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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都市无敌保镖-第97部分

小说: 都市无敌保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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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芸的出现无异于让整个李氏集团沸腾,毕竟谁都没想到刚刚死了父亲的新总裁不但没有伤心欲绝过后的模样,反而更加的让人觉得陌生了,这种陌生来自于她身上那股冷艳的气质和强大的气场,没错,这样的李晓芸才像李氏集团这种大企业的新总裁。

    刚刚从楼上走下来的林万海也被李晓芸这种强大的改变震惊了,特别是李晓芸身上的那股冷意,让他察觉到了有种李向荣的味道,毕竟在他眼里,之前的李晓芸一直像个软柿子,是可以任由揉捏的主。

    林万海连忙加快脚步,来到李晓芸面前,一脸笑意道:“李总裁,你终于回来上班了,我以为你还要修养一段时间呢?”

    “看来你们都很巴不得我永远都不来上班吧!”李晓芸冷冷看了他一眼,在李向荣的墓碑前,她学会了勇气和气势。

    被堵了一口的林万海发愣片刻,很快就连忙摇头道:“当然不是,毕竟李董事长刚刚去世,我怕李总裁的身子不适。”

    李晓芸冷声道:“我爸虽然死了,但李氏集团还在。”

    李晓芸特意在‘李’字加重了语气,说完就绕过一脸尴尬的林万海,上了楼。

    林万海转身道:“对了,李总裁,高副总已经好久没来上班了。”

    李晓芸停下脚步,尽量让自己不生气,面无表情道:“他被我开除了,以后都不来了。”

    “啊!”

    林万海张大嘴巴,怔在了原地。

    踩着沉重脚步上楼的李晓芸脑袋里回顾着高启成和张然,轻轻咬着红唇,没有人能理解她所承受的痛苦和伤害有多深,一个是她一直当做叔叔的人,一个是她从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爱上的男人,而这两个男人都一起欺骗了她,还为此让她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她不是不伤心,不是不痛苦,只不过当眼泪流干,麻木过后,剩下的就只有坚强。

    没有人会同情你,可怜你,若是不坚强,软弱给谁看?

    也就在李晓芸走入自己的办公室后没多久,一个像大学刚刚毕业的阳光女孩走进了李氏集团的人事部。

    女孩给人事部工作人员说明来由后,人事部工作人员打了一个电话出去,不多一会,人事部经理亲自将女孩迎接到了办公室。

    人事部经理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叫曹晶源,是个文质彬彬却又带着严肃脸色的男人,他邀请女孩坐下后,方才道:“你就是昨天投简历要来应聘的谢芷琳。”

    谢芷琳笑着点头:“没错,就是我。”

    曹晶源并没有急着开口,在桌上翻出了谢芷琳昨天投来的简历,又看了一遍后,方才道:“谢芷琳,新加坡国立大学毕业的,海归硕士生,你这么高的学历怎么要来我们公司呢?”

    “因为我是华夏人。”谢芷琳微微一笑,简单说了一句。

    曹晶源也找不到这句话错误的理由,只好点头表示认可,想了想道:“我们李氏集团市场部确实缺人,但是缺一个市场部副经理,你虽然学历高,但是我不认为你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你知道,这种职位不能光靠学历的。”

    谢芷琳也没急着反驳,而是打开包,拿出了几分资料摆在曹晶源面前,这才笑道:“这是我过去两年的工作经历和荣誉证书,我在新加坡这个汽车公司工作两年,职位是市场部经理,两年时间里,我把这个汽车公司的销售市场从新加坡开拓到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地,短短两年时间,让这个汽车公司的销售总额提高了百分之六十,我这样的业绩也不是靠学历完成的。”

    曹晶源看着手里的资料,手掌都有些发抖,越看越心惊,他自然清楚有这种市场拓展能力的人有多强,这种业绩别说一个公司的市场部经理,就算是胜任一个地区的市场部规划总监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而且,这只是两年的工作经历,这已经不是努力的成果,而是天赋,有天赋的人,潜力那就是可以无限挖掘的。

    良久之后,曹晶源方才回神,放下资料,深深看了谢芷琳一眼,怪不得这个女孩这么自信,原来是真有两把刷子,要是能为公司招到这种人才,那自己简直就是公司的一大功臣啊!

    虽说心里已经有了决定,但曹晶源还是忍不住问道:“你这么好的业绩为什么不继续留在新加坡,而是选择回国内呢?”

    谢芷琳嫣然一笑:“还是那句话,我是个华夏人。”

    没有比这更好的理由了,曹晶源严肃的脸上瞬间充满笑容:“好,明天来上班!”

    。。。

第120章 女孩的心思() 
李向荣的死对于底层社会的普通民众来说没有造成太大的波澜,在这些人眼里,无非也就是可惜一个企业家英年早逝而已,成为几天茶余饭后的话题之后也就慢慢遗忘,该工作的工作,该奔波的奔波,无论上面这些有钱人闹成什么样,与他们也没有半毛钱关系。

    但是在上层社会的圈子里,李向荣的死亡风波依然没有散去。

    此刻在蔡光辉借给董天舒的那个庄园里,刚刚从新加坡回到南江市没几天的董天舒由于李向荣的死亡开心了好几天,开心过后就立马来这里见了戴维曼这三个老家伙。

    院子的白玉石桌前,给三人分别倒了一杯上好的茶水,董天舒坐下后笑道:“戴维曼先生,李向荣死了,你看接下来要怎么做?”

    戴维曼一脸虬髯胡子抖动,慢条斯理道:“李向荣死了,我们福特公司与他当初签的合同也就失效了,现在要利用法律程序强行对李氏集团注资是不可能了,所以剩下的办法就是再收购常桂林手里百分之三十的股权。”

    由于李向荣的死一直不是很高兴的索尔阴森森道:“李向荣这老狐狸,居然用死的方法来抵消这笔债务,简直有些痴人说梦。”

    戴维曼淡淡道:“他不想让他女儿为他填补这笔资金漏洞,所以死是他唯一的解决方法,这样他既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也能顺利让他女儿与这笔巨债撇清关系,多聪明的一个人啊,只是可惜了那条命!”

    泰勒微微道:“就算他死了,没办法追究他的责任,李氏集团这两百亿的窟窿依然要填上。”

    戴维曼点头:“是要填上,可是这已经不是他这个死人的责任,也不是他女儿的责任了,而是整个李氏集团的责任,他要保住的只是他女儿的总裁之位,他们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去找一个肯出风投的傻瓜。”

    “但这个傻瓜绝不会是我们。”索尔缓缓道。

    戴维曼依旧点头:“所以我们就不用再指望这份已经失效的注资合同了。”

    董天舒连忙道:“那戴维曼先生,你什么时候想见常桂林,我给你安排。”

    戴维曼露出一副狡猾的笑容:“不急,既然常桂林想当李氏集团的新董事长,我们和不妨让他跟李晓芸去斗斗,等他们两败俱伤了,我们再出手也不迟,他们每人手里都有百分之三十,无论他们谁输了,我们都有机可乘,用最小的代价赢得他们手里的股份。现在的常桂林有机会坐上董事长之位,他当然是不愿意出售手里股份的,而李晓芸有那个保镖保护,没把那个小保镖搞定,想要抓到她有些困难,现在出手是最不理智的。”

    “老狐狸。”董天舒心里暗骂,恨得牙痒痒,他已经不止一次提出让戴维曼见常桂林,但是这老狐狸就是想坐山观虎斗,捡一个大便宜,他当然希望现在的戴维曼越早想办法收购常桂林手里的股份越好,这样等戴维曼元气大伤,他和蔡光辉才有更大的胜算对付戴维曼。至于李晓芸,董天舒压根从没有把这么一个女孩当做有威胁的对象,只要搞定了福特公司这个最大的威胁,李晓芸手里的股份他自认有一百种方法可以弄到手,她那个保镖张然,再厉害也不过是个保镖而已。

    心里虽然骂着,但董天舒还是陪着笑脸道:“戴维曼先生英明,这样一举两得,说不定还能把两人手里的股份都弄到手,到时候加在一起百分之八十五的股份就能彻底成为李氏集团的新主人了。”

    戴维曼一脸的享受过后,方才带着一丝遗憾道:“只可惜李向荣死了,他那百分之十五的股份不知道去哪里了,要是能再得到这百分之十五,就完美了!”

    听闻,董天舒也紧皱眉头,他也奇怪李向荣剩下的那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去哪了?如果转给李晓芸,肯定早就宣布出来了,为什么一直没有动静呢?

    ===================

    南江大学。

    方希希已经独自呆在宿舍看一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足足有四五天时间了,课也没去上,也没有什么起伏不定的大情绪,总之,从外表看,她的注意力放佛都放在了这本书里。

    林月月既担心她也担心李晓芸,至从那天方希希与李晓芸翻脸之后她总觉得自己需要做点什么,但又不知道要做什么,几年的姐妹之情一瞬间的灰飞烟灭也让她有些难以接受。

    方希希的平静让林月月忐忑,好几次她都要和方希希交谈,但方希希对她的话也是敷衍了事,一语带过,没有要与她有过多交流的意思,就算是说话眼睛也是盯着书本,翻着书页,让林月月很是无可奈何。

    李晓芸父亲的死成为整个南江市的新闻,林月月和方希希也是知道的,但是方希希对此事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情绪,不闻不问,就像不知道一样,林月月虽然担心这几天的李晓芸,本来李晓芸父亲下葬那天她想去看看的,不过由于放心不下方希希,也就只好一直呆在学校里陪着她。

    这天中午,林月月提着午餐进宿舍,依然看到方希希像往常一样,安静的坐在窗台前看那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经过这么多天的阅读,这本书已经被方希希看去了三分之二。

    林月月反正已经习惯了,将午餐放在桌子上后,拆开筷子道:“小希,吃饭了。”

    “哦!”

    方希希点头,合上书本,很机械的坐到餐桌前,拿起林月月拆好的筷子就开始吃饭,什么也没说。

    林月月坐在她对面,看着无言的方希希,犹豫了一下,还是道:“小希,要不,我们去看看晓芸吧,她爸爸死了,她肯定很难过。”

    方希希停顿了一下,没有正面回答她,反而转移了话题:“小月,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你最喜欢哪个人物?”

    林月月发愣,‘啊’了一下后思索一番,这本书她早就看完了,以前的方希希不喜欢看这种书,总认为这类书只有悲情的人才喜欢看,所以以前的方希希一直鄙视林月月是个悲情的人,这段时间的方希希沉浸在这本书里,怎能不让林月月惊讶。

    林月月咬着筷子道:“客观的说,我比较喜欢萨宾娜,但我只喜欢她的生活态度,毫无拘束选择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活着,身为女性不应该选择这种生活吗?从而又比较反对她的做人观念,她喜欢背叛,先是做了托马斯的情妇,然后又伤害了弗兰兹,这样对爱情不忠贞,没有价值观的女人,是不推崇的。”

    “我倒是比较喜欢特蕾莎”

    方希希点点头:“虽然因为她丈夫托马斯灵肉分离的想法,让她总觉得自己的婚姻很不安,常常猜忌与怀有恐怖想象,但是这并不影响她对托马斯的爱情,不是吗?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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