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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部分

夺舍为贾赦-第276部分

小说: 夺舍为贾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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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妈妈一直都知道秦朗也就是我爸爸,在外面是有一个女儿的,但是那都是在外面不是吗?不是在家里,她见不到那自然就是耳根清净了,但是现在不同了,我爸爸现在竟然想要秦夜歌接回来,我妈妈肯定是不会同意了。

    “妈,不过是个女孩子,接回来就接回来就是了,其实也没有什么的。”当时的我却隐隐的兴奋,小的时候,一直羡慕别人有弟弟妹妹,现在我自己终于也要有了。

    “你这个养不熟的白眼狼,那是他不知道跟什么女人生的孩子,怎么可以接回来了,他吃我的,住我的,难不成还要小野种也吃我的,住我的吗?”当时我妈妈就将我痛痛快快给骂了一顿。

    其实我是知道的,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爸爸和我妈妈感情不好了,两个人已经分房很久了,爸爸一直都在大陆,一直不愿意回来,我妈妈一直盼望着他回来了,可是这一次他回来,却带来了这么一个消息,让我妈妈十分的不开心。

    “那妹妹怎么办?”

    “什么妹妹,我警告你,再喊她那个小野种妹妹,我就把你给扔出去,果然都是养不熟的主,一个个白眼狼,白眼狼啊。”

    然后我就看到我妈妈举着酒杯,一边喝酒一边哭。在我的眼里,我妈妈一直都是一个气质优雅的女人,什么时候竟然会沦落至此,只不过是因为一个男人了。

    而我甚至知道,她一直心心念念的男子,其实根本就不爱女人,他喜欢的是男人了,当然这些我从来没有告诉我妈妈了。

    那天我出去,一个人发呆了,我妈妈的态度十分的坚决,那就是坚决不让秦夜歌回来了,也就代表,我不会有妹妹了。

    “咦?小哥哥,你在这里干什么,不去上学吗?”那是我第一次遇到洛明泽,当时她也就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件米白色的裙子,就站在那里,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很美了,她是典型的婴儿肥,当时我就特别下井伸出手去捏捏她的腮帮子。

    “上学?不上了,上学多么没有意思?”

    你不喜欢上学,觉得上学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而我妈妈对这方面管教的也不严,她觉得她的儿子即使是个草包,也会生活的很好了,因为她有足够的钱。

    “咦?才不是呢?上学很有意思的,可以认识很多小伙伴。”

    “哦,你叫什么名字?是住在这附近的吗?你不知道,不要随意到别人家吗?尤其是你这样的女孩子,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吗?”

    我看着洛明泽,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她那种眼神,看人的眼神,我就想掐着她的脖子,后来我发现这种**越来越强烈,而且不仅仅是对洛明泽有这种**,我对其他女孩子也有这样**,我每次看到她们说话的时候,就想掐住她们的脖子了。

    “才不会呢,我叫洛明泽,你呢?”

    “秦代宇,我的名字。”

    就这样我和洛明泽相熟了,起初我们和普通的朋友一样了,就玩那些孩子们玩得游戏,又一次我妈妈看到我和洛明泽在一起玩,我回到家里,觉得很害怕,害怕我妈妈会生气了。

    “阿宇,你和洛家的那个小丫头在一起了,你可比你爸爸有眼光的多了,洛家的人很好,你好好处哦。”没想到的是,我妈妈竟然支持我和洛明泽在一起,这太出乎意料了。

    要知道,自从我爸爸出轨之后,我妈妈对所有比她小的女孩子都没有好感。

    “妈,我……”

    “你也不小了,马上就十六了,也不读书,总是要找点事情干了。追上洛家的那个女娃娃,你就是吃软饭也不会饿死了。你骨子里果然有你爸爸的基因啊,这么小就知道招女孩子的喜欢了。可喜可贺啊,你爸爸秦朗后继有人了。”

    我妈妈当时又在喝酒了,还带着醉意了。我望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总是喝酒,只要我看到她的时候,她总是再喝。

    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我妈妈死于酒精中毒了,不过当时我没有落泪,对于她来说,死就是一种解脱,她终于不能在恨我爸爸了。

    我二十岁的时候,来到大陆找我的爸爸,而洛明泽当时也申请到了大陆的学校,她去了中国医大读书了,成为里面一名最为普通的学生。

    我见到我爸爸的时候,他正和一个男人同居了。

    “爸,妈妈过世了,我……”

    原本我以为我爸爸至少会伤心难过一下,毕竟这些年他的所有经济来源都是我妈妈供给了。

    “啊,她终于死了,死了好啊,死了就没人来烦我了,那她是不是把财产都留给你了,是不是?”

    啧啧啧,真的是讽刺,我妈妈一直心心念念的男人在她死的时候竟然没有掉一滴眼泪,如今还说这样的话,如此寒心。

    “没有,她把财产全部都捐献给福利机构了,我今天来就是为了告诉你,你要自己出去找工作了,你的金主死了,你瞧,我不是都来大陆投奔你了吗?”我讽刺的看了他一眼,没错,我妈妈确实将她全部的身家都给我了,可是我不想让他知道,而他这种人也不配知道。

    “你说什么,她疯了,那么多钱,她竟然捐了,她那么疼你,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给你留,不可能,你骗我。”

    你们见过人恼羞成怒的样子,那是多么的丑陋,那个人竟然是我的父亲了,我身上竟然还留着他的血,我觉得十分的羞耻了。

    “错了,她不是疯了,她已经死了。我走了。”

    我根本就不想在看到我爸爸,我觉得他很无耻了,不过当时我的心情是畅快的,因为我知道在不久的将来,他这种没有自食其力的人,将会是露宿街头的可怜虫。

    我在大陆混迹了三年,什么都做过了,因为没有文凭,我什么都肯干,后来我发现我有写作的天赋,就开始写文了。

    没想到我的第一部《大航海家》就受到读者的喜欢,我觉得我的读者是全天下最可爱的人,他们给我打赏,给我写评论,要知道当时我只不过是一个五流小饭店的一个打杂的厨子而已。

    “你们知道,我第一次受到我的读者给我投月票的场景吗?你们无法想象那种激动的心情了。”

    好了,我说了这么多废话,你们可能有些着急了,那么就继续说这本大航海家吧,出版社找到了我,说是要出版了。

    能够将自己的文字印成铅字是每个写作者都愿意做的事情,我自然是同意了,于是我见到了他,我的出版编辑……纪航。

    纪航当时大约有四十多岁了吧,看样子还挺年轻了,是当时出版社的主编,为人十分的豪爽,而且在我们这一行知名度很高。

    “九指,你这本书写的很好,出版了肯定会大卖,在如今这个市场上,还没有同类型的,我们已经决定好好做你这辈子,你把授权书给我们一下,我们会找插画师给你画插图,做成精品。”纪大主编说到做到,一个月之后我就看到了插画的手稿了。

    “这个画稿,不是我书中描述的那艘船。”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岁月号画稿,和我书中描述的船完全不一样了,我的大航海家的船是一搜海盗船,很破旧,根本就不是岁月号这种客轮了。所以在我看了其他画稿之后,我立即就对那幅画稿提出了我自己的质疑了。

    “啊,插画插画,也不完全都是和内容一样了,这个是画手临时发挥的,你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也就这么一幅画而已,而且画手还画的那么的辛苦了,你就谅解一下,我们出版社觉得画的还不错,就准备将这些画稿加进去。你不会介意吧。”

    当时的我也没有想那么多,就想着能够出版就好,根本就没有来得及考虑那么多了。

    等到书籍出版了之后,果然卖的很好,我也拿到了样书,可是我发现插画作者竟然变成了我自己了。

    “主编,这到底怎么回事,这画明明就不是我画的,怎么作者变成了我了,那画手怎么办?我这不是偷人吗?”

    这种事情我是绝对不能忍受的了,在我们这一行,最害怕的就是窃取别人的劳动果实,比如抄袭,比如代笔,这是作为一名作者绝对无法忍受的。

    “画手那边我们已经给过钱了,我们这不是在帮你炒作吗?你要知道现在出版市场不好混的,比如是全才,你瞧你现在能写能画,长得还挺帅,我们会把你捧成明星作家。其实其他作家也都是一样,你放心我们的钱已经给的足够了,绝对不会出岔子的,你马上就要成为大作家了。”

    “可是……”

    “可是什么,这画就是你画的,这本书也是你写的,你想想画手都是按照你的描述画出来,那跟你画有什么区别呢?好了,你现在已经开始走红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们就好,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安心码字了,成为高产作家。目前为止啊,你名气还不够,还不能够请枪手,等到你足够红的话,我们会安排工作室跟你接洽。”

    我从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很多事情都是可以运作的,那些所谓的大作家之中,有的人甚至一个字都不曾写过,就成为了作家,当时觉得很讽刺,里面甚至还有我自己特别喜欢的作家。

    后来我就成名,成名了之后,我就要跟你们说说我的手指了,我当初起名叫九指的时候,只是一时兴起,当时我有十根手指,后来我太红了,被人妒忌。这世上就没有比文人妒忌心还要强的人了。

    有人扬言要砍掉我的双手让我不要写,刚开始我以为只是说笑,可是后来发生我的事情,真的有人找到了我,砍断了我的一根手指头,让我不能写。

    这只是第一次伏击,,让你们再看看吧,看到了没有,我的大腿也曾经被人打断过了,这就是文人的可怕之处了,这连续两次被人伏击,险些连赖以写作的右手也被斩去,而今时今日我一直在坚持,并成为了人人都知道的大神作家,我注定就是一个传奇,我终究站在当初伏击我的人一辈子都无法站到的高度了,这就是我九指,我秦三少的人生。

    三少后来还说了很多了,我们终究不能让他这样一直回忆下去了,于是终于有人打断了他的话,因为他说到现在始终还没有说到点子上了。

    “三少,那洛明泽后来呢?还是岁月号的事情,你到底快点说吧,我们没有兴趣在这里听你的成才史。”冯婷婷抱着胳膊,显得有些没有耐心。

    事实上我也没有什么耐心了,不过三少的事情也让我明白了,没有人可以随随便便的成功了,三少的高产,十年三千万的文稿,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写出来了,即便他如此的努力,还是有人眼红他。

    以前我一直很好奇三少的手指是怎么没有的,没想到竟然真的是被人给砍掉的了,而且还是他的同行了。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总是喜欢眼红别人,自己不努力,反而怨别人比他红了。自古文人皆是如此,中国古代文人因妒才杀人越货的也不少了。

    至于现在网络上那些红眼病的也不少了,诸如之类的实在是太多了。这人啊,都是有劣根性,从来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只会去找他人的不是。

    “你这么着急干什么,我不是已经说到了吗?花瓶分尸案之中的第十一根手指是我砍下的,我亲自砍得,你不要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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