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小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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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当一个朝代的繁华和文明走到尽头,九洲纷争不断,这注定也是个英雄辈出的年代,在夹缝中生存的小混混,因为要做“良人”,而开始了他艰辛而荒谬的求道。生存与荣誉,战火与家国,名媛千金与小家碧玉……当他面临这些抉择的时候,世界必将因为而变!皇帝么?当我干儿子吧。不然小爷真的不放心为你打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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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穷途末路(1)()
某夏正午,火辣辣的太阳烤的整个苏州城像蒸笼似的,丝毫没有江南水乡的弥蒙清爽的气象。知了在杨柳枝条上大声的叫嚷着,刺耳的声音弄得人昏昏欲睡或是心情烦躁不已,只听一个少年扯着嗓门儿对着老天爷怒骂一声:“狗娘养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苏州城门口处不远的大街上,有一个茶寮,茶寮之中正坐着一个浑身松松垮垮的少年。他的左腿放在右腿上,坐在板凳上浑身抖个不停。左手端着一碗昏黄的茶水,右手在怀里不停的掏摸着,掏了半天居然抓出一个大虱子来,所以他更加烦躁的咒骂道:“杀不尽的虱子啊,你们也知道欺负小爷?啊呸!”
这个少年正是秦风,他骂骂咧咧的同时,两只眼睛滴溜溜的四周扫视着,不放过任何一个进出城门口的行人。秦风年纪十八左右,瘦骨嶙峋,青衫脏烂,一看就知道是个穷苦之人,何况那身上都长虱子了。他的脸看上去很瘦削,还带有道道青紫伤痕,显然被人毒打过。
和他同桌的名叫阿福,三十有余,比秦风胖了很多,看上去虎背熊腰,实则一身肥膘,中看不中用。阿福正在打瞌睡,几个蚊子正在他头顶上耀武扬威,然则此汉毫无知觉。
他们是苏州城千百小混混中的两人,现在正在进行狩猎行动,然而在这种大热天里,一般的偷儿是不会出来的,可他们倒是个例外。
阿福终于被一个蚊子叮醒了,他舔掉嘴边的口水,有气无力地哼哼道:“风哥,我们走吧,这时候不会有肥羊经过的。”说完他抢过秦风手中的茶水,咕咚咕咚的喝了喝了起来。
“不行,再不给龙老大上缴十两银子,会被打死的。昨天晚上,他们还差点挖了小爷我的眼睛!这狗娘养的,如果老子哪天发达了,定要弄死他!弄死他还不够,老子还要把他的老婆和小妾全都拉出去卖掉,让她们一辈子在青楼里面陪爷们儿睡觉!”秦风恨恨地咒骂道。热汗淌过眼角和嘴角的伤痕,痛的他那两条稀疏的眉毛,紧紧地皱在一起。
他又骂了一句:“见鬼的天气”,便从袖间取出一条干净的手绢,准备擦一把汗,可他却望着手绢犹豫了。手绢上面绣着一个“婉”字,娟秀清雅,他双眼一怔痴迷,喃喃地叹道:“张婉”
而后,他又从怀里摸出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银元宝,元宝的轮廓已经被磨圆,可见这锭银子被他揣了很久很久。元宝绝对有五十两之重,可不知道为何,秦风拿着如此多的银子,却连上缴“龙老大”的十两的也都给不起。
秦风望着手中的两样东西,痴痴的沉思起来
“风哥要不,我们去丁老头的水果摊上打点儿秋风,过了龙老大这一关再说?”阿福转过身,见又秦风望着涨婉的手绢发呆,所以便忍不住叹息一声。
秦风瞪了阿福一眼,把腿翘在板凳上,抖着肩膀训起话来:“兔子不吃窝边草嘛小爷我们身为混混,就要坚持混混的原则,如此,才不会迷失自己的本性。所以老子们不能打丁三的注意,就算要偷也该找有钱人下手。那些有钱人,各个脑满肠肥,区区百两银子,对他们来讲,九牛一毛。可丁三这样的穷人,连一两银子都丢不起的。算了,和你这种没文化的人,说什么都是对牛弹琴。”
阿福非常不自在地挪了挪身子,挤着满脸肥肉笑道:“风哥,这句话,恐怕也是张婉告诉你的吧。既然你那么喜欢张婉,就该去找她啊,何必天天瞄着她的手绢和银子,做那不切实际的春梦呢?”
“知道老子不切实际,还能去找她么?妈的,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世道,像龙老大那样的人,十恶不赦,人人尽可诛之可他却有用不完的钱,小妾养着,一票打手身后跟着,用不完的大钱爽着,而我们呢,我们他娘的”秦风不耐烦地白了阿福一眼,脸色涨红地把脚踩在桌子上咒骂起来。
“也是啊,我们这种人,就别想着那些深宅大院的小姐,还是青楼最实际了。呵呵呵”阿福颤抖着浑身的肥肉,一提到青楼,便突然来劲儿了。
“你他娘的别瞎说了,逛窑子的事儿很不光彩,要是传到张婉耳中去了,看老子捏爆你!嘿嘿,你也别得瑟了,都三十好几的人了呢,也就是逛逛青楼罢了,老实说,你这又有多久没有开荤了啊。”秦风一句话揭底儿的话,顿时让阿福面红耳赤的垂下头去了,吞噬忸怩的叹息道:我阿福就是胸无大志,只要有用不完的钱,享之不尽的小妞儿,就算让老子少活二十年也行啊!
“你小子,真是重色忘义啊!不过话说回来,我们这样混下去,可真的不行啊。十八年前,我在路边捡到你,这十八年,我没让你过上一天的好日子。本想着等你长大了,我们兄弟俩可以好好合作,干一番大事出来,可现在小风啊,难道我们要混一辈子吗?妈的!要是混得好这也就罢了,可偏偏咱现在的处境很惨,这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阿福突然垂着头,非常沮丧地叹息起来。
第2章 穷途末路(2)()
秦风的身世,是一个秘密。十八年前,十四岁的秦阿福在路边捡到了一岁不到的他,心软之下,他便决定收养之。好在那时候,阿福在一个员外家里做家丁,也算是有个正当的活计,收养秦风也就没有什么难处。
然而在秦风七岁的时候,员外家突逢巨变,其儿子在长安城任职,犯了欺君之罪,落得个满门抄斩,以至失去了工作。身无积蓄的他,再加上无法立刻找到新工作,家境越发凄惨,最终无法度日。
一日,阿福病重,无钱医治,在那奄奄一息的时刻,七岁的秦风突然请来了大夫。从死门关里回来的阿福,非常好奇且感动地询问秦风请大夫的医药费是从何而来的。七岁的秦风,理直气壮地说道:“是我偷的!”
阿福唏嘘嗟叹了许久,在凄惶的生活逼迫下,兄弟两人便携手走上了小偷之途。
阿福收养秦风,把他养大,却要叫秦风一声哥,也正是因为这件事的关系。因为秦风救了他一命,第一次去偷,是为了他阿福的。
七岁开始,秦风就以“混”为生了。
也就是说,秦风在苏州城内当了十年的小混混,这十年,他坑蒙拐骗,偷窃抢劫,暗算人,背后打闷棍,无恶不作,丧尽天良
然而这都只是为了“生存”二字!
可怜见的,厄运再次降临。
三年前,苏州府的青龙帮通过收买官府,逐渐排除异己,一山独大,发展成了苏州城唯一的大帮派。
青龙帮壮大了,苏州府的小混混就一个个的被其踩在脚底下,偷盗抢劫来的赃物,也要大部分地上缴给青龙帮。美其名曰,收“保护费”。
然而,青龙帮有官府罩着,小混混们敢怒不敢言,秦风和阿福也成了其中的倒霉蛋。
“福哥啊,都说好男儿有志向,天地任我飞!等老子他娘的发达了,小爷我一定让你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嘿嘿,至于女人嘛,大把大把的给你弄!”秦风紧紧地握着阿福的肩膀,大声奸笑起来。
“你这句话,你已经说了上百次了不过你刚才说天地任你飞?什么意思?要离开了吗?”阿福突然怔忡地问道。
“对,小爷我是要走了,不过老子要带着你一起走,秦小爷我们就去长安闯荡或者巴蜀之地。这里没前途了,出来当扒手,还有‘龙老大’在我们头上拉屎,再这么下去,不被人打死也会饿死!嘿嘿等去了一个新地儿,咱们就设法抢一家富豪,然后弄点本钱招兵买马,咱自己建立一个堂会!”秦风愤恨地说道。也就在此时,他精神一怔,腰杆猛然挺起来了,因为他看到了肥羊。
顺着秦风的眼睛,阿福也看到了等待已久的肥羊。
五名僧人,俱都穿着外国的袈裟。各个生的是肥头大耳,红光满面,甚似庙里供奉的罗汉。
他们被守城卫兵挡在门口,带头的僧人正在和卫兵解释着什么。可守城卫兵就是不放行,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
片刻之后,只见那带头的僧人从袖子里摸出了五个黄澄澄的金锭,那些守城卫兵一看到金子,立刻点头哈腰地放行了。
五个僧人一个在前,四人在后,后面的四人抬着一个简易的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人,具体的样貌瞧不见,因为他的身上,正盖着一张素白的丝绢。
守城卫兵收到金子之后,竟然对担架上的人,视而不见,没有做任何盘查地便放行了。
“他奶奶的,这外国的光头也能入城?不做任何盘查?”阿福很是眼红地咒骂了一声。
“嘿嘿,这几个鸟和尚很有钱啊,那五块金子,抵得过他们五年的军费了。如果他们给小爷我五块金子,让老子去杀人也行!”秦风没有注意担架上的人,贼眼却盯着五名僧人身上值钱东西。
翡翠佛珠,晶莹剔透,每一个都有拇指大小,最少也值个千儿八百!并且每一个僧人,都有一串!
黄金扳指,上面还镶嵌着不知名的玉石,可见也非凡品!
还有那个禅杖,整个的似乎纯金打造,这该值多少银子啊!
秦风望着这些土财主一般的肥胖僧人,口水一口接一口地咽下肚子。
眼前的五个家伙,可是真正的肥羊啊,是肥的不能再肥的肥羊了!如果不宰的话,怎么对得起自己?
“你想打他们的主意?他们块头那么大,再加上行头非凡,搞不好还会使用佛法。”见秦风馋涎欲滴的样子,阿福打了个寒颤。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今天咱一定要博的。况且他们还不是我本地之人,不宰白不宰啊!”秦风丢下一句话之后,便尾随了去。
阿福无奈,只好硬着头皮跟上去。秦风是他照顾大的,此子的脾气,他是最清楚不过了。此子要做的事,他想拦也拦不住。况且这么多年,秦风为人机巧,他也为之折服,所以那“一声哥”,他叫的心服口服。
“阿福,我们小心点儿行事。今天这几只肥羊要是被我们劫下了,咱一辈子都不愁吃穿了。这可是翻身的大好机会!你不是想要天底下最漂亮的姑娘吗?此事一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呵呵,抢走他们的东西,老子们就有混下去的资本儿了”秦风转过身,严肃地望着阿福说道。他的右手中指和食指间,正夹着一面薄如蝉翼的刀片,刀片长两寸,宽一指,很难被发现
秦风觉得必须得出手了,不说发财,就是龙老大那一关,他今天也要过了,如果没有十两银子交上去,他和阿福都要死定了。苏州城就这么大,他们能躲到哪里呢?即便是跑路,也需要盘缠吧?
第3章 恶狗挡道()
苏州城池,富甲天下,水路畅通,全国各地而来的商人,多如蝗蚁。网而外国商人也屡屡皆是。奇服异装、黄发蓝眼、黑肤卷毛的人,并不少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