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霸君恩-第1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山洞陌桑很早以前就住过,所以她知道这里面有一种美味又可怕的动物——蛇!
大漠孤烟直10
山洞陌桑很早以前就住过,所以她知道这里面有一种美味又可怕的动物——蛇!
算起来,现在正是它们的休眠期,有人去抓它们,它们过反抗都不会。
当然,就算它们反抗也没有用,因为它们面对的是抓蛇老手。
陌桑对这种事很拿手。
当年,要不是她遇蛇抓蛇遇狗打狗的本事,早就饿死在街头了。
……
三年了,李豫等了三年!
现在是第三个冬天,他终于收集够了藤条做绳子,终于在石壁上挖出了可以踏脚的地方。
这三年,他的食物就是飞鸟、蛇和野果,每一个白天,他都在石壁上努力开凿,每一个晚上,他都在凹进去的石壁中搓接藤条。
他的剑早缺了,手上也长出了厚厚的老茧,衣服上全是破洞。
要不是深厚的内力,他早冻死在这个地方了。
现在,李豫已习惯这里的生活。
他能轻易的得到食物,能把长藤抛出老远弄回自已想要的木柴或者飞鸟。
在他的心里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陌桑。
他要回去,一定要回到她的身边。
无数次努力,无数次失望,从他掉落的那个突出来的石壁到崖顶,距离太远了!
多少次他想放弃,看着深深的崖底,他对自已说:再跳一次,再跳一次就行了,就解脱了!
可是他没有,因为他还要回去见陌桑。
他舍不得她,他答应过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一定要回到她的身边。
对于国家,李豫并不担心,他知道,李倓会好好的治理江山,不管李倓最后把江山交给李适,还是李倓自已的孩子,李豫都无所谓。
他只想着陌桑。
亲眼看着他跳下山崖,她会有多痛?!
她那一眼的绝望和扑上来的疯狂深深印在李豫脑中。
他还以为自已死定了,却没有想到这里有突出来的石壁,也没有想到自已多看修习的内力在这个关键时候帮了他大忙。
大漠孤烟直11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再试一次,他一定要凿出最后的路,一定要爬上去!
冬天的夜,在白雪印衬下并不黑。
李豫再也等不了白天了,他现在,就要爬上去。
用藤条绑在剑上,李豫用力一甩,剑深深的插在高处。
试了试,李豫深呼吸一口气,顺着的挖出来的槽往上爬。
每一步,他都踩得很慢、很稳。
这样的方法他已经试过很多次了,每一次都筋疲力尽,要不是仗着身手边人,李豫恐怕早死了不知道多少次。
不知道过了多久,东方开始露白,慢慢的,他离最后那个槽越来越近,心跳得也越来越快。
最后那个槽,其实离崖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李豫想试试,在那里把自已固定住,再将绑着藤条的长剑掷上去,看看能不能一次性把它插上崖顶。
这种事情不能急,他每爬上一段距离,都会在那里休息一下,充分恢复体力和精神。
终于,他到了。
李豫有些激动,有些兴奋,他熟练的固定住自已,深呼吸几口,用力将长剑拔出。
只要再掷一次,很可能他就上去了!
这个念头鼓舞着他,让他欢欣不已。
停下来休息,李豫这个时候只想着一件事,他想着自已上去后,要先找个人家好好梳洗一下,换身干净的衣服,再刮刮脸,免得到时候陌桑认不出是他!
现在李豫不用打扮脸也和吐蕃人差不多,胡子拉渣的,身上的衣服更是跟街上的叫花子没两样了。
在山崖半中间,想要洗澡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得看老天爷赏不赏脸。
要是下雨,那还可以随便洗洗,要是不下,那是没有办法的。
其实就算可以吃得好,洗得干净,李豫又哪来这种心情呢?
马蹄声突然响起,虽然离得很远,李豫还是清楚的听到马儿打响鼻的声音。
那声音飞快的过去,看来是匹好马。
大漠孤烟直12
李豫本想张口呼叫,但是他没有。
这里是两国边境,边境上的老百姓穷得连衣服都穿不起了,哪有钱买马?
结论是,刚才路过的人很可能是吐蕃人。
一声女子的清叱从上面传来,李豫的身子猛然一震,象被雷电击中一样,他全身颤抖。
那个声音好熟悉,却又软软的,象是陌桑的声音,却听起来中气不足。
李豫手一滑,差点掉下万丈深渊……
“陌桑!!!陌桑!!!”
他不顾一切的大叫,马车却跑得越来越远,车上人根本没有听到他的声音!
李豫急了,猛的一掷,当的一声,剑深深的插在离崖顶不远的地方。
剑没有扎进崖顶。
这意味着李豫必须用匕首继续挖凿落脚点。
这石壁终多年风吹雨打,早已光洁平滑,想要这样上去是不可能的。
可是要挖,那就还要最起码三天时间,刚才李豫那一掷是用尽全力的,他确实不能一次性靠藤条上去。
但陌桑就在上面,很可能是她!
而且,她就要走了!
三年了,他再也不能等了。
李豫性急之下,丢开的性命危险的考虑,他解开固定自已的东西,提了一口真气,拉着藤条猛然上跃……
这一跳,使出了他所有的功力。
风,呼呼从耳边过,李豫已落向插刀的地方。
他力已尽,踩在脚下的崖壁却滑得他脚下一空。
飞快的,他握住剑柄吊在半空。
上面的马车声已经完全不见,李豫大急。
而长剑不停在发出嘎嘎声,慢慢向山崖中退出。
不能等了。
李豫早着失手的危险借剑的力再次上跃……
跳得很高,很高。
人到绝境的时候总能发挥出异常的能力。
李豫双脚落到地面的同时,长剑带着嗡鸣向崖底掉去……
终于上来了!
三年了,李豫感觉自已象重生一样。
脚,还有点软,他却心急的向前跑了两步,跌在了雪地中。
大漠孤烟直13
果然是马车轴印,是新的,深深的印在雪地之中。
刚才不是幻听。
确实有人从上面经过,很可能是陌桑。
路边,一个岩洞出现在眼前,李豫迟疑了一下,冲进去。
火刚熄,柴炭还是热的,里面很呛,混着一股动物身上的味道。
李豫闻了闻,分辩出一种香味,那是来自陌桑身上的味道,是她特有的味道。
真的是她了!
没错!
可是她去西北边干什么去?
难道是去……
李豫大惊。
按照马车的印迹,车上最多只两个人,以陌桑的性格,更是一个人出行居多。
猛的站起身来,李豫冲出洞口跟着马车印向前追。
……
陌桑依稀听到了李豫的呼唤。
苦笑着,她的心酸酸的。
他还在地府等着自已吧,也许还没有去投胎。
豫,你等我,就在这里等我,我杀了赤松德赞后就会回来!
咬咬唇,陌桑清叱一声,老黑飞一般向前冲。
天地间只剩一片白,陌桑凭着方向前进,虽然她的身子还微微发烫,她却咬着牙不停的催促老黑前进。
快到吐蕃地界了吧!
陌桑努力坚持着,就算要养病,她也要先要吐蕃地界再说。
反正到了那时,她不摸清楚情况,也没有办法混到赤松德赞的身边。
这段时间她背着李倓偷偷学习吐蕃话,那些怪怪的音腔她已经把握得还行。
只不过在面对吐蕃本国人的,很可能会有破绽。
毕竟是半路出家,想要别人认定不是容易的事情。
对于这件事,陌桑已经有办法,她的决定很简单,也很实用,那就是——装哑巴。
虽然不知道这样行不行得通,但是她没有别的办法。
天渐渐黑了,却比不下雪的时候亮,陌桑并不知道现在什么时辰了,她只知道,要是再不停下来休息,人和马都会受不了。
大漠孤烟直14
荒野中,一缕青烟袅袅升起。
陌桑紧紧靠近火堆,想让自已的身体更暖一些。
大毛毡盖在老黑身上,它和陌桑不同,现在还很精神、很兴奋。
多久了,它都没有这么痛快的出来狂跑过。
虽然有点累,却让它更加精神。
吃着干草,马眼不住的瞟着陌桑,也许它知道陌桑不舒服,陌桑却不能知道它在想什么。
现在,她的头越来越重,身上变得更烫,加倍的疲劳使药效压不住病。
把老黑解下来,陌桑爬上了马车。
她太累了,又冷又饿,却不想吃东西。
现在她只想睡,睡下去永远不再醒来也行。
这个世界让她承受得太多,痛苦太多,陌桑临睡前脑子里只转着一个念头:为什么她会变成人呢?说不定变成一只猫、一只狗更好。
好冷!好冷!
这个世界就象冰窑。
陌桑迷迷糊糊的,一会昏睡一会似醒非醒。
她能感觉到自已的病更加严重了,在这个时代,很多小病都人要人的命,更何况她现在呆在无人的冰天雪地之中。
半梦半醒之前,陌桑突然记起另一个雪夜的荒野。
那个时候,有一双温暖的大手和一个宽厚的胸膛包围着自已,暖洋洋的。
现在却只有她一个人,从身到心,彻骨的寒。
陌桑开始抽泣,无法控制的流泪。
好痛!
那些回忆,那些曾经,都让她痛得无以复加。
她从来都不知道自已会这么软弱,却不得不承认自已和别的人一样,都是普通人(奇*书*网。整*理*提*供),都是血肉之躯,都一样会无助。
轻轻睁开沉重的眼睛,陌桑想起了那个可恶的男人。
病得这么得,估计在这个时代好了也会留下后遗症,别的不说,以后她的身体素质会差很多。
陌桑强撑起身子爬下马车吃了药,喝下被火温暖的水,身上也恢复了少许力气。
她一定要活着,她一定要杀了赤松德赞再死!
遇狼
远处,奇怪的声音传来。
老黑突然焦躁不安起来,在原地来回跺着四蹄。
猛的站起身来,陌桑看到远处有点点绿光向这里靠近。
糟糕!
是狼!
雪地里是很难找到食物的,一群饥饿的草原狼,要比一头凶猛的雄狮还要厉害!
用力在老黑背上拍了一把,陌桑叱道:“快走!”
老黑一惊,猛的窜出去老远。
它回头看了看站在原地的陌桑,再看看狼群,突然冲了回来。
马,对狼群是害怕的,这是天性。
但是当年随着赤松德赞的时候,老黑不止一次面对狼群。
虽然是这样,它还是受惊了。
只不过,它不愿意丢下主人自已走!
陌桑暗暗叫苦。
要是她没有生病,对付这群畜生还行,可是现在这种情况,她自已都管不了自已,老黑死也不走,那可怎么办?
来不及想太多,狼群已迫近。
看到火光,它们有些不安,却没有退的意思。
这个季节里食物短少,狼群经常攻击人。
陌桑的刀已拔出,盯着狼,她冒了一身冷汗。
狼是很聪明的,也是很狡猾的。
就象现在,陌桑眼前只有五只,却猜不出暗处还有没有躲藏着的狼。
她盯着狼,狼也盯着她。
它们仿佛也知道这个人不好对付,所以没有马上攻击,而是围着陌桑和老黑不停的转,想要找到一个最佳的攻击方法。
狼怕火。
陌桑只能试着把燃烧的干柴丢向狼群。
狼群果然受惊了,一哄而散,可不一会,它们又围了上前,比刚才的距离更近几步。
横了横心,陌桑突然冲了上去,把狼首领吓了一跳。
它没有想到,人类会主动冲上来。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