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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梦有毒-第104部分

小说: 梦有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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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时,金毛犀的连番冲击终于起效了,玻璃枷的两端从两棵树中间挤压过来,沈飞连忙向左边一冲,从两棵间距大约只有一米的树中间跑了进去,那一边的村民惊得发一声喊,向后面急退。

    金毛犀低吼一声冲了过来,被两棵树挡住了去路,连番的冲击之下,玻璃枷就等于不停地刺激伤口,它脖子上的血滴落的更急了。

    沈飞搞不明白这东西为什么总冲着自己使劲,但至少证明了这东西灵智有限,这丫的只知道向前冲,不知道从旁边可以绕过来么?

    他觉得应该采取主动进攻了,不求一下子弄死这凶兽,只要能迫使它向后退,让玻璃枷因为后面那两棵树的阻碍导致扎进它脖子里面的玻璃锐角逆转,加大伤口的长度和深度,绝对能加快它的死亡时间。

    他回忆了一下曾经用脑袋碰没的那些东西,拿出了从老驯鳄师车上缴获的电击棍、蓄电池,打开了开关,把电击棍前端对准了金毛犀的眼睛,一按开关,“噼里啪啦”的电火花闪烁起来。

    金毛犀被惊得前蹄扬起,急速后退,就像沈飞预料的那样,玻璃枷不可能刚好从后面那两棵树之间顺利通过,左边一半撞在树干上,扎进它脖子左边的玻璃锐角一下子刺得更深了,疼得它脑袋一甩,把右边的一半玻璃枷撞在了右边的树干上,扎进它脖子右边的玻璃锐角也刺得更深了,疼得它全身哆嗦,连低吼声都带着颤音。

    沈飞乘胜追击,“噼里啪啦”的电火花闪烁不停,直逼它的双眼。

    金毛犀仓皇后退,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终于让漏斗似的玻璃枷翻了一个向,像是戴了一个伊丽莎白圈。

    伊丽莎白圈,主要是专为猫猫狗狗和各种小动物手术后或患病期间佩戴的,在脖子上像一个反过来的灯罩一样,可以达到防止它们自己抓挠伤口和患处的效果,也可以预防在洗澡和美容护理时咬伤主人或操作者,因为很像是伊丽莎白时期的时尚英式脖套,所以被叫做伊丽莎白圈。

    只不过现在金毛犀的这个特制的伊丽莎白圈,既没有不伤害脖颈的绒布包边,也没有可调节颈圈长度的粘扣布,扎进它脖子里的玻璃锐角像沈飞预测的一样,猛然间发生了逆转,伤口被突然拉长、加深,伤口不是血流如注,就是如同喷泉。

    初升的朝阳,泼洒在金毛犀颤抖不已的金色毛发上,晃得人有些眼晕。

    不过几分钟时间,几乎把血流干的金毛犀轰然倒地,饱经蹂躏的伊丽莎白圈也被压碎了。

    村民们立刻欢呼起来,正要一拥而上,沈飞制止了他们,让他们记住刚才玻璃枷途经的范围,以防被迸落到地上的玻璃碎片扎伤,一旦被扎到肉里面,因为全透明,很难挑干净。

    沈飞喊过来尖脸村姑,“哎,你不是说要我捉一头凶兽做烤肉吃么?赶紧的,这家伙得有好几千斤,足够所有人把肚子撑圆了!处理的时候也小心那些碎片,要不然干脆些,别舍不得那点肉,怀疑有碎片的地方直接扔掉好了,咱现在是土豪!”

    尖脸村姑谄媚的笑容却立刻凝固了,“土豪……不,仙人!奴家真的做不到啊!”

第155章 因为过了一夜?() 
牛轲廉过来解释说,这种长得修长的金毛犀,不同于那些又矮又胖的无毛黑犀牛。金毛犀喜欢吃珠宝、金属和一切亮晶晶的东西,导致血肉有毒,吃过金毛犀肉的人第二天肢体就会变得僵硬。

    就算是沈飞身为仙人,不怕金毛犀血肉蕴含的毒素,这只金毛犀也不好加工,因为但凡是血液接近流干的部位,都会变得又干又硬,很难切割。这只金毛犀可能全身的血液都快要流干了,所以尖脸村姑才说做不到。

    沈飞的脸一黑,谁说我不怕毒素?

    他突然明白了,这只金毛犀为什么从其他村民之间穿过来直扑到玻璃板上,而且还只冲着自己使劲,因为玻璃上有月亮星星的反光,自己身穿的休闲衬衣的图案上有亮晶晶的金葱粉。

    沈飞抚摸着那看上去华贵无比的金色毛发,觉得这东西如果铺在地下,躺上去肯定会很舒服,他问牛轲廉金毛犀的皮好不好剥?好不好处理?

    牛轲廉说皮倒是好剥,金毛犀的皮像其它凶兽的皮差不多,很是坚韧,但被尖锐的东西造成了破口,就可以把刀从伤口位置伸进去向外面切割,绝对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把刀顺着皮和肉之间推进,也很容易把皮和肉分割开。毛皮有一点和金毛犀的肌肉类似,只要失了血,原先贴近肌肉的那一面很容易干燥,几乎不用怎么处理。

    然而,它的毛发里面也蕴含着毒素,只不过和吃了才能中毒的血肉不一样,毛发里的毒素能渗透进与人的皮肤接触的部位。

    村民们之前给村里的老寿星铺过这种毛皮,大概四五天的时间,从经常接触毛发的身体部位开始,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僵硬,真是好心办了坏事。

    沈飞嗖的一下把手缩了回来,在裤子上来回蹭,白了牛轲廉一眼,我靠!毛发有毒不早说?刚才不是还说只是血肉有毒么?真以为我是百毒不侵的仙人?

    牛轲廉意识到沈飞对自己有意见,连忙解释说,毛发里面含的毒素有限,起效也没有那么快,之前给老寿星分割、整理毛皮的那些人,一点事都没有。

    按照牛轲廉的这些说法,沈飞觉得金毛犀这种凶兽是没有什么利用价值的,白白的折腾了这么长时间。

    他让牛轲廉组织人把金毛犀的尸体推到悬崖下面去,省得在这里碍眼。

    现在天已大亮,山脚下的其它凶兽也没有溜达上来,尖脸村姑就带着人开始做早饭了。

    虽然沈飞还混在中年组的队伍里,但他的待遇毫无疑问,已经上升到了第一阶层,也成了第一轮吃饭的人。

    沈飞亲眼看到,有几个村妇把碗都拿到山泉那边洗干净了,所以当尖脸村姑殷勤的把碗端过来时,他就接了过来。

    尖脸村姑压低着声音邀功,“仙人,奴家知道你不在乎这个,可奴家是丝毫不敢怠慢的,这是奴家贴着锅底、转着圈从中间捞出来的,粘稠厚实着呢。我们三爷说要细水长流,早饭简约些,所以早上就是简简单单的一碗大米粥,什么都没加,仙人多担待。”

    沈飞笑了笑,谢过了她,她才欢天喜地的走了,好像被沈飞谢了一下,就是天大的荣耀似的。

    不过沈飞注意到了其他人的目光,好像都在盼着自己再拿出点好吃的佐餐。

    可惜啊,他昨天晚上已经把烧鸡、花生、香肠、椰枣、甜杏、卤猪蹄、方便面什么的全部浪光了,就剩下可乐、矿泉水、八宝粥了,要么把八宝粥掺到这些白粥里面?可八宝粥一共只有四罐,那点桂圆、大枣、莲子、银耳什么的还值得分吃?

    再不然,每人的碗里倒点可乐?

    沈飞直接打消了这个念头,闷着头喝粥算了。

    酒糟鼻却端着饭碗凑了过来,满脸陪着笑,“仙人,只喝这白粥,不长劲儿。你们仙人大肉大鱼的吃惯了,或许喜欢这清淡,可我们的肚子里平时都是清汤寡水的,还真是馋那口。在兽潮前抢出来的鸡鸭鹅羊就那么几十只,即便是三爷,也实在不敢敞开了吃。敢问仙人,能不能再弄点卤猪蹄啥的?”

    沈飞暗道你这个家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没看到我都低着头不敢迎你们的目光?

    沈飞眼皮一耷拉,“你不是还有一碗长寿面么?那味道可是美美的,你吃了就不馋了。”

    “我现在哪敢泡上?一个个眼睛都像饿狼似的!”

    沈飞暗道,你就没看到一个个的盯着我像饿虎一样?

    沈飞看向尖脸村姑的方向,嘴上却对酒糟鼻说,“你不用把面全泡上,昨天她把我剩下的那点儿调料泡在水里面,都能美美的喝一大碗汤,你在粥里挤上一点就行。”

    酒糟鼻讪讪的说道:“仙人,你觉得我挤上一点以后,剩下的还能放回去?”

    沈飞看着他的样子,哑然失笑,别说,还真会这样。

    酒糟鼻依然不死心地请求着,“仙人,如果不舍得给卤猪蹄,给一根香肠也行,你若是香肠也不舍得,给点花生米也行,不用整包的,有个十几二十粒的也能过过瘾。”

    沈飞被他故意装出来的可怜兮兮的样子逗笑了,把手伸到了他面前,“花生米,拿去。”

    酒糟鼻一看沈飞手上是一整包花生米,连忙鞠躬致谢。

    沈飞自己却愣住了!

    他刚才的确是想象着手上出现一包花生米不假,可也只是想让自己的表情更真实一些,纯属逗乐而已,昨天不是都把花生米分光了么?为什么今天还能变出来?不是进入每一个梦境都只能变出来一次么?难道昨天记错了数量?

    沈飞仔细回忆了一下,绝对没有记错,昨天是变出了四包,难道是因为过了一夜?每一天都可以变四包?

    酒糟鼻刚从沈飞手上把那包花生米拿了起来,沈飞的手上就又出现了三包,不由得疑惑起来,“仙人,你这是?”

    沈飞微微点头,果然如此,变这三包是极限了,并不是想要多少要多少,可能自己刚才的猜测是对的,每一天都可以变四包。花生米可以这样,其它东西应该也可以吧?

    他把手上的三包花生米堆到了酒糟鼻的手上,“你还能吃独食?给大家分分。”

    还没等酒糟鼻说出谢字,沈飞的手上又摞了四包香肠,他顺手交给了圆脸村姑,“他分花生米,你帮忙分一下香肠,青壮组、老少组、中年组、妇女组各一包。”

    他又指了指酒糟鼻,“你也这样分吧。”

    他没忘了照顾一下山羊胡的面子,“老爷子,我这样分没问题吧?”

    山羊胡连忙起身拱手,“原本就是仙人的东西,何须小老儿多嘴?”

    沈飞笑了笑,山羊胡自以为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之前一直不肯叫自己仙人,看来因为玻璃板废掉金毛犀的缘故,他也对自己生出了敬畏之心。其实也不必再纠正什么称谓了,被村民们敬称为仙人的感觉也不错。

第156章 联手出击() 
整整一个上午,风平浪静的。

    午饭的时候,沈飞把七只符离集烧鸡分掉了,继续享受着村民们感激和崇拜的目光。

    在那个绿皮火车的梦境中,当烧鸡重现的时候,沈飞还后悔应该用斗柜换钱,就不必在今后的梦境里为钱所困扰了。现在很是庆幸没有那么做,梦里面的时代不同,钱就不能通用,等于一堆废纸,特别是在当前的情形下,钱就算可以通用就真的有用吗?很明显还是吃的喝的实惠,绝对的“硬通货”。

    午后浮云散尽,骄阳似火,这座山上的树木比较稀疏,山体还大多是裸露的岩石,在烈日的暴晒下,到处都热气腾腾,沈飞感觉往石头上磕破一个鸡蛋,眨眼就会变成熟的。

    消暑圣品当然是可乐,但冰一冰的话,似乎味道会更好。

    沈飞可是在湿地公园碰没了各装了一吨冰块的三个水塔,这时正好能派上用场。

    他变出了一个水塔,打开盖子后,仔细查看了一下,冰块都是清明透彻的。

    他估计那几个技术人员直接带到现场的这些冰块,就算不是在无菌条件下严格制造的,至少也应该是自来水,直接吃的话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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