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奋起吧,农女! >

第55部分

奋起吧,农女!-第55部分

小说: 奋起吧,农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宁静的夏夜,蚊虫浅唱,蛙声如雷,隐隐还有水流哗啦,让人觉得安详。她忆起也是这样的夜,低矮的茅屋坐落在山脚下,寨子村的群山如巨大的野兽,躺在床板似乎能感觉到野兽粗重的呼吸,还有铺天盖地的的蚊子和不知名的夜枭声,混成呱噪凄厉的哀鸣。娘把小小的她和哥哥放在拆下的门板上睡觉,燃上一堆**辣的油赖草,即便是哥哥说起鬼怪狐妖的故事,她从来没怕过,好像知道那些东西不会伤害自己。后来她大了,家也散了,三家村的屋子户户相挨家家隔墙,谁家小儿夜啼,谁家猫儿叫/春;尤在耳畔。她缩在新床新铺的芦苇席角,远远的蛙鸣,近处的萤火虫,都让她整夜整夜睡不着,身上像是长了倒刺儿,不肯屈服于黑暗。以前总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在寨子村缺衣少吃,日子却像长了翅膀,一闪二过。到了三家村,吃的饱穿的暖,却不曾一日心安,不曾一夜安睡。她以为自己的是嫉妒,嫉妒月娥比自己更受欢迎,比自己过的更好,她只是家里可有可无的人,存在让人尴尬。所有她用了最激烈的方式来表达,选择逃离这个家,选择为人奴婢,希望出人头地。唐六少虚荣的宠爱,敷衍的怜惜,还有肮脏的银子和华美的首饰,越多越让人恶心。临死一刻,她终于明白,自己的选择错的离谱,她的人生一片灰暗,亲手断送了所有的路。
  她坐在夜风里,素手轻轻摩挲床上的薄毯绣枕,一针一线皆出自她的手,一尺一寸都有他的影子,这是他们的家。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一起分享烛光和寂寥,他转身过来,眼里盛开月的清辉和诗的禅意,是广博慈悲的爱意,也是刻骨铭心的深情,只为她。
  她像是被诱惑,一步步走向前去,和他微笑以对。
  夫君的爱是娘子脸上最好的胭脂,它能让人眼生波光潋滟,颊上不染而朱,裙带当风,莲足踏云。南风这幅妇人最美的妆容落在了王氏眼里也不免羡慕。彼时她挺着五个月的大肚子喘气儿,肚腹隆起,腰股大了一倍,本就平凡的脸被肥肉挤成一堆,撒上芝麻糊的斑点儿。打趣道:“南风啊南风,你看看你这样子,水色好,皮薄馅嫩,真是想咬一口,妇人最好的年纪,我算是明白了,在生子之前。”
  南风摸着小脸,果然是热乎乎的,心里对她的话信了几分,飞个眼风道“二嫂,哪有,哪有,你就会欺负人。”
  王氏看她的小女儿情态哈哈大笑,顺手摸了把嫩豆腐道:“还害羞儿,哈哈哈,三弟可是把你放在心尖尖上。都说妇人过的好不好,一看脸,二看肚子,脸上不粉而朱那就叫好,肚子一年生两也是真好。说句实在话,豪门大家,权贵高官,三妻四妾的,过的都不舒坦。我们这样的人家,吃穿不愁,夫君也不到纳妾的地步,实是顶顶好,便是宫里娘娘,还得受气呢。”
  话粗理不粗,王氏这人长的极普通,才德样样都不拔尖,她心性平和,不争不抢。嫁的夫君是家中老二,平庸无能,就跟墙上一抹灰似的,存在很低。比起公爹婆婆一把年纪还要后辈劝架,大哥大嫂在孩子面前口无遮拦大打出手。他们两夫妻,能把小日子过的不动声色,幸福甜蜜。
  南风是极喜欢和她说话的,爽直,大热天喝凉水,舒坦!
  “话是这个理,我也只盼着天天都好,生两三孩儿,别让人惦记。”南风露齿一笑,露出珍珠般的白牙儿。幸福如五月晴空万里,隐忧是天边的乌云。梁四姑娘一日未出嫁,她心里总是放不下。
  王氏翻了个白眼,扶着腰慢慢在院子打圈儿,走了几步汗流浃背,却是不肯停脚,咬牙继续,“你现在比刚来的时候圆乎多了,我还记得那年去三家村,你人小小的,做事最麻利,脾气好,心眼实。那时候我就想啊,这个好姑娘要便宜哪家。月娥论亲是表妹,做亲戚是好,娶回家是灾。心眼多的很,说话不带心。做女儿自然是千好万好,做媳妇可是没的是处,做婆婆的,女儿比不过儿子。再说了,她和三弟也过不到一块去,嫌弃是下九流呢。”
  南风瞪大眼睛,脑里原先的想法被推倒,通了不少。她不喜欢月娥,也看不惯行事,却是一直承认在自己和婆婆相处和她与婆婆相处,后者占了优势,换个位置想想,才明白二嫂大慧。
  院角的石榴树上的石榴果儿咧开嘴儿,王氏亲手摘下一个,分了一半给南风,咬着亮晶晶的石榴籽道:“姻缘是天定的,日子是人过出来的。
  我说你啊,心放回肚子,人活一世,谁也不知以后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自己哪天死,担心也没用。不如好好过日子,天塌了个高的顶着,水来了土掩。那位四姑娘,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要挣那么多虚名做甚,自己会被自己累死。”
  石榴籽皮薄籽大,只能尝到一点酸味儿,南风就当磕瓜子儿,“二嫂,你真想的开,是我钻牛角尖了”
  王氏慢慢走着,笑道:“没什么想的开想不开的,我这样别人说是没出息,不过要那么大出息做什么,心太大,人没那么大,累的慌。
  我这肚子不知是男是女,生下来都好好带着,若是男娃,我这辈子的心愿就了了,若是闺女,我也不遗憾。以后还接着生,总有一天会如愿。你是守着个宝贝,怕人抢。你要还担心,晚上让老三努力,早日和我作伴。瞧我这话说的,或许你肚子里已经有了呢”
  “二嫂~”南风不依不饶呢,心里也纳闷呢,晚上也那啥了,葵水还准的出奇。
  走了十圈儿,王氏终于歇了脚,坐在竹椅上垂腿歇气,苦笑道:“每天得走上十圈,腿不是自个的。这是苦,再苦也甜。”
  正说笑呢,如花端了药罐过来,倒出大碗热腾腾的汤药,笑道:“这药熬好了,您趁热喝吧。”
  南风好奇往里一瞧,突突打个颤,颠着声问:“这,这是安胎药。”
  “十三太保,安胎最好。”王氏望着大白天冒虚汗的南风奇道。
  南风吓的脸色煞白!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在某宝上渣汉服,一家家看心里长草了,准备买一套。
  因为是新手,各种不清楚,就觉得各种美啊。
  晚上9点还有一更大伙猜猜是谁怀孕了哦。




☆、63、十三太保

  63、十三太保
  南风一口气险些上不来;别脸过去盯着自己绣鞋尖尖,以防王氏看出异样来;毕竟这样的事;不能吓着孕妇。指甲深深的陷入掌心;刺痛转移惊惧。
  不知过了一瞬,还是很久,她听见自己虚浮的声音响起,“二嫂;我想起还有点事要出门。”
  王氏捧着药碗慢慢饮着,苦的舌头都麻了,余光瞄见南风突然说要走;也没放在心上;挥手作别;又从兜里掏出两颗蜜饯,方觉好了些。
  时至午后,正是夕阳西下的时辰,落日的余晖将街上的石板路烤的发烫。南风慢慢走在屋檐树荫处,特意又绕到那日撞见的地方,上面盖满了大大小小的药渣,野狗在里头翻叼,苍蝇嗡嗡乱飞,一股恶臭让人避而远之。她捡起枯木枝,捂着鼻子调减了会儿,根本分不出来还有没有那副药。
  那日撞见是在这里,亲眼见她倒的药渣,那股味道和二嫂今天的药味一模一样,还有当时闪躲的眼神。南风泄气丢掉树枝,寻得井水处洗了手。
  理不清头绪,又放不下,她决定去问融安。不由得加快的脚步,迈进了清和堂。
  他在给堂中唯一的病人诊脉,看见她来微微点头,指了指靠门迎风处的凳子让她坐。因来的多了,她也不见生,左右环顾,在桌上茶杯里倒了三杯苦凉菜,端到他们面前,自己慢慢捧着苦药味的凉菜喝着。
  入口苦,回味甜,真真是他说的那样,以前她是不耐吃苦味,被他哄着渐渐也爱上了凉茶,三杯入肚,他那头终于诊脉完,搁笔起身走了过来。
  南风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开口,一肚子话被凉茶全冲没了,只怔怔看着他。
  她来找他,他最高兴,可不是日头火热的时候,地上热毒未散。她额前有细细的汗珠,绣花鞋上有两个泥点,进门的时候脸上红扑扑的,后来又变煞白,两个眼珠子乌溜溜打转,就是不肯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肯定是出了什么事,而且这事她不意思说,确定她身子无恙后,融安方才开口:“今个真凑巧,你来的早,这里没的病人,我也可以早点走。”
  南风想的也是,在药堂也不好说,于是点点头,跨过如意垛,问道:“夫君,十三太保是很出名的安胎药吗,我是说没有怀孕吃也可以吗。”
  十三太保在药界闻名遐迩,谓之最好的保胎药,融安脚步一顿,蓝色长衫角在空中打了旋儿缠在腿上,漂亮的喉结打了个突,紧紧盯着娘子的小腹,颤抖着问:“娘子你没事吧,怎么突然问这个。”
  问十三太保怎么紧张成这样,南风被唬了一道,“我没事啊,你这么紧张做什么,难道十三太保我说不得。”
  他垂下眼帘,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吓自己,娘子的脉象他天天都有探,有没有怀孕,怎么会不知呢。疾走两步,借以掩饰自己的尴尬,哭笑不得。“十三太保是老古方,因为都是平常的药材,效果又好,很多孕妇不管有没有事,都会开几帖吃着,有些人为了省银子,不让大夫把脉,直接买十三太保吃。是药三分毒,一般人不会吃这个。”
  原来这个方子很出名啊,南风点点头,心想这事还是他才能弄明白,瞒也瞒不住,又道:“二嫂吃的是十三太保,我上月也见一人吃这药。”
  “哦,”他挑了挑眉毛,知道肉戏来了。
  “是春娘,她在吃十三太保。”她虽不能有十成把握,也有九成。这几个月公爹按时着家,和婆婆也有说有笑。春娘么,十分安分守己,也不上门骂街了。南风不觉得这个泼辣的寡妇被狗狗一咬能收了爪子,原来是这里等着呢。不过,春娘的面相看起来比黄氏太大,这时代的妇人一般三十岁就难有生养了,她还能老蚌生珠!
  南风又加上一句,“她瞧着黑皮糙肉的,怎的还会有生养呢。”这话也还有一层意思,公爹也有五十开外了,还能老当益壮?
  爹的外室有孕了,还是自个娘子发现的,肖融安这辈子没这么尴尬过,舌头绕啊绕,挤不出一句话,娘子面上那抹似有若无的笑意呢,他只觉青筋剧爆,血往回流,心口一涨一缩。
 
  见激动的说不上话,南风张口又道:“正是桃妹小产那天早上撞见她在倒药渣,看见我闪闪躲躲的。我当时也没注意,今个凑巧看见二嫂喝十三太保。我一激灵想起来。这事也没影呢,说不定是我看错了,说不定是她帮别人倒呢。”她又怕融安不相信自己,又希望这事不是真的,说话颠三倒四,总算是表达清楚。
  “南风,你别慌,”他深吸一口气,想要说服自己,“我们先回家。”
  面上是这么说,他心里明白,这事十□是真的。春娘的夫君是卖麻团的王麻子,他那里不行。春娘嫁过来没多久,便开始和隔壁老李厮混,后来被王麻子撞见了,他也不敢吱声。春娘的胆子越发大了,肚子里有了肉,便商量生下野种,一来破了王麻子不行的名声,二来也有人养老。那混小子越长越大,也成了混蛋,把王麻子气死在病床上。春娘越发没的顾忌,一来二去和肖金柱混上了。她长的黑,显得年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