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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部分

警花的贴身高手-第261部分

小说: 警花的贴身高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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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天鹏开了家里最好的一辆宾士车载着张晓雨在街上逛着,要不是刘小宝坐的劳斯莱斯在洗车,说不定他都想开出来显摆一下。

    “晓雨妹妹,你想去哪里逛一下啊?”刘天鹏一脸亲切的问道。

    这么近的距离看着张晓雨拿吹弹可破的脸蛋,刘天鹏都想马上凑上去亲上一口,虽然爷爷交代了不能把她给办了,不过做点亲密的举动应该没问题。

    “随便。”张晓雨冷冷的吐了两个字,眼神瞟向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刘天鹏对张晓雨冷冰冰的样子倒是不以为意,在他看来,美女都是有性格的,那些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哭喊着往他身上贴的女人他反而没什么兴趣。

    看着张晓雨那粉嫩的脸蛋,还有脸上带着那淡淡忧伤的表情,刘天鹏心里一阵骚动,忍不住把脸凑了过去想要亲她一下。

    张晓雨正在出神,突然感觉到脸上一阵热情喷来,顿时躲了过去,惊慌失措的喊道:“你要干嘛,你可别乱来……”

    “呵呵……”刘天鹏见偷袭失败,讪笑了两声道:“晓雨妹妹你别怕,我只是有些情不自禁而已,呵呵。”

    张晓雨像受惊的小羊一样缩在车子的一角,那无助的眼神让刘天鹏看了心里一阵心疼。

    “晓雨妹妹,是我不好,我不应该吓你,你放心,我向你保证,在结婚以前,我绝不动你半分。”刘天鹏信誓旦旦的对张晓雨说道。

    当然这也是因为刘小宝给他警告,否则的话他还真的保证不了。

    张晓雨看了刘天鹏一眼,见他眼神还算真诚,心里稍微放心了一点,弱弱的说道:“你可要说话算数。”

    “算数,算数,肯定算数!”刘天鹏见她开口,顿时满心欢喜的连连点头。

    张晓雨看着刘天鹏,见他回过头去看车,不再看自己,这才坐好了身子,恢复了先前的摸样,不过已经不再出神了。

    刘天鹏心里暗喜,果然对付这种女孩子用温情攻势还是有用的。

    “晓雨妹妹,要不我带你去苏州去看拍卖会,那里有很多新鲜好玩的东西拿来拍卖,去看看也许心情会好点呢?”

    刘天鹏的话倒是让张晓雨心里一动,不知道罗耀会不会去参加那个拍卖会呢,说不定还能遇见他呢。

    不行,不行,他已经有了小舒了,我还去见他干嘛呢,自己还这么执着干什么呢……

    张晓雨犹豫了一会,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她虽然想着不去,可内心深处还是希望可以遇见罗耀,哪怕只是看他一眼。

    见张晓雨点头,刘天鹏兴奋的说道:“下午场的拍卖会2点半开始,我们现在去还来得及,到时候晓雨妹妹你想买什么我买给你。”

    张晓雨对刘天鹏的话根本没听进去,双眼望着窗外愣愣的出神,不知道是不是能见到他呢……

    在苏州最好的五星级酒店之一的香格里拉酒店,萧挽风正在宴请一位客人,这也是他这次来苏州的主要原因。

    “世风哥,这些饭菜可合你的口味,如果不满意请尽管说,可别我客气啊……”

    “哈哈,小风你这话说的,这饭菜要是还不满意,我真不知道吃什么好了。”

    慕容世风看着圆桌上大盘小盘三十多道菜慢慢的放着,这筷子都不知道往哪下了。

第319章 杀手组织不靠谱!() 
两公斤重的澳洲大龙虾都是刚空运过来最新鲜的,鲍鱼是最顶级的单头鲍,其他顶级法国蜗牛,闪光鲟鱼子酱,每一样都是贵到极点的菜式。

    不仅菜式贵,就连那些装菜用的盘子,吃饭的碗,和酒的杯子,全是金光闪闪的用纯金所制,就连中间装饰用的花瓶上都镶嵌了几颗闪闪的钻石,这奢华的程度实在令刚刚还是身无分的慕容世风有些难以消受。

    说来也巧,要不是罗耀顺了慕容世风的钱包,萧挽风这时说不定还在星星酒里呆着呢。

    萧挽风和慕容世风高中时期还是在一家学校里读的,当时萧挽风可是学校里的一霸,哪知道后来慕容世风转学过来后却是把他收拾的服服帖帖,比武功,比家世,萧挽风都比不过慕容世风,最后也甘心当他的小弟跟随左右。

    不过自从大学分开后,两人分隔两地,萧挽风去了国外深造,慕容世风却是回家族修炼武功,这一来倒是很少联系,不过每年也偶偶也打打电话联络一下感情。

    这次慕容世风被罗耀整的很惨,又不好意思把这丢人的事情让家里知道,便想起了他这个小弟来了。

    慕容世风电话打过去求助后,萧挽风当即向父亲请示了一下,原本还以为父亲并不会同意让他出门,哪知道听说慕容世风竟然是隐世世家慕容家的少主时,萧芳竟然同意了,而且拨了一比巨款给萧挽风,让他务必要招待好慕容世风,拉进两人的关系。

    隐世世家不屑与世俗家族交好,但是反过来世俗家族却是很想和隐世家族打好关系,知道自己这个没用的儿子竟然和慕容世家的少家主关系密切,萧挽风当即对萧挽风另眼相看,用他的话来说,果然就算是一件垃圾,也是有他的用处的。

    现在萧芳口中的这件垃圾正一脸得意的看着他的老大慕容世风,这一顿光是饭钱就花了将近三百万左右,这份面子给的够足了。

    慕容世风确实相当感动,尤其是在自己落魄的时候,这个小弟还能记着自己,锦上添花永远没雪中送炭来的更让人感恩了。

    “世风哥,我们好久没见了,这次来苏州是专门为了拍卖会来的吗?”

    萧挽风很识趣的没有说起慕容世风是怎么会这么惨的,毕竟这是很丢人的事情,一个堂堂世家少家主竟然没钱住酒店,没钱吃饭,要不是萧挽风事先打电话让华海的人送了点钱过去,估计他现在连到苏州的路费都没有,这丢人的事情要是说出去的话,肯定会成为武林中的笑柄的。

    “唉,别提了,说多了都是眼泪啊……”慕容世风在这个兄弟面前却是没什么好遮掩的,当即把酒里遇见罗耀的事情说了一下,末了一脸怒意的说道:“也不知道哪里蹦出来的一个叫罗耀的家伙,还说自己是雅妮的男朋友,我出手小小的教训了他一下,竟然偷了我的钱包,你知道我的身份证和卡全放在钱包里,没卡取不了钱,没身份证卡都不能报失,要不是你我都快睡大街去了……”

    慕容世风虽然对萧挽风没有隐瞒,不过被罗耀捏痛手的事情还是没说出来,毕竟惨点没关系,让人知道自己力气竟然比不过一个小子,那可丢人丢大发了。

    “世风哥,你说那人叫罗耀!”慕容世风话刚一说完,萧挽风就惊的站了起来,碰倒了红酒杯撒了一身也不自知。

    “是啊,你认识他?”慕容世风看萧挽风一脸深仇大恨的样子,不由奇怪的问了一声。

    “何止认识,简直势不两立啊!”萧挽风咬着牙,拳头握的咯咯直响。

    慕容世风见萧挽风这副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顿时好奇的问道:“你是怎么跟他结仇的,他可是个天级高手,你……”

    后面的话慕容世风忍住没说,心说你跟一个天级高手结这么大的恩怨竟然还活的好好的,这运气也算不错了。

    罗耀是天级境界的事情也不是什么秘密了,萧挽风当初要不是听说他受了重伤也不会派人去杀他了,可谁想竟然还是失败,弄的他自己差点被他父亲打断腿,要不是这次机会,估计都别想从那个破酒里出来了。

    “唉……”萧挽风深深叹了口气,激动的情绪也慢慢的平复过来,垂头丧气的说道:“算了,就算我再恨他又怎么样,一个天级巅峰的高手,我这辈子都别想报仇了。”

    看萧挽风那一副自哀自怜的样子,慕容世风心里有些鄙夷,不过人家好歹千里迢迢的来帮自己,怎么也得照顾一下面子不是。

    “小风,你也别急,罗耀虽然是天级高手,那也不是没办法对付的。”

    慕容世风有些高深莫测的说了一句,顿时让萧挽风精神一阵,连忙问道:“世风哥你有办法帮我报仇?”

    “嘿嘿,办法总是人想的,怎么说罗耀都是你们兄弟共同的敌人,虽然我跟他并不是什么深仇大恨,不过小风你的仇人,自然也是我慕容世风的仇人,这个忙我肯定是会帮你的。”

    “那太好了,要是能除掉罗耀这个眼中钉,我萧挽风一定为世风哥你鞍前马后,愿做你一辈子子的小弟!”

    萧挽风信誓旦旦的表着忠心,不过这原本也是萧芳希望他做的,借着这个机会既能铲除仇敌,又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倒也是两全其美的事情。

    “嗯。”慕容世风对这个小弟也确实十分满意,当即说道:“其实要除掉罗耀也并不是很难,只要有钱就行了。”

    “钱?”萧挽风愣了一愣,钱能干什么用?

    慕容世风笑了笑接着说道:“我知道有个很厉害的杀手组织,只要肯出钱,他们可以帮你杀任何人,哪怕是先天高手,只要有足够的钱,他们也能杀了,当然……这价钱肯定不便宜。”

    萧挽风顿时眼睛一亮,猛拍了一下大腿喊道:“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不过很快他又冷静了一下,有点不太相信的问道:“世风哥,这杀手组织靠不靠谱啊,要杀天级巅峰高手哪这么容易啊,同级别的至少都要三个人才能一举击杀一个天级巅峰,这个杀手组织有这么多高手吗?”

    到了天级巅峰境界的实力,到哪不是一方霸主的地位,又有哪几个人愿意去做个杀手啊,这个境界的人谁还会去在乎世俗的钱,这根本不符合逻辑啊。

    “这你不必担心,你听过天行杀手集团吗?”慕容世风一脸神秘的说道。

    “嗯,听说过一点。”萧挽风点了点头,心里更是对慕容世风这个主意不感冒了,这个天行杀手集团不就是暗杀过罗耀的那个组织吗,说的有多牛逼,最后罗耀还不是活蹦乱跳的。

    看萧挽风脸上那不以为然的神情,慕容世风也不在意,笑着说道:“那你知道,在十年前有个散修尊者叫徐民华的吗?”

    还别说,萧挽风还真的知道这个叫徐明华的散修先天尊者。

    众所周知,如今的热武器时代,习武之人远不如古代来的昌盛,能够真正练的厉害的,一是隐世于外的武林门派,再就是世家与家族,散人练武的不是没有,但是因为功法的缺失,想要练出成就来的简直比频临绝种的动物还要稀少,能练到地级的已经算是很走狗屎运的,穷读书,富练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高深的武功,永远都是少数人的游戏。

    但是偏偏在十年之前,一个叫徐民华的散人打破了这个观念。

    说起来这个徐民华其实只是个农民出身,不过运气这东西,来了怎么也档不住,有一次徐明华被村里几个人忽悠着去盗一个墓穴,哪知道里面竟然遇见了传说中的血尸,徐民华胆小走在最后,前面的人全死了,唯独他跑的快,一个人跑出了墓室,那血尸依旧紧追不舍,本以为这次是死定了,哪知道血尸怕太阳,这一追出来竟然被嗮死了。

    徐民华被吓的够呛,原想就这样回去算了,可想想又不甘心,刚才在血尸跑出来的那个棺材里,可是有着好多值钱的东西,最后他还是抵不住诱惑走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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