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虚凌云诀-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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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奉你当城主。”
见依旧是冥顽不灵,老王也不再相阻,既然有些人费劲心思找虐,那也只有满足他全部需求,不管是老虎凳、辣椒水、皮鞭、蜡烛!
“小子,老子姓唐,保证你爽到忧伤,赶紧报个腕儿来,老子不杀无名鼠辈。”
一道寒光闪过,唐公子直直的贴在墙上,脚下、腋下、头顶、脖子两侧、裆下,俱是锋利的冰剑,眼看稍有差池,不是手脚残废、小命呜呼,就是男人雄风不再。
此刻的唐公子,只有浑身哆嗦的份,甚至尿都出来,就差哭爹喊娘。不过,并非他不喊,而是吓得不听使唤,早已叫喊不出。
到了此刻,那随从再不知真的惹了不该惹之人,还不如死了算了。赶紧去把墙上的哀嚎不已的公子扶下来,想要放两句狠话,想到根本不够资格,就打算架起来就跑。
“慢着!”
几个人听见这句,不亚于当头棒喝,李全单这个狗腿子头,几乎要哭出来,“好汉爷爷,您……您想……想怎么着呢……您……有什么事……冲我来……少爷……他毕竟年少不更事。”
“滚你的臭鸭蛋,老夫又不是你们这帮二愣子,手上没本事就知道装大尾巴驴。记住了,以后做事低调些,说不得还能多享几年城主鸿福,不然,下次可就不是这般好运了。不是谁都向这位公子如此宽宏大量。”
几个人连忙磕头虫似的点头不已,哪还有之前半分模样。并且此番忠告,为何听起来那般入耳。
徐老头笑呵呵的佛爷一样,把东西递给老王。
“瞧你那点出息,几日不见,胆子小的连这等狗腿子都敢骑你脖子上拉屎了,当年那十步杀一人的豪气呢。”
“老夫近日吃斋念佛,准备皈依佛门。”
“少给我来这套,我老王带过来的人,还需要你替我试探份量?”
“这不是我徐老头怕你看走眼么。”
“我用你替我考虑?你徐老头走一万遍眼,我也走不了一遍。告诉你,这几位可是货真价实的嫡系弟子。你那点道行,就别拿出来显摆了。这重阳铁飞刀,对寻常人或许是宝贝,这三位啊,可是半点用也没有。”
见两个老头打嘴仗,范张轩辕三人也不插嘴,静静看他们争执。不过提到手上所谓的飞刀,范百里还是感兴趣的,不禁张嘴,“这重阳铁飞刀可有何特殊之处?”
“重阳铁是鬼城特产之一,对付阴寒力之类的黑暗力量最是有效,寻常修炼黑暗力量的人,碰一下便如同灼烧,若是被伤到,创口更是难以愈合,若是碎进肉里,只要不取出就无法复原。因此便是对付黑暗势力的最佳物资。不过么,多适用于低级战兵修士之用。面对高阶修士,由于对方抵抗力高上许多,因此效用大打折扣。”
徐老头解释一番,三人发觉确实没太大用途,就不再好奇。
不过,或许是老徐确实感觉自己做的不够到位,便故作大方的把一套八十一把飞刀送给三人。
当然,也不是全无收获,张天宇还是淘到了两壶好酒,据说是魔教所酿,风格迥异与中原,确实独具一格,让他爱不释嘴。
轩辕青和张天宇皆对飞刀无感,就尽数落了范百里口袋。
至于轩辕青么,曾经沧海难为水,实在挑不出物件,就收集了几个妖族不同种族的牙齿,也算是留点念想。
匆匆一行即告结束,范百里除了捡了一个狐狸和一大把飞刀,确实没有太大收获。
鬼城外的乌林,张天宇他们见到了消失了几天的参王。
他红光满面,很是精神,范百里调侃道:“参王,几日不见,想不到竟变得如此滋润,去哪里会老相好了吧?”
参王斜睨了范百里一眼,叹道“哎,多好的孩子,跟了两个不三不四的人几天竟变得如此刁钻。”
“喂,参王你说的不三不四的人不是说我吧,我可是人人夸赞的好小伙!”轩辕青直抱屈。
张天宇冷眼盯着参王,歪着嘴角,冷笑两声,参王被他盯得浑身发毛,只得出言:“这……天…挺蓝啊。”
第三十七章 命里无时莫强求()
忽然听到隐约呼救声,几人便顾不得互相调笑,四下找寻。
片刻,便见到一辆豪华马车停在路旁,地上躺了一地,轩辕青检查片刻后站起身,摇了摇头,“便是救活也是白痴,被吸了三魂两魄,妖族干的好事。”
“这妖族,还真是要闹出些大阵仗,接二连三的挑衅,只怕是该好好教训一番了。”张天宇说。
“前几日略有耳闻人妖大战,你们可是长了大威风啊,可惜我不在,不然以后吹起牛来,也是天大好故事。”
“不过这都是些下人护卫之类,正主何处去了。”轩辕青环望四周。
“事到如今,真是各路牛鬼蛇神都浮出水面,只怕越是靠近三十年之约,越是怪事连连。先找找看还有其他痕迹没有,好对一些线索。”张天宇说。
“三位大哥们,过来此地看看!”范百里隔着挺远大声呼喊。
原来他在出事地点有些距离的地方发现了苦主,便是那晚在拍卖会上花费不少买走那个狐族美人的朱五四,现在只穿着一条亵裤被绑在树上喂蚊子。
肥胖身躯之上落满了小指大小野蚊子,看这架势,即便没人杀他,也会被吸干血而死,成为难得一见死在蚊子嘴下的干尸。想象那画面就很是神奇,兴许还会被人怀疑是死在吸血之力下,不过此等吸血,还是差了些许。
范百里两指轻弹,一股白色光华掠过,蚊子便飞得没了踪影。这等寒冷气息,它们可受不得,没有冻成蚊子冻,便是极大仁慈。
“朱老板,你不在问天阁宠幸狐族美人,正值新欢得手,理应是琴瑟和谐,蜜里调油。怎会有此雅兴,一人在荒山野岭、独辟蹊径,在此苦练喂蚊之术。是想要好好减下去些肠油,好能更加卖力的颠鸾倒凤么?”
“见笑了,承蒙少侠相救,大恩不言谢,以后有用得着老朱的地方,千万不要客气。”
得逃大难的朱五四一脸愤懑,“那个妖族小贱人,枉我为她花了那么多金银,但有要求,无一不是满足。但,她却冲着我的传家之宝而来,抢走传家宝不说,还要杀我……”
一听有此狗血内容,四人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各自悄悄的竖起耳朵,摒心静气。
一番解说,才将事情说清楚,起因经过并不复杂,是一个处心积虑夺宝的故事。
不过,应当是利用了王大有的门路,使人放松警惕,不担心。看样子,是蓄谋已久的谋划。
然而,相比较遭遇,几人对他所说的传家宝十分好奇,能引得妖族出手抢夺的,必然是了不得的宝贝。
但是,朱五四支支吾吾遮遮掩掩说了半天,才搞清楚,抢夺的是一个叫做“血泪石”的东西,是朱五四在前些年偶然得到。
“你不说传家宝,怎生是前些年偶遇。”张天宇说。
“我打算长久传下去,这般唤它问题不大吧。”
“常听闻商者脸皮厚之极,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范百里损他一句。
“你确定是血泪石三个字?”
听得血泪石之名,轩辕青收起玩闹表情,正色道“这血泪石是狐族至宝,可吸取魂魄练得魂器,凡被魂器所伤之人皆活不过三日便会精气散绝而亡。”
“如此说来,那血泪石,妖族真是志在必得,看这意思,即便当时真有人截胡朱五四,他们还是会想办法靠近的。”范百里感慨。
张天宇双手抱胸,沉吟道,“妖族行事,向来不择手段、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如此看来,躲得过初一依旧躲不开十五。”
朱五四原本不过是个小商人,平时经营一家成衣铺子,闲时进山找山民收些山货图利,如此来回倒腾赚些辛苦钱,生意虽小,倒也混的衣食无忧,自得其乐。
不过,机缘总是如此,在不经意间砸到身上,便创造出一番所谓的奇迹。
说是缘分,不如说是他勤勤恳恳的收获物,可以常年接触经年不出门的山民。如此,时常会有些大漏、小漏,偶尔会有些惊喜。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朱五四亲自挑了一旦油盐酱醋之类的货物进山送去,同时也计划收点东西回来补充库存。
毕竟成衣皮毛不分家,经常搭配着卖些东西出去,一来二去,库房已是紧张。
虎骨、麝香、熊胆、各种鞭,皮毛不说,都是几十张一摞一摞的带走。
正当他美滋滋的盘算自己小日子又能多吃几顿酒时,忽然发现一个了不得东西。这山民佩戴之物,一般人也就是各种猛兽牙齿,至多是某些石头金子。
这次见别人脖颈挂着一个血色饰物,十分好奇,心想必然是有个好故事,山民淳朴,说是打猎时所捡,捡到之时,天空几色乍现,朱五四直觉是个好东西,便将身上所有银钱都给了他。
山民得了银钱将饰物给了朱五四,高高兴兴走了,朱五四乍得宝物,兴奋的整天不撒手把玩,却毫无所获。
以为自己看走了眼,不过是普通物品,也就不再关注。只是这血泪石自身便困着数道精魄,朱五四由于长期佩戴,精魄濡养之下如同开了窍一般,生意越做越大,几年间竟成了震动一隅的大商人,家资巨万,他这宝物之说也渐渐传开。
说来,这也怨不得别人,本来他的意思就是猜测,也只是说给亲友知晓,谁知后来便被疯传的天下皆知,妖族在苦苦追寻不得要领后,突然听到如此消息,简直如饮仙水人站明。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朱五四倒是看的开,反正来得容易去的也快,并且这几年已经收到不少回报。
“那些失去魂魄之人如何处理?”范百里冷不丁抛个问题?
穷苦人家多事直接一把火烧掉,就当患了何种不治之症;富贵人家,如果是公子之类,必须不断维持生命,同时寻找各种方法,倒是也有些许成功经历。
“这妖族的血泪石,再加上之前珲霂的古怪法宝,难道他们有内在的关联?”轩辕青也陷入了思考。
第三十八章 有女万事足()
白云倒影,烟柳环绕。
轩辕境,家主轩辕蠡正站在的鉴心湖边,望着湖水出神。
只见水天一色,一碧万顷,清风拂过,荡起点点涟漪。
涟漪荡在白云上,荡在湖面,更荡在有心人的心底。
依稀间,光阴倒退到百年前,彼时,无忧无虑,洒脱随性。
少年时,轩辕蠡与轩辕锦常带领本族的少年们在这湖水中嬉戏游玩,一转眼几十年过去,早已物是人非。
失去的时光不适宜长时间沉迷,否则,人生还要前行作甚,未遇见的时间才充满期待。这不,没有让他回味太久,就有人前来。
“爹爹。”一个悦耳女声将轩辕蠡从思绪中叫了出来,不用回头,便知道是他的宝贝闺女来寻自己。这声音在他心中便是天籁,有女万事足,有女如此更是老怀大慰。
只是么,在教育女儿这份活计上,他做的并不是那般成功,一次次总会是弄些小麻烦出来,让人苦笑不得。
但见一个身着淡紫色并蒂莲撒花衣裙,鹅蛋脸颊,肤若凝脂的绝色少女踏着一柄赤色仙剑从远处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