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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部分

色戒缚瑾-第249部分

小说: 色戒缚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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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露忽然将始终攥紧的小手松开,她掌心全是汗,中间有一枚银白色的纸星星,已经被她捏得变了形。

    她含着眼泪将那颗星星递到祝臣舟面前,祝臣舟温和的脸色变得僵硬,他心里忽然一疼,这种才被他压下去不久的痛苦与挣扎因为露露一句话而卷土重来奋起厮杀,甚至比之前更浓烈,更无法承受。

    他仰起头闭上眼睛,耳畔是露露沉闷的啼哭,他似乎还能看到一切东西,整条街的星光,整片苍穹的浩瀚。那都是他给她的美好,也是她给他的刻骨。

    他狠狠握住拳,他终于理解沈筝死前对他的恨,就像他此时很透了她那般。

    残忍,这个残忍到极致的女人。

    让他怎样不恨。

    她总是很懦弱,唯独这件事,她做得真干脆,不留一丝余地。

    她宁可用死折磨祝臣舟永无出口,在这条没有路的胡同里活活痛死。

    祝臣舟舔去唇角一滴咸咸的泪,他蹲下看着露露,她早已哭成泪人,因为缺氧脸色通红,祝臣舟手指在她每一行泪痕上温柔擦拭着,当全部擦干净后,他轻轻将露露拥抱在自己怀中,他脸颊贴着她毛茸茸的头顶,声音充满悲戚说,“我也想她,比露露还要更想。可叔叔知道,她再也不会回来。”

正文_番外八 不如怜取眼前人() 
祝臣舟晚上九点多赶到酒吧时,景晗正朝舞池里几个衣着暴露舞姿放荡的女孩吹口哨,看上去一点没有青年才俊成功人士的气度,就像个流里流气的赌场小弟。

    祝臣舟拉开他旁边的高脚椅坐下,朝酒保打了个响指,叫一箱威士忌,景晗刚刚接收到一个女孩的飞吻,痞气十足摸着脸笑,大有要约一炮的打算。

    祝臣舟看了他一眼,“何威公司那个合约,我记得我交给了你。”

    景晗根本没注意到祝臣舟到了,他听到声音吓了一跳,和美女调情染上的红晕一瞬间便消下去,他没好气的嘶了一声,“来得这么快。”

    “不是你让我来的吗。”

    景晗用力敲了敲桌子,“但我没让你来这么快啊,我妞儿还泡上呢你过来搅我好事?”

    祝臣舟将椅子转向舞池,他仔细打量了一番那里面疯狂卖弄性感的女郎,他唇角露出一丝笑说,“你品味越来越趋于低俗化了。”

    “用你管?你现在就一憋精,当老和尚没资格评论红尘。”

    景晗给自己酒杯内加了两块冰,“何威那边的事,晚饭时候敲定了,这几天就能提上日程,那家伙黑心肠,做事抠门,尤其是钱,进了口袋就别想他往外掏,除了费在女人身上,我还真没见过他拿钱干别的,能够把他搞定,我也算不负众望。”

    祝臣舟接过酒保递上来的威士忌,他喝了两口,大约觉得头顶的光太刺眼,他转动椅子侧对吧台,半张脸显露在走廊上,有一些寻找猎物的女人都对他跃跃欲试,只是在触及他禁欲的面孔后,又都退缩了。

    祝臣舟抬脚踢了下他的高脚椅,“你有在酒吧浪的功夫,回去陪陪你妻子。”

    “哎打住!”景晗瞪大眼睛朝祝臣舟横了下巴掌,“男人出来玩儿提老婆真扫兴,别跟我提她行吗?你是我哥们儿还是他哥们儿,你是他娘家人?”

    祝臣舟没理他,景晗非常懊恼扯了扯自己头发,他一向非常注重形象,也加上皮囊确实不错,甚至比一些女人还要斤斤计较一件衣裳的搭配一个发型的塑造,除非是遇到无法解决的巨大矛盾,否则他根本不允许任何东西碰到自己头发,即使一阵风。

    “咱们男人就活该累死累活吗?当初我也是瞎了眼,花三百万聘礼把她娶回来,从结婚到现在她就没干过一件人事,我景家的权势,我用得着向一个平民百姓低头吗?”

    “可你还不是低了吗?爱情中只有愿不愿意,没有姿态高低。”

    “可他妈我现在受够了,老子不跟她过了,我要离婚!我睡模特泡明星玩儿主播,哪个不比她强?”

    祝臣舟斜目扫了他一眼,“真心话吗。”

    又是这个眼神,景晗更加懊恼搔了搔头发,“我就说说,你能不能别较真。”

    祝臣舟嗤地一声笑出来,“你当初也知道她的性格和习惯,既然可以接受,就代表你愿意受这份罪,几年也过来了,没必要再反悔,人都会长大,她还需要一点时间。贫贱夫妻百事哀,你有钱供给她,你们之间没有大的分歧,偶尔一点小事,你作为男人,担待一些没什么好委屈。换做寻常女人,你天天酒吧里泡,她也未必能够接受,彼此都有退让,谁也不要说谁。”

    祝臣舟说到这里,他声音内带了一丝伤感和沙哑,“我记得我对你讲过,我最恨沈筝自以为是的脸孔,她总觉得自己可以,根本不去考虑她仅仅是一个女人,在男人的世界有她最大的弱项,有她驾驭不了的东西。如果不是我无数次暗中帮她,选择放弃掉我触手可及的利益,美索早就被商海几头雄师瓜分,而她和露露也任人宰割,活不到今天。她身上有许多我不喜欢的东西,固执傲慢,冷静得过分,又自大骄矜,但如果可以,我很希望她能够像从前那样,站在我面前,和我对峙厮杀,朝我咄咄逼人,可我再也等不到这一天,所以我希望你珍惜眼前人,不要尝试后悔的味道。”

    景晗是第一次看到祝臣舟这副模样,他们认识十三年,景晗高三转校到祝臣舟的实验中学尖子班,他那时候对祝臣舟挺烦的,因为他不爱说话,对谁都爱搭不理,每天都穿着洁白的校服,不扎耳钉不纹身,连头发都是规规矩矩整整齐齐,他是全校的宠儿,即使这样他也不张狂,他露出一个微笑,能风靡一天,实验中学除了海城首席名校外,还是一个富二代云集的地方,几乎一多半学生都有专车接送,唯独祝臣舟,有时步行,有时骑单车,那时候景晗能在他面前显露的唯一优越感,就是显赫的家世。

    然而后来他亲眼见证祝臣舟一步步攀爬到顶峰,他像是疯了似的,无止境的杀戮和掠夺,充盈资本,占领高地,将曾经所有站在他头顶以家世而炫耀的人打得落花流水一败涂地,即便高傲如景晗,也成为了他的下属。

    但他不是所迫,而是心甘情愿。

    他觉得能和祝臣舟打拼天下,是一件无比光彩的事,远比接管家族企业要令他自豪,他和祝臣舟一路磕磕绊绊分分合合,一直到今天,景晗见证了他最好的时光,他的意气风发光彩夺目,他的运筹帷幄胸有成竹,他也见到祝臣舟失去吕慈时的崩溃绝望,景晗以为那是他人生最初也是最后一次被打倒,祝臣舟的刀枪不入生死无惧,是他能够把所有人踩在脚下的最大筹码,而景晗此时才知道自己错了,祝臣舟最大的劫难才刚刚到来,崩溃绝望并不算什么,每个人生命中都会经历,或者是亲人故去,或者是爱人分离,这不可怕,可怕在于万念俱灰,生无可恋。

    他从祝臣舟眼中就看到了这样的东西。

    景晗招呼酒保将威士忌换成了白水,祝臣舟已经接连喝了几十杯,再喝下去他非要喝出胃出血不可,景晗将酒换掉后,祝臣舟迷迷糊糊还在喝,他似乎察觉除了味道不对劲,他将杯子推到酒保面前,“换回刚才的酒。”

    酒保不知所措盯着景晗,他朝酒保挥了挥手,他握住祝臣舟一边肩膀,他眼睛因为醉酒有一丝猩红,看上去像刚刚流过泪,他问祝臣舟,“你后悔了吗。”

    祝臣舟捏着酒杯的手微微一滞,他抿唇看着头顶闪烁的灯光,那一张张交替变换的面庞,那一声声哭哭啼啼的哀诉,都让他觉得头痛欲裂。

    他后悔了。

    但他不想承认。

    因为这世上的一切后悔,都不可能被改变。

    他很多个夜晚辗转反侧都在想,如果他当初没有被郑妲曼所控制,如果他做第二个蒋华东,宁可自己卸下万千荣耀,也决不受人牵制,是否沈筝就不会绝望死去,是否他身边还有她。

正文_番外九 爱与恨() 
海城最冷的深冬,是在新年那几天,从早到晚都飘着雪。不过南省冬季湿冷,不像北方寒风呼啸凄厉,刮在脸上刀割一样刺痛,街上追求潮流的女孩,都还穿着薄薄一层丝袜,高筒靴遮盖住小腿,围巾下摆留出很长一截,在金黄色的夕阳中款款离去。

    沈筝冬天喜欢穿大衣,各种各样的款式,长款中长款,唯独不喜欢短款,她怕冷,尤其是腿部,除了夏季最热的三伏天,她总要穿条裤子,或者长裙,祝臣舟从没有见她穿的那么暴露浮夸过,她之所以可以吸引那么多男人,包括沉闷的陈靖深,大约就是她矜持的性格,她从不用卖弄风情挽留男人,她严肃起来像个古代的老学究,让祝臣舟哭笑不得。

    她讨厌开玩笑,她很容易受伤,也容易当真,哪怕你觉得和她很熟悉,你一句无心之失可能就让她垮了小脸,从此她对你开始疏远。

    有时候她的若即若离冷静自持让你爱得不行,又恨得不行。

    你会忍不住奇怪,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矫情的女人,她到底在想什么,她好像连自己怎样死都渴望掌控,可她偏偏遇到的都是聪明绝顶以算计为生的对手,于是她总也掌控不了,她活着像一个笑话更像一个悲剧。

    于是她选择悲情的离开。

    祝臣舟站在落地窗前看向高楼下的一切,此时下着雪,不大,但也足够为地面蒙一层白霜,视线里到处都是白雾,远处大楼隐匿在一片昏黄后。

    这里是三十三层,是巨文又一栋商业帝国,祝臣舟也记不清自己到底开创了多少丰功伟绩,对海城贡献了多少令后来者遥不可及的功勋,他总在不停攀爬,永不满足,他觉得拥有得太少,即使他即将握住全世界,可他忘记了手指无法严丝合缝,不管你握得多么紧,指尖总有一条狭小也许肉眼无法看到的罅隙,它会悄无声息流逝一些东西,你无从察觉,更满不在乎,你认为东西很多,丢失一点也不打紧,可当它最终无声无息成为无法挽回的悲剧,你才恍然大悟我最不能失去的便是它。

    祝臣舟盯着玻璃镜上反射出的自己的脸孔,他在浩瀚无比的商海内,他好像永远占据一席之地,永远都是高不可攀。

    他也一直以这一点为傲,他曾在无数个深夜,躺在床上规划自己的帝国版图,他幻想站在世界的顶尖,俯瞰这庞大无边际的星球,越来越多资本的堆积令他对钱的嗅觉都开始麻痹,他不再为了赚钱而去奔波,他是为了操控一切藐视一切的快感,就像吸毒,那销魂蚀骨的感受会使人上瘾,最终血液干涸精神荼毒葬在其中。

    遇到沈筝之前,祝臣舟百无禁忌无所畏惧,他内心坚定,不会有谁能让他回头,让他从善,他黑着一颗心,沉着一张脸,行走在无数尸体堆砌的路上,只要他看上的,多么艰难都会收入囊中,同僚说他狠到令人发指,媒体说他百年难得一遇,他是奇才,是怪才,更是魔鬼。

    这世间曾浮浮沉沉硝烟战火,在他手中变为江山锦绣。

    而遇到沈筝后,他惊讶发现自己的坚持出现了动摇,他理智的天枰倾斜向她,他脑海中无数次那个声音在狂妄的叫嚣,去爱她,去要她,她的手那么柔软,你怎么舍得放掉。

    他也仅仅是犹豫了一下,就那么一下,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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