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胭脂-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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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很大,布局合理适用,干净整洁,但年长月久,长长的案台漆水斑驳,厨具也旧得难识本来面目。
厨房如沈家大宅一样,在岁月中老去,却难掩当年耀眼的光芒。
见案台上的盘中有两个蒸饼,花静琬伸手拿了一个,笑着向正手慌脚乱往炉灶里塞柴禾的沈博道:“爹!这蒸饼还软和着,不用加热,你看,我都吃了。”
沈博扭头,就见女儿正大口大口的吞咽着蒸饼。
女儿这是在用实际行动阻制他。他懂!
想想深夜生火,又从没下过厨房,也就站了起来,含笑点下头,“琬琬!不管发生什么,这儿都是你的家,安心住下!”
“爹!”花静琬一时哽咽,走到沈博面前,垂下头,不让沈博看到她眼里的泪光,“爹!不靠王府,琬琬也能让你与娘过上好日子!”
“说什么话!”沈博笑笑,临出门时,道:“吃了早点歇着。”
“嗯!”
吞咽下嘴里的那口蒸饼,花静琬返身靠着灶台。
在回乔村的路上,她曾想过,从此不回沈家大宅,凭着一身本事,在外闯荡一番,就不信过不上好日子。可竟鬼使神差的回来了。
来到沈家大宅的门前,她这才醒悟,她留恋这座空落落写满着诗意的大宅,甚至留恋相处几天的沈家一家人,还有什么,她却是说不清楚。
晃了晃头,不愿再想,吃完那个蒸饼,轻手轻脚出门,往后院而去。
流浪在外三天,花静琬筋疲力尽,这一睡下竟到第二晚间才醒来。
瞧上一眼简陋的屋内,很是欣慰,起床,来到窗前,推开那扇小轩窗望着园中。
几天不回家,那园中的植物茂盛了些,又是雨后,清清幽幽,墙脚那几株胭脂花叶茂盛得似一把把撑开的碧绿色太阳伞,自有一番迷人的意境。
从沈刘氏昨晚的话中不难听出,高轩并没有来过沈宅寻过她,甚至连个下人都没有派来过。
她的离开,显然正合他心意。
可是,好呆她也是他的世子妃,他怎么能对她生死不明这事反应得这么淡?
长叹一声,肘撑着窗台,托腮发起了呆。
不久后,门砰一声被从外重重推开,飘进一股喜悦的风。
“姐!爹与娘让我给送吃的来了。”
花静琬转身过,就见沈静玉天真阳光的笑着,手端着一个老旧的托盘,托盘里用一个碟子装着两个蒸饼,一碗麦饭,还有一小碟酱菜。
沈静玉还梳着双丫髻,浅浅绿的布裙衫配上头上的同色发带让她看起来无比可爱。
几日不见,有点想念这小人儿啦!
“乖乖!不用,姐去正堂吃。”
呵哄极柔的声音令沈静玉得意地扬了扬小脸,没管花静琬,把手中的托盘向桌上放去,嘴里道:“爹与娘说了,姐需要休息,不用到正堂去吃。”
沈博与沈刘氏就是好!
“乖乖!你吃过了吗?”
“吃啦!我没在正堂吃,在来的路上偷吃了给姐你送来的一个蒸饼。”
第十八章 有小偷()
小人儿真搞笑,那也叫偷吗?
“那还没吃饱。一起吃。”花静琬禁不住好笑,走到桌前,把麦饭端出来轻轻放到沈静玉的面前。
沈静玉也不客气,吃了几口,望着门后盆架上的木盆道:“姐!忘了告诉你,我早上悄悄的来过。还给你打了洗脸水,要不是来时娘交待过,让我别吵醒你,我真想把你拉起来。”
花静琬望着那盆,盆里装着一半的清水,沈刘氏的好一下子如潮水铺天盖地覆来,又想起沈家其他人的好,她泪光闪烁,咽下喉部的食物,声音越发的柔了,“乖乖!好乖!”
沈静玉调皮地吐了吐小舌头,“姐!你以前为什么不唤我乖乖?”
花静琬装着思索会儿,伸指轻轻点了下沈静玉的额头,“以前姐发现你这么乖。”
“哦!原来如此!”
刚吃完饭,眉眼带笑的肖拈花端着盘枇杷走进来,一进门就道:“琬琬!尝尝!你哥顺路摘回来的,可新鲜了。”
乔村群山环抱,风景优美,村里村外尽见果树,早在临上花轿前,那一株株的枇杷树就坠满黄色的小果子。
村里人不稀罕,不太没成熟,也没人提前摘下尝鲜。
三月,万物生长的时节,短短的几天,枇杷已经成熟。
沈家人中,花静琬稍稍不喜欢的就是肖拈花,总觉得她长相刻薄,不好相处。
肖拈花这会儿过来,她明显感到来意很清楚。
尽管天生不甚喜枇杷,但刚摘下的枇杷色泽爱人,黄澄澄的,水灵灵的,肖拈花又盛情难却,便捏了一颗在手剥起皮来。
肖拈花在桌前坐下,也捏了一颗在手漫不经心剥皮,透亮的眼睛似乎要看穿花静琬为何会独自一人回家,“琬琬!世子爷怎么没与你回来?”
果不出所料,一开口便直切主题。
睡了一觉起来,神清气爽,极为的淡定,与人周旋那是花静琬的强项,她维持着前一秒的笑,眼都没眨一下,笃定地道:“世子突然生病,不能下地,路途遥远,我便独自回门。不巧,路上下起了大暴雨,行至地势陡峭之处,发生塌方,为保护我,随行的人大部分受了伤,我见乔村在望,也就打发他们回去。”
这几天内,乔村曾经下过几场倾盆大雨,有些小路还被沙石所覆。
“回门没新姑爷可不行”肖拈花小小的咬了口枇杷,皱着眉又道:“那怎么的也得留下一两个贴身的下人跟着你才行,弄得你像是逃回来的一样,这般狼狈。”
“嫂子!大部分的人受了伤,人命关天,再说,他们都是为保护我受的伤,我们能顾着自己狼不狼狈不管他们死活。”
这话稍重,肖拈花黯然垂首,细嚼慢咽下那颗枇杷,说还要收拾碗筷离开。
花静琬目送肖拈花离开,如释重负,却马上又心事重重。
随口编造的这个谎言不管沈家人信不信,但几天后,这个谎言会不攻自破。
试想:如她所言,王府的下人回到府中,在得知回门的队伍出了事,高家怎么会不派人前来?
如今,走一步算一步啦!
沈静玉丝毫未觉花静琬心里忐忑,把最后一口麦饭赶进嘴里,天真地望向还望着门前的花静琬道:“姐!王府大不大?好不好好玩?”
花静琬敛了神,笑着道:“大!很好玩!但里面有吃人的猛虎。想不想去?”
“有虎啊!”沈静玉吐了下舌头,一脸失望,头摇得似拨浪鼓,“我还是不去了!听说,老虎可凶啦!吃人不吐骨头!”
沈静玉被沈博与沈刘氏惯坏了,马上就要及笄,却还是如个小女孩一样的天真。花静琬括了下她鼻梁,“就是,还是我们沈家大宅好!没豺狼虎豹,全是羊!”
“姐!明早若是出太阳,我们偷偷溜出去去小车河捉鱼好不好?”
乔村周边,有一条清澈透底的小河,叫小车河。
小车河环绕乔村蜿蜒向远方,深的深,浅的浅。深的可以游泳,浅的只及脚踝。那浅的地方,便是村里孩子最爱去打鱼捞虾的地方。
沈静玉如个没长大的孩子,来乔村这五年,受之影响,也极爱偷偷前去河里玩耍。
不会游泳的花静琬极其喜水,可她此刻哪有那种闲情逸致。
“乖乖!姐没心情,明天你邀隔壁吴伯的小女儿去玩,姐不去啦!”
沈静玉撅着小嘴,摇晃着花静琬的手,小声小气地道:“姐!那妞儿才八岁,太小,又太傻,我与她没话说。你陪我去嘛!”
禁不住沈静玉哀求,花静琬说如果明儿心情好了就与她去河边玩耍。
第二天,天不赶巧,是个阴雨绵绵的天气,沈静玉也不来烦花静琬。
花静琬睡了一天两夜,睡得骨头都酥了,不再呆在闺房,没管小雨如针,挽衣袖挽裤腿溜出门到地里与沈城干活。
按照她的想法,沈城不多话,最好应付。下地虽脏,虽累,可心不累。
在外躲了一天,可到晚饭时难免一家人坐在一起。
这时候花静琬最是忐忑不安的时候,她生怕沈刘氏憋不住再提起高轩来,幸好,沈家人好似极有默契,包括沈静玉,没提过高轩两字。
这样一来,本是把伤痛深埋心底的花静琬更感觉亏欠沈家人很多。
夜来,雨后放晴,天空清朗,一轮皎洁的明月悬挂。
在沈博面前夸下海口,花静琬翻来覆去睡不着,便出门,来到门前润润的台阶抱膝坐下,苦苦地思索着怎么样才能发家致富,让沈博与沈刘氏过上好日子。
正苦思,突闻窸窸窣窣的微响自前院传来。
有小偷!
她第一个反应是寻找攻击的武器,扭头看看,巧见扫帚立在屋门前。
普通小偷,劈头盖脸一阵攻击,还不落荒而逃?
如此一设想,拿了扫帚向二院门蹑手蹑脚走去。
院门前,一株石榴树巧掩着她。
她屏气凝神,专心静听那越来越近的微响,由于紧张,手心里全是汗,那扫帚被她捏得紧紧的。
短短的十来秒,好似过了一个世纪那么的长。
踩踏石板的脚步声终于来到院门前,她的心弦更是绷得紧了,扫帚也缓缓抬高。
第十九章 躲()
来人在院门前停下,好似在静观院中的布局。
怎么还不走进来?
浑身沁出汗水,花静琬此时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突眼前一花,一道白影如闪电掠过。叶上水珠如雨洒落,湿了裙裾。
花静琬当即惊愕怔住,直惊讶来的人竟还是个武林高手。
没听说沈家有什么仇人啊?
借着夜色,定睛辨去,突然发现来人的背影有点面熟。
他着件上好质量的浅浅的蓝色锦袍,月下,他身姿挺拔,王孙贵胄的华贵雍容之气是遮不住。
高轩?
所见的人中,只有高轩与高远两人有这种与身俱来的华贵雍容之气。
不对是高远!
候氏比冷氏个高骨架子稍大,因此,高远稍比高轩骨架子小些,小了一些,看起来就要瘦些。
当这个名字在心头划过,花静琬暗庆幸高远身怀武功,她没偷袭得手。
试想:一扫帚当头砸下,她还不被高远抓个正着吗?那种尴尬的场面她是想都不敢想。
那高远来家里干什么?莫不是高轩派他来的寻她?
眸光一亮,接着灰暗,花静琬轻轻地摇了摇头。
她记得很清楚,高轩极度的厌恶她,他怎么会派高远前来寻她?
前方的人来到屋门前,见两间房相捱,一时犹豫起来。
“哪间是琬琬的闺房!”
噗!
花静琬笑如灿莲,梨涡乍现,差点没笑出声,捂住嘴,只把身子缩到那株石榴树后,只盼着不要被高远发现。
高远静静地站了会儿,终于决定推开较近的房间门,那间房恰好是花静琬的闺房。
高远进去,没会儿出来,又呆站片刻,接着向沈静玉的房间走去。
“刚才那间闺房是琬琬的无疑,只是她没在,莫非她没有回沈宅要不,就是在她妹妹的屋内?”
高远极轻的自言自语的话随风飘来,花静琬又偷偷笑了一次。
不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