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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天下陋颜-第4部分

小说: 天下陋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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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子需要三百根,斧头需要……”

    “喂你够了,”华音觉得,人活一口气,这样妥协也太没骨气了,“我说了不去就是不去。”

    “哦?就算我不帮你治脸也没关系?”

    华音摸了摸自己的左脸,细腻光滑有弹性,顿时有了底气:“反正我的脸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虽不能完美,不过好在我这个人要求不高。不好意思,你的忙我帮不了。”

    闵隽尘怔了怔,似乎没想到她竟采取这么无赖的态度。他默然片刻,放下茶杯,推着轮椅缓缓朝门外的方向走。正当华音以为他放弃的时候,门口却传来一道幽幽的声音,带着笑意的。

    “我没有告诉过你,断了药胎记会反弹成以前的几倍大吗?”

第5章 秀色可餐() 
其实,华音对李秋狄这个人并不反感,相反,她一度对他十分欣赏。原因无他,李秋狄贵为京城第一美男,又出身富贵,却没有养成骄扬跋扈的个性,反而举止有礼,谈吐大方,真是难能可贵。

    外界对李秋狄的好脾气有各种各样的描述,其中最为让华音动容的是这样一段:如果有人打了李秋狄公子的左脸,他不会生气,他只会把右脸也凑上去,让他再打一下。

    此等风度节操,华音觉得自己就是再学一百年也绝然不可能学会。然而某一天,她在街上闲逛,无意中听人提起这段典故,其中有位脑筋比较清楚的讶异了一声:“傻瓜才会让人白白打两巴掌呢。”

    华音一下子醍醐灌顶,对李秋狄也从十分欣赏变成了十分同情。后来夏菊喜欢上李秋狄的时候,她虽然觉着夏菊机会渺茫,却也在心中抱了一丝希望,兴许李秋狄除了性格有怪癖,在感情上也是白痴一枚呢?

    不过事实证明,李秋狄在决定终身这样的大事面前还是毫不含糊的,华珍珍虽然骄纵,却是十足的千金美人,绝不会辱没了李秋狄这第一美男的称号。是以华音心中早已将此二人定为良配,对于闵隽尘提出的要她去插一脚的提议觉得十分不可思议并且深深鄙视之。

    “除非你给我个充分的理由,否则,就算是毁容,我也不能妥协。”

    闵隽尘停在门口,不发一言,神色莫辨。华音一边观察,一边在心里琢磨,他这个模样倒不像是和李秋狄有什么深仇大恨的样子啊,到底为什么要去棒打人家的好姻缘呢?

    紧接着,华音看见闵隽尘的目光幽幽地投向华府的院子,眼底似乎有些凄凉和悲伤,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华珍珍一身娇俏粉裳翩翩穿行而过。

    “啊……”华音恍然大悟,“原来你,你竟存了这个心思……”

    闵隽尘回过头来:“什么心思?你既然要问个明白,我便告诉你吧,李家有一传家之宝,乃是一枚极为珍贵的雪芝。你的脸若要好全,非用此雪芝入药不可,所以我才非让你接近李秋狄……”

    闵隽尘说完,看了华音一眼。后者的表情摆明了一个字也不相信。

    闵隽尘捏了捏眉心,颇为苦恼:“我说的是真的。”

    华音咳了咳:“权且当你说的是真的,但你凭什么觉得我能让李秋狄看上呢?”

    闵隽尘低头思了思:“确实有点难度。”

    华音就不乐意了:“好歹我和你也是一条船上,你怎么对我这么没信心?”

    闵隽尘叹了口气:“你自己说呢?”华音无言以对,开始蹲在角落里,掰着手指数自己的优点,数到最后,也没能数完一只手的手指头,这还是把家世、性别等等优势加上。

    最后,她得出一个结论:她这辈子想逆袭李秋狄,基本是不可能啊。

    闵隽尘道:“没关系,李秋狄时至今日都没有娶妻,说不定正因为他不喜欢正常口味的。你这种的撞上去,也许成功机会更高。”

    华音寻摸着,她到底是哪种口味的,还没想清楚,闵隽尘已经转着轮椅走了。

    按照闵隽尘的说法,华音不能以真实身份去追求李秋狄,需要借用其他的身份。这一点华音深表同意,毕竟她的名声在金陵城确实有些不堪。至于借个什么身份,就全看她自己发挥了。华音觉得这也没有多难,金陵那么多户人家,她就算胡乱说一个,也不见得李秋狄就有这本事调查清楚。

    闵大夫又很贴心地提示,不久之后,金陵城会举办一个冰灯节,李秋狄去的几率很大,这是个绝佳的机会。华音掐指算了算,还有几天,她可得好好准备准备,务必给李公子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不过,华音俨然忘记,自己这尊泥菩萨,还没安全渡江呢。闵隽尘前脚刚走,二娘蒋瑞芝后脚就踏了进来。

    “小音啊……”她这个调子一拉长,华音就觉得左眼皮直跳,还没来得及反应,蒋瑞芝已经来到跟前,握着她的手,笑眯眯道,“我记得我刚进门的时候,你才那么小一点,现在,却已经长成大姑娘了……”

    完了,华音已经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了。

    “正所谓女大不中留,”蒋瑞芝坐了下来,难得露出温和的一面,“我和你爹商量了下,啊,当然,主要是你爹疼爱你,不舍得耽误你的终身。所以呢,替你相了一门亲事……”

    怪不得一进门就这么和颜悦色,果然是来摊牌的。华音都几年没看过二娘对她笑了。从前丰富的经验告诉她,二娘每回一笑,就是她悲剧的开始。记得七岁那年,二娘带她去看花灯,笑嘻嘻地往她手里塞了个花灯。华音刚接过去就被卖花灯的人揍了一顿,说她小小年纪什么不好学学偷东西,她环顾四周想找二娘,却哪里有她的影子,早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不只一回,后来她学精了,但凡二娘一笑,她立刻撒腿就跑。只不过,这回是在她房里,她想跑也跑不了。

    “这张家公子真是人品好,相貌好,小音你嫁过去绝不会受欺负。你说东他绝不会往西。”

    当然了,他那个脑子能听懂人话就不错了,还能指望他辨别东西南北吗?

    蒋瑞芝滔滔不绝地说着,张公子在她口中被塑造成了集痴情、才情于一身的大帅哥。华音深切领会到,先天遗传真是决定人品性的关键,并对华珍珍平日里的吹嘘作风多了几分理解。

    为免蒋瑞芝狗急跳墙把这门亲事给定了,华音只得采取安抚政策,表示自己会好好郑重地考虑,这才把蒋瑞芝给送走。

    第二天一早,华音早饭也没吃,就直奔闵氏医庐。因为去得实在太早,医馆还没开门。她转了一圈,发现闵隽尘的房间窗户没关,就手脚并用地爬了进去。

    绿竹铺成的地板散发着淡淡的光泽,墙边的楠木罗汉床以青布为帐,旁边安置着一张小凳,一切陈设均不失简洁大方。华音就着那张小凳坐了下来,四周安静得很,隐约能听见床榻里传来均匀平稳的呼吸声。

    想着男女共处一室终究不太妥当,华音觉得,还是先叫醒闵隽尘好一些。于是,她挪着小凳靠近了一些,低声道:“闵大夫?”

    没有反应。

    不敢提高音量,又怕床里头的人听不见,华音再次将凳子挪得更近了些,这回叫的是:“闵隽尘?”

    床里头的呼吸声平稳,看样子是雷打不动。华音有些恼了,伸出手来把帐子一撩,却被吓得连呼吸也忘记了。

    闵隽尘安静地躺在床榻上,一身白色单衣紧贴着清瘦的身躯。因为被子只盖到了腰间,而上身的衣襟却敞开着,所以华音一眼就捕捉到那片白皙的胸膛。之所以用白皙来形容,是因为比起那散落在胸口上的黑色长发,那片皮肤就像羊脂白玉一样,散发着柔和莹润的光泽。

    这样一副活色生香的场面……华音吞了口唾沫,心中默念了几句非礼勿视,可就是偏不开眼,放不下撑帘子的手。回想起和闵隽尘认识以来自己被他欺负得死死的,再考虑到这可能是唯一一个可以占他便宜的机会,华音决定既来之则安之,多看他两眼。

    这一看,她才发现,闵隽尘长得其实不差,可说是俊美。无暇的皮肤,□□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再加上清醒时那古井般深邃的眼睛,绝对有让女人把持不住的本事。

    “你看够了没有?”夹着笑意的声音突然响起。

    华音从凳子上一下子栽了下去,身后同时继续传来调侃:“其实你想看的话,不必趁我睡着,说一声就是了,我很大方的。”

    大方你个大头鬼啊。华音觉得自己的脸都快着火了,这样丢脸的事情怎么偏偏就发生在她头上?想到一起来就要面对闵隽尘这厮的嘲笑讥讽,华音觉得自己还不如直接瘫在地上算了。

    这个念头产生于电光火石之间,又在电光火石之间被华音付诸实际行动,所以,闵隽尘起身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滩静止的八爪鱼状的物体正粘在他的地板上。

    他合了合衣襟,十分识趣地闭口,然后合好外衣,系上腰带,推着轮椅从她身边轧过,临出去前还顺手带上了房门。

    华音捂着脸慢慢地坐起身来,感觉火苗都要从自己的指缝里窜出来的。丢人啊,丢人啊……从来只听说男人好女色,没听过女人好男色的,这下她在闵隽尘面前是别想抬起头来了。

    华音正纠结着,门忽然一下子被推开,小谢的头探了进来,“华小姐,我家公子说,如果你已经从刚才那一幕缓过来了,就一起过来用早膳吧。”

    缓,缓你个大头鬼啊。

第6章 美人救英雄() 
金陵冰灯节一直颇负盛名,每年到了这个日子,不少外地的人慕名而来,在金陵停留,欣赏能工巧匠在冰天雪地中雕刻出来的冰雕。到了晚上,大型的冰雕里头挂上彩色的花灯,远远一看,若夜里飞虹,流光璀璨。

    这样美好的节日,本该是登高喝酒,赏景吟诗的好时候,华音却哆哆嗦嗦一身白色单衣站在冰天雪地里,等着邂逅第一美男李公子。

    先不说这冰灯盛会这么大,她能不能碰巧遇到李秋狄,就说这么冷的天气,闵隽尘这丫竟然不给她准备件斗篷就让她出来了,委实太过分了。她抗议的时候,那厮竟然还说:“不这样的话,怎么英雄救美?”

    如果今晚李秋狄没有英雄地让出披风,她就去扒了闵隽尘那厮的皮!从头到脚!做披风!

    京城盛会颇多,不过若说有一个节日能让京城四美一起出动的,就只有冰灯节了。倒也不是这个节日多么特殊多么吸引人眼球,而是古往今来,摆阔炫富都是要讲究场合的。比如你在一个风和日丽又暖和的天气,穿金戴银披马甲地在青山绿水中显摆,那肯定是极为不合时宜还容易被人鄙视的。不过如果是冰灯节这样的夜晚,就大大不同了。

    华音看着那辆富丽堂皇的敞篷马车缓缓驶来,着实瞪掉了自己的大眼。她不是没听说过京城四美出门时爱摆阔,可摆到这么拉风拉仇恨的地步,实在是叹为观止。

    金漆银镂的马车高约一丈,四马齐驱,宽度塞满了一条大街。立在顶端的四个男子身着貂皮大裘,手执金丝铁骨扇,玉冠上宝珠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芒,差点亮瞎了华音的眼睛。

    华音的第一个念头是:她好想回家,她好想回家把自己珍藏在箱底的那件貂皮斗篷拿出来撕个稀巴烂。话说天这么冷,这几个男子是有病吧,扇什么扇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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