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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部分

都市之无上医神-第113部分

小说: 都市之无上医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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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之前在韩家病房里牛气哄哄的萧总管,这会儿也垂手站在餐桌前,浑身直打颤。

    几乎快要垂到裤裆里的脑袋,连看都不敢看一旁那个穿着长衫,面颊俊美,但表情却十分阴郁的年轻人。

    整个聂家的上上下下,谁不知道,开罪了老太爷,或许你嘴甜一点儿,老太爷就不会把你怎么样;可要是开罪了大少爷,那不死也得脱层皮。

    可现在萧总管去韩家商量订婚的事情,却被叶枫搅了局,救了韩老爷子不说,而且看韩晓芸当时的态度,她似乎早就已经和叶枫有一腿了。

    “让你去办一点儿事情你都办不好,我们聂家养你有什么用?”

    许久后,聂远抬起头,看着萧总管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

    原以为板上钉钉的婚约出了这么大的差池,而且还被看中的女人给他头上戴了顶绿帽子。

    这种气,是个男人就受不了,就更别说是心高气傲的聂远了。

    尤其是他已经吩咐下去,把订婚宴的请柬都印制出来了。

    还好那些请柬还没发出去,否则的话,聂家这次丢人都要丢到太平洋去了。

    “少爷,那个叶枫的医术真的很强,我仔细检查了一遍,都没发现韩家那老头是中了蛊毒,可他只是把把脉就看出来,而且还把蛊虫给取出来了……”

    萧总管抬手抽了自己两耳光后,低声辩解道。

    聂远发了一通火,再看到萧总管自抽耳光,心里的烦闷才稍微好了点,靠在椅子上敲了敲扶手——

    “能看出来蛊毒,倒是的确有几把刷子,查过他是哪家的传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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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94章 不作死就不会死() 
“没有……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姓叶的杏林世家,那小子就跟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

    萧总管苦涩摇头。

    他昨晚上回来后,趁着聂远已经睡下的时间,就已经找人把叶枫的资料全调了出来。

    但可惜的是,资料上的内容很只有寥寥两行字——

    生于圆湖村,被同仁医大录取。

    这样的经历,简单的就像一张白纸。

    如果不是因为资料相片中的叶枫,和他昨日看到的叶枫一样,嘴角都挂着一抹半是嘲讽,半是玩世不恭的笑容,他几乎都要怀疑两者根本不是同一人。

    “华夏古医术里也有不少代代相承,但轻易不入世的隐门。仔细查查,看他究竟是出自于哪一家,哪一派,居然敢和我抢女人。”

    聂远沉默少许,咬牙切齿。

    他这种豪门公子哥,从小到大不管是想要什么,家里都会满足。所以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他们就越是感兴趣,越是想要得到。

    而一旦当一件东西或一个人,不受自己控制,或者说对自己不屑一顾的话,那他们心中的占有欲就会疯狂萌生,生根发芽,越发茁壮。

    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聂远才会苦苦追求韩晓芸。

    她越是拒绝,他就越是来劲,甚至不惜拿出给韩老爷子治病这种方法,来要挟韩晓芸。

    虽说叶枫能够检查出蛊虫,且能够将蛊虫从韩老爷子体内取出,让聂远颇为震惊。

    但聂远依旧觉得,就算叶枫是出自哪个中医隐门的入世传人,但得罪聂家,绝对会是他,以及他身后的隐门世家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

    “好。我这就吩咐下去,让他们调查得更详细一些。”

    听到聂远的话,萧总管心知逃过了一劫,松了一大口气的同时道。

    “还有,在家里找两个人去会会他。我要他知道,和我聂远抢女人是一个多大的错误!”

    撇了如释重负的萧总管一眼后,聂远神情阴郁的说着。

    “是!”

    萧总管点了点头,随即有些犹豫道:“大少爷,这个叶枫似乎认识青芜大小姐,而且听他话里的意思,好像大小姐还欠他人情。”

    “他认识青芜?”

    一听这话,聂远眉头顿时拧成了个疙瘩。

    很多人都以为他是聂家未来唯一的顶门柱,可身为聂家最核心层次的人,他很清楚,青芜的身份其实和他不相上下,两个人平起平坐。

    如果叶枫认识青芜,而且俩人关系还不错的话,事情就有些麻烦了。

    眯着眼沉思片刻后,他缓缓道:

    “不要管他,继续按我的吩咐办事。不过这件事情,暂时先不要通知老爷子,也不要让青芜收到风声。”

    “是。”

    萧总管点点头,将吩咐记在心中后,继续道:“韩家那边怎么办?”

    话出口没多久,他就又接着加了一句:“我在韩家的时候,见过那位韩小姐,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她应当还是未曾破瓜之身!”

    韩晓芸还没有破瓜?!

    一语出口,聂远的神情就变得激动起来,眼神中充满了贪婪。

    在叶枫出现后,他原以为韩晓芸已经被叶枫占有,有精神洁癖的他本不愿碰一个被人碰过的女人,所以只剩下了对叶枫抢占先机的一腔愤怒。

    可现在萧总管居然说韩晓芸还是个未被破瓜的处,这就让他心里几近熄灭的占有欲,就像是被人浇了一瓢滚油一样,腾地重新烧了起来,甚至烧得比以前还旺。

    “交代家里去收拾他的那些人一句,别把他弄死,这人我要留活口。”

    心里一动,聂远嘴角露出一抹冷笑。

    既然不能再用韩老爷子的蛊毒要挟韩晓芸,那他就要看看,拿叶枫的命来要挟韩晓芸,她会有什么反应,会不会把第一次交给自己。

    如果能当着叶枫的面,占有了韩晓芸,那就更是再好不过了。

    “记住,只是留活口而已,只要别弄死他,哪怕弄残都不要紧。”

    想了想后,聂远又加了一句。

    萧总管重重点点头,开始为叶枫默哀。

    和什么人抢女人不好,偏偏要和大少爷抢女人,这小子简直就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

    与此同时,叶枫、温柔和江雨欣一行三人也赶到了南山狗场。

    还没进场子,就听到阵阵‘汪汪……汪汪……’的吠叫声从狗场里传来。

    虽然那些吠叫声震耳欲聋,可小白却像没听到一样,继续眯着眼趴在叶枫的胳膊弯里。

    “大宝贝,看到没,小白单是听听声音就被吓傻了,还和藏獒打,你的谎言马上就要被老娘拆穿了……”

    看着小白那傻乎乎的样子,温柔笑嘻嘻的说道。

    “吓傻?这家伙是睡着了好不好?”

    叶枫拍了拍小白的屁股,希望这货能给自己争点气,也跟着大吼两声,但可惜小白睁开眼抬头打了个哈欠后,居然又继续缩着睡了。

    “哈哈哈,一点儿斗志都没有,大宝贝你就等着输吧。”

    看到小白的样子,温柔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

    “哟呵,我说怎么一大早就有乌鸦冲我叫呢,原来是柔姐你大驾光临。”

    就在这时,听到外面的动静,从狗场里走出来一个胖乎乎的年轻人,看到温柔后,熟络的开起了玩笑。

    “柔你个头柔……死胖子,是不是乌鸦早上拉你嘴里了,才口臭三百里。”

    温柔最讨厌人叫她‘柔姐’,可这死胖子不仅这么叫了,还说乌鸦叫,她上门。

    一听这话,二话不说就冲上去对着胖子一顿拳打脚踢。

    “咦,这位小美女是?”

    胖子和温柔显然是闹腾惯了,挨了一顿粉拳也不发怒,笑呵呵开了几句玩笑后,看到江雨欣,眼睛不由得一亮,腆着脸就屁颠屁颠的凑了过去。

    “我叫江雨欣,温柔的朋友。”

    “美女你好,我叫姜涛,叫我姜胖子就行。啧啧,真是没想到,温柔还有你这样的朋友。”

    姜胖子把手胡乱的往腿上擦了擦,就要去和江雨欣握手。

    不过看这死胖子眼冒绿光的样子,与其说是握手,不如说是揩油。

    叶枫怎么会被姜胖子占江雨欣的便宜,笑呵呵的就迎过去,抢先握住了他的手:“你好,我叫叶枫,雨欣的男朋友。”

    (本章完)

第195章 狗王() 
‘男朋友’三字一出口,江雨欣就恶狠狠的瞪了叶枫一眼。

    这个死变态越来越嚣张了,先是冒充爹地,现在居然敢以自己的男朋友自称。

    不过有他当挡箭牌也可以,刚才她可是注意到姜胖子的手上沾着一大团狗毛的。

    “原来是小美女的男朋友啊……”

    姜胖子嘿嘿一笑,握住了叶枫的手后,不动声色的就用力猛捏。

    我去,这死胖子还想和我玩阴的。

    感受到姜胖子加大了力气,叶枫一笑,手跟着用上了劲,一双肉掌瞬间就变得像铁箍一样,捏得姜胖子那张白嫩嫩的肥脸都胀成了猪肝色。

    眼看姜胖子额头上都冒出来冷汗了,叶枫这才松开了手。

    呼……

    叶枫手一松,姜胖子这才长舒了一口气,用力的甩起了手。

    刚才被叶枫捏着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手骨似乎都快被捏断了。

    “死胖子,你是不是肾虚啊,今天天气不热,你就满头大汗的……”

    温柔没发现叶枫和姜胖子已经较量了一下,看到他满头大汗后,戏谑道:“不过这荒山野岭的,想找个女人挺难的,你是用手,还是让小狗们帮你的?被掏空成这样,你一天让小狗们帮你几次?”

    温柔一句话,就把姜胖子被叶枫捏疼而变红的脸气青了。

    “姑奶奶,我服了你好不好,有必要每次来都说这个话题吗?”

    许久后,姜胖子朝温柔拱了拱手,苦笑道:“说吧,您老人家今天大驾光临是有什么事?”

    “没啥事,想找你借条狗玩玩……”

    “什么狗,自己进去随便挑,看中了算我的。”

    姜胖子虽然猥琐,可人却是挺大方的。

    “你又不是不了解老娘,那些小狗看着就没兴趣。”温柔摆摆手,然后凑近点儿笑道:“我是想把你那头小骑士借来玩玩。”

    “不可能!”

    前一秒还挺大方的姜胖子,听到‘小骑士’三个字之后,马上就变了神色,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一条狗都不愿意借,小气……”温柔气鼓鼓道。

    “我的好姑奶奶,我那条小骑士怎么来的你又不是不知道,那比我的命根子还重要。而且小骑士不是狗,是獒,脾气差得要命,以您老人家的性格,万一惹了它,咬您一口怎么办?”

    姜胖子苦笑着哀求道。

    他和温柔从小在一个大院里长大的,光着屁股的时候就认识。

    这姑奶奶从小就喜欢养小动物,可偏偏她那双手魔性得很,养狗死狗,养猫死猫,养鸟死鸟,就算是别人说能活几百年的小乌龟,到了她手里,要不了三天,小命就得玩完。

    他那头‘小骑士’,是当初在藏区里面辛辛苦苦寻摸了两年多,才从一户牧民手里求爷爷告奶奶,花了大价钱弄到手的。

    而且当初在藏区的时候,‘小骑士’还当着他的面干死过一头野狼。

    狼弄死狗不算什么事儿,可狗能弄死狼,那就稀罕了。

    而弄死了狼的狗,已经不是狗,而应该说是狗王!

    从那以后,他就把狗王‘小骑士’当成了自己的命根子,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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