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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异能行者在都市-第103部分

小说: 异能行者在都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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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官倩见王郎这么快就会来,最先开口道:“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王郎叹了口气道:“看到那些人都提不起劲,我又想着世界上哪还有什么女人能比得上你就回来了。”

    上官倩以为王郎说的是知心朋友,感动不已,之前的伤心也去掉大半,心想:我好歹还有个一直挂念我的朋友。

    上官倩鬼使神差又道:“我和‘色王’已经不可描述了。”

    上官倩这个时候生怕王郎说出和宁采臣那般无情的话,却没想到王郎居然是勃然大怒,额头青筋若隐若现。

    王郎气势汹汹道:“我本来尽力忘掉这个破事,你一提起我就又生起气来,不要让我看到他,否则我这练了这么多天的铁布衫也不是吃素的!”

    上官倩这下又哭了出来,不过是因为感动。

    王郎见到上官倩的泪水整个人就立马蔫了,坐在上官倩旁边关心道:“你不要哭了,忘掉这件事吧。”

    上官倩坦白道:“其实‘色王’原谅是具有强烈洁癖只好处子的吸血鬼。”

    王郎都知道这一切,他想知道接下来:“然后呢?”

    上官倩对她委身给宁采臣始终开不了口,于是又隐住不说:“然后他看到我不是就落荒而逃走了。”

    王郎心花怒放,不禁紧紧拥住上官倩,道:“这太好了!”

    上官倩不自觉也抱住王郎,暗忖:王郎和宁采臣两人反应差别居然这么大,难道王郎才是真心喜欢我,宁采臣只是做样子?

    上官倩注视着王郎的眼睛,认真的问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王郎觉得这是上官倩在考验自己,毫不犹豫道:“当然啦!”

    上官倩听到答案紧咬下唇,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本章完)

第143章 神侯府之缘起少神候() 
神侯府,又名神猴府,是江湖赫赫有名的五庄六府之一!

    今天,风和日丽,微风袭人,面庞舒适。

    小神候一如既往,携带三五护卫,在街上为非作歹。

    街边商贩见到小神候的队伍,无不退后三步,让出八马大道!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神侯府势力庞大,控制这一市之地,能影响一省之地!

    小神候面白如玉,身高如杨,眉眼间带有邪气,手拿折扇,走在大街上,眼中倦意,却仍挡不住非常帅气。

    走了数步,小神候的倦眸突然一亮,只见人群中有个窈窕女子,藏在人中气质出众。

    小神候身后狗腿察言观色,随即注意到女子,向背后两名保镖示意,去将那女子带来。

    保镖眼中带有无奈,他们虽是草莽出身,但身手不凡,在江湖中也能挤进二流高手,奈何出身不正,被神猴府管家安排,贴身保护小神候。

    两名保镖同样看到那女子,心中一震,这女子的确不凡,比较之前小神候‘选中’的人,远远超过。

    但很快,保镖心中又难免兔死狐悲,他们深知被小神候看中的人,下场都极其不好。

    “出来!”

    保镖推开人群,站在女子面前,他们不敢染指小神候看中的人,哪怕是隔着衣服接触。

    女子抬起微微低下的头,精致无比如神雕刻,眼中无波如桃花潭水,深不见底,无人能看清她的想法。

    小神候看到后眼珠一亮,倦意瞬间消失,急不可耐大步来到女子面前,围着女子细细观看,从头到尾无一放过。

    越看小神候越是惊喜,从未见过如此尤物,仿佛从天上而来的玄女一般,

    小神候如看货物一般,最终满意点头,询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嘴唇微动:“观氏……”声音很小,细弱难闻,似乎只说了两个字,又似乎说了三个字,令人难辨。

    小神候不管这些,他已经等不急,说道:“关诗?你家里有什么人?”

    “没人。”

    小神候听了心喜:“那就好,我是神猴府小神候,你做我小妾,保你荣华富贵。”

    女子依旧没有变化,仿佛小神候不是对她说一般,她淡淡道:“好。”

    女子的行为有些反常,保镖见了眉头一皱,心中有着莫名的警示,出言劝阻道:“小神候,此女来路不正,要不要查清身份?”

    小神候脸色不悦,旁边狗腿抢先骂道:“闭嘴!就你懂得多吗?这些事情还需要主子操心?自然是我等背后来做。”狗腿又问小神候:“主子你说对吧?”

    小神候脸色缓和,依旧冷峻:“对,就这么去做,现在关诗带到我房间去。”

    狗腿点头,小神候又道:“记住,走后门。”

    “明白!”狗腿朝关诗道:“跟我来,识相点不要大喊大叫。”

    关诗仍不说话,只是跟着狗腿走,狗腿也觉得反常,三步一回头,见关诗没有中途逃跑,心中放心不少,他可不敢让小神候看中的人在他手中走丢,必须小心慎重。

    进了神侯府,关诗被安置在一处别院,残花败柳,悲凉萧瑟。

    狗腿带头推开院中唯一房门,霎时间,大风一阵,房里灰尘席卷,给狗腿当头棒喝。

    “呸呸呸。”狗腿捂着眼鼻嘴,又将门关起,往地上直吐口水。

    半晌后,狗腿看向关诗,仍是一副出尘绝世,玄女下凡模样,身上白衣不沾灰尘,如出泥莲花。

    狗腿眼中奇怪,但不多想,说道:“你在这老实的待着,我去找人来清理干净。”

    关诗阖目不语,站在原地如玉雕神像,令人仰望。

    “真是见鬼。”狗腿嘀咕一声,感觉浑身不自在,似乎有阴风刮着脊梁,逃一般离开院子。

    少神候来时,院子已经打扫干净,由内而外给人舒服感觉。

    院子中,其余人已被少神候打发,只有几名二流高手在院子口,充当着门卫的作用。

    “美人,随我进来吧。”少神候禁不住搓手,先一步跨入房中,似乎按耐不住。

    关诗突然说话,声音冰冷,如万年玄冰,没有丝毫情感:“不要后悔。”

    这令少神候一怔,回头望向关诗,仍是那副绝世美颜,心中居然有些紧张,但很快被脑中欲望强压下去。

    少神候一双邪眸在关诗曲线上徘徊,笑嘻嘻道:“我当然不会后悔,倒是美人你现在后悔可来不及了。”

    “吾,从不做后悔的事。”

    声音冷若寒霜,房中却随着一声关门巨响,展开旖旎气氛。

    话不多时,少神候从未有过如此感觉,如升仙梦幻,全身轻飘飘,没有半点重量。

    这种快感令他着迷,看向不知何时已经穿好衣服的关诗,嘴角微微扬起,这般绝色,不争不闹,极好。

    快乐的时间过得极快,转眼间,春去秋来,关诗的肚子已经隆起,这无法掩饰。

    少神候头一次坐在房中的凳子上,望着关诗的肚子有些踌躇,关诗的存在本就违反神侯府规定,如今怀孕,更是难以遮掩。

    到时候,长辈问话,必然难逃处罚,少神候眼中闪过不舍,关诗怀孕,不仅没有掉落三分姿色,反而别有韵味,更加令他欲罢不能。

    几月以来,关诗已然成为少神候生活中的一部分,虽然两人总共说过不到三句话,但少神候难以想象失去关诗后的生活,将会多么寂寞聊赖。

    就在这时,响起急促的敲门声,令心烦意乱的少神候更加不爽。

    “敲什么敲!有话直说!”

    门外传来狗腿的声音:“回主子,大事不好,大夫人带人朝这过来了!气势汹汹,看来有针对目标。”

    少神候暗道不好,这必然是针对关诗而来,又看了眼关诗,满是不舍,大声道:“你带关诗去外面躲起来,不要让人发现!”

    “啊!”狗腿一声惨叫,少神候心中一惊,只见大门被强势破开,一壮汉目露精光,双拳有力,显然是他所为。

    如此高手破门之后,身子一侧,让出大道,一位雍容妇人面色严肃,冷艳含怒,踩着狗腿身体走进房中。

    妇人冷声反问:“去哪躲起来?”

    少神候受不住妇人强势目光,扑通一声,跪在妇人身前,道:“……母亲。”

    妇人没有理会少神候,转步来到关诗面前,脸色更差,反手耳光打出,清脆响亮。

    妇人怒道:“给我跪下!”

    关诗不为所动,妇人见状冷笑,道:“别以为仗着有几分姿色,勾引了我的儿子,就能在神猴府有立足之地了。这些年来他玩过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像你这么久的倒是头一个,如今怀了一个贱种就想母凭子贵,攀我神猴府的高枝,草鸡变凤凰?简直是痴人做梦,来人,把她给我赶出去!”

    关诗离去,就如进来一般,不多说不抗争,就像一座雕像。

    (本章完)

第144章 东南失忆() 
胡同中,东南醒来,脑袋胀痛,不清楚自己为何出现在这,细想过去,有段记忆消失空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东南身体微动,感觉到腰部有一硬物硌着自己,低头一瞧,是一把剑。

    这把剑,无鞘,干净锋利,剑身上一条血槽从中间开始,血槽猩红诡异,看着渗人,如毒蛇红信。

    东南嘴唇微动,情不自禁说道:“血剑。”

    拿着这剑,一种强烈的熟悉感涌来,不知为何,东南总感觉剑似乎在告诉他什么。

    已有的记忆并无这把剑,而自己却能脱口而出剑的名字,说明消失的那段记忆,一定与剑有关。

    但东南现在并不着急找回记忆,而是打算,先弄笔钱,随后将自己捯饬干净。

    否则,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他是不好意思见人。

    此刻,东南脱下自己暗红的上衣,用来包裹无鞘的血剑,别在腰间,来到人极多的市场。

    他脑子中有多种赚钱方式,最简单粗暴,也最适合他——什么也不会的,有三种。

    “第一种,找到一只肥羊,直接打劫……”

    东南心中念叨,眼光扫视,最终停在几位衣着华丽,大腹便便之人身上,这些人以经商致富,腰缠万贯。

    “这些人只要随便威胁,大多数都会用钱保平安,是上等肥羊。”

    东南喉结上下跳动,心动不已,但又冷静下来,思考着后果:“但是……这帮人也最记仇最好面子,转身就会找人报仇,到时候,麻烦就多了。”

    叹了口气,东南不舍的将目光移开,转向另外几人,这些人背着书包,一脸天真无邪,没错,正是中、小学生!

    “第二种,就是敲诈,不过大多数学生身上能揣着十元就是富翁,适合长期工作,放长线钓大鱼。可我只要短期暴利,等不了那么久。所以,综上所述,我只要敲诈有钱人的儿子就行。”

    东南眸子一亮,心中敲定,来到一处卖棉花糖的小商贩前,那商贩身手敏捷的卷着棉花糖,很快就有猪头那么大的棉花糖卖了出去。

    “五角钱一个……”棉花糖商贩说着抬头,看见东南腰间别着被破衣服缠起来的血剑,不知何物,好奇道:“小伙子你身上这是什么?”

    “我曹!”东南吐槽的欲望难以遏制:“我不穿衣服才是重点好吧,而且这本书的设定不是武侠末期异能兴起吗,你好奇个毛啊!”

    棉花糖商贩被这么一说,尴尬的笑道:“你说的也是,客官再见!”

    “我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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