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天机-第2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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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语地长叹,没想到大半夜的,竟然会闹出这样的乌龙事件。唯一值得欣慰的,放血之后,唐辉的心跳已经降到每分钟八十次,狰狞扭曲的五官也舒展开来。
他是一个外表修饰非常讲究的人,如果脚上那道伤口留下疤痕的话,一定会耿耿于怀,把这笔账记在我的头上。
“你这人好没道理,要我帮忙,又长吁短叹的,好像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算了,算了算了,我走了,眼不见心不烦。”她嘟囔着站起来。
当她向前跨步时,似乎站立不稳,险些撞到我身上。幸亏她的身手还算敏捷,虽然穿着高跟鞋,仍然轻巧地旋身,避开了我,跳到路中央去。
这是一个长发披肩、身材玲珑的女孩子,刚刚我只注意到她那双勾魂夺魄的大眼睛,没来得及注意其相貌。
现在看来,她的气质与举止,不像是敦煌的本地人,带着一股韩国、东南亚的舶来味道。
这么晚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孤零零地出现在街道上,似乎并不安全。
“既然他没事了,我就得先走一步了。”她说。
“多谢了。”我苦笑着回答。
“不必客气,下次要人帮忙的话,先得说清楚分寸。放血救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愁眉苦脸的。唉,你们男人好奇怪啊,明明我好心帮忙,现在却像是做了一件错事似的。走了走了,不管了。”她一边摇头,一边嘟嘟囔囔地向北走去。
“感觉好些了吗?”我低头看着唐辉的脸。
“已经好了。”唐辉单手撑地,艰难地爬起来。
我伸手相搀,却被他一把推开。
这种情形之下,我就变得十分尴尬了,由一个帮忙者变成了帮倒忙的人,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突然出现的漂亮女孩子。
唐辉站起来,扶着椅子坐下。
“伤口很小,不用包扎。如果你不需要人陪,我就先回去。”我说。
“你自便吧,我没事。”唐辉冷冷地说。
事到如今,除了苦笑,我无法做出任何表情。
我进了院子,忽然发现,赵檀的卧室里有手电筒的光柱倏地一闪。
那光柱来得极不寻常,跟普通的手电筒光柱完全不同,而是蒙着黑布的笔形手电一亮即灭产生的。
通常情况下,只有窃贼才会采取这种照明手法,点亮一次电筒,基本就将屋内情形看得一清二楚,然后凭着记忆力,在黑暗中摸索,对可能下手的目标逐一洗劫。
第235章 不速之信(2)()
我轻轻闪身,到了赵檀的卧室窗下,侧耳倾听。
房间里没有脚步声,但我谛听了十几秒钟后,便听到了手指与纺织物摩擦时的唰唰声。
赵檀一直在沉睡,而这窃贼似乎明白这一点,行动极为大胆,手法轻妙之极,很快就搜索完了整个房间。
眼下,我的卧室也空无一人。
我相信,对方的下一个目标应该就是那边。
这座平房是我和孟乔的备用住所,没有太多值钱的东西。即便是我床垫下面的保险柜,也只藏着武器,而不是金条或现钞。
所以,窃贼搜索一圈后,一定没有太大收获。按照“贼不走空”的黑道原则,对方就会以周围邻居为目标,继续出手。
我没有迟疑,立刻沿着平房侧面的铁梯登上了屋顶,站在屋脊最高处。
窃贼从屋内出来,不会仰望高处,而是只顾俯身疾行,断然不会料到高处有人。
情不自禁的,我轻轻叹了口气。
那突然出现的女孩子为唐辉放血疗伤,一切行为,甚为诡异。
“应该留住她——”我隐约觉得,她的出现是一种新的危机。假如刚刚留住她,或许就能及时地化解危机,度过一劫。
很显然,她不是敦煌人,锦衣夜行,有些不合情理。
我想掏出手机来看看几点钟了,手伸进口袋,却发现多了一个薄薄的信封。
“是那女孩子动的手脚。”我立刻明白了。
她临去时的脚步踉跄都是装出来的,接近我的一刹那,把这信封塞进了我的口袋。
当时,我忙于照顾唐辉,无暇顾及其它,才会大意之下着了她的道。
屋顶没有光,就算拿出信纸来,也看不清字迹。于是,我索性暂不管它,只是全神贯注于平房四周巷道里的动静。
嗒的一声,有人从我的卧室窗户里翻出来,落在后院的角落里。
我凝立不动,盯着那个角落。
窃贼的轻功不错,稍稍移动了几下,轻轻一纵,手搭在墙头,飘然落在墙外。
我不再忍耐,从屋顶一跃而下,在墙头上一起一落,直扑窃贼的后背。
对方是窃贼,不是杀手,我不可能用对付敌人的手段。所以,落地时,我只是单手扣向对方的右肩,仅仅擒拿制服,将偷走的东西全都吐出来,也就够了。
我的右手刚刚扣住对方右肩,冷不防,对方泥鳅摆尾一般地扭动了一下,突然转过身来,几乎跟我撞了个满怀。
一瞬间,三道寒光从对方的双手中、嘴里闪出来,同时袭击我的眉心、咽喉、腕脉。
那不是飞镖或者小刀之类,而是三枚极窄极细的刀片,两枚在指缝里,一枚在唇齿间。
更令我惊讶的是,我再次看到了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距离我的面部不足一尺,炯炯有神地盯着我。
千钧一发之际,我上身后仰,一个倒翻,三处要害全都避开刀片,同时双脚连环飞踢,准确地踢到了对方的手腕。
我只用了三分力气,不敢全力以赴。否则,对方的两只手腕就保不住了。
当然,正是因为看见了那双眼睛,我的“金刚铁板桥、鸳鸯迷踪腿”才会瞬间收力,给对方留了活路。
“好朋友,又见面了。”女孩子笑起来,穿花蝴蝶般一翻,避开了我的双脚。
“什么人?”我沉下脸来。
“给你送信的人。”女孩子笑嘻嘻的,靠着墙角,大眼睛忽闪着,并不急于逃跑。
“谁来的信?”我又问。
女孩子摇头:“哎呀,我不知道,别人托我送信,我就来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只管送信,不管回答问题。再说了,皇帝不遣饿兵,我白白送信,不拿报酬,反而被你又追又捉又踢的——对了,我还免费帮你救人,浪费了我的时间。做了这么多,难道还当不起你一个笑脸吗龙先生?”
她知道我姓龙,托她送信的,也一定知道我的名字。
“小姐,我打开信封看信,你最好不要跑,否则一旦误伤,就很没有意思了。”我低声警告她。
“好啊。”她点点头,“你想看信,没有亮光怎么看信?”
我不理她,掏出手机,打开了机身附带的手电筒。
信纸装在一个普普通通的黄褐色牛皮纸信封里,信封上一个字都没有。
我抽出信纸,轻轻抖开。
信纸上只有寥寥几个字,所以我的目光向那些字扫了一眼,立刻被落款处的一只手绘仙鹤吸引。
能使用这种落款的,我只认识一个——小白,我孤儿院里的好朋友。曾经,孟乔、我、小白一个头磕在地上,义结金兰,成为生死姐弟。很遗憾的是,大概在我和孟乔离开孤儿院的前一年,小白于一个雨夜神秘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你是小白的朋友?”我的心突然被刺痛了。
“算是吧。”女孩子点点头。
“谢谢,谢谢。”我强忍着泫然欲涕的冲动,再次看信中仅有的一句话。
“明晚十点来访。”这句话其实仅有六个字而已,但却让我的心里燃起了一盆火,越烧越旺,不能自抑。
小白是我的好兄弟,多年没有消息,一朝出现,真的是巨大的惊喜。
“我给你送信,你怎么谢我?”女孩子问。
“把所有偷到的东西丢下,然后你就可以平安离去了。我保证,没有人会为难你。”最后一句话,我是说给另外一个黑暗角落里的大将军听的。
看起来,窃贼入屋,早就惊动了她。
大将军极擅隐忍,不肯跳出来发难。
“我什么都没偷到。”女孩子耸耸肩膀。
“我可以作证。”大将军从暗处走出来。
女孩子不屑地摇头:“我才不需要别人为我作证,想走的话,谁都拦不住我。”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凭什么告诉你我叫金小碗?”女孩子皱眉。
她说话也真的有趣,嘴里说不肯告诉我,实际已经自报家门。只不过,“金小碗”这个名字可不普通,是全球很多国家的警察耳熟能详的一个名字,也可以说是一个代号。
韩国第一偷窃天团“金手帮”的另一个名字叫“金手妙取帮”,一向只在亚洲活动,从不越界。帮主金铉的独生女儿就叫金小碗,三岁起开始练习金氏的神偷绝技,从幼儿园一路偷到大学。大四毕业时,金小碗已经进入全球十大盗窃高手之列,排名于第七“千手观音”与第五“无影佛”之间。
“失敬了。”我抱拳拱手。
“何必前倨后恭?你是为这封信感到失敬,还是为金手帮感到失敬?”金小碗问。
“当然是前者。”我说。
“哈哈,果然被白公子说中了。他说,只要你看到这封信,就会重重地酬谢我,因为龙先生是个大好人。这位呢?是否就是孟乔姐姐?”金小碗问。
夜色太暗,她看不清大将军是谁,以为只要跟我在一起的女子就是孟乔,也不奇怪。
“深夜送信,不辞辛苦,不如进来喝杯热茶,慢慢聊?”大将军说。
“白公子说过,孟乔姐姐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子,果然没有说错。哪像这位龙先生,一上来就冷着脸东问西问的,连声辛苦也不说。”金小碗蹦蹦跳跳地走向大将军,然后一把搂住了大将军的胳膊。
亚洲各国中,韩国盗窃天团层出不穷,本国容不下,已经向东南亚、俄罗斯两个目的地发展。每到一处,就把当地的盗窃集团打得无法生存。所以,东南亚各国都知道,韩国小偷与韩剧一样所向披靡。
我不敢轻视金小碗,这样一个外表娇滴滴的小姑娘实际已经是老江湖了,单单看她身上藏着的刀片就能知道,这个女孩子就像罂粟花一样危险。
“龙先生,先回去吧,我烧水沏茶,招待金小姐。”大将军说。
金小碗皱眉:“哦?这么说的话,你竟然不是孟乔姐姐?你是谁?孟乔姐姐呢?”
大将军摇头:“这些问题,回去慢慢说。”
我向大门口的方向指了指:“你们先回去,我去看看唐辉,他的朋友一直没到,恐怕出了意外。”
金小碗吃吃地笑起来:“啊,我知道了,原来你们半夜坐在外面是为了等人。一小时前,我在五条街以外碰见了一个有趣的人——古板、骄傲、冷酷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来自于美国军队的亚裔。他被一群小混混戏弄,一个不小心,把随身携带的一个密码箱丢了。我为了帮他,追了七八条街,才把箱子弄回来,真是累了个半死。”
“箱子在哪里?”我问。
依我看,金小碗才没有那么好心,为了帮陌生人追赃物跑那么久。她肯出手,不过是为了黑吃黑而已。
“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