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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亿万杀手 权少请绕路-第74部分

小说: 亿万杀手 权少请绕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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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车上他终于安静了,刚安静几秒钟之后又掏出了手机开始打电话,所以说,我种感觉日常生活中的墨雨宸就是个话唠,就像嚼了某口香糖,根本停不下来。

    到了医院之后就有一个*领着我们到医院单独为我们腾出来的检查室,不过,我觉得墨雨宸现在应该就应该先把他身上的外伤处理了,然后再拍片子就没问题了,所以说,他需要的是一个相当空旷的病房,先把他身上的外伤处理了。

    一切结束之后,墨雨宸是被我用轮椅推出来的,不得不说,墨雨宸还是挺抗打的,内伤一个没有,断了一根肋骨,剩下的就是些外伤了,养一养就好了,不过,他经过这段时间的折腾也终于把胃折腾得不好了,不过仅仅是小问题,从饮食和生活习惯上调节一下就好了,不像我,全靠吃药,打针,食疗。然而,等我给他检查完之后这个人居然说他腿疼,说什么要我找个轮椅推他,最后我拗不过他,只能找了个轮椅,说实话,大夏天的本来就热,给他做完这些乱七八糟的检查之后就更热,这会还要推着他,我现在热的简直难以言喻。

    回病房之后,墨雨宸又开始犯病了。

二百三十二、陌生的脸() 
怎么说呢,这个人犯起病来还真是让人无语的头大,就好像得了人格分裂一样,上一秒还对人冷冰冰的,下一秒就正太附体,比如现在又开始撒娇卖萌求抱走了,如果狠心拒绝他立刻摆出无辜又可怜的表情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一样,而且,我还真受不了他这种表情,所以说,要克服墨雨宸这病,就必须要不理他,不管他说什么,一概sayno,等他用过几次都没有效果的时候他就应该收敛了。

    看着他可怜巴巴的看着我,我就想起了那两只小家伙,说起来他们应该还在*物医院吧,一会儿我去把它们接回来,只是不知道墨雨宸喜不喜欢这么萌萌哒的犬类,而且我还不知道它们是什么品种,我倒是比较倾向于哈士奇,蠢萌蠢萌的,养在家里肯定乐趣多多,在和墨雨宸再三保证之后,我终于出了医院,而且,我还拿走了车钥匙,不过,是偷偷摸摸的,因为刚刚来医院的时候闯了一路红灯,而且还超速行驶,墨雨宸直接没收了我的车钥匙,其实我平时开车根本不是这样的,不就是因为担心他么!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况且,就我刚刚违章的次数估计我的驾照都要被吊销了,这次还是开稳一点吧。

    等我到*物医院的时候,太阳已经高高的挂在天空中了,所以说,那效果,就好像自己是竹签上的一块肉,被放在火炉上烤一样,一推开车门就感觉进入了新世界,热——死——了!再一踏进*物医院的时候就感觉升上了天堂,那凉爽,堪称一绝,我只想静静地在这里呆一天,真心不想动了。然而,这就单单只能想想了,一个身着白袍的人走了过来,然而,这个人看了我一眼,然后就对我说:“太太,您家的两只小狗已经被您先生带走了。”

    我——先——生?是说墨雨宸么?墨雨宸怎么可能干这种事!况且,这姑且算是我和即墨的小秘密,他是怎么知道的,我一脸疑惑的看着那个人:“那个,请问你说的我先生是”如果是墨雨宸的话,那他为什么不和我说,所以说很有可能不是墨雨宸,是眼前这个人把我和别人搞混了,但绝对不是即墨,因为上次我和即墨来的时候即墨一个人进来了,我只是坐在车里,根本就没有进来。

    “那个,您的丈夫不是即墨珏即墨先生么?我那天看见您坐在他的车子里看着他。”那个人就这么随意的说出这句话了,但是,我整个人如遭雷击,什么鬼,我上次跟本就没露面,他是怎么认得我的,而且,我的老公也不是即墨,幸亏今天没带墨雨宸来,不然墨雨宸就要被别人说成小白脸了,他肯定要把这里掀了,总之,这里的人肯定逃不过这一劫,被墨雨宸撕裂的一劫,本来今天早上墨雨宸这个正主看见即墨这个“小白脸”就够气愤的了,如果外人全部都认为即墨市正主,他是三,他肯定会先把即墨掐死,然后再把每一个人都掐死,最后,就没人在胡说八道了,以上就是我对墨雨宸扭曲心态的分析,他一定会这么做的,用墨雨宸的话说,因为我是他老婆,因为他爱我,其他人就算传的满天飞他也不会管。

    “咳咳,其实那个不是我先生,我们仅仅是好朋友,对了,他把两只都带走了么?”我轻咳两声,一方面是让我回神,另一方面是让那个人仔细听我说的话,这种事情必须要说清楚,不然这样的话要是传到墨雨宸的耳朵里倒霉的就是我们大家了,正所谓流言蜚语是一种传播速度比流感病毒还快的存在,而且能够轻易地毁掉一个人,一个家庭以及一个朋友圈甚至一对好基友,所以说,杜绝流言蜚语,就要从源头抓起。

    “哦,对了,即墨先生还给您留了一张字条。”那人从他的柜子里掏出了一张背折成一小块的a4纸,展开以后里面只有一行字,似乎是一个地址,背面还写了一串数字,应该是电话号码了。我左看右看也不知道这个地址是干什么用的,我想即墨应该是有告诉他这上面的地址是做什么的,然后让他转告我,即墨做事应该是一个比较细致的人,做一说他不可能这么大意,连地址是什么都没有说清楚。所以说,我只能问那人。

    “那个,他就只留了着一张字条,什么也没说么?”我捏着字条,看着那人。

    “即墨先生说,如果您想找他的话就看这个。”

    说白了不就是他家地址么,至于绕这么多圈么?所以说,背面那个,一定是他的电话号码,不会错的。

    而且今天买给它们的东西也全都在即墨的车上,所以说即墨照顾他们应该是没问题的,不过,今天早上即墨和墨雨宸打了一架,也不知道他伤的怎么样了,我还是顺路去看看他吧,当我七歪八扭到他楼下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地方我其实很熟啊!他很冷浩烨住在同一栋楼上,不过他在顶楼冷浩烨在十二楼而已,那我为什么从来没有看见他!还真是奇怪,应该是我们两个每次出门的时间都不一样。

    我刚敲了敲他家的门,门就开了,然后,我就惊讶的发现,我并不认识眼前这个肿的跟个猪头似的人,据目测应该是肿的跟头猪一样,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个人纱布缠的太多,不过这大热天的,谁闲的没事把自己弄成这样!跟个粽子一样,即墨珏是不是不小心写错了?不过,我面上还得保持镇定:“请问即墨珏住在这里么?”

    沉默良久,就当我要转身离开的时候,粽子突然开口:“我就是即墨珏,天晴,这就不认识我了。”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称谓,但是这脸,真心不熟。

二百三十三、主角光环() 
不过,这大热天的能把自己包成这样的也是勇气,也不怕起痱子,这是不理解即墨的脑回路,还有墨雨宸这个人下受害者是会选地方,专门打脸,据说有人打架打不过别人的时候拼命也要护住脸,我看即墨应该是有护住他脸的吧,那墨雨宸还能打成这样真是不容易,难不成墨雨宸是嫉妒即墨长得比他好看,不对啊,他俩的颜值不相上下的说,所以说那就只能是墨雨宸昨晚说的靠脸吃饭的小白脸,所以说,把他的脸毁了还真是省事。

    “快进来吧,在门口站着干什么呢!这段时间蚊子特别多,家里的蚊子也不少,你还站在门口放蚊子进来,难道是墨雨宸觉得整我整得不够再让你过来添一把火,据我所知,趁火打劫可不是你的风格。”好吧,这点我真的没想到,一进门就看到我在沙发上的两个小家伙,我坐在旁边,摸着它们小小的脑袋,它们倒也乖巧地拿鼻子拱拱我,不停地摇着尾巴,完全忽略了坐在一边的即墨,我想,即墨的脸现在一定是黑的,因为我刚进门的时候就看到了即墨给它们准备的窝,应该是它们不愿意进去,所以即墨才把它们放在沙发上,相比于我的凑合,即墨对他们实在是太好了,然而我一来就完全多走而他们的目光,所以即墨不生气就怪了。

    果然,即墨非常扭捏地说:“你们两个重色轻主的混蛋,亏我还对你们这么好,看到美女就去讨好美女了,小小年纪学什么不好,学着人家去泡妞,你们的狗生还真是简单,毛都没长齐就想着去找老婆了,再说了,人家美女是有老公的,我缠成这样也去安排她老公所赐,你们要是想和他抢老婆,绝对是死的连渣都不剩,小小年就就这么死了,你们到底冤不冤啊!”话音刚落,即墨戳着他们脑袋的手就被他们咬住了,我只能说,活该,让你作,遭报应了吧!

    “卧槽,明明是两只茶杯犬,非要把自己当成拉布拉多,更何况,你们的主人是我,不是她,认清主人好不好,你们最多咬她谁给你们的狗胆让你们咬我,混蛋,快松口,妈的妈的,快松开。”然而人家却越咬越欢乐,两只一起上,完全不松口,但是看即墨那种中气十足的样子,肯定是没事的,更何况,它们才多大,咬人能疼么,据说小狗出生是天才长牙,他们两个出生还不到十天,明显没长牙,肯定不会疼的。

    “顾天晴他们这么听你的话,快让他们松开我,快点快点。”其实,我觉得他们倒不是听我的话,只是有点喜欢我罢了,所以说,让他们松口这件事,还真不容易,但是,即墨都已经这么说了,反正这种不确定的事情,做了或者不做可能是一种结局,但是,如果我不做的话,我能会造成我们之间的隔阂,所以说,我只能试试看了,反正,我试了,要是失败了只能怪他即墨珏命不好了,就等着他们什么时候玩够了再放开他了。

    我摸着它们的小脑袋,轻声说:“好了好了乖孩子,今天这个叔叔还没洗手,手上脏乎乎的,除了细菌就是病毒,咬着他的手就会吃到肚子里的,所以说,还是放开他好了。”说是话,我并不单单的是想让它们松口,而且还想借机讽刺一下即墨,但是话说了一半,我就想起了他被墨雨宸打成那样的脸,就把到嘴边的话变了一下,还真是怕伤害到他幼小的心灵,不过,最终这两个还是没有放过他的手指,所以说,我的想法成真了。

    不过,因为她的双手净去缠着那两个小家伙了,所以说,我终于逮到机会揭开他脸上的纱布了,等我解开以后,我真心震惊到了,当年的小鲜肉,如今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而且整张脸都是一片青紫,肿的不成样子,而且还有两个相当不对称的熊猫眼,他整个人的颜值已经开始直线下降了,但是,现在的颜值也不算太低,满脸青紫也挡不住他浑身散发出来的配角光环,配角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颜值了,不然怎么能跟着主角在江湖飘,自然了,在江湖飘是要付出代价的,比如,现在这种情况,就算你的颜值是神级的,也承受不了拳头的洗礼,所以说,只有主角的不死光环才是无敌的,咳咳,当然了,在这里,我才是主角,我才是老大!主角光环自然是我的了。看在你没有出卖我的份上就破例升你为忠实走狗好了,让我分一点主角光环给你吧,愚蠢的人类。

    然而,等我冗长的心理活动结束之后,我就看到了一种看傻逼的眼神,那种眼神叫做——蔑视智障,看在他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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