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女配-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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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痕亲自到外面将南宫瑶迎了进来,阳光照在这对璧人身上,他们的影子被拉得长长的,由两个人渐渐合为一个人。
尾随在后的清歌不由得大发感慨:“郎才女貌,他们是天生一对。”
灵堂里停留着白老庄主的灵柩,一代风云人物最后的归宿是躺在上好的楠木棺材里。如今,世上再没有人能看到当年白老庄主叱咤武林的风姿仪态。往事已成佳话。
前来吊唁的宾客此时已放下弓箭,毕恭毕敬的站在灵堂里,听不到任何说话声,死一般的寂静。
清歌打量着灵堂,定睛细看,香案旁边放着一张琴。清歌从没弹过琴,偶尔听听眀姬弹琴,曲调悠扬、如泣如诉,总逃不过哀伤之情,这已是多年前的事了。
秦欢随着清歌的目光找到了这把古琴,迎上白玉痕的目光,道:“久闻白老庄主是琴痴,更弹得一手好琴。可惜,晚辈来迟了,白老庄主的绕梁之音已成绝响。”
白天痕正要答话,却被人呛声了。
人未到,洪亮的声音已从数丈外由远及近传进灵堂,“格老子,谁说白老弟的琴音成千古绝响,我独孤青城第一个不同意。”
不仅能隔空传音,而且又能耳听八方可见此人功力深厚,不容小觑。
其他人一听是独孤青城,全都肃然起敬。
众人议论间,独孤青城已幽灵般的飘进灵堂。(。)
第121章 姚氏(十)()
独孤青城长七尺八寸,身体粗壮结实,脸上多髯,黑而亮。一身粗衣,脚上的鞋子大洞小洞无数。可是他神气豪迈、行事爽快、性情的自然流露、旁若无人的气度,为人叹服。
一位冠冕玄服的老者揖礼道:“独孤大侠向来是来无影去无踪,四海为家。且与白老庄主是八拜之交,独孤大侠来吊唁白老庄主,九泉之下的白老庄主可以含笑了。”
蓝衣锦袍的中年男子附和道:“是啊,独孤大侠您赶快给白老庄主上柱香吧,以慰藉白老庄主的在天之灵。”
青衣道士道:“独孤大侠一来,那些死士也会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
又有人道:“白老庄主可是盼着你来。”
“”
独孤青城的脾气素来乖张,让人摸不着头脑,众人你一言我一句,却被独孤青城当成耳边风。
独孤青城昂首阔步坐到香案上,拿起琴,奋力拨弦,音传千里,像来了凶神恶煞一般,余音急猛,似千军万马冲锋杀敌,似千万只蝼蚁啮咬着躯体,似巨大的硕鼠践踏花园。
有人都到阴暗处呕吐不止,有人跌在地上到处滚,有人因琴音脸部变得狰狞可怖,有人血染衣衫。
内力强的运功闭气,可头发还是一根根的直竖起来,衣袍震飞。
哀嚎之声不绝于耳。
静止,静止,绝对的静止。
琴音断了,上好的古琴被摔得粉碎。
独孤青城嚎啕大哭,悲痛欲绝:“老弟,老弟,你怎能先我而去。你走了,这世上还有谁了解我。哎,人在琴在,现在,人琴俱亡。你满意了?”
独孤青城来也冲冲,去也冲冲,飞身而出,不知去向。
秦欢凝望着深陷进青石板中的香案桌腿出神。
夕阳,又是夕阳。
它照在神秘而庄严的白云山庄,为冰冷的建筑增添了一丝妩媚。
白天痕对着天空长叹息,秦欢劝解道:“白公子是为何事所烦忧?生离死别是人之常情,死者已逝,生者更该要好好爱惜自己。”
白天痕转过脸,望着秦欢道:“秦少侠,你来中原不久,对中原的形势不大了解。你可知我前几日收到了‘形影不离捕盗者’下的战书?”
秦欢沉吟着,道:“难道他们是跟白老前辈远召我们而来有关?”
白天痕苦着脸,道:“他们跟这件事情没有关系,却让白云山庄变得四面楚歌。他们家有位少女,那位少女是江南盗墓世家离人泪的第十一代传人,他们家族每代传人都会沿用‘离人泪’这一称呼,传说是因他们在盗墓成功时,都会不知不觉的流下一滴泪,表示自己对死者的愧疚和惋惜。”
清歌插嘴道:“盗了人家的墓,临走时留下一滴清泪弥补自己的过错,有句话说的好,打一个巴掌给一块糖。他们家族也特奇怪。”
白天痕悠然道:“追捕者东莫邪,他是江南捕快世家第九代嫡系传人。听说,离人泪在哪里,东莫邪就在哪里,他们是天生的冤家,一见面就非拼个你死我活不可。”
清歌吐吐舌头,嫣然道:“一个是盗墓世家,一个是捕快世家,他们若凑在一起也是绝配。”
秦欢道:“听白公子这么一说,东莫邪并不是江南捕快世家的名字,只是他们祖上传下来,一直沿用至今的一个代号,是个不可取代的代号。”
白天痕道:“不错,世上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自己姓什么,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姓氏。”
清歌道:“好奇怪哦,一个人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岂不是很可怜。”
白天痕道:“家父曾提起他们,说他们祖上是避战乱而躲到江南隐姓埋名的。”
清歌忽然大叫道:“难不成离人泪等不及白老庄主下葬,要来偷盗?”
白天痕黯然道:“离人泪家族的规矩是不动新入土的墓,怕惹恼了阎罗王,伤了人的精魂。”
清歌想了想,反问道:“那这次离人泪来做什么?”
白天痕垂下头道:“这也正是我所担心的,正因为不清楚他们的动机,敌在暗,我在明,不好想对策。”
清歌道:“防患于未然。”她觉得自己这句话说的漂亮极了,忍不住拍胸脯保证,“兄弟,有我呢。”
殊不知,秦欢在听到清歌这句话后,好看的眉毛拧成了一条黑线,嘴角抽风般的僵在那里。幸亏他没有在喝茶,要不然这茶得全喂大地了。
清歌虽轻功不赖,可是,她对武功不敢兴趣,嫌练武太辛苦了,太单调了,从来没有好好花心思练过,到现在只有逃的份儿,没有打的时候。别看她面临大敌时,一副无畏的样子。其实,那都是装的。因为她知道秦欢就在后面,而秦欢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别人欺负的。
秦欢疑惑道:“白公子,老庄主去世多日,为何还不下葬?”
白天痕沉下脸,道:“家父临死前交代要满七七四十九日才可下葬,至于是什么原因,我还来不及问,家父就闭上眼睛了。”
月半弯,星光照进小窗。
清歌坐在冰凉的屋檐上,手托着下巴,仰望星空。
秦欢站在另一侧屋檐上,长身玉立。此时,秦欢刀被他当成拐杖,双手随意的放在刀柄上,发丝凌乱,但仍掩饰不住一丝清贵高华之气流露而出。
从远处看,刀好像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是他身上最重要的那部分。
他们已不需要说话,有时只需眼神他们便知对方心里在想什么,这种默契是长期相濡以沫得来的,亦是因他们彼此关心着对方,才能忖度出对方的心思。
良辰美景奈何天,良辰美景奈何天。
白色的狐裘大氅,纯白色的狐裘大衣,华贵的狐裘大氅轻轻的披在清歌的肩上。
清歌诧异的回头,撞入深邃的双眸,双眸的主人笑了。白天痕道:“姑娘,夜深风寒,小心着凉。”
清歌心跳了一下,讷讷道:“多谢公子关心。”
清歌第一次被人这么关心,难免会手足无措。秦欢对她很好,照顾得无微不至,可从未有这般亲密的举动。
白天痕道:“姑娘深夜未睡,可是有心事。”
清歌点点头,又摇摇头,道:“我习惯了在屋外待会儿再去睡,白公子深夜到访是为何事?”
儒雅俊美的白天痕在清歌身旁坐下,缓缓道:“清歌,你笑起来很美。”
清歌笑道:“你在勾引我。”这句话被朝歌说的义正言辞,她本人脸不红心不跳的瞪着身上洒满银光的白天痕。
白天痕对清歌的大胆、豪爽,惊呆得合不拢嘴。目光一闪,道:“姑娘,你让我大开眼界,中原的女子很少有如此大胆的。”
清歌笑嘻嘻道:“是很少还是没有。”
白天痕突然冷汗涔涔,身子悄悄的往后挪了一步,颤声道:“是没有。”
清歌道:“可是你的心里不就是这么想的吗?”
白天痕道:“姑娘你误会了,就是借在下一百个胆,在下也不敢想入非非。”
清歌更开心了,想继续逗逗惊呆中的白天痕,哪知白天痕没了心思,起身告辞,飞身而下,变故就在这一刻发生了。(。)
第122章 姚氏(十一)()
小巷深处的酒铺,少有人光顾。
昨天还意气风发的萧清秋,此刻坐在最不显眼的角落里,一个人闷闷的喝着酒。滴血的伤口已凝结着血块,残废的他看起来还不如一条四肢健全的狗。
萧清秋最想做的是大醉一场,唯有醉才能让他忘记痛,忘记情人的眼泪。
可是他越喝越清醒,越清醒就越痛苦。脑海挥之不去的是临行前万丝丝的千叮万嘱,和柔情似水的一双眼。
它们好比一条条毒虫噬咬着脆弱的心,桌上的空酒瓶横七竖八的乱放着,散乱的头发粘在脸上,狼狈的模样,痛苦的眼神,断了的右手,一切的一切都聚集在这少年人身上。
清歌第一次来中原,对繁华的城市有些向往,兴之所至的她,拉着秦欢悄悄地出了白云山庄。
好巧不巧的是,偷溜进城的清歌和秦欢,竟然遇见了买醉的萧清秋。
清歌和秦欢找了个位子坐下,叫了两碗阳春面,完全忽视烂醉如泥的少年人。
萧清秋一口一口的灌下酒,简直是牛饮,全不是在品尝酒的味道。
忽然,黑暗中杀出一群人,为首的是位世家子弟,一身锦衣。样子还算清秀,不过脸上多了一条狰狞的伤疤,在昏黄的灯光下,笑起来一张脸扭曲而恐怖。
锦衣少年气冲冲的走到萧清秋桌前,看着醉得不塌糊涂的萧清秋,疯狂大笑。一把抓过萧清秋的头发,逼着他仰视着自己。
锦衣少年望着落魄的萧清秋痛快极了,似乎世上在没有比萧清秋堕落的事更值得他开怀大笑。
锦衣少年道:“萧清秋,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萧清秋愣了半刻,才看清眼前的少年,喃喃道:“来,我请你喝酒。”
锦衣少年挥袖打掉萧清秋手中的酒瓶,朝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恶声道:“酒,酒,酒,你个酒鬼,就知道喝酒。我偏不喝你的酒,我要喝也要喝胡大侠和万丝丝的喜酒。”
一说到万丝丝,萧清秋的脸立马变了,一转眼,他又恢复如常,继续道:“不喝酒,那你来干什么?”
锦衣少年道:“我来干什么,问得好。你好好看看我的脸,我的脸是因为谁被毁的。我在我脸上划了一剑,让我痛苦一生。我也要你痛苦一生,我要一刀一刀的划破你的脸。你满意了吗?”
萧清秋醉眼朦胧,道:“不过一张脸而已,你要就拿去好了。”
锦衣少年道:“你现在像条赖皮狗似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怎么说,我也得折磨你,慢慢的折磨你,等你向我求饶的时候,我或许会考虑在你脸上痛快的划一刀,要不然如何泄我心头只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