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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6部分

一号警官-第656部分

小说: 一号警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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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连后来郝翔也带人在现场找了好长时间,一点线索都没有,就好像这都是有人提前预谋好了的,杀人之后,顺手也清理了现场一样。

    “尸体在什么地方发现的?”丁凡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要到现场走一趟,不然这个案子的办理实在太被动了。

    而秦璐似乎已经猜到了丁凡的想法,也知道自己劝不了,只能照实将这件事都跟丁凡说了:“祥林街,安亲巷子最里面的位置,你不打算开了案情讨论会之后在去吗?”

    丁凡面色有点奇怪的看了秦璐一眼,突然一笑说道:“我都被放假了,还开什么会呀?”

    秦璐一直以为,今天丁凡能回来,主要是因为吕智已经给他打了电话,叫他回来侦破这一次的案子的。

    想不到丁凡根本就没有收到任何的通知,就连进门都是穿着一身白大褂混进来的。

    秦璐根本就想不明白,丁凡是怎么进来的,难道外面的人都眼睛瞎了?

    什么时候警察局这么容易进出了?

    其实丁凡躲着的不是警局里面的这些警员,从他走进办公楼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明白了,整个警局里面,他想去什么地方,都不会有人阻拦他,甚至所有人就算是看到他了,都会装作没有看到。

    丁凡真正需要避讳一点的人,其实根本就不在警局里面,而是在警局外面才对。

    大门口的那个小卖部,丁凡早就知道他是什么人布置在外面的眼线了,只是他一直都没有动这些人。

    反正就算是丁凡将这个点拔掉了,乔老四也会将别的眼线放在别的位置,与其在找下一个点,然后将人在抓起来,没几天的时间还要放人,到是不如就放任他在外面的好。

    有必要的时候,防着一点就是了,因此这一次丁凡进来的时候,连大门都没有走,而是从外面的墙上跳进来的,根本就没有叫外面的那个人看到。

    现在看来少不了要在跳一次了,可惜的是这一段时间,丁凡的车子算是不能在开了,到什么地方都只能走着去了。

    毕竟他的车子在外面都快成明灯了,走到什么地方都叫人想起来他的大名,尤其是现在跟乔老四闹的这么紧张,难保他不要会叫人注意自己,实在有点显眼。

    所以这一次丁凡感到现场的时间稍微有点长,但好在是没有人注意到他的行踪,这倒也算是一件好事。

    等到丁凡赶到现场时,周围已经没有人了,就连看守现场的警察都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要不是以为里面有警戒线拉起来,他都不一定能找到地方。

    但是这些人不在了,多少也算是一件好事,毕竟案发现场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靠近的,现在丁凡手上连证件都没有,想要靠近都十分困难。

    现在这样,正好没有人,自己想要走进去检查一下,到是方便了很多。

    既然没有人在这里看着,丁凡也不用客气了,直接就走进了案发现场的位置,小心的在周围检查了起来。

    根据地面的血迹判断,死者应该是死在了路中间的位置,死前是面部朝下趴在地上的,这一点从地上画出来的线条也能判断一点。

    死者当时应该是面朝巷子里面的方向,凶手从背后偷袭打在了他的后脑上面,导致了死者倒在地上,接着凶手连续的击打死者后脑,最后才导致了死者头部破裂死亡。

    在案发当时,死者应该是要往里面走的,或许死者的家就住在里面的方向,跟往常一样,在外面忙完之后打算回家的时候,被人从背后偷袭致死。

    从案子的表面来看,这个凶手应该是早有策划的,从一开始就在这个地方等着了,看到了死者从这里路过,突然从后面出现,用手上早就准备好的凶器,狠狠的打在了死者的后脑上面,被害人在第一下之后,应该是没有被打死的,甚至都没有被打昏,倒下之后,还在费力的往前爬了一段距离,地上的一段拖拽痕迹十分明显,应该就是他往前爬动时候留下来的。

    如果死者身上的东西没有什么丢失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很有可能就是一企仇杀案,死者以前或许得罪过什么人,人家来寻仇了。

    只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那?

    连脑袋都被打的粉碎了,虽然丁凡没有看到现场的惨状,但是根据秦璐的叙述,多少也能猜到一点。

    现在来看,这个名叫陶志鹏的人,身份信息有的查了。

    或许只要将他的身份信息都查出来,嫌疑人的身份也会出现一点光亮了。

    想到这里,丁凡第一时间就给秦璐打了电话,叫她想办法,尽量混到刑警队那边去,打听一下这个死者的身份信息,还有以前这个人在外面有没有的罪过什么仇家,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点。

    就在丁凡打电话的时候,无意间在地上发现了一个玻璃球。

    原本丁凡还没有很在意这东西,只当时谁家小孩子丢在这里的,因此也没有在意,可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竟然发现上面好像有点红色的血丝。

    就是上面的一点血丝,瞬间吸引了丁凡的注意力。

    这颗不起眼的玻璃球,看起来距离尸体的位置,应该有将近五米左右,这个位置,按说是不会沾到血的,除非是在最后凶手杀人之后,从这里离开,手上的鲜血滴在了这里,这才流下了一点血迹在这里。

    可是等到丁凡伸手将这颗小玻璃球从地上扣起来之后,却觉得这东西上面有点滑滑的感觉,并不像是那些小孩子玩的东西,更加像是有什么专门的用途。

    说实在的,玻璃球这东西,本是十分常见的,只是这种颜色的,看起来就有点不常见了,但是你要叫丁凡形容一下有什么特别的,一时间还真的有点吃力。

    怎么说那?

    或许这东西要形容的话,应该说他跟人的眼睛有点相似。

    

第0910章 血腥的现场() 
说实话,这个长得有点像是人眼睛的小玻璃球,真的叫丁凡有点没有想到。

    甚至从地上将东西抠出来的时候,都叫丁凡差点以为这就是一个人眼球了,只是刚刚自己看错了。

    直到伸手触碰了一下之后,发现这东西竟然是坚硬的玻璃制品之后,这才彻底的放心了,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眼球,就是一个十分普通的玻璃球而已。

    在丁凡看来,这东西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就出现在这里,既然在这里发现了,就一定有什么原因才对。

    为此丁凡特地将这小东西装在了一个小袋子里面,打算带回去,交给秦璐看看,或许能发现一点什么。

    眼看着现场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调查了,丁凡简单的看了一眼之后,就打算回去了。

    也不知道秦璐那边调查的怎么样了,或许这个时候回去,能得到一点什么新的线索。

    就在丁凡打算离开的时候,无意间竟然听到不远处有两个人正往这边走,似乎还在说什么案发现场之类的事情。

    一听到这类词,第一时间就吸引了他的主意,丁凡一时间情急之下,伸手推开了一边的小门,直接躲了进去,也没有管这人家会不会被自己这个不速之客吓到,进门之后第一时间就将耳朵贴在了门上。

    “咱们这边的情况就算是不错了,我听说昨天晚上发现的那个尸体,更惨。”

    “我也听说了,本来觉得咱们被安排过来看守案发现场,已经够倒霉了,想不到东道街那哥几个更倒霉,看着周围的墙上,到处都是血,想想都觉得汗毛直立,冷汗都下来了。”

    原来这里的看守人也不是擅离职守,而是之前人手调配不及,临时叫他们过去帮忙了。

    而所谓的第二次案件,时间应该是发生在昨天,位置好像也距离这里不是很远,现在看看时间,似乎赶过去也来得及。

    想到这里,丁凡就打算开门离开。

    谁知道门还没有打开,丁凡的背后就被人重重的拍了一下,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个犹如洪钟一般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你谁呀?没事跑我家里来做啥?”

    丁凡缓慢的转身看了一眼身后的人,结果看了一眼之后脸都黑下来了。

    这个身后站着的人,看起来就好像一个铁塔一样,身上一块块的肌肉隆起,一看就给人一种肌肉人的感觉,好像全身上下都是力量,随时都有可能将衣服撑开一样。

    说实话,丁凡现在真的好想问问,这个大个子小时候吃什么长大的?

    但是想想现在这个情况,好像是自己无缘无故的走进了别人家里,多少也应该给人家解释一下。

    这才面带愧疚的说道:“不好意思大哥,我是新来的警员,上面叫我到现场这边检查一下,转了半天,没有找到地方,这不是刚刚听到我的领导说话,一紧张就躲进来了,打扰了,我这就走,对不起。”

    这个时候还是认错离开的好,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犯不着跟他在发生什么冲突。

    只是丁凡想要走,这个长相粗犷的大汉反倒是伸手拉住了他,一脸神秘的说道:“你是警察?”

    丁凡一听,当时就要伸手在身上拿自己的工作证件,但是手一伸才想起来,自己现在哪里有什么证件了?

    脸上有点尴尬的说道:“我还在实习,出门的时候证件忘带了。”

    原本丁凡以为自己这样说,这个大汉会有点怀疑的,谁知道人家根本就没有在意这点,伸手甩了两下,小声的说道:“我那天可是听到外面有动静了,好像还隐约的听到了一点有人说话来着,只是没有想到有人最后外面会闹出人命来。”

    说话?

    外面有人说话,在这里能听见吗?

    要是没有估算错的话,死者倒地的位置,距离这个院子,至少也有十几米左右的距离了,这个位置,要是有人在外面说话,他这边能听到吗?

    这大汉一看丁凡不相信,伸手拉着他就往里面走,伸手推开屋门,拉着他就坐在了炕上,伸手在嘴边示意他不要说话。

    本身还有点奇怪的丁凡,不出十来秒的时间,果然听到了外面有人说话的声音,好像就是刚刚回来的两个警员的声音,只是声音稍微有点不清晰。

    这一点他是真的没有想到,可心中吃惊的同时,丁凡也没有忘记问清楚,那天晚上这个人在外面都听到了什么。

    这个大汉脸上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当时也没太注意,还以为是谁家的半导体在响,在仔细听的时候也就听到了报仇这两个字了。”

    报仇?

    难道跟之前想的一样,这一次的案子是仇杀性质的,之前还只是推测而已,想不到转眼就在这里得到了一点证实。

    说来这件事也真的是有点巧合成分在里面,但是你在叫这个人说点别的,估计他也不知道了,就连这么两个字他都有点叫不准。

    但是这一点对于案情的后续推理上终究还是很重要的,可惜这个线索暂时来说不能由丁凡送到警局去,也只能叫这个大汉自己去了。

    当然为了叫他能尽快到警局跑一趟,丁凡还是花了一点代价的,用了十块钱作为线索费,叫他到警局跑一趟,找一个叫郝翔的队长,将这件事跟他说一声,就说是丁凡叫他去的。

    虽然这个大汉不知道这个丁凡是谁,但是为了十块钱,他最后还是将信将疑的往警局跑去了。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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