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王之女-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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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静姝身边的两个大丫鬟,秋实是父母双亡之后卖身进的萧家,但春华却是萧家的家生子,父母早几年放了出去在城中一家铺子做管事,萧静姝昨儿个就放了春华家去,现在听说她一早就已经从家里回来了,忙忙就唤她进来说话。
春华手里拎了个篮子,脚步匆匆的到了房里,将手里的东西在地上搁下,脸上笑容灿烂:“小姐。”
虽然心里焦灼着想知道外头的事儿,看着她脸上的笑,萧静姝却也被感染的微微笑了一笑,从老太太房里带来的阴翳也散了几分:“回来了?你家里可好?”
说到这个,春华轻轻叹了一口气:“这两年年成不好,哪里都是出息艰难。听我爹说,今年的收益,怕是比去年还要少上一两成,不过好在老爷明理体恤,知道咱们做下人的已经尽了力,没怪责不说,各节气还发了赏银,我爹说起来都道萧家仁义,前些日子还听说之前和他一个村从小玩到大的狗子叔也去了,他们当年那村里,和他年纪相若的十不存一,他还难过了一场,说若非当年卖身进了萧家,他现在怕也是一坏黄土了。”
这话题沉重的很,事关国策,事关那坐在金銮殿上的天子,没他们女儿家置喙的余地。萧静姝的脸上也添上了几分沉重,轻轻叹了一口气,隐约摇了摇头。
两年前,天子征发三十万大军征伐高句丽。当时军容鼎盛,人强马壮,旌旗如海,盔甲如涛,谁都以为,高句丽一个弹丸小国,在这样的阵势底下,必被碾成齑粉。
天下承平日久,那些勋贵人家,为了能让子弟在这难得的“盛宴”里分一杯羹,也纷纷将自家有意建功立业的子弟送上了战场。
但就是这样举倾国之力打的一场仗,却兵败如山倒,出征之时延绵四百公里的三十万大军,回到国内的不过几千,人头在鸭绿江边被高句丽人堆成了小山,血水染红了满江绿水。
当年,就连萧家二房,也送了自家的嫡长子上了战场。老太太和二夫人满以为他回来的时候会是衣锦还乡,谁晓得那孩子竟就这样死在了战场上,甚至连尸首都找不回来。死讯传来当天,萧家二房的夫人陈氏当场就晕了过去,从老太太往下,萧家哭声震天………那一位,是老太太的长孙,一贯是极为宝贝的。
这一仗,举国上下死了二十几万青壮,立时便误了当年的农耕。
在那之后,国势便开始走了下坡路。原本即便如此,若皇帝能与民生息,过个几年十几年,也能休养的回来,可偏偏皇帝是个好大喜功的性子,今天要命人造城墙明天要叫人造地宫造皇陵,这么一年一年的作耗,到如今,市面萧条,田园荒废,眼见得……乱象就在眼前。
萧静姝心里其实是十分担忧的。她很清楚一点,国家和天下的平安,才是她保存自己小家的前提。
萧家虽然是数百年世家,但若是天下倾覆,国家动乱,他们家也必然不能幸免,若卷入了兵灾,谁理会得他们家有多少年的传承出过多少大官?不过就是那些兵匪们眼中的一只肥羊而已!
实际上若不是因为这些年的年景一年比一年的乱,她父亲萧峻,也不过千里迢迢派人从京中的第一剑客王越那里请了女供奉高楠来教她习武了。
当然了,这其中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天生神力………刚生出来一抓就弄破了拨浪鼓,完全是吓坏爹娘的好嘛,不好好练习怎么控制力量的使用,她现在肯定成为了众所周知的暴力女啊!
不过这个部分嘛,就不足为外人道了,咳咳,毕竟她还是个女孩子,力能举鼎什么的……女汉子什么的……说出去多不好意思啊!当年她满月之后,爹娘这才发觉,这又贞静又温雅的名字“静姝”给她完全是……咳咳……坑爹啊!
“能只少上一两成,那也是你爹经营有方了。”萧静姝安慰春华道,她这倒完全不是安慰,在市面如今这般萧条的情况下,春华她爹经营他们家的绸缎铺子居然还能只减上一两成的收益,她也觉得,她爹这赏银发的一点也没错,“毕竟现如今的年景,大多数人连填饱肚子都难,更别说是去扯两尺布做新衣裳了,就连我们家,今年做新衣服的次数,不也是少了许多么。”
“可不是么。”春华也是叹了一口气,不过她瞧见小姐原本已经转了笑颜的面色,在和她这么一叹一谈之后又笼上了一层淡淡的阴郁,一旁边秋实跟她杀鸡抹脖子似的急急忙忙的做手势要她转开话题,她立时晓得自己这实心眼又坏了事,忙打开了自己急急忙忙拎回来的篮子,冲萧静姝笑道,“小姐,您瞧瞧,这却是个稀罕物,这是老爷前几日出城打猎的时候特意给小姐找来的,因着送来的时候刚刚断奶,个头小,瞧着有些单薄,生怕养不活惹得小姐伤心,又因着我们家那只羊前些日子刚生了崽子还没断奶,先前就放在我们家养了几天,这几日眼见得大了估计能养得活,才叫奴婢给小姐带过来。”
她一边说,一边揭开那篮子上头盖着的布,露出了一只浑身毛茸茸的褐色斑点团子。
萧静姝探头过去瞧,看了一眼低低“呀”了一声,伸手爱怜的摸了摸那毛茸茸的小东西,感受着它身上极为柔软的毛发。那团子睁开眼瞧了她一眼,低低的“喵”了一声,水汪汪的眼珠子可怜的动了动,便凑过头来在她手上讨好的蹭蹭,惹得萧静姝轻轻一笑:“倒是个会看人脸色的。”
“小姐,这畜牲倒是个乖觉的,这才多大就知道谁是主人了。不过它在奴婢家里,可就远没这么乖巧了。”春华凑趣笑道,“老爷说了,这东西是能养的熟的,只是在咱们这夷陵,的确是个稀罕物,怕是小姐这儿,是头一只呢。”
萧静姝闻言有些惊讶:“不就是只猫么?”
还是只浑身斑斑点点的小猫,这年头什么波斯种之类的怕还有点儿稀罕,现在篮子里这种……难道血统上还是什么稀罕物?
“这可不是猫呢。”春华道,“这是只猞猁,听老爷说,养得好能活上二十来年呢,别瞧着像猫,这性子可跟猫不一样,野的很,也凶得很。”
“猞猁!”萧静姝的眼睛瞬间亮了。
她是有……有那么点儿毛绒控没错,不过养只娇滴滴的观赏猫,她是觉得意义不大。但养只能捕食小野猪捕猎野鹿,一爪子能抓瞎人眼睛的猞猁就不同了………这种防身必备看着还不引人注目的小动物,难道不是扮猪吃老虎的利器吗?
她以前异想天开的时候跟她爹萧峻提过想养只老虎崽子养只野狼崽子什么的,她那古板爹当场敲了她两个暴栗子说她“姑娘家的心都野了还想着养这些野物”,但这会儿她瞧着这只猞猁乖乖的躺在篮子里,她才晓得,原来她爹不是真觉得她心野了,而是宠她宠的没边儿,就算知道她心野,也照样把她的异想天开记在心里,这会儿不声不响的把事儿办成了才给她送过来。
萧静姝问了春华一些养猞猁的具体问题,春华也都一一答了,显然,他们一家人在这件事上已经是下了很多的功夫。
等着事儿说的七七八八,春华忽然想起了什么:“小姐恩典,这趟放奴婢家去,您要奴婢问的事儿,奴婢在外头也打听过了,城里如今倒还没什么流民,但奴婢的爹说,他们之前村子里的人,如今又人心惶惶的想要外逃。”
种地的人,但凡还有口饭吃,能有条活路走的,都离不开自己的家。
华夏人,自古就有种叫做恋家的病症。
所以萧静姝听春华这么说,立时松开了原本抱着猞猁抚摸着它背脊的手,将它放回了篮子里,吩咐了秋实去找些旧衣服来给它做个窝先,她这才坐回了椅子上,托腮想了想:“……莫非是官府又有什么吩咐下来的?”
“嗯。”春华点了点头,“听说……陛下要再征高句丽。又要征发民夫。”
“什么时候的事儿?”萧静姝皱眉问道。
“保长那边就是几日之前通知下来的,每一户都要出一口人……”春华话音未落,萧静姝就忽然皱起了眉头,略带疲惫的挥了挥手。
“我知道了,且容我想想。”她面上笼上了倦意,这般低语。
小姐知道什么了?春华懵然不解。不过她跟在萧静姝身边也有几年了,深知自己伺候的这位主儿,素来是一个多心的主子,这会儿她还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但显然,小姐已经从中间得到了她想得到的信息。
不管如何,自己带来的消息有用就好。
春华也不表功,也不打扰,一句也不多问,只悄声无息的福一福身,就跟秋实一起退了下去给小猞猁搭窝去了,转身的时候轻轻带上了房门,留着萧静姝一个人在房内静思了良久。
第三章 (修字)()
萧静姝一直很相信一句话,“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自穿越到此地成为牙牙学语的孩童这么些年来,这一句话,她奉之为圭臬。
后宅琐事,有些时候看似毫不起眼,又或者旁人看来断无可能,但在她的想法里,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连穿越这种根本不符合科学的事情她都遇到了,那他人胆大包天的算计,又有什么不可能呢?
所以,当春华一句话穿透了她心底的那一点隐忧,她在瞬间便做出了十分大胆的假设,而剩下的,自然就是想方设法的去求证了。
如何求证呢?当面去问,她们当然是不会承认的,反而可能打草惊蛇。
萧静姝细细思量很久,最后终于暗自拿定了一个主意。
不过这件事里头,还牵涉到了另外一个人。
用了午膳之后,萧静姝就带了两个大丫头去了后宅的大厨房,借了一个灶台给煲了一锅汤。
小姐亲自来借灶,大厨房的李妈妈自然不敢不允,不过她本是老太太身边放出来的,平时说话做事也有几分倚老卖老,这会儿便笑着调侃萧静姝:“大姐儿有孝心自然是好的,不过您便是要做什么,自管吩咐我们下人动手就是了。”暗暗觑她,见她不过一笑,便故作好奇,“也不知谁这么有福分,还能得咱们家大小姐亲自炖一碗汤。”
萧静姝笑着摇了摇头:“李妈妈别笑话我了。是爹爹前日送了一只猞猁崽子给我,说是稀罕物,就连长安的贵人也是喜欢的,得了这样的好东西,我如何能不对爹爹表示一下谢意?不过我思前想后,爹爹大约也不缺什么,不若就炖一碗汤表一表孝心就是了。”她说着有些羞涩的抿唇一笑,“当谢礼是轻了点儿,但礼轻情意重嘛,爹爹肯定是会满意的。若是让你们做,那才成了借花献佛,枉费了爹爹给我选礼物的一片心了呢。”
“猞猁?”李妈妈听着也是咂舌,心里却是更加感叹大老爷宠爱大姑娘的程度。这几年,长安风气奢靡,贵人们是有养一些猛骏野物的,别说是养猞猁,就是养白虎这类猛兽的,也大有人在。但那些多半都是外头的爷儿们,贵女们到底还是喜欢温顺动物的多,这大老爷又是给女儿请武术教习又是送猞猁的,难道真是要把大娘子当爷们养不成?
可大姐儿到底不是个带把儿的啊!她心里泛着嘀咕,有那么一丝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酸。
不过萧静姝这么一说,她心里也就对这事儿释然了,就没对她要亲自下厨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