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jj不见了-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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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以天剑只要用一缸女儿红泡着它,他就会出鞘。”
“喝……酒?”
“五神器不单单是一件物品,而是真切注入生命的,以天剑的元神是一个行侠仗义的侠客,死了之后就把侠魂倾注入他的佩剑,就像要祝兄对失去爱人的悲痛来唤醒朱砂泪一样。”
刘凌顿悟。感情当日是以天剑喝多了,但是还是尽己所能把沈绛天带到皇府,最后理智还是敌不过酒意,发酒疯地刺到了沈绛天背后。
“那我们就出发吧,我知道火在哪。”沈绛天一声口哨,一匹黝黑的骏马从远处疾驰而来,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的束搏却对沈绛天惟命是从地随传随到。
“黑旋风,蹲下来一点。”刘凌的身高与这匹骏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不了马,无奈刘凌怎么叫这固执的死马就不愿蹲下来一点,直到沈绛天拍了拍马背,这马才愿意在刘凌面前屈膝。
沈绛天看着刘凌跟一只马闹不和,觉得极其好笑。况且这匹马从来没有名字,今天面前这妮子却自把自为地给它取了名字,这匹马的灵性非凡,如果不喜欢那名字,刘凌早就死在马蹄下了。
沈绛天随即上马,为了刘凌的安全也给马套上缰绳,终于马蹄声过后,森林回归静谧。
“去哪?”
“你的故乡?”
“到底是哪?”
“京城。”
刘凌差点没吓得从马上滚下去,她这么个通缉犯的身份还回到京城?尽管段景也是无意捉拿他,但是福纳兰有,福安康有,整个内务府都有!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就这样过草原跨雪山,好吧没雪山,刘凌和沈绛天完成了历时五天的长征,回到了堵城门外,刘凌传奇男装,梳起青丝,多了一份爽朗,到最后贴上刘凌特意定做效仿品客薯片标志的胡子,与沈绛天昂首阔步地走进了这个他九死一生的故地——京城。
第七十一章
刘凌的昂首阔步止与内务府特派的城门守卫前,最终在两个城门守卫的锐利眼光中蒙混过关的刘凌在肚子里吹箫打鼓般喜庆。
“啊!”刘凌被身后一声凄厉的叫喊吓到,转过身去居然是当日那个小家丁——何从宽!刘凌打量了一下何从宽的这身行头,看来现在还真是吃香喝辣,想当日自己承诺过这小子,最后却落得如此田地,如今刘凌总算是心安理得了。
何从宽惊讶地望着面前这个长了胡子的皇妃,霎时只懂得大叫。一般人当然是认不出乔装后的刘凌,但是他是谁?!他是皇府第一大家丁!何从宽总管啊!想当年皇妃穿着就男装纵横皇府,那个身影依然历历在目,就这么一撇胡须就能扰他心智?!没可能!
“您总算回来了!我的主!”何从宽小跑到刘凌面前,眼泪鼻涕早已混杂在一起,刘凌虽觉得恶心,但是何从宽是个耿直的人,不可能会暴露他行踪,于是刘凌也是附和着一个劲地点头。
沈绛天留了个心眼,但还是没做声,反正要是出个什么事,他也不会让刘凌死。
刘凌跟着何从宽回到昔日生活的皇府,百般滋味在心头,走进南苑,一花一草一木都没有任何改变,刘凌的房间一尘不染,摆设从未被移动,甚至是他临走前那些随意乱放的发带还是在原来的位置。
“皇妃!您不在这段时间我们下人可是愁死了,皇爷天天没有好好吃玩一顿饭,那些为您养的鸡鹅鸭都三代同堂了,皇爷从未准我们杀掉一只。天天就到您房间来叹息,还让人天天打扫您的房间啊……”说着说着何从宽的眼泪鼻涕又缺堤了。
这时候一个顶着大肚子的女人走进来,是小菊!
“皇妃?!”小菊一惊,何从宽立刻过去稳住这个身怀六甲的身子,生怕出什么差错。
小菊也是热泪盈眶地跟刘凌诉说了好多,例如满城的人民如何为他抱不平之类的。
“对了皇妃!大夫说我这肚子才六个月就这么大,有可能是孪生儿,您能不能给他们取个名字?”小菊温柔地抚摸这那看似临盘的肚子,才六个月确实没这体积啊。
“对啊对啊,皇妃您就给这俩孩子娶个名字吧!”何从宽兴奋地附和。
“这样啊……一个叫立白,一个叫碧浪?”
何从宽夫妇愣了一下,随即眉开眼笑,拍手叫好,喊着“好意境!”
刘凌虽然甚是觉得对不起那俩孩子,但是也懒得费脑力。
沈绛天一直在旁默然,最后也是豁达地笑了,能过上这些平静的小生活,也是在江湖颠沛的他的最大心愿,但是从来他缺少一个让他维系这份天伦的动力,如今他看着刘凌,仿佛那曾被浴血教称为“铁石心肠”的他,软了下来。
第七十二章
皇妃回来一事在皇府炸开了锅,但是谁也不敢在皇府外说一句,就这样整个皇府沉浸在欢喜当中。
沈绛天为了方便保护刘凌,直接就在南苑找了一间客房落脚,让沈绛天觉得最无奈的是何从宽似乎很怀疑他的身份,对他的一举一动都虎视眈眈,生怕他会对皇妃做出什么不伦的事。连晚膳沈绛天的是粗茶淡饭,那边厢的刘凌却是大鱼大肉。
“灵儿,我觉得你那管家对我有偏见。”沈绛天终于在今日忍无可忍,平时何从宽心情好的时候饭菜还算是有青菜肉丝什么的,心情不好也会有白饭,但是今天就只剩下一个碗!他吃什么?吃瓦碗?
再看看刘凌桌上那些山珍海味,要不是刘从宽跟刘凌有过交情他早就了断了他。刘凌听沈绛天诉说这几天的苦况笑得快趴在桌上,达成共识后沈绛天打算每天都过来刘凌房间一起吃。
接下来几天何从宽知道发生这等事,经常有事没事就徘徊在刘凌的门前看看屋内两人是否“正常交往”,但是沈绛天好死不死特意在何从宽“巡视”的时候给刘凌又是夹菜又是擦嘴,气得快要在地上打滚。
还在东方的段景收到了京城的书信,不久后就要回城,与此同时段昊也受到了何从宽声泪齐下的“家书”,知道刘凌已经回到皇府,心急如焚的段昊马上就收拾好行装,骑上珍宝珠往京城奔去。
段景不急不忙地抿了一口茶,沈绛天这一走是急,连自己妹妹的婚礼都没参加,正是因为韩振与沈绛红大婚,红事不能撞白事,祝临风的尸体一直就在棺材里躺着,看来这些都要我们当今皇上段景来处理了。
“嘿,表哥你真的决定要放手?”韩振从门口走进来,与段昊那快马加鞭擦肩,没来得及问候段昊就离开,韩振是个聪明人,这里所当然是为了当日那个才气凛然长了胡子的皇妃了。
韩振明显也看得出除了段昊的在乎,还有一个人内心的悸动。
“要是你是我,你会怎么办?”
“抢过来呗!就算我不是皇帝,我喜欢的东西就要尽力去抢!”韩振笑得很灿烂,这是属于一个年轻少年的血气方刚。
段景陷入了沉思,没错,他从来没正面争取过。
“表弟,给我被马车。”段景站起身,眼神闪烁着什么。
“遵命!”
月色茫茫,一切都在不停地运转,不曾为谁停歇。
“沈同志,话说我们在皇府好吃好住也一段时间了,我们什么时候去找火?”刘凌坐在床边的太师椅上摇摇晃晃,漫不经心。
“灵儿,你为什么执著要找神器?你有什么想实现的愿望吗?”
“那你呢?想要利用神器让江山成为你的囊中之物?”
“显然。”
刘凌在太师椅上舒服得昏昏欲睡,现代生活的紧凑节奏在这里形成了很大的对比,如果可以,他宁愿自己一出生就活在这里,那么他就能够这么过一辈子,但是现实就是如此,刘凌从未改变他的目标——回家。
刘凌伸了个懒腰,昨晚就这么睡着了,歪头看看沈绛天早已不在房间内,留下的就只有刘凌身上那张披着的被子。
“醒了?”沈绛天推门进来。
“嗯。”刘凌边答应边梳洗着自己。
“走吧,去找火。”
刘凌的动作稍稍停顿。
“嗯。”
第七十三章
“啊!灵儿!”
刘凌傻眼地看着面前这个往自己奔来的大叔,没错,是久违的刘老爷。沈绛天把刘凌带到了刘夫人的坟地,但是刘凌摸不着头脑为什么刘灵她娘的坟地前多了一份瓜田,不是花田是瓜田!里面还没成熟的黄瓜不安分地随风摇曳,毫无美感可言。
刘老爷一把抱住刘凌,来回蹭了不知多少回才愿意放开,一问之下原来都是段昊安排,现在刘老爷正住在皆空的寺庙,沈绛天的头可是大了,有这个爱妻深切的刘老爷在,他的计划能顺利吗?失策。
刘老爷马上就把刘凌领回寺庙共享天伦。
“嗯?这个保镖是干嘛的?”
刘老爷注意到一路上跟着的沈绛天,现在还跟进了刘老爷的小院。沈绛天脸部肌肉一抽,告诫着自己“佛门清静地,不宜大开杀戒。”,于是转身便走出小院,刘凌吞了吞口水,他甚至嗯感觉沈绛天的杀气已经弥漫了整个山头。
但是沈绛天带他来这里干什么?只为了跟刘老爷叙旧?
良久刘老爷算是“尽诉心中情”了,刘凌也是用“去跟娘亲聊天”这等肉麻的借口开溜了,他必须去见见那个胖和尚。
“见上了?!”皆空的口沫横飞。
“见上了。”刘凌擦掉那些恶心的唾液。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皆空得知刘凌见过玄武一事,迟迟未能平复心中那般激动,果然这妮子有慧根啊,要不要往尼姑庵推荐她一下呢?
“啊对了,刚刚有位施主说他在上面等你。”皆空指了指天花板。
刘凌最终顿悟,应该是沈绛天在屋顶等他,登上屋顶沈绛天确实在。
“怎么样,见着你爹。”沈绛天看了看已经坐在他旁边的刘凌。
“瘦了。”
刘凌看着脚下那片绿油油的山头,这样子吸着空气多好,比那尘土飞的马路好多了。
“知道吗,火的神器本来是属于浴血教的。是一枚戒指。”短暂的沉默由沈绛天打破。
“是教主送给你娘亲的,只有下一任继任人才能够拥有。后来你娘亲离家出走,也把它带走了。”
“你的意思是……现在那枚戒指……在我娘亲手上?”
“没错。”
“所以?”
“今晚我们去挖坟。”伴随着璀璨微笑的是一个惊世骇俗的动词和名词——挖、坟。
刘凌抬头看着漆黑的天空,背后吹过一阵凉风,刘凌从骨子里打了一个寒颤。这活还真不好干,那些盗墓者的胆量刘凌这刻为之敬佩。离墓地的路程还没到一般,刘凌仿佛已经想象出棺材里面那惨绝人寰的模样,倾城之色怎么可能敌过尸虫?
今晚的月亮一点也不明亮,更甚有时会被乌云遮盖。良久刘凌随着沈绛天走到目的地,二人的手上早就拿好了道具,刘凌顺带也带上了纸钱元宝蜡烛什么的,始终这是亵渎死者的事情啊。
“是这里了。挖吧。”因为不想引人注目沈绛天连火把都没带来,仅仅依靠那依稀的月光。
咚咚——
刘凌感到松软的泥土已经被卸去,铁铲接触到得木棺的表面,发出清脆的敲打声。
“挖到了!”刘凌兴奋地喊了出声。
转头看看沈绛天的脸色在月光下越发煞白。
“怎么了?”
沈绛天僵硬地指了指刘凌面前的墓碑,刘凌有点胆怯地转过头去,墓碑上红字赫然刻字几个篆体——何氏妻如玉。
刘凌显然感到自己的额头滴下一滴又一滴的汗水——尼玛!挖错坟了!
第七十四章
刘凌吞了吞口水,意识到自己正站在这个何如玉的棺木