懂的多,可是他们敢于贪污受贿,敢于践踏我国的法律。

    有的企业(集团),为了利润,大肆展黑恶势力,建立“自己的武装”,践踏人间法律。

    有的贪官,为了收取贿??赂,把造假文凭、假简历的人,用“潜规则”的方法,提拔重用到领导岗位。

    这样的事例还很多很多。

    以上所说践踏法律的人,哪一个不懂法律,哪一个不是“知法犯法”。

    那样的利益与赵雅比起来,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了。

    冯自学虽然是标兵代表,他却一点儿也不呆傻,从不觉得他一个人的正义便可以对抗一个利益集团。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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