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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佣兵之王在都市-第114部分

小说: 佣兵之王在都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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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从体内升腾起来。

    当两种气息在他的体内融合后,一直静默的金龙影子,光芒一闪,瞬间从余天的体内出来,覆盖在众人的身上,霸道的腾蛇之毒,已经被这种力量压缩在一角。虽然无法逼出,但是已经影响不了余天。

    感受到功夫重新归来,余天忍不住地一声舒爽。一声低沉的声音从他的喉咙中发出,他瘫软地趴在了李嫣的身上。

    正当余天松口气的时候,一直戴在他脖子上的钻石项链,嘭地一声碎了,剔透的钻石碎片,落在李嫣柔滑的肌肤上,竟然化为水滴,迅速被李嫣的皮肤吸收。

    与此同时,李嫣明眸的大眼睛,白光一闪,如同黑夜的星辰一般亮了起来,光芒直接穿破黑色的夜空,消失不见。

    然后。李嫣眼睛一闭,似睡熟了一般。

    众人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余天看着李嫣急忙喊道:“嫣儿,你怎么样了?”

    当他伸手摸李嫣的脸蛋的时候,他震惊的发现,竟然穿过李嫣的身子。本来真实存在的李嫣,突然之间竟然变得模糊起来,三秒钟不到的时间,李嫣就消失在余天的面前。

    “嫣儿!你上哪去了?”

    然而并没有人回答他!

    “这是不是真的?”

    余天向洛水叶箐问道,她们几人从震惊中醒了过来。叶箐对余天说道:“余天,她好像被你的钻石项链给带走了。”

    余天摸了一下脖子上的项链。发现项链真的不在了。余天此时没有一点压制腾蛇之毒后的喜悦。他曾经说,要照顾李嫣一生一世。虽然李波还活在世上,可是,许下的诺言,也不能轻易毁掉。

    “箐箐,这项链是什么来历?”

    “我也不知道,我听爸爸说,这项链是一个神秘人给的,说必须让它呆在龙凤玉镯主人的身边。只有那样它才能被激活,才能找到它真正的主人。”

    龙凤玉镯?

    这钻石项链既然是和龙凤玉镯有关,也只有彻底知道龙凤玉镯的秘密,才能知道其中的蛛丝马迹。龙凤玉镯是无极门的圣物,看着样子只有到了无极门,才能解开了。

    想到此处,余天就想到了,无极门的那个弃徒贺新!只有解决了他,到无极门才能给莫大姐一个交代。

    余天慢慢地从紧张中静了下来,看着身边的四个女人,安慰道:“嫣儿被项链带走了,也不一定是坏事,等我解开项链的秘密后,自然能找到她,你们不要担心,好好地休息一下吧!我出去走走!”

    余天穿上衣服,走出了门外。

    此时已经是深夜,没有了人语,余天望着漆黑的夜空中,把目光落在了王家的方向,此时,他已经恢复实力,是时候会会贺新了。

    余天喃喃地冷道:“贺新,让你久等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夜闯王家() 
此时,四合院的门已经关了。

    余天为了不惊动家人,脚步很轻,身子一纵,便从两米多高的墙上跃过,轻飘飘落在了门外的马路上,只是余天的脚接触到地面,一团黑影直接向余天扑了过去,凌厉的拳头,带着破空的尖鸣。朝余天的面门打去。

    余天惊了一下。

    他根本没有想到,竟然有人在门外等着自己!

    而且从这人的身手上,可以看出,此人的功夫不弱,而且相当会把握时机,占去主动。余天看着此人的拳头来历非凡,身子急忙向后一扬,右脚顺势抬起,一脚踹在了这人的胸膛上。

    只听嘭地一声,余天顿时感觉到。此人的身体力量竟然如同一座山一般强大,凭着自己这仓促的一脚,根本无法撼动。余天当机立断,脚尖一拧,借着这道力量。余天的身子向后纵去。

    这人,一看偷袭不成,并没有立刻后退。而是健步如飞,直接跟着余天的身子追去。

    啪啪啪!拳头如同雨点一般地打出。

    余天见状,心中恼怒。

    这人明显想凭着力量的优势。一口气干掉自己,不过他也太小看自己了!既然想拼一下力量,那就成全你!

    余天的拳头,如果幻影一般,朝这人的脸上招呼过去。

    拳头相交,如同惊雷一般炸开。

    这团黑影被余天两拳打飞,余天没有跟过去,因为他感觉到,对方似乎突然收力。要不然也不会如此轻易地把对方打飞。

    两人分开。

    迎着朦胧的月光,余天隐隐约约地看到这团黑影的样子,余天惊了一下。

    “大傻,怎么是你?”

    大傻也明显楞了一下。

    “大哥,是你!你怎么从墙上飞出来了?”

    余天说:“我不想惊动干妈他们,他们都辛苦一天了。所以就从墙上偷偷地溜了出来了,你呢?你不是和你师傅走了吗?怎么深更半夜,守在墙角啊?”

    大傻挠了挠头,低着头,虽然朦胧的月光下看不清他的表情,但能够感觉到他有些不好意思。

    “今天师傅告诉我,其实。我是比山族落难在外的王子,今天被那个贺新认出来了。师傅怕消息传到比山族内,给我带来麻烦,就把带我偷偷离开了,所以我才没有来得急和大哥告别,大哥别怪我。”

    余天突然明白了,老乞丐为什么走,他隐隐知道,贺新说的那个比山族的第一高手陶鹏,应该就是老乞丐。

    余天看着大傻,点点头。

    “没事,你走了,怎么又回来了?”

    “大哥,你现在受伤了,需要有人保护,我放心不下你,所以有就回来了,在我回来的时候,发现一些古怪的人老想进入院子里,我就拦了下来。把他们打跑了。刚才你从院子里出来,我看你功夫了得,我怕打不过,只好偷袭了,没有想到竟然是大哥,大哥,你的毒气压制住了?”

    余天点点头,看着月光下大傻憨厚的样子,有些感慨,他没有想到大傻又回来保护自己。

    “我现在好了,要不,你和师傅赶快走吧!”

    大傻神情一暗。

    “大哥,你现在是赶我走吗?”

    “不是赶你,我怕到时候,我根本保护不了你。”

    连大傻的师傅,知道暴露行踪后,都急急逃跑,那比山族肯定非同一般,甚至有可能出现比老乞丐这个第一高手还要厉害的人。

    大傻说:“其实,我觉得我不是什么比山族的王子,我记事的时候,我只是生活在山上,除了师傅根本没有见过其他人。如果他们真的来找我,我就和他说清楚就行了,我不当他们的王子。也不跟他们回去,不是很好吗?”

    余天觉得大傻这个想法很天真。

    一个王子对叛乱者象征着什么。如果不把王子干掉,就永远无法替自己洗白,永远无法编织名正言顺的借口,所以,王子一旦暴露,就会有无尽的麻烦。

    不过,看着大傻的样子,又不忍心赶他走。

    因为大傻在老乞丐的身边,并不一定比在自己身边安全,因为余天动用体内金龙的力量,就能战胜老乞丐。这一点,老乞丐应该也知道,不然的话,老乞丐无论如何也不会让大傻回来。

    余天看着大傻说道:“大傻,你真的不去找你师傅了?”

    “师傅她不要我了。他说只要我来找你,就再也不能回去找他。”

    余天暗叹一声,问道:“大傻,你愿意跟着我吗?”

    “我愿意!”

    “那好吧!那就跟着我吧。我以后尽我最大的能力保你无事。”

    “好!”

    大傻咧嘴一笑,余天看着大傻说:“饿吗?”

    “不饿,如果不用多大力量的话,吃一次饭,我能撑两个星期不吃饭。”

    “那好,现在和我去办事去。”

    余天说完,身影一晃。向王家的方向赶去,大傻没有问,直接跟在了余天的身后。两人一前一后,在路上奔走,速度一点不慢,旁边奔驰的轿车,都被他们比下去了。

    没有多久,余天两人就来到了王家的门前。

    此时,王家大门紧闭,别墅内暗淡无光。整个别墅,都显得有些萧索。

    余天仔细地看了别墅门口一眼,然后掏出手机,一个特殊的信号从余天的手机上发出,门口的顶端,有一个针孔的摄像头,顿时画面开始出现了雪花,然后刺啦一声,没有了画面。

    正在监控室中,无精打采看着摄像头的保安,瞥见这个画面,脑袋顿时栽了一下,停止了打盹,抓起来地起电话,拨了出去。

    “贺先生。门口的摄像头,出现了雪花,然后三分钟后就坏掉,是不是你说的人来了?”

    电话那头刚好传了一个女孩的尖叫,还有哭泣声。一个中年男子哈哈地笑了一声。

    “小宝贝,等一下再和你们玩,你知道不,一个和你们差不多的男人闯进了院子里,你看看我是怎么收拾他的,他们可不能像你们两个可以饶恕。只有你们两个女孩,才让我感兴趣!”

    贺新哈哈笑了一下,不知做了一个什么动作,让电话中的女孩,哭了起来。に贺新怒道:“给我闭嘴!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们给剁了喂狗?!”

    一句话,让电话中的女孩,直接没有了声音。

    贺新的得意地笑了一下,然后才对着监控人员说道:“仔细的给我看着,保持着通话,任何一个摄像头出现问题,你都给我报告。”

    监控人员,嗯了一声。

    然后,贺新对着桌子上放着的耳麦说道:“目标出现门口,给他一点惊喜!”

    “收到!”

    此时,门口的外面,当摄像头刚好出现刺啦的声音时,余天急忙闪到房门的一旁,等待着有人上门来查看,然后再出手制服。

    然后一分一秒地过去,余天并没有等到有人前来。

    别墅里的院子,也静悄悄的,还是没有半点灯光,似乎没人一般!

    余天又等了一会,还是不见人来,他听了听里面的动静,听不出任何异常。

    余天怀疑暗道:“难道黄丽说的是假的,王家根本没有人?”

    余天和大傻又静静地停了将近是十分钟。大傻忍不住问道:“大哥,你在等什么?”

    “没什么,走吧!”

    只是,当大傻刚从门口旁边出来,还没有站稳,只听啪的一声脆响,一个子弹从远处的黑暗中向大傻射去。余天见状,急忙喊道:“小心!”

    只是大傻没有闪,也没有退,直接上前一步,一拳向飞驰的子弹打去!

    余天惊了一下。

    这个傻瓜,这是子弹!怎么能用拳头硬碰?!

第一百三十三章,新仇旧恨一块算() 
余天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子弹穿透大傻的拳头,在大傻用拳头向子弹打去的时候,余天眼睛一凝,身子一纵,闪电般地向飞来的子弹抓去。

    然而,余天的速度还是慢了一点,他的手掌皮肤甚至感受子弹火热的温度,却又擦肩而过。

    也难怪,手枪子弹的速度大约三百米每秒,余天能抓住,而这狙击步枪的速度,却能达到七百到九百每秒的样子。再加上夜色昏暗,月光朦胧,余天虽然能听音辨位,想要抓住这种子弹,却力有不逮。

    只听嘭地一声,子弹打在大傻的拳头上,血花飞溅,却没有见子弹穿透而去。

    大傻冲余天嘿嘿一笑。

    “这子弹真他娘的厉害!”

    余天看到大傻伸开手掌,一颗如同黄生米大小的黄铜色子弹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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