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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来自远方-第59部分

小说: 来自远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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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气腾腾的毛巾,暖的让人想睡。

    秦悠低头看着花千繁,突然想起徐兰卿曾经对他说过,花千繁嫉恶如仇,敢爱敢恨,对自己喜欢的人会相当的好,对自己讨厌的人就会相当的坏。和他成为朋友的人相当幸福,相反的,作为敌人那就头疼了。

    已经投胎的朱瓒表示不能再同意了。

    他对秦悠说:“花弟,其实并不坏!”

    此时此刻,秦悠才明白这句话真正的意思。

    花千繁和所有人的不一样,他是那种心眼很直的人。他要真的觉得你好,那么就算你是丧尽天良杀人无数,他也会无怨无悔的跟在你身边。

    花千繁似有所感,抬起头就看到秦悠蓝幽幽的眼睛直直的看着他,顿时脸一红,低头握着那双白嫩的小脚,道:“我连我爹娘都没给洗过脚,你算是第一个呢!”

    秦悠咧嘴一笑,一只脚猛的挣开了花千繁的手,拍打水面,溅了花千繁一脸的水。

    花千繁假装佯怒,用手挠秦悠的脚板心,秦悠吃不住,笑得瘫软在花千繁身上,不住的求饶。

    花千繁被秦悠那一声声讨饶给弄得心猿意马,很快脑中就联想起其他的不健康的画面。

    以往这些画面的女主角不外乎是当红名妓,俏丽村姑,又或者是某家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大家闺秀,而这次,女主角变成了男主角,倾情出演的人就是秦悠。

    光是想想眼前的少年赤身果体的躺在自己身下,一副任人摆弄的模样,嘴里软软的哭泣着呻丨吟不要不要的,绝对足以让任何雄性生物无法把持住。

    别看人家花千繁长得像人妖,可是人家‘攻’力十足哦!

    现在已经是深秋了,天气有些冷,花千繁怕冷着秦悠,将他抱起来,放在床上的狐裘里,熟练的给秦悠套好袜子,穿好鞋子,随后又给秦悠穿上女子的裙子。

    因为没有人皮面具这种高档的易容工具(所以说,武侠小说都是骗人的。人皮难以保持其弹性以及容易腐烂,就算硝制好,戴在脸上,近距离也容易被人看出。硅胶面具最棒最自然,可惜没那技术。),秦悠只能选择最简单的化妆法。

    别小看化妆哈,高超的化妆师可以将亚洲女性化装成欧洲美女,可以将黑人变成漂亮性感的健康色美眉。各种淡妆彩妆混血妆小清新妆,能将一个人打造成不同的形象。

    看看各大综艺节目上,那些网络上有名的美眉的素颜照和化妆照,很难想象是同一个人吧?

    所以化妆才是易容的最高境界——只用不同颜色的粉、液,就让你完全变身成另一个人。

    可惜秦悠没有自带美图秀秀光环,要不然连化妆都不需要,ps一下就行了。

    秦悠手上这套化妆工具本来是打算托小乞丐送过沐如月的,可惜没来得及,现下他自己到派上用场了。

    秦悠以前没有化过妆,不过没关系,秦悠的目标不是把自己弄得光彩照人,只需要将自己弄得和以前不一样就行。

    他的脸很小却不圆,很有轮廓感,眼睛很大,睫毛厚长翘,鼻子挺而高,嘴唇唇形好看,头发又多又厚又黑,绝对的中西基因无缝对接,将父母双方最好的部分都继承了,按照现代的审美观来看,他真的很漂亮。

    缺点是,过于漂亮的五官将男性的英气全都盖了下去,很容易成为雌雄莫辩的伪娘。

    这份美貌会让见过他的人都留下深刻印象,秦悠需要做的就是将其破坏。

    眉毛是五官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修成柳叶眉还是一字眉,完全是两种效果,和刘海一样,眉毛也有减龄的效果。

    秦悠目前年纪太小,修成一字眉,效果不好,所以他索性将眉毛剃了,在原来的位置处高一点的地方画出弯弯的柳叶眉,再将刘海全都往后梳,露出饱满的额头,这样年纪一下就上去了。

    但是这样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二十一二的俏丽妇人的装扮,还不够。秦悠又在轮廓周围,打了一圈高光,让原本巴掌大的小脸硬生生胖了一圈。

    为了让眼睛显得大而无神,他采用烟熏妆的画法。烟熏妆是比较难弄的一种妆,万一弄不好,就容易成为熊猫眼。秦悠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女友薇薇的烟熏妆,直接笑趴下,气得薇薇好长一段时间不愿意理他。

    秦悠技术也不怎地,只是稍稍将眼眶周围颜色弄黑了一点,眼下方涂黄了,造成一种重病在身的感觉。

    再用粉底液涂在嘴唇上,显得毫无血色。

    眼、眉、唇都做了改变,乍看一下,简直和原来的秦悠判若两人。

    “小悠,你的易容术真是高超。”花千繁忍不住赞叹。

    “这算什么,将美画丑,简单极了,最高超的是那些爱情动作片封面上的美女,那才是化腐朽为神奇。”会让看的*丝们集体产生疑问,难道我打开的方式不对?

    秦悠一边将阴影粉擦在脖颈,手这些果露的部位,让雪白的肌肤变得暗淡无光。

    打整好自己,秦悠给花千繁化妆。

    花千繁才是最麻烦的,他长得太好看了,而且见过他的人很多,如果不彻彻底底的改变,很容易被相识的人认出。

    剃眉毛是必须的,眉毛的位置高低,造成的效果绝对是天差地别。故意将眉毛画的高高的,用粉底液将眼角那颗痣遮掉,肤色也弄暗。

    秦悠残忍的将花千繁长长的睫毛减掉,然后准备将那双多情的桃花眼变成双眼皮。

    双眼皮贴是以前秦悠弄出来给小乞丐开开眼界的,秦悠本人其实不是很会弄,每次都要弄半天。

    他个子矮,花千繁坐着他站着都挺费劲的,秦悠只好跨坐在花千繁身上。

    秦悠自己不觉得有什么,可是这个姿势对花千繁来说,冲击力却不是一般的大。

    最隐秘的部位接触,少年的呼吸时不时扫过面颊,一瞬间让花千繁血脉喷张。

    然而,在看到那残缺不全的左手时,那股热血瞬间冰冷。

    想也不想,花千繁执起秦悠的左手,轻吻那半截断指。

    “疼吗?”

    作者有话要说:存稿箱菌:今天只有我一个人啦啦啦~~~~咳咳,现在感谢云醉菌的三个地雷,三个地雷,三个地雷(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乌游菌和夏点菌的地雷。作者菌高兴的去买彩票了,顺便提一句,她连再来一瓶这种都没中过。 ╮(╯▽╰)╭

第六十一回() 
“疼吗?”

    秦悠的手停了下来。

    他低头看着自己残缺的手指,心中却是一阵空茫。

    他已经记不得断指时的感受了,脑海中残留的画面是唐萱芷手中宝剑反射出的阳光很刺眼;钻心的痛;刺眼的红,尖利的叫声……

    疼吗?

    很疼。

    恨吗?

    很恨!

    可如,当他回忆起这一切的时候;心中的怨恨已经消散了大半,无论是怨还是恨;对现在的他来说,都是奢侈品;他已经没有精力去在乎这些感情了。

    强烈的情绪实在是耗费心力;这会让他越加憔悴。

    每天晚上,他总是在那个纯白的世界行走。

    穿过无数棺材,穿过无数人。

    那些站着的男男女女,都在无声中哭泣。

    他不知道终点在何处;他只知道;必须往前走。

    这是约定好的;一旦开始,就无法中断的结束。

    李小牛一见花千繁和秦悠出门,就猜到他们要去看花魁娘子,便毛遂自荐,亲自带着他们去。

    如意客栈离花街不远,三人还未走近,便能看到人群熙熙嚷嚷,大多都是一些年轻的男子和未出嫁的小姑娘,像花千繁和秦悠这样的‘夫妇’反而比较罕见。

    毕竟就算是再贤德、再大肚的女人,都无法容忍自己的丈夫盯着别的女人看个不停。

    福泽镇很大,因地势之利,非常繁荣,四处可见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马队,加上今天是选花魁的日子,原本晚上才营业的十多家妓馆全都开门,抬头就能看到慵懒妖娆的妓女倚在窗前,向每一位路过的青年才俊露出浮华魅惑的微笑。

    秦悠看的眼花缭乱,不停的在心中将这些美女打分排名。

    嗯,总体来说质量还是不错滴,不过和花千繁的后宫相比,整体水平差了一大截。

    李小牛兴致勃勃的和他们介绍十名候补花魁。

    “那边那个是怜花馆今年才推出的头牌如花姑娘!”

    秦悠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幸好此如花不是彼如花。

    “那是千红院的落梅姑娘。”

    落梅姑娘也和前几位候选者一样,有着一张时下最流行的鹅蛋脸,白白净净,一双凤眼水汪汪的,柔弱的姿态最是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嗯,林妹妹。

    “这边这个是目前最红的姑娘,百花楼的梦月姑娘。”

    梦月姑娘的长相就是典型的风流卖笑相,眼睛就像钩子一样,看一眼男人的魂就没了。

    嗯,玉面狐狸精。

    “这个也不错,是香风馆的娇娇姑娘。”

    娇娇姑娘人如其名,总是一脸高傲的模样,下巴尖尖的,一身漂亮的红衣,男人看了都会产生强烈的征服欲。

    嗯,这也是个林姑娘。

    十名候选花魁看过来后,秦悠觉得最漂亮的是娇娇,其他的一般。和现代街拍的美女水准差不多。

    古代生活水平堪忧,很多女孩由于缺衣少食和长期的劳作,变得面目全非。这几个花魁已经算少有的美女了。

    “这位公子喜欢哪一位,就将自己随身佩戴的玉佩交给哪一个就行。不过嘛,”李小牛看了一眼秦悠,“恐怕没有哪个花魁娘子比得上夫人吧!”

    秦悠回忆了一下自己现在这副尊荣,着实觉得这李小牛业务素质就是牛逼,睁眼说瞎话的本事就跟喝水一样自然。

    花千繁阴沉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那是自然,天下谁能比得过我家娘子呢?就算是天下第一美人,在我眼中都是丑八怪。”

    秦悠听的浑身起鸡皮疙瘩,心想,以古代的审美观来说朱瓒这副相貌和许飞琼相差老远了,论相貌,你老人家倒是有和许飞琼相媲美的实力。

    “哦,那是孙大善人。”

    李小牛不同寻常的叫声引起了秦悠的注意,他顺着视线看去,发现是一个中年儒雅的男子和一个年纪和秦悠相仿的少年。

    那个少年显然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兴奋的对着那个中年男人说着什么。那个中年男人很宠爱的摸摸那个少年的头。

    “孙大善人?”

    “孙大善人是我们福泽镇的菩萨啊!”

    原来这孙大善人原名孙仲旬,是个举人,出生于镇上的大富人家。每年不但要布粥施药,还修路修房,简直就是当地老百姓眼中的活菩萨。

    孙仲旬一出场,周围的人都跟他打招呼,路旁的小吃摊将糖葫芦,草蜻蜓,蜜饯等等小零食全都塞进那个少年的怀中。

    那个少年乐坏了,抱着一堆零食不可放手,从纸袋子里捻出一颗蜜枣,塞进孙仲旬的嘴巴里。

    孙仲旬露出无奈而宠溺的笑容,将蜜枣吃了下去。

    那少年举起捏着蜜枣的食指,凑到孙仲旬的嘴边,示意他舔舔。孙仲旬不知不知道说了什么,那个少年不依不饶嘟着嘴扭来扭曲,眼睛也红了,孙仲旬显然拿他没办法,只能依着将少年的手指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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