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斗,我不用人扶-第1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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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州刺史王雄由于近些天精神高度紧张,这一夜睡得正香,竟没听到外面如潮的呼声,冲进来的卫士把一盆带着冰碴的凉水泼在他的脸上,王雄险些闭住了气,没等他反应过来,护卫们一拥而上,穿衣服系腰带,着头盔披战袍,拥着他就往外逃。王雄大怒叫道:“你们做什?放下我!想犯上造反不成?”
此时营中大乱,有如海涛翻滚,王雄的声音根本就被掩了过去,护卫们把王雄扶上马背,护着他向外就走。前脚才冲出大营,整个大营就已经被季汉冲垮了,王雄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只吓得脸色惨白,魂不附体。
王雄和护卫们一路狂奔,他脸上泼了水,冷风一吹,眉毛胡须全都冻成冰块,颧骨的部位撕裂盘阵阵作痛,那是由于皮肤被冻伤的缘故。但他没有时间管这些,当下最重要的就是逃走,逃逃逃,一路南逃,绝不能有丝毫的驻足。他们在四散奔逃的乱兵从中冲过,有的护卫挥刀确死挡住去路的兵士,却不敢停留不敢回头,他们知道,汉军就在后面追击,只要一停,就再也逃不掉了,可是王雄此时心如死灰,一片茫然,自己居然就这样败了,数万大军毁于一旦,就算是逃回去,打了这样的败仗,只怕他也是难逃一死,幽州丢了,自己还能活么?
可恨,可恨的破衣剑士,一定是他骗了自己,若了李昴还在的话,这铁骑怎么会突然出现,将自己击败?
正在王雄吃惊之时,突然前面小山处传来一声长啸,这声长啸有如龙吟,悠悠袅袅,连绵不绝,那是只有本领高深的剑客才能发出的啸声。
“大人,你看!”护卫用手指着前面。
王雄已经看到对面小山脚下,一人身着破衣,背背宝剑,昂然而立,……骗了他的破衣剑士!
王雄已被气昏了,他居然敢在这里等他!王雄大叫道:“冲上去,杀了他!”
护卫们留下几个人保护王雄,剩下地纵马冲了上去,在他们看来,杀这样一个人用不了什么时间。他们用得是突刺的长矛,几杆长矛一同刺下,那个人一定会被刺成刺猬。战马奔驰,蹄声飒踏,如一股卷风直卷过去。
但是,破衣剑士的反应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他在矛头刺来的同时,不退反进。向地上一滚,间不容发的避过了长矛的刺杀。但是战马铁一样的四蹄如飞而来,巨大的战马加上铁甲地武士飞冲起来事着巨大的势能可以把一个人活生生的撞死。破衣剑士这一刹那瞪大双眼,长剑铮然出鞘,寒光闪动,一蓬鲜血呼的飑也,战马地的腹部剖开,两条前腿连同淋漓的内脏飞了出去。染红了大地。那骑士一头摔在地上,颈骨折断,登时死于非命。
破衣剑士身在几个骑士身后,右手连挥。几点寒芒向那护卫飞去。那几匹战马长撕着倒下,把骑士们摔在地上,破衣剑士也被马撞了一下,口中鲜血涌出,却依旧昂然站起,向王雄走来。
王雄大惊,一时呆了,眼睁睁看着那剑士走近。
“大人。”破衣剑士立在王雄身前二十步的地方停了下来,报拳叫道。似乎感到王雄和他身边的护卫们心中的恐惧,或者战马天生有着极为敏悦的感觉,王雄和他地护卫的战马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发出不安的嘶鸣。
“你,你想怎么样?”王雄咳了一声,似乎感到自己的恐惧,很丢脸,他的声音一下子又严历起来,“你就是这样做聂政的么?你没有杀李昴,反而害了我地大军,这也算是刺客?”
破衣剑士很羞惭的低下了头:“大人说得没有错,我这样做的确不象是一个刺客。所以,”他又抬起头来,“我决定不再做刺客了,既然刺客界的总头领都当了季汉的中郎将,我又怎能不改恶从善呢?”
“什么?!”王雄惊异的睁大了眼睛,“你说李昴也是刺客出身?”
“塞北韩龙的名号,大人不会不知道吧。”
“原来是他,”王雄说着话,语气里带着说不出的若涩,“数年来,我一直想把他纳入麾下,都没有成功,想不到,想不到他居然还有着另外一个身份,我当真是瞎了眼睛,收买刺客去行刺他。看来。今天你是不肯放我走了,是打算在这里杀了我呢,还是打算把我送给李昴?”
破衣剑士摇头道:“虽然我不打算当刺客了,但是杀雇主地事情我还做不出来,不过,大人,你还能回涿郡么?就算是回去,曹魏能放过大人么?”
“你倒底想怎么样?”
“我什么也不想,只是来传一句话,铁骑王说了,只要大人肯降,那么他必会保全大人家小平安。”
王雄咬牙不语,破衣剑士笑道:“大人是不是因为身边有他人不好意思?没关系,我杀了他们就是。”
几个护卫被破衣剑士吓住了,他们紧张的看着王雄,恨不得代王雄说出我愿降来。
王雄终于颓然的丢下手中的马鞭,闭上了双眼……
得知王雄投降后,连对破衣剑士并不在乎的关风都不由问李昴:“这个人是谁?”
李昴笑道:“刺客不需要名字,不过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你可知当年有人刺杀孙策么?”
“是许贡的门客。”
“外面都这样传说,但实情知道呢?要知道,一个真正的刺客,其首要本领就要保守自己地身份隐秘。而且,许贡都没有什么本事,他的门客会这样忠心于他,对为他拼死报仇么?”
关凤愣住了:“你的意思是说……”
“许贡早就死了,孙策的死活,对他没有任何的影响,你想想孙策之死,对谁最有好处,大约就能想明白那背后之人是谁了。”
“你是说曹操,他一直有几分害怕孙策,称之为狮儿不可争锋,而他的谋士郭嘉竟然预言孙策会死于暗杀之下;或者,孙策死后,他的位子给了孙权……”
李昴大笑:“你自己想吧,我不告诉你。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破衣剑与那几个刺客同出一门。”他策马向前,拍着破衣剑客的肩头:“辛苦了,老弟。“
破衣剑客及了口冷气:“这战马还真是不能直接硬碰,我居然会断了肋骨。”……
随着汉军击败魏宫,并在战场上迫王雄投降之后,幽州的局势完全倒向了季汉,在王雄的带领下,汉军以风卷残云之势。轻易的占领了涿郡,广阳郡,渔阳郡和右北平郡,整个幽州完全纳入季汉手中。汉军拿下涿郡,并不停留,继续南下,在七天之内破范阳,北新城,攻入中山国,消息传到邺城,朝野上下大为镇惊。迁都之议再次兴起,好多大臣建议曹睿将都城迁住青州的临淄或是许都。而曹睿说邺城乃大魏之都,不可轻弃,就算面对再大的危险,也要守住,不守面对幽州的紧急形势,曹睿终于下定决定,把最精锐的新五宫派上了战场。
二月,季汉车骑将军张飞生病不能理事,由并州刺史魏处代理军务,张飞回洛阳养病。
二月,司马懿奉睿严令,经鲁阳道北攻鲁阳城。曹魏前将军满宠自颖川北上攻打轩辕关。
二月中,曹彰之子曹泰率骁骑营破李昴铁骑于易县,汉军连败,让出涿郡,曹魏大胜。
第三部 第三十八章 谋攻邺城
这一年多的时间,我倒有将近十个月都待在洛阳,比留在都城长安的时间更长,这倒不是我打算把都城从长安迁到被定为季汉陪都的洛阳。这完全是出于战势和国势的考虑。战争期间,一切都要给战场让步。我喜欢在靠前指挥的感觉,就算是不在铁骑奔突的前线,在靠近前线的地方,也怕自己做出的决定会偏离实际太多,有些紧急的事务处置不及。这种行为是三国时期的君王的特色,除了曹睿这样的太平天子,没有谁在征战中不是靠前指挥的。
这两年,季汉计西羌,平南蛮,征漠北,定辽西,通西域,和东吴,四夷安抚。又大力发展农业,推行新式的种植技术,重新划分士地,推动屯田,极大的调动的百姓的劳动积极性,使得百业兴旺,国办激增,眼下我手掌控司,雍,凉,益,并,幽六州之地,已成天下第一强国。对曹魏的冀州也形成合围之势。
不过,曹魏虽然数次败于我军之手,但实力仍在,何况战阵之上,瞬息万变,谁也没有必胜的把握,谁也不能说可以轻易击败曹魏,取下冀州。冀州为曹魏经营多年,实力颇强,土地丰美,人口众多,此一州实力足顶并州幽州之和,其战斗能力和战争潜力都远过于幽并两州,更何况,曹魏的中军战力绝不在乎汉的几大主力之下。以我军眼下在并州的军力,很难击败他们。所以我和孔明打算逼曹魏迁都有,否则的话,只要曹睿在邺城,那冀州就是曹魏的中心。无论是无论是司马懿还是曹休亦或是贾逵臧霸,都可能调到冀州来勤王,那时我与曹魏打得不可开交,战便宜的是我那新当皇帝的舅舅孙权。
所以,我们一方面借袁氏后人地名义弄流言,一方面借曹值的名义搞分裂,都是为了从内部进行施压,让他们感到邺城不稳,袁氏后人的名义起到了一定的效果,而我们也当真扶余国找到了一位正在放牛的袁氏后人。但是他却从来没有过重新回复祖先荣光的梦,他最大的梦想是放牛时不遇上狼,回家后不被主人打。不过李晟用他的名义展开行动,不断联络曹魏国中大臣,在知闻所的帮助下,在各地弄出让曹睿为之心惊地事端来。而对于曹植,则是背着他组织一批人马,以他的名义进攻勃海郡,掀起重归大汉的行动。在他的感召下,还真有不少人来投靠他。
在另一方成。我们几次让张飞和魏延作出进逼邺城地态势来,几次大张旗鼓的作出要攻击的样子,邺城距天井关前线不过二百来里,骑兵朝发夕至,希望可以让曹睿迁都。而李昴取幽州,攻中山也是为了这个目的。但是眼下看来,曹睿还舍不得放弃邺城的铜雀台,宁肯可冀州决战也不肯离开,那我们只好采取第二套作战方案。
于是。一路狂冲猛进,战无不胜的李昴在中山被“击败”,他在魏军地攻击下,一路退到了居庸,把大半个幽州还给了魏军。这样一来,魏军由进深入太多,距离邺城就远了。但是张飞的假作生病回洛阳,在一定程度上麻痹了曹魏。让他们以为局势已在控制之中。有着曹真的大军,足已保护邺城了,他们没有想到,我军已经已经做好了进攻的准备。
经过一年多的全养和治理,洛阳已基本上安置妥当,从本地简拔的和从季汉调来的官员们完全掌控了地方,政府机制有效的运转,百姓得到了休息,贪官恶霸世家和心向曹魏地恶势力受到一定的打击。再加上毕竟曹魏立国才八年,心念汉室的人还不在少数,对于季汉来说,他们还是拥护的。四百年来形成的习惯,使他们自认为汉人而不是魏人,这样就使季汉比曹魏有更大的凝聚力。
不过,说实话,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做到这些,还真是……累啊!
我从繁冗纷杂的案间抬起头来。觉得眼前一阵阵金星乱冒,虽然说有丞相帮我处理大部分事务,我还是习惯于结合诸大臣地意见进行独立思考,而不是单纯的依赖于旁人。虽然孔明做的比我还要好,但是我却可以把看孔明的处理意见当成历练自己的机会,学习不仅只在书本上,更重要的是在政事之间。我和孔明经过多年的魔练,彼此熟悉对方地风格,一件事到来,不用商议,便知道对方会如何来处理。甚至在很多时候,我们的风格已经渐渐归一。很我时候,旁人无法从处理方式中分辨出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