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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三境传奇-第21部分

小说: 三境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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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蓝色的苍穹像神的珠宝盒,缀满了密密麻麻的各种宝石,月亮是最难得的一件珍宝;它比昨晚更圆满些。因为没有来自地面的光源,天空显得格外璀璨,毫无保留、毫不避忌地展示着夜之光华。

    夜?的咕咕声,草虫的嘤嘤声,河水的潺潺声,在明亮的夜色中此起彼伏。我沿着矮灌木与河流之间的狭窄沙土地,一边缓步前行,一边低声给包里那位讲着周遭的一切,还有头顶上那些星座的故事。他听得很耐心,有时还点评几句。我聊天,是因为走夜路有点害怕;他回应,是因为什么呢?

    星座流转,夜色变幻,明月再度西沉的时候,草原上的景色已经不太一样了。

    地势逐渐走高,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走在仿佛另一片草原上。恣意生长的连片灌木渐渐稀少,草丛低矮下去,偶尔出现树木;河道也收窄了些。红日初升,晨光中的河水清浅,能看出河床已经是石子而不是淤泥,岸边也时不时露出沙砾堆积的河滩地。

    太阳完全升起之后,我在河边梳洗一番,又在空地上生起了走出苔原以后的第一堆火。烤熟的蛇肉填进肚皮,只觉得全身都暖和起来了。

    这时,河中的一抹亮橙色吸引了我的注意——定睛一看,竟是一颗南瓜!有我脑袋那么大的一颗南瓜,大约是从上游冲下来的,卡在石头缝里微微晃动。

    我脱下鞋袜,涉水过去把南瓜捡在手里,发现它的瓜蒂还很新鲜,看来刚离开瓜藤不久——前方是否就快有半身人的村庄了?

    我精神为之一振,收拾好东西,一手抱着南瓜继续沿河上行。走了不到半天,又在河中发现一颗南瓜。两颗南瓜并列看着,大小居然完全一致,这也太巧了,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河道在前方一片有些泛黄的阔叶林旁拐了个弯,绕过去一看,我差点没叫起来——风车!

    一座足有六米高的风车,干干净净地架在河道边上,联结着一间小小的磨坊。

    但是四周并没有人。风车的四个桨板缓缓转动着,磨坊里也没人,只有一台磨盘,地上散落着一些谷物麦秸之类。

    河对岸是大片的南瓜地,一畦一畦的绿藤中间露出黄澄澄的南瓜,煞是喜人;再往远处,是绵延起伏的丘陵,有犁成一行行的作物,形形色色开着花的篱笆,低矮的结满了果实的树。但是,人都在哪儿呢?

    凉爽的风送来一阵熟悉的香气,混合了热乎乎的面包、烤玉米、煮过的新鲜牛奶和浓浓的番茄汤的味道,还有一种特殊的香味我分辨不出,是酒,还是某种糖浆?

    这股香气让我浑身上下毛孔张开,舒坦地抖了一抖,感觉上像在黑暗里行走的人终于见到了光明,我一再强忍才没有蹦?着过河上岸。

    准备穿越南瓜地的时候,忽然感觉脚上好像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低头看看,又好像没有;我以为是错觉,想往前走,脚踝处明显有一股牵扯的力量。

    我低下头,刚想仔细观察,却被什么东西嘭地砸中了胸口,是个幼儿拳头大小的土豆。有人在喊:“抓住他——”然后越来越多的叫喊加入进来:“别让他跑了!”“终于逮到了!”“来看看这个可恶的家伙是什么模样啊——”“好像是个女的!”

    同时,各种各样的小东西纷纷向我飞来,砸到身上的还好,有些砸到脑门,不免眼冒金星。我下意识地护住脑壳和受伤的左肩,一边抽空瞄了一眼,只见许许多多的半身人——不知瞬间从哪里冒出来的——呼啦啦地涌向我,一边叫喊,一边朝我投掷各种水果蔬菜泥巴块什么的;远处还有更多的半身人,正绵绵不断地从不知名的角落里跑出来——

    “住手!你们认错人了!”我一边躲一边喊,可是没人理我。

    我想跑开,可是脚下被什么东西缠住了,差点摔跤;仔细一看,是一种透明的细丝,牢牢勒在脚踝上,挣了几下都挣不断,看来相当结实。这时一个人从背后扑过来,扭着我的左臂想把我撂倒,这个动作牵动了左肩的伤,我倒抽一口冷气,不禁大怒:这些人是怎么回事?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动手?他们个个还没有皮克西高,火气却实在不小。既然如此,我也不是任人搓圆捏扁的料——不就是比横吗!

    我手中各有一颗南瓜,此刻扬起右手,啪地把南瓜拍在那人脸上,南瓜掉了出去;用力扭住他的手臂把他甩了出去;那人刚好摔在南瓜上,一蹬腿又重重踹上一脚。南瓜原本已经有了裂痕,在这一击之下,“啪啦”,碎成了几块。

    这个场景似乎带给一众半身人很大的冲击——

    “啊!‘长老南瓜’!”“她把‘长老南瓜’弄坏了……”“太过分了……”“这个可恶的家伙——!!!”

    看着他们一脸悲愤想要冲过来,我举起左手的南瓜,高声道:“谁再过来,我把这个也砸了!”

    这样的威胁居然是有效的。离我最近的几个半身人立马紧张地盯住我的左手,不敢妄动了;半身人们越聚越多,里三层外三层地把我围在中间,都一脸控诉地看着我。

    其中一个年轻的半身人,心疼地瞅了瞅地上破碎的“长老南瓜”,愤愤地冲我龇牙:“你……你真可恶!”

    我心中十分诧异。按说他们都恨我恨到想群殴我了,在骂人的语言上竟然如此贫乏,难道区区一句“可恶”就能表达他们的强烈情绪了吗?真是“礼仪之村庄”啊……还好是“你真可恶”,要是“你真坏”,我估计会当场岔气。

    “你们才可恶!”我看上去比他们还激动,“我在河里捡到这两个南瓜,沿着河找到这里来,生平第一次靠近这里就被你们打,我倒是要问问,是不是每个陌生人路过这里,都得无缘无故被你们打?”

    “等——等——”一个喊声由远及近,众人纷纷让出路来,只见又是一个年轻的半身人,似乎是从河那边过来的,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一个年老的半身人惊奇地说:“乔匹,今天不是轮到你看守磨坊吗?怎么也跑来了?放心吧,这儿有我们,偷长老南瓜的坏家伙已经抓到了,看,就是她!”

    “我、我要说的,就是这件事,”乔匹喘息着说,“抓错人了,偷长老南瓜的,不是她。”

    众人议论纷纷,在老半身人的示意下,乔匹继续说:“事情是这样的——为了今天轮到我看守磨坊,昨天晚上我早早就睡下了,于是今天早上,醒得就早了点儿,篱笆上的紫色牵牛花还没开呢,我就想,反正已经醒了,不如直接去磨坊吧……”

    老半身人点点头,似乎对乔匹的勤快表示赞许。

    “那时候天还没大亮,离吃正式早饭的时间还远,我打算先吃些点心垫垫肚子,忽然看见一个人影溜进了靠近磨坊那边的南瓜地,不一会儿,抱着两个长老南瓜出来,趟水过了河。”

    众人七嘴八舌:“这么早!真阴险!难怪老也抓不到!”“你看见他长什么样了吗?”“可是,南瓜地周围都布下了夜蛛丝……”

    乔匹摇摇头说:“没看到脸,而且那个人好像知道夜蛛丝布在哪里,一次也没有踩到。我跟着他进了柞树林,他老是兜圈子,我就跟丢了……刚才我回来,本来想汇报这件事,可是好饿,而且又到了午饭的时间,我连正式的早饭都还没吃,就、就先在磨坊后头的小厨房里开伙……”

    众人都十分谅解地点头。

    “我在吃饭的时候,看见这个,对不起,是这位,”乔匹指了指我,“陌生的女士,从河的下游走来,一手捧着一个长老南瓜,她一路东张西望的,还自言自语,我听见她说‘人呢’,那时候,正是神圣的午饭时间哪,当然不会有人在外面。后来,她就脱鞋过河,又穿鞋……我还在吃饭……再后来,我就听见大家说抓住偷长老南瓜的坏家伙了,我急忙吃完,然后赶过来,果然是抓错人了……偷长老南瓜的家伙,可没这位女士这么高大。”

    众人沉默不语。乔匹又补上一句:“我没浪费食物。”

    老半身人鼓励地拍拍他,说:“你做得很好。”

    听完这席话,看着众人理所当然的模样,我不知该如何评价。也许这些半身人是把一日三餐当成宗教仪式来对待的。

    “看来,是我们错怪你了,”老半身人面带歉意对我说,“年轻人,欢迎来到胖普屯,请让我们用温暖的床铺和丰盛的午……嗯,下午茶,来弥补我们刚才的鲁莽行为。”

    人们一下子变得热情起来,连刚才被我打翻在地的那个半身人都笑嘻嘻地拍了拍我的右肩膀,说:“真是抱歉哪!不过,你力气真大!”

    这转变也太快了,我一时不太适应,有些手足无措。包里那位在我脑袋里说:“你可以接受。半身人就是这样的。”

    好吧……我讪讪地道谢,把手里的南瓜递给老半身人,他自我介绍是胖普屯最年长的居民,毛姆·沃特金。众人七手八脚地过来帮我解开夜蛛丝的束缚,一边介绍说这种夜蛛是屯子这一带的特产,养在柞树林里,吐出的丝既长又韧而且完全透明不易被发现,怎么样质量不错吧哈哈哈,我抽着嘴角说确实不错呵呵呵。

    毛姆的孙女豌豆花·沃特金主动提出负责招待我,我感激地对这个看上去十来岁、穿着浅绿色蕾丝套裙的姑娘连声道谢,跟着她走了,一时就没听见身后有人低声对毛姆说“是人类……”,而毛姆对那人使了个眼色,示意“那件事先不急”。包里那位听到了,他提醒我注意,顺便还说了些关于长老南瓜的事情。

第二十九章 名叫豌豆花的半身人女孩() 
豌豆花·沃特金虽然是主动提出负责招待我的,但她并没有显得过分热情,也不像其他半身人看上去那么健谈,事实上,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对她说的客套话比她对我说的全部话还更多些。

    她引着我蹑手蹑脚地绕过南瓜地,弯弯曲曲地前行了一会儿,在一簇茂密的天南星科植物附近,忽地就不见了。我惊讶地低头观察,只见在层层叠叠的掌形叶子下,地面敞开了一个不到半米宽的圆洞,豌豆花小姐苹果似的小脸正在里面,静静地看着我,似乎在说:“你来不来?”

    我犹豫了一下才刻意缩起身体凑上前去,她说了一句“别碰到蛇苞谷,有毒。”便转身深入洞穴。我想她说的“蛇苞谷”是指天南星靠近根茎的地方结的一些串状红色果实,小心地避过了。我犹豫是因为这个洞口看上去实在太小了,我甚至怀疑,这里只能允许瘦小的半身人通过,稍微胖点都不行,可是,从刚才围着我的半身人的体型来看,胖嘟嘟的人有不少呢。

    好在,我的身材在人类中也属于格外瘦小的,而且连续在荒原上跋涉,显然又减了不少体重,竟然轻轻松松就钻进了地洞,踏在一块看上去十分干净的藤编脚垫上,不敢动了。因为我已经看到洞里是什么样子:内部比我想象的要宽敞一些,似乎是客厅,有四人套的桌椅,有高脚灯,壁上凿出的洞穴中摆放着瓶瓶罐罐;走廊和家具看上去完全可以容纳我这样身材的人,再胖一些应该也没关系;问题是,地上到处铺着毛茸茸的地毯,散发出温暖的香气——虽然主人径自走上去了,可她的脚是干净的;我现在浑身上下脏得恨不得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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